女司机撞人后裸躺救护车前阻止救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21:50
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2-06-26/093561788799.html

6月17日,在山东临沂兰山区机关幼儿园门前一名女子带女儿外出买菜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撞倒,就在过路群众拨打120救护车来到后,肇事者竟裸体躺救护车前阻止救人,最后小女孩抢救无效死亡。






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2-06-26/093561788799.html

6月17日,在山东临沂兰山区机关幼儿园门前一名女子带女儿外出买菜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撞倒,就在过路群众拨打120救护车来到后,肇事者竟裸体躺救护车前阻止救人,最后小女孩抢救无效死亡。






TMD这种东西就应该枪毙!!!!
这是神马事呀!
难道肇事者想 混个 精神不正常的 现场诊断 ??
这算怎么回事!!!!
是意外还是女司机和对方有仇?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6-26 12:36
是意外还是女司机和对方有仇?
她是怕伤者半死不活落下残疾,就要管一辈子了,撞死的话直接一次性了断
quwt 发表于 2012-6-26 12:50
她是怕伤者半死不活落下残疾,就要管一辈子了,撞死的话直接一次性了断
她这样的话就明显是交通肇事罪了,如果她的阻挡行为是小女孩死亡的重要原因,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了。
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故意杀人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6-26 12:54
她这样的话就明显是交通肇事罪了,如果她的阻挡行为是小女孩死亡的重要原因,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了。
真 ...
不用是原因,只要她那时有要人死的故意就可以了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6-26 12:54
她这样的话就明显是交通肇事罪了,如果她的阻挡行为是小女孩死亡的重要原因,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了。
真 ...
以前还有撞了人反复碾压的,也是出于这个目的,都是法盲啊。。
纪昀 发表于 2012-6-26 12:56
不用是原因,只要她那时有要人死的故意就可以了

她的阻挡行为在小女孩死亡原因中的分量不会轻。如果当时就撞的不行了,那么她的阻挡行为就没有什么危害后果, 还可以按交通肇事来定;如果本来可以救,因为她的阻挡行为而没有救活,那么可以按故意杀人

无论如何,交通肇事罪是肯定成立了。那就是故意杀人成立不成立了。阻挡行为是可辩点。

quwt 发表于 2012-6-26 12:57
以前还有撞了人反复碾压的,也是出于这个目的,都是法盲啊。。
反复碾压,那是故意杀人
这个是什么奇葩啊。枪毙了吧
传撞伤不如撞死的那些人也是在犯罪!
有视频为证
只要审讯人员能拿到有致人死亡意图的证据
医院证明小女孩的死亡与抢救不及时有直接关联
故意杀人跑不了 后果是间接致人死亡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6-26 13:00
她的阻挡行为在小女孩死亡原因中的分量不会轻。如果当时就撞的不行了,那么她的阻挡行为就没有什么危害 ...
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按个故意杀人罪


如果她的阻挡行为是小女孩死亡的重要原因,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了。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
脑残是不能用正常人思维去推断的。救护员不一脚把她踢开,让她阻着也有脑残责任,是非轻重也不分。看了视频,很无语,现场的警察都是低能,早就应把那个拦车的一抓头发拖起丢进草地上手扣,人命关天,还有时间心情让你耍泼?

如果她的阻挡行为是小女孩死亡的重要原因,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了。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
脑残是不能用正常人思维去推断的。救护员不一脚把她踢开,让她阻着也有脑残责任,是非轻重也不分。看了视频,很无语,现场的警察都是低能,早就应把那个拦车的一抓头发拖起丢进草地上手扣,人命关天,还有时间心情让你耍泼?
很好奇没人把裸女拖走,平常不是一个男的就可以了吗?现在几个男的都办不到?
mmmmmmm 发表于 2012-6-26 12:20
这是神马事呀!
还是撞伤不如撞死在作祟。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6-26 13:16
如果她的阻挡行为是小女孩死亡的重要原因,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了。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 ...


社会公信力缺失。谁也不敢多管闲事。
现在的国内社会环境。很像美国越战那个时候。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6-26 13:16
如果她的阻挡行为是小女孩死亡的重要原因,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了。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 ...


社会公信力缺失。谁也不敢多管闲事。
现在的国内社会环境。很像美国越战那个时候。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6-26 13:00
她的阻挡行为在小女孩死亡原因中的分量不会轻。如果当时就撞的不行了,那么她的阻挡行为就没有什么危害 ...
它的阻挡行为和小女孩死亡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决定的是犯罪未遂还是既遂。它已经表现出拖延阻止救助的故意,而且着手实施。小孩子死亡和她的阻挡行为有因果关系,则故意杀人既遂,如果没有因果关系(阻挡前已死亡,不阻挡也救不活),则可能是不能犯未遂。

m_sy 发表于 2012-6-26 13:25
很好奇没人把裸女拖走,平常不是一个男的就可以了吗?现在几个男的都办不到?


它要穿着衣服,甭说老爷们 一个半大小子薅头发就能拖走

它要是脱光了,一副“哪个敢碰老娘,就算死也滋你一身血”的架势,谁去触这霉头没事惹一身骚?

换我也是报警不会上去拖人,碰上泼货胡搅蛮缠  惹上这莫名是非,换谁都得掂量掂量
m_sy 发表于 2012-6-26 13:25
很好奇没人把裸女拖走,平常不是一个男的就可以了吗?现在几个男的都办不到?


它要穿着衣服,甭说老爷们 一个半大小子薅头发就能拖走

它要是脱光了,一副“哪个敢碰老娘,就算死也滋你一身血”的架势,谁去触这霉头没事惹一身骚?

换我也是报警不会上去拖人,碰上泼货胡搅蛮缠  惹上这莫名是非,换谁都得掂量掂量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6-26 13:00
她的阻挡行为在小女孩死亡原因中的分量不会轻。如果当时就撞的不行了,那么她的阻挡行为就没有什么危害 ...
只要不是当场死亡就能算故意杀人了吧

上海之前报道过一个案例的,一个家伙晚上开车把人撞了后,下车看了看,然后把人拖到了路边就走了,最终判了故意杀人,判罚依据是监控拍下来后来这个受害者动过一下的
为了一点钱最后的尊严都不要了。
m_sy 发表于 2012-6-26 13:25
很好奇没人把裸女拖走,平常不是一个男的就可以了吗?现在几个男的都办不到?
因为一旦碰了这个疯女人,麻烦可就大了,搞不好会被反告一个猥亵,再赔偿精神损失费什么的
在这个良民要为歹徒安全负责的年代,谁还敢出这个头啊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2-6-26 13:45
它要穿着衣服,甭说老爷们 一个半大小子薅头发就能拖走

它要是脱光了,一副“哪个敢碰老娘,就算死也 ...

果然大家只敢围观不敢作证了吗?有证人在,那女人只会更加被动。
当然现在都是后话了,毕竟伤者被这个女人拖累死了。


这段时间,王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一直住在宾馆里,不敢回家,睹物思人的悲痛让他无法承受。这场飞来横祸击倒了王家的每一个人。年仅8岁的儿子目睹了妈妈及妹妹被撞飞的全过程,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多大的冲击?目前,王家人只好将他寄养在同学家里,过段时间再为他联系心理咨询师。

王先生的父母身体均不好,听到这样噩耗,当场昏厥了过去。害怕孩子的姥姥、姥爷父母一时间接受不了这一事实,至今还瞒着二老。“我这个小女儿人见人夸,又漂亮可爱,又聪明伶俐,他爷爷含在嘴里都怕化了。”王先生说,上周五晚上时,女儿趴在他耳边说:“爸爸,父亲节快乐。”周六早晨还给他送了礼物,结果周日“说没就没了”。

看着女儿生前拍下的跳舞视频里的音容相貌,王先生等家人早已泣不成声。

经过调查,住在香榭丽都肇事者名叫张彦,在山东省医专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教研办公室工作,现在任大一的中医讲师。据学生介绍,曾教过多年人体解剖学和医学心理学与精神病学

事发当天,张彦女士当时从家里出来时情绪就非常激动。嘴里不断地说着“气死我了”,甚至下楼后都找不着自己的车,误开过别人的车门。但具体是何原因让她情绪如此激动,不得而知。一些目击者反映,张彦一启动车,就开得很快,“一位邻居还说,要在小区里飙车吗?结果话音未落,就出事了。”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安告诉记者,交警在现场勘查后推测,事故发生时,张女士的车刚开出去100多米。

在围观者拍摄的视频中,张彦看到撞倒两人后,竟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打骂靠近她的每一个人。一位60多岁的邻居大妈,曾试图过去劝劝她,被她所说的话吓得没敢靠近,“当时她冲我喊,‘小三,我要杀了你!”

家住此小区的一位80后博主在17日中午12点42分发布的一条微博里称,他们小区上午10点左右发生一起惨案,一女发疯开车在小区内撞车撞人,发生悲剧。“女的自己把衣服都脱了”、“估计长期压抑久了,突然发作了”、“大片的血,还有被撞母女俩的鞋,太悲惨了”、“真没想到小区里发生这样的事”、“真惨,可怜的母女希望上天保佑”……这条微博引来了众人围观评论。

二次加害并阻拦120施救:

根据临沂120急救指挥中心反馈记录,10:39分救护车赶到现场的反馈是无人受伤,明明香榭丽都小区发生的是一起严重车祸,而救护人员为何第一时间的反馈是如此荒唐?原来张彦竟试图阻拦救护车进行施救。

在围观小区业主拍摄的视频可以清楚的看到,张彦脱的一丝不挂,躺在120救护车车前,阻止救护车救人。张彦光着身子,一会站起来吓唬众人,一会再躺下,吓得保安、医护人员不敢靠近。当小区居民合力将汽车抬起来,将小女孩抱出车底送上救护车时,张彦迅速爬起来追上去,将小女孩抢过来摔到了地上。原本还有呼吸的孩子,再经过这一次重创后,开始倒抽气了,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彦为泄私愤、报复社会,驾车冲向人群,危害公共安全。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来伪装自己,二次加害孩子,拖延宝贵的救护时间,她比“药家鑫”更恶毒百倍。



这段时间,王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一直住在宾馆里,不敢回家,睹物思人的悲痛让他无法承受。这场飞来横祸击倒了王家的每一个人。年仅8岁的儿子目睹了妈妈及妹妹被撞飞的全过程,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多大的冲击?目前,王家人只好将他寄养在同学家里,过段时间再为他联系心理咨询师。

王先生的父母身体均不好,听到这样噩耗,当场昏厥了过去。害怕孩子的姥姥、姥爷父母一时间接受不了这一事实,至今还瞒着二老。“我这个小女儿人见人夸,又漂亮可爱,又聪明伶俐,他爷爷含在嘴里都怕化了。”王先生说,上周五晚上时,女儿趴在他耳边说:“爸爸,父亲节快乐。”周六早晨还给他送了礼物,结果周日“说没就没了”。

看着女儿生前拍下的跳舞视频里的音容相貌,王先生等家人早已泣不成声。

经过调查,住在香榭丽都肇事者名叫张彦,在山东省医专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教研办公室工作,现在任大一的中医讲师。据学生介绍,曾教过多年人体解剖学和医学心理学与精神病学

事发当天,张彦女士当时从家里出来时情绪就非常激动。嘴里不断地说着“气死我了”,甚至下楼后都找不着自己的车,误开过别人的车门。但具体是何原因让她情绪如此激动,不得而知。一些目击者反映,张彦一启动车,就开得很快,“一位邻居还说,要在小区里飙车吗?结果话音未落,就出事了。”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安告诉记者,交警在现场勘查后推测,事故发生时,张女士的车刚开出去100多米。

在围观者拍摄的视频中,张彦看到撞倒两人后,竟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打骂靠近她的每一个人。一位60多岁的邻居大妈,曾试图过去劝劝她,被她所说的话吓得没敢靠近,“当时她冲我喊,‘小三,我要杀了你!”

家住此小区的一位80后博主在17日中午12点42分发布的一条微博里称,他们小区上午10点左右发生一起惨案,一女发疯开车在小区内撞车撞人,发生悲剧。“女的自己把衣服都脱了”、“估计长期压抑久了,突然发作了”、“大片的血,还有被撞母女俩的鞋,太悲惨了”、“真没想到小区里发生这样的事”、“真惨,可怜的母女希望上天保佑”……这条微博引来了众人围观评论。

二次加害并阻拦120施救:

根据临沂120急救指挥中心反馈记录,10:39分救护车赶到现场的反馈是无人受伤,明明香榭丽都小区发生的是一起严重车祸,而救护人员为何第一时间的反馈是如此荒唐?原来张彦竟试图阻拦救护车进行施救。

在围观小区业主拍摄的视频可以清楚的看到,张彦脱的一丝不挂,躺在120救护车车前,阻止救护车救人。张彦光着身子,一会站起来吓唬众人,一会再躺下,吓得保安、医护人员不敢靠近。当小区居民合力将汽车抬起来,将小女孩抱出车底送上救护车时,张彦迅速爬起来追上去,将小女孩抢过来摔到了地上。原本还有呼吸的孩子,再经过这一次重创后,开始倒抽气了,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彦为泄私愤、报复社会,驾车冲向人群,危害公共安全。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来伪装自己,二次加害孩子,拖延宝贵的救护时间,她比“药家鑫”更恶毒百倍。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6-26 13:16
如果她的阻挡行为是小女孩死亡的重要原因,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了。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 ...
警察、医护人员这种时候是不敢动手的,这是人的本性,这女人明显就是一女泼皮无赖,你踢她一脚或者将她拖一边去她指定反咬一你口!


换我也是报警不会上去拖人,碰上泼货胡搅蛮缠  惹上这莫名是非,换谁都得掂量掂量
===================================================
关乎人命的事情,换着我在现场就先打到这个泼女脑震荡失忆,让你胡搅蛮缠。

换我也是报警不会上去拖人,碰上泼货胡搅蛮缠  惹上这莫名是非,换谁都得掂量掂量
===================================================
关乎人命的事情,换着我在现场就先打到这个泼女脑震荡失忆,让你胡搅蛮缠。
我晕这得多闹残啊搞这招
这女的要判死刑吧,不配在医疗行业里呆,也不配当老师。
现场没有敢出手的爷们儿
这都什么人啊?
山东的警察不好干啊,净遇到些极品.
这样的人和药没有多大的区别。支持死刑。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6-26 15:03
警察、医护人员这种时候是不敢动手的,这是人的本性,这女人明显就是一女泼皮无赖,你踢她一脚或者将她拖 ...
可以蒙面啊。打晕她再说。
仔细看了新闻,按她的情节交通肇事罪有点轻了,危险危险驾驶可能更适合
有这么意图明确、动作干净利索的精神病吗,一大帮人就没个敢出头的
小女孩真可怜,这个女人可以去死了。
这种人必须严惩!还老师,简直就是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