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中的个别条例,大家多看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38:37


    第一章 总  纲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宪法内容原地址: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第一章 总  纲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宪法内容原地址: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中的中国是比较务实和完美的,哎

执法不严 要追究执法机构。司法机构要负主要责任。

唯一拥有监督司法机构权利的人大代表,却被现实中给分化了监督权,无法行驶监督权。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七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宪法是什么?好吃吗?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督的整体法律连续性缺乏现实执行依据。
一句话宪法顶个球。
2012-5-26 21:48 上传

呵呵呵我们都知道宪法是什么。
中国特色XX主义的宪法,我们可以这么解释。
中国几千年来一直都是人治国家, 没有法治传统, 所以这也不能怪TG, 要怪就得去怪秦始皇. 所以宪法什么的看看就好, 别当真. 只要坚定不移的跟着TG走, 前途就是光明的.
笑而不语大家心里明白
我在想上面那几个人你们想表达点什么呢...
橡皮图章,,,,,,比较硬的手纸
楼主啥意思?


睡觉的也许是列席人员?我们这里开会,还真没有看见睡觉的,一般听报告的时候,都是多少要研究一下报告,准备小组讨论的发言。

不过二次大会的时候,有的人就不上心了,毕竟是听人大和两院的报告。一般代表关心的较少。

一般三次、四次都是选举。

五次闭幕,不选举的三次就闭幕了。



睡觉的也许是列席人员?我们这里开会,还真没有看见睡觉的,一般听报告的时候,都是多少要研究一下报告,准备小组讨论的发言。

不过二次大会的时候,有的人就不上心了,毕竟是听人大和两院的报告。一般代表关心的较少。

一般三次、四次都是选举。

五次闭幕,不选举的三次就闭幕了。

虚伪者 发表于 2012-5-26 19:43
一句话宪法顶个球。
西北政法的著名雕塑啊~~

可惜被拆除了~~

也就是说,连球也不顶了~~
本想说点什么,后来想想,说啥也脱不了两类:洗涤、比烂。所以就算了吧。

不过话说,以上和以下发言的,无非就四类:
赞同的、洗涤的、比烂的、打酱油的。
中国人真好骗系列
宪法顶个球
Wicca 发表于 2012-5-26 21:59
中国几千年来一直都是人治国家, 没有法治传统, 所以这也不能怪TG, 要怪就得去怪秦始皇. 所以宪法什么的看看 ...
秦始皇是法家
看看这个帖子引出了几个出名的ID
法在中国只是大人物治国的一个方面,一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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