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关长赖昌星发迹路:金钱女色筑走私王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58:06


2012年05月19日  05:29  大河网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昨天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案情

  走私案值超270亿元

  贿赂64名国家工作人员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起,被告人赖昌星通过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公司、建立据点、网罗人员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团。

  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采取伪报品名、假复出口、闯关等手段,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其他普通货物,案值共计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9.99亿元。

  为实施走私活动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赖昌星于1991年至1999年间,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12.89万元。

  走私、行贿两罪并罚

  被判无期徒刑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昌星的行为分别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两罪并罚。赖昌星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4月6日至4月22日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审现场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参加了旁听。 (据新华社电)

  外交部

  案件审判显示中国反腐决心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8日表示,赖昌星案件的审判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同时也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在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洪磊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赖昌星18日在厦门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案件的审判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这一案件也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在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愿与加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深化包括执法合作在内的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推动双边关系发展。

  回顾

  小学肄业的赖昌星,是如何制造出新中国最大的走私案?

  拉拢高官 金钱女色筑起“走私王国”

  每3天就能走私万吨油料

  1958年出生在福建晋江的赖昌星,小学都没有毕业。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小时候家里非常穷。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却极善钻营。

  从上世纪80年代的小打小闹,到90年代的疯狂走私,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不断升级,涉及钢材、化工原料、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等,种类繁多。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赖昌星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1999年4月,赖昌星以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将“苏达”号货轮9904航次运输的香烟伪报成木浆,走私香烟24380箱,仅这一笔就偷逃税款1亿多元。

  赖昌星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据查,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以此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391万吨,案值104亿元,偷逃税款20亿元。经测算,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装载1万多吨走私油料的轮船在赖昌星等人的指挥下靠泊厦门卸油。

  其他人想走私,也得通过“赖老板”

  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须通过“赖老板”办理通关手续,否则就会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赖昌星帮他人走私时明码标价收取“通关费”:走私一辆汽车需交纳“通关费”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交“通关费”10万元。一些公司或个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还要收取70%的走私“利润”。

  在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作“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关长杨前线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为打通同安办事处这条走私通道,杨前线与赖昌星密谋,把自己的亲信谢东风提拔为同安办事处副主任。赖昌星想在东山走私,杨前线就把自己的“铁杆”曲鹭勇调到东山海关任副关长。

  建“红楼”用金钱女色拉拢腐蚀干部

  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爱财,他可以一次将数十万、上百万元的钞票奉上;爱色,他可以将美女送至身边;爱权,他则为之四处活动。

  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层砖红色小楼,当地人都知道,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这座“红楼”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

  赖昌星最惯用的手法是金钱铺路。他对认为有用的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经常以“过节费”、“借款”等各种名目行贿。据统计,仅厦门海关的涉案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退出的赃款就达5000万元。

  赖昌星听说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的女儿在美国,当即汇去了50万美元。听说李纪周的老婆开公司,赖昌星又“慷慨”地甩出1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为给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别墅,一次就向赖昌星要了3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1997年,赖昌星为搞房地产,请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赵克明来“红楼”洗桑拿,并特意安排其与卖淫女嫖宿。赖昌星还先后为一些人介绍情妇。如,他出资1000多万元替杨前线包养情妇,并在香港、厦门购买别墅供其姘居。赵克明、杨前线及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等一批腐败分子在恣意放纵的同时,也彻底出卖了自己。

  被调查中

  还3次携3000万巨款进京

  1999年4月,一封长达74页的举报信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信中形容说,赖昌星一伙“走私成品油之多,足以满足厦门人游泳用”。

  即便被调查时,赖昌星对自己还有足够的信心,相信一切还都在掌握中。据时任专案组副组长、前线总指挥的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事后回忆,当专案组秘密制订工作方案时,赖昌星还曾携带3000万元巨款3次进京,企图让有关部门停止查办厦门走私案。不过,这次赖昌星的伎俩没能得逞。

  有人通风报信

  赖昌星逃亡加拿大

  眼看事态已经无法扭转,赖昌星销毁大量证据,仓皇逃往香港。在香港,赖昌星一直与当时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等人保持联系。见厦门“风平浪静”,赖昌星于1999年8月10日潜回厦门。当夜,厦门公安局200名警员分成5队扑向5个点进行抓捕。但因为庄如顺提前通风报信,赖昌星在厦门待了不到36小时就逃回香港。专案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准备由广东省公安厅联络香港警方,在香港抓捕赖昌星。此时,多年编织的关系网在最后一刻帮助了赖昌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向他通风报信:“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砧上鱼肉。”1999年8月13日一早,赖昌星举家去了加拿大。

  经过艰苦努力,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2012年4月6日,该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据新华社2001年7月25日电,原文题目《切断权钱色罪恶链条——厦门特大走私案查处始末》)
http://news.qq.com/a/20120519/00 ... 012&ptlang=2052

2012年05月19日  05:29  大河网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昨天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案情

  走私案值超270亿元

  贿赂64名国家工作人员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起,被告人赖昌星通过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公司、建立据点、网罗人员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团。

  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采取伪报品名、假复出口、闯关等手段,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其他普通货物,案值共计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9.99亿元。

  为实施走私活动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赖昌星于1991年至1999年间,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12.89万元。

  走私、行贿两罪并罚

  被判无期徒刑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昌星的行为分别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两罪并罚。赖昌星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4月6日至4月22日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审现场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参加了旁听。 (据新华社电)

  外交部

  案件审判显示中国反腐决心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8日表示,赖昌星案件的审判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同时也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在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洪磊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赖昌星18日在厦门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案件的审判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这一案件也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在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愿与加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深化包括执法合作在内的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推动双边关系发展。

  回顾

  小学肄业的赖昌星,是如何制造出新中国最大的走私案?

  拉拢高官 金钱女色筑起“走私王国”

  每3天就能走私万吨油料

  1958年出生在福建晋江的赖昌星,小学都没有毕业。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小时候家里非常穷。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却极善钻营。

  从上世纪80年代的小打小闹,到90年代的疯狂走私,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不断升级,涉及钢材、化工原料、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等,种类繁多。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赖昌星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1999年4月,赖昌星以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将“苏达”号货轮9904航次运输的香烟伪报成木浆,走私香烟24380箱,仅这一笔就偷逃税款1亿多元。

  赖昌星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据查,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以此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391万吨,案值104亿元,偷逃税款20亿元。经测算,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装载1万多吨走私油料的轮船在赖昌星等人的指挥下靠泊厦门卸油。

  其他人想走私,也得通过“赖老板”

  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须通过“赖老板”办理通关手续,否则就会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赖昌星帮他人走私时明码标价收取“通关费”:走私一辆汽车需交纳“通关费”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交“通关费”10万元。一些公司或个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还要收取70%的走私“利润”。

  在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作“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关长杨前线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为打通同安办事处这条走私通道,杨前线与赖昌星密谋,把自己的亲信谢东风提拔为同安办事处副主任。赖昌星想在东山走私,杨前线就把自己的“铁杆”曲鹭勇调到东山海关任副关长。

  建“红楼”用金钱女色拉拢腐蚀干部

  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爱财,他可以一次将数十万、上百万元的钞票奉上;爱色,他可以将美女送至身边;爱权,他则为之四处活动。

  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层砖红色小楼,当地人都知道,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这座“红楼”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

  赖昌星最惯用的手法是金钱铺路。他对认为有用的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经常以“过节费”、“借款”等各种名目行贿。据统计,仅厦门海关的涉案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退出的赃款就达5000万元。

  赖昌星听说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的女儿在美国,当即汇去了50万美元。听说李纪周的老婆开公司,赖昌星又“慷慨”地甩出1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为给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别墅,一次就向赖昌星要了3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1997年,赖昌星为搞房地产,请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赵克明来“红楼”洗桑拿,并特意安排其与卖淫女嫖宿。赖昌星还先后为一些人介绍情妇。如,他出资1000多万元替杨前线包养情妇,并在香港、厦门购买别墅供其姘居。赵克明、杨前线及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等一批腐败分子在恣意放纵的同时,也彻底出卖了自己。

  被调查中

  还3次携3000万巨款进京

  1999年4月,一封长达74页的举报信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信中形容说,赖昌星一伙“走私成品油之多,足以满足厦门人游泳用”。

  即便被调查时,赖昌星对自己还有足够的信心,相信一切还都在掌握中。据时任专案组副组长、前线总指挥的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事后回忆,当专案组秘密制订工作方案时,赖昌星还曾携带3000万元巨款3次进京,企图让有关部门停止查办厦门走私案。不过,这次赖昌星的伎俩没能得逞。

  有人通风报信

  赖昌星逃亡加拿大

  眼看事态已经无法扭转,赖昌星销毁大量证据,仓皇逃往香港。在香港,赖昌星一直与当时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等人保持联系。见厦门“风平浪静”,赖昌星于1999年8月10日潜回厦门。当夜,厦门公安局200名警员分成5队扑向5个点进行抓捕。但因为庄如顺提前通风报信,赖昌星在厦门待了不到36小时就逃回香港。专案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准备由广东省公安厅联络香港警方,在香港抓捕赖昌星。此时,多年编织的关系网在最后一刻帮助了赖昌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向他通风报信:“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砧上鱼肉。”1999年8月13日一早,赖昌星举家去了加拿大。

  经过艰苦努力,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2012年4月6日,该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据新华社2001年7月25日电,原文题目《切断权钱色罪恶链条——厦门特大走私案查处始末》)
http://news.qq.com/a/20120519/00 ... 012&ptlang=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