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死法------“呕吐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03:34
嫌疑人在公安局“呕吐死” 警方拒出尸检报告

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而警方则坚称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

“4肋骨骨折;胃里除少许积水外未有任何食物,因长时间限制身体自由导致下肢肺动脉栓塞死亡。”这是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村民于钢峰的尸检报告。

  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而警方则坚称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

  警方的解释引起家属强烈不满。家属称,死者整个上半身呈黑紫状,双手呈现乌紫色,脚面、手腕、小腿处有多处伤口,且手腕处、脚腕处有明显的勒痕。家属据此怀疑,于钢峰遭受刑讯逼供。但历时数月抗争依然无果,家人开始在通过微博、论坛等发布求助信息。

  惊闻噩耗

  于钢峰公安局里“呕吐死”

  34岁的于钢峰为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人,其父母均在家务农。于为家中长子,并育有两子,一个11岁,一个10岁。死前,于钢峰在项城做水果生意。项城市为县级市,与郸城县同属周口市管辖。

  2011年10月23日下午1时许,项城公安在郸城县汽车站附近将于钢峰带走。3日后,即10月26日上午10时许,腾庄村村主任通知其父母到村主任家说事。

  于钢峰弟弟于钢领告诉都市时报记者,父亲到达村主任家后,看到有几个穿警服的人,还有几个当地的领导。通过村主任介绍,其父才得知,穿警服者为项城市公安局干警,前来通知说,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于26日凌晨零时许猝死在项城市公安局。来人特意交代不要声张。

  听到这一消息,全家人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哥哥怎么会突然死在公安局呢?”于钢领说,警方当时给出的说法是,于钢峰供述了其因吸毒,伙同杨某、王某在项城市区盗窃6辆面包车并销赃的事实。

  对于于钢峰的死因,警方事后做出的一份情况说明称:“2011年10月25日23时50分左右,于钢峰说他拉肚子要上厕所,到厕所后就对着便池呕吐,呕吐完他蹲下大便。大便后,于钢峰回到一中队办公室,说自己不舒服,坐到地上,头上开始冒汗,脸色发白,口中吐白沫,然后头一歪,躺倒在地上。值班民警立即拨打了120请求急救。26日0时10分,120急救车赶到,医生对于钢锋进行现场救治后,立即抬上救护车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6日0时35分医生宣布受害人于钢峰死亡。”

  这一说法遭到了于家人的怀疑。于钢领向都市时报记者回忆:“我哥哥身高一米七五,体重85公斤,体型健壮。之前并无心脏病,也没有高血压,怎么突然就‘呕吐死’了?”不仅如此,项城市公安局一直拒绝家属查看医生笔录,亦拒绝透露办案民警的名字。

  尸体有外伤

  警方拒绝提供尸检报告

  这份报告还称:于钢峰死亡后,项城市公安局立即向周口市公安局及项城市检察院通报情况。检察机关介入后,对死者尸表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检察机关提出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死者家属不同意,致使死因至今没有查明。

  家属经过一再抗争,终于于2011年10月29日在项城市殡仪馆见到于钢峰的尸体。从家属提供的照片上看,尸体全身有多处伤痕,双手呈黑紫色,手腕处、腋窝以及腿部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勒痕。

  家属要求查看相关指控受害人涉嫌盗窃的文件资料及审讯录像,并要求查看接诊医生的接诊记录,均被公安局拒绝。

  于钢峰妹夫郑树龙提供的一段于钢峰死亡后家属与当地120急救中心出诊医生的对话录音则表明,于钢峰并非在医院抢救时死亡。

  该段录音中医生说道:“在现场就死了。我们到达时,病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双侧瞳孔散大,病人死亡。我跟值班刑警说了病人已经死亡。”医生还称,在事件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有如警方描述的“口吐白沫”的情况。

  今年3月23日,项城市公安局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前来做尸体检验。河南当地媒体报道了此事,著名律师周泽也转发了相关微博,并引起更广泛的关注。

  5月11日,公安局通知家属鉴定结果出来了。于钢峰告诉都市时报记者,警方当时照着副本向家属念了一遍尸检报告的内容。家属从而得知,“受害人肋骨断裂4根”,“胃里无任何食物”,“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家属当时要求查看尸检报告时,却遭到了拒绝。警方仅仅提供了一份盖有项城市公安局印章的《鉴定结论通知书》。都市时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书并没有对死因做过多说明,鉴定结论为:“于钢峰系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5月20日下午,都市时报记者联系到项城市公安局负责此案的领导,同时也是该局政委张国营。问及为何不能向家属提供尸检报告,张国营说是“按照相关法律来办的”。当都市时报记者追问依据究竟是哪项法律条文时,张国营则语焉不详,要记者自己去查。

  而周泽告诉都市时报记者,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家属查看尸检报告的权利。因此,一般可以理解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是可以查看”。

  周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

  但调查至今无果

  据项城市警方提供给媒体的材料介绍,“于钢峰死亡事件引起了周口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口市公安局长姚天民等领导作出指示,同时指派纪委、督察部门到项城市调查事件情况”。但事情过去已经6个多月,调查仍无进展。

  警方此前向媒体透露,于钢峰事件发生后,周口市及项城市警方已对所有参与办案的民警予以停止执行职务,配合检察机关查明死亡原因,接受检察机关和纪检督察部门的调查。

  然而,张国营在接受都市时报记者采访时对上述说法予以否认,称“没这回事”。至于于钢峰的死因,张国营刚开始称死者是“病死”,而后又称尸检报告上面有结论,具体死因自己不清楚。

  于钢领说,事后家属向项城市检察院提起申诉,但同样遭到拒绝。给出的答复是“现有材料无法立案”。当时,检察院反渎局一位名叫司海涛的负责人接待了家属,但尸检报告出来后,这位负责人就不再接于家人的电话了。都市时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司海涛,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于钢领还表示,公安局方面多次询问于家人“有什么要求”。于钢领称公安局方面希望私了,但这并不是家属想要的结果。他说,家属的要求首先是查明于钢峰的死因,公布真相,并对凶手绳之以法,然后才能谈赔偿的事。
http://finance.cjzg.cn/gundong-baodao/1337667792991141.html嫌疑人在公安局“呕吐死” 警方拒出尸检报告

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而警方则坚称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

“4肋骨骨折;胃里除少许积水外未有任何食物,因长时间限制身体自由导致下肢肺动脉栓塞死亡。”这是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村民于钢峰的尸检报告。

  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而警方则坚称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

  警方的解释引起家属强烈不满。家属称,死者整个上半身呈黑紫状,双手呈现乌紫色,脚面、手腕、小腿处有多处伤口,且手腕处、脚腕处有明显的勒痕。家属据此怀疑,于钢峰遭受刑讯逼供。但历时数月抗争依然无果,家人开始在通过微博、论坛等发布求助信息。

  惊闻噩耗

  于钢峰公安局里“呕吐死”

  34岁的于钢峰为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人,其父母均在家务农。于为家中长子,并育有两子,一个11岁,一个10岁。死前,于钢峰在项城做水果生意。项城市为县级市,与郸城县同属周口市管辖。

  2011年10月23日下午1时许,项城公安在郸城县汽车站附近将于钢峰带走。3日后,即10月26日上午10时许,腾庄村村主任通知其父母到村主任家说事。

  于钢峰弟弟于钢领告诉都市时报记者,父亲到达村主任家后,看到有几个穿警服的人,还有几个当地的领导。通过村主任介绍,其父才得知,穿警服者为项城市公安局干警,前来通知说,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于26日凌晨零时许猝死在项城市公安局。来人特意交代不要声张。

  听到这一消息,全家人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哥哥怎么会突然死在公安局呢?”于钢领说,警方当时给出的说法是,于钢峰供述了其因吸毒,伙同杨某、王某在项城市区盗窃6辆面包车并销赃的事实。

  对于于钢峰的死因,警方事后做出的一份情况说明称:“2011年10月25日23时50分左右,于钢峰说他拉肚子要上厕所,到厕所后就对着便池呕吐,呕吐完他蹲下大便。大便后,于钢峰回到一中队办公室,说自己不舒服,坐到地上,头上开始冒汗,脸色发白,口中吐白沫,然后头一歪,躺倒在地上。值班民警立即拨打了120请求急救。26日0时10分,120急救车赶到,医生对于钢锋进行现场救治后,立即抬上救护车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6日0时35分医生宣布受害人于钢峰死亡。”

  这一说法遭到了于家人的怀疑。于钢领向都市时报记者回忆:“我哥哥身高一米七五,体重85公斤,体型健壮。之前并无心脏病,也没有高血压,怎么突然就‘呕吐死’了?”不仅如此,项城市公安局一直拒绝家属查看医生笔录,亦拒绝透露办案民警的名字。

  尸体有外伤

  警方拒绝提供尸检报告

  这份报告还称:于钢峰死亡后,项城市公安局立即向周口市公安局及项城市检察院通报情况。检察机关介入后,对死者尸表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检察机关提出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死者家属不同意,致使死因至今没有查明。

  家属经过一再抗争,终于于2011年10月29日在项城市殡仪馆见到于钢峰的尸体。从家属提供的照片上看,尸体全身有多处伤痕,双手呈黑紫色,手腕处、腋窝以及腿部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勒痕。

  家属要求查看相关指控受害人涉嫌盗窃的文件资料及审讯录像,并要求查看接诊医生的接诊记录,均被公安局拒绝。

  于钢峰妹夫郑树龙提供的一段于钢峰死亡后家属与当地120急救中心出诊医生的对话录音则表明,于钢峰并非在医院抢救时死亡。

  该段录音中医生说道:“在现场就死了。我们到达时,病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双侧瞳孔散大,病人死亡。我跟值班刑警说了病人已经死亡。”医生还称,在事件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有如警方描述的“口吐白沫”的情况。

  今年3月23日,项城市公安局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前来做尸体检验。河南当地媒体报道了此事,著名律师周泽也转发了相关微博,并引起更广泛的关注。

  5月11日,公安局通知家属鉴定结果出来了。于钢峰告诉都市时报记者,警方当时照着副本向家属念了一遍尸检报告的内容。家属从而得知,“受害人肋骨断裂4根”,“胃里无任何食物”,“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家属当时要求查看尸检报告时,却遭到了拒绝。警方仅仅提供了一份盖有项城市公安局印章的《鉴定结论通知书》。都市时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书并没有对死因做过多说明,鉴定结论为:“于钢峰系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5月20日下午,都市时报记者联系到项城市公安局负责此案的领导,同时也是该局政委张国营。问及为何不能向家属提供尸检报告,张国营说是“按照相关法律来办的”。当都市时报记者追问依据究竟是哪项法律条文时,张国营则语焉不详,要记者自己去查。

  而周泽告诉都市时报记者,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家属查看尸检报告的权利。因此,一般可以理解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是可以查看”。

  周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

  但调查至今无果

  据项城市警方提供给媒体的材料介绍,“于钢峰死亡事件引起了周口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口市公安局长姚天民等领导作出指示,同时指派纪委、督察部门到项城市调查事件情况”。但事情过去已经6个多月,调查仍无进展。

  警方此前向媒体透露,于钢峰事件发生后,周口市及项城市警方已对所有参与办案的民警予以停止执行职务,配合检察机关查明死亡原因,接受检察机关和纪检督察部门的调查。

  然而,张国营在接受都市时报记者采访时对上述说法予以否认,称“没这回事”。至于于钢峰的死因,张国营刚开始称死者是“病死”,而后又称尸检报告上面有结论,具体死因自己不清楚。

  于钢领说,事后家属向项城市检察院提起申诉,但同样遭到拒绝。给出的答复是“现有材料无法立案”。当时,检察院反渎局一位名叫司海涛的负责人接待了家属,但尸检报告出来后,这位负责人就不再接于家人的电话了。都市时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司海涛,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于钢领还表示,公安局方面多次询问于家人“有什么要求”。于钢领称公安局方面希望私了,但这并不是家属想要的结果。他说,家属的要求首先是查明于钢峰的死因,公布真相,并对凶手绳之以法,然后才能谈赔偿的事。
http://finance.cjzg.cn/gundong-baodao/1337667792991141.html
未经调查,不作评论~~~
且手腕处、脚腕处有明显的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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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
尸检报告说的很明白了
我一直都觉得以暴易暴是最简单有效的 杀掉刑警队的几个警察报仇就行了 特别是仔细研究一下细节 然后让他们也这种死法
人死了家属要看医疗记录,无正当理由,警方有什么权利卖不让看?
干这种事都懒得费精力了么,你找个渉及国家机密的理由,也好过不让看就是不让看这种蠢招啊
-.-!!!
我想知道如何处理
“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这里面应该有多的字或者漏的字“下肢肺动脉”是很白的错误)
这个很明白了啊
而且不是说断了四根肋骨嘛
据此也不是不能要求追究责任,真心不明白家属还要闹哪样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23 09:22
人死了家属要看医疗记录,无正当理由,警方有什么权利卖不让看?
干这种事都懒得费精力了么,你找个渉及国 ...
未必没有正当理由
反正医疗记录不是想看就能私下看的
即使有医疗纠纷也只能封存病历,然后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调出来看
十五字 发表于 2012-5-23 09:44
“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这里面应该有多的字或 ...
      你没事吧?莫名其妙人进去,就死了,要求知道死因这叫闹?{:qiliang:}
十五字 发表于 2012-5-23 09:46
未必没有正当理由
反正医疗记录不是想看就能私下看的
即使有医疗纠纷也只能封存病历,然后通过一定的法 ...
      呵呵,程序是程序,有权看是有权看,不矛盾,直接告知家属程序就行了呗。
你看着事件进展好了,未必无正当理由也应该警方证明,不是公众帮他们去证明
hu_bird 发表于 2012-5-23 08:46
我一直都觉得以暴易暴是最简单有效的 杀掉刑警队的几个警察报仇就行了 特别是仔细研究一下细节 然后让他们也 ...
英雄所见,但是仅仅这样我觉得还不够,当初吕后对付戚夫人那招可以借鉴一下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23 09:55
你没事吧?莫名其妙人进去,就死了,要求知道死因这叫闹?
我没事,谢谢关心
所谓“闹”指的是态度而非事情本身
您有事儿吗?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23 09:59
呵呵,程序是程序,有权看是有权看,不矛盾,直接告知家属程序就行了呗。
你看着事件进展好了,未 ...
态度问题
单纯的说
有呕吐致死的
当然这个帖子说的情况应该好好调查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23 09:55
你没事吧?莫名其妙人进去,就死了,要求知道死因这叫闹?
他的意思是,仅根据警方已经提供的报告,就可以认定事实了,干嘛非得要查看尸检记录?
十五字 发表于 2012-5-23 10:02
态度问题
      确实是态度问题:D
该用户只能删除 发表于 2012-5-23 10:04
他的意思是,仅根据警方已经提供的报告,就可以认定事实了,干嘛非得要查看尸检记录?
      他说的意思好比人抓了,回头告诉人家属,啊,死了,原因是头掉下来了,完毕[:a3:]。我觉得这头是怎么掉下来的,家属有权利得知,分歧在这呢:handshake
http://gcontent.oeeee.com/d/ba/d ... ml?bsh_bid=95824800

孙警官说,于钢峰四根肋骨骨折并不是在公安局审讯时导致的,而是在医院检查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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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家医院? 这医院是在医疗检查还是杀人?  
万万春 发表于 2012-5-23 10:04
单纯的说
有呕吐致死的
当然这个帖子说的情况应该好好调查
呕吐致死一般也就是误吸、静脉破裂胃出血什么的
这人应该是多处血管栓塞,于是在肠系膜血管栓塞表现为腹痛(说拉肚子,俺怀疑只是腹痛未必有腹泻)、呕吐,最后肺栓塞致死
警察也是医盲,只看到呕吐了,自然只能说呕吐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2-5-23 10:22
http://gcontent.oeeee.com/d/ba/dba132f6ab6a3e3d/Blog/cc2/a9a4d2.html?bsh_bid=95824800

孙警官说,于 ...
医院检查一般不会有肋骨骨折(听说过有上臂骨折的)
但做心肺复苏时还真可能有肋骨骨折,看骨折部位吧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23 10:09
他说的意思好比人抓了,回头告诉人家属,啊,死了,原因是头掉下来了,完毕。我觉得这头是怎 ...
那非要尸检记录干什么呢?尸检报告已经明确了死亡原因,要查也是查询问记录和检察机关的调查记录。
十五字 发表于 2012-5-23 10:30
医院检查一般不会有肋骨骨折(听说过有上臂骨折的)
但做心肺复苏时还真可能有肋骨骨折,看骨折部位吧
该段录音中医生说道:“在现场就死了。我们到达时,病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双侧瞳孔散大,病人死亡。我跟值班刑警说了病人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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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到了公安局现场就已经确认病人死亡,还需要做什么“心肺复苏”? 难道尸体拉到医院以后,医院有人虐尸?
该用户只能删除 发表于 2012-5-23 10:30
那非要尸检记录干什么呢?尸检报告已经明确了死亡原因,要查也是查询问记录和检察机关的调查记录。
       尸检报告家属有拿到过么?[:a3:]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23 10:36
尸检报告家属有拿到过么?
5月11日,公安局通知家属鉴定结果出来了。于钢峰告诉都市时报记者,警方当时照着副本向家属念了一遍尸检报告的内容。家属从而得知,“受害人肋骨断裂4根”,“胃里无任何食物”,“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即便是“副本”,但是不可否认其尸检报告的本质
现场救治后,立即抬上救护车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6日0时35分医生宣布受害人于钢峰死亡”
谁知道呢{:cha:}


这是财经中国微博上的死者照片。这样的野蛮执法不是维稳而是恰恰在制造不稳定因素,破坏和谐社会,当局必须严惩肇事者!

这是财经中国微博上的死者照片。这样的野蛮执法不是维稳而是恰恰在制造不稳定因素,破坏和谐社会,当局必须严惩肇事者!
该用户只能删除 发表于 2012-5-23 10:40
5月11日,公安局通知家属鉴定结果出来了。于钢峰告诉都市时报记者,警方当时照着副本向家属念了一遍尸检报 ...
      好吧,算你是吧,咱是医盲。可为什么副本是警方拿着念,不是家属拿着看?这想想都不合规矩,跟空口白话一个性质哦,是记者刷笔杆子?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23 10:46
好吧,算你是吧,咱是医盲。可为什么副本是警方拿着念,不是家属拿着看?这想想都不合规矩,跟空口 ...
程序,这种东西都是人家拿着念,念完了请你签字,送达过程完结。如果找不到当事人的,则在报纸上公告,公告后一定时间内,视为送达。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23 09:55
你没事吧?莫名其妙人进去,就死了,要求知道死因这叫闹?
死因很明白了。
因为手脚被长时间捆扎造成血栓堵塞肺动脉。
所以我说了,这份报告说的很显白了。

dimo7929 发表于 2012-5-23 10:45
这是财经中国微博上的死者照片。这样的野蛮执法不是维稳而是恰恰在制造不稳定因素,破坏和谐社会,当局必须 ...


此图片发布者用心险恶! 这些淤痕根本是在尸体搬运过程中造成的! 外部敌对势力忘我政权之心不死啊! 北京日报的评论呢? 我要看!{:soso_e180:}
dimo7929 发表于 2012-5-23 10:45
这是财经中国微博上的死者照片。这样的野蛮执法不是维稳而是恰恰在制造不稳定因素,破坏和谐社会,当局必须 ...


此图片发布者用心险恶! 这些淤痕根本是在尸体搬运过程中造成的! 外部敌对势力忘我政权之心不死啊! 北京日报的评论呢? 我要看!{:soso_e180:}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2-5-23 10:54
此图片发布者用心险恶! 这些淤痕根本是在尸体搬运过程中造成的

百度“尸斑”
尸斑有个明显的特征,突出部位。比如肩,臀。因为平躺的话,这些部位的肌肉组织是被压着的。
根据这份死亡报告就足够定性了。
dimo7929 发表于 2012-5-23 10:45
这是财经中国微博上的死者照片。这样的野蛮执法不是维稳而是恰恰在制造不稳定因素,破坏和谐社会,当局必须 ...
。。谁来分析下。。身上那些是外伤还是尸斑?
茄子暴宝 发表于 2012-5-23 11:00
。。谁来分析下。。身上那些是外伤还是尸斑?
发警务去试试,那儿可能有法医
草菅人命.
当然,如果这姓于的是个流氓阿飞,泼皮无赖,这死法我严重支持.
河南项城公安局称呕吐死疑犯骨折与审讯无关

2012年05月23日03:09  大河网-河南商报
  河南郸城人于钢峰在郑州租房住了5年,平时靠卖水果为生。去年10月份,于钢峰奶奶去世百天,他回家探望时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民警带走,两天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警方称,于钢峰突发急病,口吐白沫死亡。于钢峰家属对“呕吐死”说法强烈不满。项城市公安局称,近期会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详细的尸检报告。

  事件

  公安局内“呕吐死”

  于钢峰34岁,老家在河南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5年前,他带着妻儿来到郑州以卖水果为生。2011年10月23日,是他奶奶去世百天的日子,按照当地习俗,他要回家探望。当天13时许,于钢峰到达郸城县汽车站时,几名项城市公安局的民警将其带走。于钢峰的妹夫郑先生说,两天后,项城市公安局的人到村委会通知他们说,于钢峰于25日凌晨在项城市公安局死亡。

  昨日,于钢峰家人向河南商报(微博)记者出示了一份项城市公安局向家属提供的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中提到,于钢峰之所以被抓,是因为他于2011年10月22日上午,在项城市文化路农贸市场涉嫌盗窃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

  项城市公安局称,2011年10月25日23时50分左右,于钢峰说他拉肚子要上厕所,上厕所时呕吐,回到一中队办公室后,头上冒汗,脸色发白,口吐白沫,随即躺倒在地上。26日0时35分,医生宣布于钢峰死亡。

  家属

  尸体有多处伤痕

  “于钢峰死得太离奇了。”昨日,郑先生说,事后,家属多次向项城市公安局讨要说法,但至今也没有见到于钢峰的尸检报告以及审讯监控录像。

  家属称,刚得知于钢峰死亡那几天,家里人一直想见见人,向项城市公安局反映多次,“他们说人在医院躺着。”

  郑先生说,公安局曾派几辆警车拉着家属去医院看人,但却把车开到了项城市郊区一片麦地旁,“在我们的追问下,民警说,人被拉到火葬场了。这么大的事我们都不知道。”

  2011年10月29日,于钢峰家属经过一再要求,终于在项城市殡仪馆见到于钢峰的尸体。家属称,于钢峰尸体有多处伤痕,双手呈黑紫色,手腕处、腋窝以及腿部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勒痕。他们怀疑于钢峰遭遇刑讯逼供。

  如今,距离于钢峰死亡已有6个多月,郑先生说,最可怜的是两个孩子,一个10岁,一个11岁,“他们一直跟着爸爸在郑州生活,过了有五六年,突然好好的人没了,孩子天天晚上哭着要爸爸,哄都哄不住啊。”

  回应

  近期将公布详细尸检报告

  针对于钢峰死亡一案,昨日18时,项城市公安局一名孙姓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目前有的媒体报道的关于于钢峰的尸检报告内容是断章取义,并非全部内容。

  而据其他媒体报道,家属了解到的尸检报告是,“受害人四根肋骨骨折;胃里除少许积水外未有任何食物,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孙警官说,于钢峰四根肋骨骨折并不是在公安局审讯时导致的,而是在医院检查时发生的。

  至于家属怀疑于钢峰遭遇刑讯逼供,以及项城市公安局没有让其看到或者复印尸检报告的疑问,孙警官并没有正面回应,只说“不可能不让家属看。”项城市公安局称,近期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更为详细的尸检报告。河南商报记者 李政

http://news.sina.com.cn/c/2012-05-23/030924460759.shtml

此贴很明显的证明了记者是王八蛋,简直是闭着眼用屁股报道
死就死了呗,一个P民而已,没直接火化了,还留个全尸给家属见个面,很仁慈了。
大胃王 发表于 2012-5-23 14:57
死就死了呗,一个P民而已,没直接火化了,还留个全尸给家属见个面,很仁慈了。
那是,好死不死你死在派出所,这就是黄泥掉到裤裆里,肯定是刑讯逼供了,其他可能P民没兴趣了解,能喷就行。
西风剪雪 发表于 2012-5-23 10:00
英雄所见,但是仅仅这样我觉得还不够,当初吕后对付戚夫人那招可以借鉴一下
只可惜屁民没几个有杨佳那个种,只会拿菜刀看小孩,或者背炸药包炸村民罢了
强烈要求以后凡是拘留审讯,必须全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