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缉毒警察的“王老吉”事件,5年后正义得到伸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23:55
还记得有个上海特警“王老吉”事件吧? 米国警察也经常自摆乌龙。 下面这个是联邦缉毒局(DEA,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干的好事。 2007年1月20号早7点,一帮牛叉烘烘的DEA警察来到加州Seeley市的Thomas and Rosalie Avina夫妇的家(汽车移动房,一般这种房子比较便宜),破门而入大喊大叫“Don't you fucking move 你他妈别动”,将夫妇俩用枪指着,放地上反铐起来。 然后进入两个女儿的房间,在大人哀求“不要伤害我的孩子”下,先是14岁的孩子被吓醒,跌落床下,被同样铐上。 然后在11岁女儿的房里,也一样大喊“Get down on the fucking ground给我他妈滚下来”,小家伙吓呆了,被拖下床,一个警察用枪对着她的头,另外一个上铐。 然后两个孩子被抱到客厅与他们父母躺在一起。 30分钟后,警察把孩子的手铐解开了。 两小时后,警察们发现他们进错了人家,以前的侦察工作有疏忽(汽车牌照抄错了),他们然后就离开了。。。

2008年,Avina一家过度使用暴力,袭击和殴打(excessive force,assault and battery)等罪名起诉联邦缉毒局。 美国南加州地区联邦法院判决DEA胜诉(法官也喝王老吉了?)。  Avina一家提出上诉,上个礼拜(2012年6月),他们终于得到了迟来的公正。 美国第9巡回上诉法院判决,虽然还是认为DEA对两个大人的处置是适当的,判决指出,把两个小孩从床上拖下,用枪指头,构成“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刻意制造精神上的迫害”。 判决书写着,“陪审团认为,警察用枪指着一个11岁孩子的头,在她躺在地上被铐住的时候,仿佛要开枪打死她,这是过度使用暴力”。 还有,“陪审团还认为,警察强迫两个孩子双手反铐,趴在地上,是没有道理的”。 下级法院判决被宣布推翻。。。

这个案件发生的时候,还是布什在台上。 当时的DEA副总,现在已经被奥黑给提拔成正总了。 所以这个案件奥巴马政府一直是支持DEA的,声称警察就是应该有权力在执法时用枪指着嫌犯,哪怕是11岁的小孩。 上诉法院的判决,证明法律不一定永远跟政府站在一边。。。

http://reason.com/blog/2012/06/1 ... an#commentcontainer还记得有个上海特警“王老吉”事件吧? 米国警察也经常自摆乌龙。 下面这个是联邦缉毒局(DEA,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干的好事。 2007年1月20号早7点,一帮牛叉烘烘的DEA警察来到加州Seeley市的Thomas and Rosalie Avina夫妇的家(汽车移动房,一般这种房子比较便宜),破门而入大喊大叫“Don't you fucking move 你他妈别动”,将夫妇俩用枪指着,放地上反铐起来。 然后进入两个女儿的房间,在大人哀求“不要伤害我的孩子”下,先是14岁的孩子被吓醒,跌落床下,被同样铐上。 然后在11岁女儿的房里,也一样大喊“Get down on the fucking ground给我他妈滚下来”,小家伙吓呆了,被拖下床,一个警察用枪对着她的头,另外一个上铐。 然后两个孩子被抱到客厅与他们父母躺在一起。 30分钟后,警察把孩子的手铐解开了。 两小时后,警察们发现他们进错了人家,以前的侦察工作有疏忽(汽车牌照抄错了),他们然后就离开了。。。

2008年,Avina一家过度使用暴力,袭击和殴打(excessive force,assault and battery)等罪名起诉联邦缉毒局。 美国南加州地区联邦法院判决DEA胜诉(法官也喝王老吉了?)。  Avina一家提出上诉,上个礼拜(2012年6月),他们终于得到了迟来的公正。 美国第9巡回上诉法院判决,虽然还是认为DEA对两个大人的处置是适当的,判决指出,把两个小孩从床上拖下,用枪指头,构成“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刻意制造精神上的迫害”。 判决书写着,“陪审团认为,警察用枪指着一个11岁孩子的头,在她躺在地上被铐住的时候,仿佛要开枪打死她,这是过度使用暴力”。 还有,“陪审团还认为,警察强迫两个孩子双手反铐,趴在地上,是没有道理的”。 下级法院判决被宣布推翻。。。

这个案件发生的时候,还是布什在台上。 当时的DEA副总,现在已经被奥黑给提拔成正总了。 所以这个案件奥巴马政府一直是支持DEA的,声称警察就是应该有权力在执法时用枪指着嫌犯,哪怕是11岁的小孩。 上诉法院的判决,证明法律不一定永远跟政府站在一边。。。

http://reason.com/blog/2012/06/1 ... an#commentcontainer
我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如果事先侦察没有出现问题,那么特警的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毕竟缉毒案子,警方有必要采取一切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问题是侦察出现问题了,那么执行过程即使是敲门进入也有问题——还是私闯民宅!! 就是问题的实质不是用枪指着小孩子的头,而是警方的疏忽造成无辜民众受到惊吓,所以承担责任的是缉毒局及整个任务的负责人,不是执行任务的警员!!
我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如果事先侦察没有出现问题,那么特警的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毕竟缉毒案子,警方有必要采取一切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问题是侦察出现问题了,那么执行过程即使是敲门进入也有问题——还是私闯民宅!! 就是问题的实质不是用枪指着小孩子的头,而是警方的疏忽造成无辜民众受到惊吓,所以承担责任的是缉毒局及整个任务的负责人,不是执行任务的警员!!
此案应该不会打到最高法院了吧。
不过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和政府对干的案例还是很多的。
艾森豪威尔曾经说过,他当总统时犯了两个SB错误,结果两个都在最高法院了。他两次提名最高法院法官,结果人家上任就不认他了。


那个让你说上海王老吉的啊,现在凉茶都叫【加多宝】了“Don't you fucking move 你他妈别动”,Get down on the fucking ground给我他妈滚下来-----文明执法不会啊,搁我们这,马上督察队就来找你谈话了

那个让你说上海王老吉的啊,现在凉茶都叫【加多宝】了“Don't you fucking move 你他妈别动”,Get down on the fucking ground给我他妈滚下来-----文明执法不会啊,搁我们这,马上督察队就来找你谈话了
zqyuan 发表于 2012-6-19 19:51

我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如果事先侦察没有出现问题,那么特警的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毕竟缉毒案子,警方有必要采取一切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问题是侦察出现问题了,那么执行过程即使是敲门进入也有问题——还是私闯民宅!! 就是问题的实质不是用枪指着小孩子的头,而是警方的疏忽造成无辜民众受到惊吓,所以承担责任的是缉毒局及整个任务的负责人,不是执行任务的警员!!

呵呵,正好相反。 从判决的解释来看,不管错误出现在哪个环节,警察破门搜查本身是合法的,这是正当执法,是不容质疑的,哪怕错闯了人家(估计赔偿还是会有的,但不会否定整个行动本身)。 这里纠结的,是警察在行动中,有没有过度使用暴力的问题。 一开始下级法院不承认,奥巴马政府也强调拿枪指小孩,把小孩铐起来等等完全正确。 上诉法院说,玩儿去。。。
皆杀的田中 发表于 2012-6-19 20:15
艾森豪威尔曾经说过,他当总统时犯了两个SB错误,结果两个都在最高法院了。他两次提名最高法院法官,结果人家上任就不认他了。

本来就是啊,司法独立,法官手里什么权力也没有,什么人也管不了他们。 他们能干的就是坐那儿说,什么有罪什么无罪。。。
上班族 发表于 2012-6-19 20:20
那个让你说上海王老吉的啊,现在凉茶都叫【加多宝】了“Don't you fucking move 你他妈别动” ...
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红罐子的王老吉,就是比广州出的感冒冲剂一样的,冲出来的好喝。 如果有不含糖的“健怡版”,价钱再便宜点儿,那就完美了。。。
双筒 发表于 2012-6-20 09:34
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红罐子的王老吉,就是比广州出的感冒冲剂一样的,冲出来的好喝。 如果有不含糖的“ ...
先苦后来甜--欢乐多语录
法律是立法和司法部门,政府只是行政部门,美国是世界上唯一明确三权分立的,所以,法律当然不会和他政府站在一起了
情报有误是疏忽,顶多是错误,可以通过赔偿解决;
而过度使用暴力就是违法乃至犯罪了,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是这么理解吗?
虽然还是认为DEA对两个大人的处置是适当的
这太离谱了吧,随便就把两个无辜民众铐起来,并且殴打和袭击,竟然说处置是适当的?
航潜 发表于 2012-6-20 10:21
虽然还是认为DEA对两个大人的处置是适当的
这太离谱了吧,随便就把两个无辜民众铐起来,并且殴打和袭击,竟 ...
       逻辑不对,先前是并不知道那两个是无辜,所以警方是当作认定的嫌疑人对待的,拷起来没错啊
怎么跟电影里 对待孩子不一样啊  电影里孩子就是上帝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6-20 10:29
逻辑不对,先前是并不知道那两个是无辜,所以警方是当作认定的嫌疑人对待的,拷起来没错啊
这是警方的失误造成的。
觉得MD和TG是走了两个极端
一个是太维护警方的权益,造成了某些警员滥用权力
一个是对警方的权益极度漠视。
航潜 发表于 2012-6-20 10:31
这是警方的失误造成的。
       错误是在侦查阶段的弱智、和对两个小孩的压制反抗的方式上,不是拷两个大人的事情上,前后事情别混起来说啊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6-20 10:37
错误是在侦查阶段的弱智、和对两个小孩的压制反抗的方式上,不是拷两个大人的事情上,前后事情别混 ...
我觉得你既然侦察阶段都错误,那么后续的行为都是错误,没有这种说法
虽然还是认为DEA对两个大人的处置是适当的
航潜 发表于 2012-6-20 10:40
我觉得你既然侦察阶段都错误,那么后续的行为都是错误,没有这种说法
虽然还是认为DEA对两个大人的处置是 ...
        性质是不一样,英语语境里应该不同的说法,中文貌似容易纠缠不清,这个事情需要双筒来说更合适,不过其实你也分清了不是吗?:D
航潜 发表于 2012-6-20 10:31
这是警方的失误造成的。
前因后果搞清楚。兄弟。这就比如你去值勤,上街查盗抢电动车。有个家伙被拦下来就开始B烦,说怎么乱拦他,警察没脑子,他没问题干吗拦他等等。虽然最后查实他确实没问题,但是问题是,没有拦下之前你怎么知道他有没有问题?你能说警察这次盘查就是不恰当的?同样道理,这次美国老的案子,情报失误另说,既然当时认定这是嫌疑人员,那么又哪里来的所谓“随便就把两个无辜民众铐起来”?不是事后发现弄错了,你事前又怎么知道人家是“两个无辜民众”?
脑残的斑竹 发表于 2012-6-20 10:45
前因后果搞清楚。兄弟。这就比如你去值勤,上街查盗抢电动车。有个家伙被拦下来就开始B烦,说怎么乱拦他, ...
你事前又怎么知道人家是“两个无辜民众”?
那还当什么警察,当强盗去吧
深更半夜闯进人家,不由分说把两个无辜民众抓起来,用枪抵住脑袋,并且殴打,使用暴力
更不用说对那两个无辜孩子的所作所为,如果说这都是适当的,那之前有个MD警察殴打流浪人员至死也没什么不适当的
这里纠结的,是警察在行动中,有没有过度使用暴力的问题。 一开始下级法院不承认,奥巴马政府也强调拿枪指小孩,把小孩铐起来等等完全正确。 上诉法院说,玩儿去。。。


指责现场警员滥用暴力是有问题的,很简单,毒贩子把毒品藏在小孩身上设法蒙混过关的事情多了去了——在小孩子身上绑炸药的也要,现场执法人员又没有透视眼,怎么玩??  关键问题还是办案疏失,侵犯民宅——“警察破门搜查本身是合法的”这个理由是有问题的,如果这个理由合法,那就意味着警察可以随意侵犯民宅,反正事后说句对不起就行了,这怎么行。  

警察破门搜查本身是否合法基于两个层次:
1. 搜查结果,如果搜查无果,当然是不对的,但是侦察过程是合理的,那么警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是比较轻的,因为人非圣贤
2. 调查过程,如果调查过程出现差错,导致了搜查出差,这个责任就重了——这叫玩忽职守。

您举得例子显然是后者
再说过类似的事

比如再医院,
排队太长,天气太热,结果病人挂了——医院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如果,病人有糖尿病,你作为医生不管三七二十一,开个葡萄糖吊瓶,结果出事了——这叫医疗事故,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政。府。 败诉后当事人得到啥赔偿?   
航潜 发表于 2012-6-20 10:52
你事前又怎么知道人家是“两个无辜民众”?
那还当什么警察,当强盗去吧
打个比方,领导让您去执行个任务,XX小区X单元203抓个人,毒贩子。您去了,而且到现场后您仔细核对了门牌,发现和领导交代的一样,所以您满心欢心的冲进去了。结果人家住户不高兴了,破口大骂您“草,S B,哪来的呀?来我家吃粪呀!”您一听,呦呵,犯罪分子挺嚣张呀。您就命令他了,“嚓,闭嘴,劳资抓的就是你这社会败类!”结果他反抗,您一看,查,这么不老实,还有没有王法了?您就上去把他按翻了,上了手铐带出来,美姿姿的找领导邀功去了。结果回去一看,我乐个去,领导交代任务的时候搞错了门牌!!!OOXXX!·#¥%#·!!然后,事情上网了,一堆公知就来指责您了“干什么吃的?还警察,当强盗去吧。把人家”无辜民众“拷起来,还有没有人性?”扒拉扒拉的。。。。总之呢,就和您现在这论调差不多,反正您是有嘴说不出的苦,越描越黑。哈哈,您这逻辑,真心适合去开迪社区之类的。那里您话题投机呢
我觉得强行进入这个程序虽然对,但如果对象选错的话这个个案就是错的。赔偿肯定是必须的,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是必要的。
航潜 发表于 2012-6-20 10:32
觉得MD和TG是走了两个极端
一个是太维护警方的权益,造成了某些警员滥用权力
一个是对警方的权益极度漠视 ...
国情不同,米帝那是用了无数条子前辈的鲜血才换来现在警方的权利。一个老百姓怕官差怕了几千年了。能一样吗?
航潜 发表于 2012-6-19 21:21
虽然还是认为DEA对两个大人的处置是适当的
这太离谱了吧,随便就把两个无辜民众铐起来,并且殴打和袭击,竟 ...
执行任务。 虽然最后发现执行对象错了,但作为个任务,警察没有做错(把两个嫌疑人铐起来的时候,警察并不知道他们是无辜的。 对待嫌疑人,他们没做错。 但执行过程中把小孩也当成年人处理,被认为是胡来了)。。。
supercommander 发表于 2012-6-19 21:07
情报有误是疏忽,顶多是错误,可以通过赔偿解决;
而过度使用暴力就是违法乃至犯罪了,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
对,就是。 判决的意思就是,哪怕执行任务时走错了门,也不是这些警察的责任。 但操作上不分男女老幼,是警察的失误,滥用暴力了。。。
上班族 发表于 2012-6-20 09:20
那个让你说上海王老吉的啊,现在凉茶都叫【加多宝】了“Don't you fucking move 你他妈别动” ...
这个放我们这,会不会站市局门口举牌子啊!哈哈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6-19 21:45
性质是不一样,英语语境里应该不同的说法,中文貌似容易纠缠不清,这个事情需要双筒来说更合适, ...
前面做事情的人有失误,让这帮警察得到个假情报,跟误炸了别人的大使馆一样。 轰炸的那个人没有责任,那是奉令行事,处置做法都走程序,责任就归前头干活的人。 但要是轰炸那人在操作上不守规矩,过度使用暴力(扔个原子弹下去,炸死目标外加好几十万人),那就是他的责任。。。
双筒 发表于 2012-6-20 13:22
对,就是。 判决的意思就是,哪怕执行任务时走错了门,也不是这些警察的责任。 但操作上不分男女老幼,是 ...
那么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怎样的处罚?误报扰民和滥用暴力的处罚孰轻孰重?
这个判决出来以后是不是就说明对小孩不能上拷以及用枪指了?
双筒 发表于 2012-6-20 13:32
前面做事情的人有失误,让这帮警察得到个假情报,跟误炸了别人的大使馆一样。 轰炸的那个人没有责任,那是 ...
版主举例不当,南联盟的那次,不是误炸!!!
supercommander 发表于 2012-6-20 00:44
那么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怎样的处罚?误报扰民和滥用暴力的处罚孰轻孰重?
这个判决出来以后是不是就说明 ...
这就不大清楚了。 上诉法院上个礼拜刚推翻一审,如果DEA不服,还可以往最高法院那里折腾。 而且判决也没说给多少钱,估计不太多(没有全盘否定嘛)。。。

小孩子还真是不好判断。 11岁的孩子,有的打枪都打的很好了,所以我觉得警察得随机应变。 一看小女孩已经吓得要尿裤子,就不必如临大敌似的变本加厉了。。。
一轮红日 发表于 2012-6-20 00:54
版主举例不当,南联盟的那次,不是误炸!!!
我没说是那次。 而且,那次轰炸是中国说不是误炸,是故意的,美国没这么说。 所以不要联想太多,我就是举例而已。。。
双筒版主,您虽然是美国人,不过既然是在中国的论坛上说话,就请注意一下中国人民的感情,特别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谢谢
一司机开车跑货,老板疏忽给他一辆坏车,结果司机出事撞死了人,那司机难道不用付刑责?付刑责的难道是老板?
一轮红日 发表于 2012-6-20 01:11
双筒版主,您虽然是美国人,不过既然是在中国的论坛上说话,就请注意一下中国人民的感情,特别是在不经意间 ...
呵呵,我只说事实,平等对我来说,就是事情双方说的话都要去听,也支持别人都听。 听到后自己做判断,不把我的判断强加于人。  我举例本来就没说是那次特定的轰炸,是你这么认定的。 而对那次轰炸,我只说中国怎么说,美国怎么说,没有说美国说的就是对的,更没有把美国正确这个意思强加于你。 如果这样还伤到你的感情,我只能说很遗憾。。。
clarkone 发表于 2012-6-20 01:20
一司机开车跑货,老板疏忽给他一辆坏车,结果司机出事撞死了人,那司机难道不用付刑责?付刑责的难道是老板 ...
您这例子司机觉得应该有点责任至少,但那新闻里的确说,法院(陪审团,一帮子跟我一样,对司法不太懂的普通人)判决,没有全部否定警察的做法,只是中间有部分操作失误,滥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