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担保,有了注解。 云南巧家征地方案:村民须服从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15:46
云南巧家征地方案:村民须服从不得拒绝
2012-05-16 00:20:15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http://news.163.com/12/0516/00/81J95URI0001124J.html

核心提示:5月10日,云南巧家发生爆炸致4死16伤。当地警方称,爆炸案与拆迁无关。但村民表示怀疑。过去数年,巧家频现征地纠纷,并有村民因此被殴死。官方发文表示对拆迁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多数村民在拆迁时被来自法院、公安、检察院、税收等政府人员“围起来”。

5月10日,云南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爆炸,导致4死16伤。

当地警方表示,爆炸案制造者是外地人,作案目的是“报复社会”,与征地拆迁无关。但是,这一结论引发多方质疑。当地多名村民表示,不相信爆炸案与拆迁无关。

过去数年中,巧家县频频出现征地纠纷。就在爆炸案发生的6天前,白鹤滩镇村民杨玉强在征收签字现场烧了自己的摩托车。更早前的4月18日,巧家老店镇村民丁发朝因制抵拆迁被殴致死。

巧家县征地拆迁状况如何?

一个拆迁户的安置

5月12日下午,云贵高原一派燥热。古世林骑着摩托车从城市主干道驶向一片山坡,在被推土机抹平的黄土地上,他的房子特别打眼。一只斑纹小狗蹲在屋顶,平静地巡视着周围。

补偿协议没有达成,他的房子没有拆。5月10日至15日是签协议的最后时间,错过了将不能得到安置用地,也不能享受拆除奖励。10日发生的爆炸案,以及接下来中断的程序,客观上多少缓解了他的焦虑。

“我老婆快疯了,”他的这栋位于白鹤滩镇迤博五组,带有小院、柴房、杂屋的265平方米宅子,由于只有100平方米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按照当地规定,只能换算成8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牲口房、灶房、厕所,这些在巧家县的拆迁政策中,均不算作生活用房,不给划地安置,“生活用房必须有床,有人住。”古世林说。

对违章建筑的认定,成了拆迁的鸿沟。古世林违章的165平方米面积,只能享受40%的建筑成本补偿。

迤博一组村民邓勇面临的困境则是,他和父母一家9口,将生活在80平方米的房子里。


“对农民来说,凡是需要的东西,就不算违章。之前不查处他,放纵他,现在又剥夺他,这是不对的。” 从事拆迁工作多年的法律界人士方清明说。

就算是违章建筑,也还可以讨价还价。同在迤博一组的杨玉明有108平方米被认定违章,他同意签合同,违章面积减少至20平方米。

可他的弟弟杨玉强不懂这些。5月4日,一组签合同的最后一天。杨玉强的媳妇没扛住,跑去指挥部签合同。他听说后,提了个小斧头就去了。在指挥部没见到媳妇,气急之下,抡起斧头往办公桌一砍——无济于事,他的合同已经签订生效。

出门时,这位气急败坏的前生产队队长、外人看来“有点正直”的农民,用打火机把自己的摩托车点着了。

接下来的10天,没人看见他。他因危害公共安全被拘。

征地补偿方案:争议不影响征收实施

巧家县在实施这份安置补偿政策之前,2009年11月起曾实施过《巧家县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试行)》(巧政发〔2009〕79号)。

当地村民说,相对而言,79号文显得公平些。较早进行征地拆迁的迤博六组,53户拆迁户中,有19户认同79号文,并签订了拆迁协议。

在他们的房子灭失后、其他村民观望之时,2011年4月12日,《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巧政发〔2011〕28号)出台实施,替代了之前的79号文。

79号文发布时,村民们参加了两次县国土局组织的会议。尽管会议有争执,拆迁补偿却是拆多少面积补多少。而不是28号文这样,征60-100平方米,只能划80平方米,征再大面积,也最多划150平方米。

在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面,79号文规定,土地被征完的,按人头划给60-100平方米宅基地;到了28号文,完全失地,按建筑成本价安置10平方米商业门(铺)面。

此外,28号文对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不参照现有房地产市场价,而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计算。村民的砖混结构的房子只补偿1081元/平方米,但巧家的商品房价现在已经达到3000元/平方米。

此外,28号文规定,对该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有争议只能“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方清明起草过不少征地方案,他读到该条的最后一句时,表示惊讶: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村民不妥协的后果

经记者多次询问,巧家县政府仍然没有对79号文变成28号文的原因进行解释。28号文称,方案经过2011年4月1日召开的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但巧家县政府官方网站白鹤滩之窗显示,第15次常务会议的召开时间是5月10日。

28号文发布之后,村民没有被喊去开会讨论。

取而代之的是几天之后,村子里出现的一张“限期移交土地和清除土地附着物的通告”。通告称,如土地附着物在5日之内没有清除,政府将强行清除,后果自负;房屋在10日之内没有拆迁,不给划地安置;5日之内没有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户口簿交到土地储备中心登记的,不进行失地安置。

此外,需要征收的村民,每户还收到县国土局《巧家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限期交出土地的决定》的红头文件。

多数村民妥协了,不仅有难以承受的后果,而且在拆迁时,他们还被“全巧家所有的干部围起来,” 这些政府工作人员来自法院、公安、检察院、税收等。

一些村民查到国务院2010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2011年9月,迤博七组村民郑永江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同时溅到了挖土机驾驶员身上。随后,郑永江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逮捕,判刑3年。

一个批文,两次使用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征用集体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在巧家县官方网站白鹤滩之窗,记者发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

2009年11月,巧家县政府第5号土地征收公告称,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巧家县2009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9〕146号)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已批准征收集体土地872.601亩。被征收土地范围:迤博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组,北门村南门六组。

2011年6月,巧家县政府又发了关于龙潭片区土地征收的第4号公告。该公告同样引用“云国土资复〔2009〕146号”,称征收白鹤滩镇迤博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872.601亩,范围是迤博村一、四、五组龙潭开发片区规划用地。

在2010年4月县国土局发给村民《限期交出土地》的红头文件中,记者了解到,146号文件中征收迤博村一、二、三、四、五、六组的土地为581.484亩。

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伟介绍,“土地征收公告只能发一次,一个公告可以多次张贴。如果第一次公告没有实施完毕,应该是继续实施,而不是再次发公告。不可能按同一个批文可以征收不同范围的土地。按此道理,还可以发第三次公告,再征收872.601亩。”

根据国家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的土地批文有明确征地范围和红线图,不可能变更。昨日,记者两次向巧家县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146号文等土地批文,其办公室肖主任称,这些批文都存放在档案室,档案室的工作人员请假不在,没有人有钥匙。

同时,办公室黄主任向记者强调,白鹤滩之窗是巧家县政府的官方网站,其上传文件都是权威可靠的。而政府公告,经过了秘书三审,不存在错误。

爆炸中死去的女拆迁户

就在第4号公告发布前一个月,还曾出现了过期批文征地的情况。2011年5月,巧家县政府引用国土资源厅2004年(云国土资复〔2004〕306号)和2008年(云国土资复〔2008〕373号)的两个批文,要求征收迤博七组、八组土地213.975亩。但土地批文只有2年有效期的规定完全忽略。

“土地2年不开发,应无偿收归国有。如果已经变成了国有土地,就应该按国有土地征收办法征收,而不是按集体土地的政策征收。前者的补偿价往往是后者的数十倍,”郑建伟说,“如果用过期批文征地,当地政府涉嫌伪造公文。”

有趣的是,2011年4月的一个巧家县“旧城改造”项目,竟也牵涉到了作为农村的迤博村。

2011年6月,政府拿着上述存疑的146号精神,要求迤博一、四、五组村民交出土地。邓勇,这位种着芒果树、住在农舍的农民,至今没想通,他们村什么时候变成“旧城”了。可根据第4号公告,“迤博村一、四、五组涉及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在2011年6月20日前,持土地权属证明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巧家县县城旧城改造建设管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交付被征土地。”

郑建伟说,“旧城改造不可能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旧城办的做法明显违规。”

走在旧城与新城交会的青年路,可以看到一排排搭建的木棚子。古世林每次经过,都不得不警醒自己,不要成为他们那样。上次狂风暴雨,有一户的棚子就被吹倒,差点出了人命。

5月13日,记者走进一间木棚,看到一位85岁的老奶奶。木棚搭建于10年前,因当时修青年路必须搬迁,补偿协议未达成,房子被强拆,在路边搭棚子住,政府每天每人补偿1斤米。

此次爆炸案中死亡的姓冉的女人,村民们都知道她的故事,土地征收时,她娇小的身体钻到了挖土机下,结果被几个男人粗暴地架开。这次房屋征收,她早早地去排队。

现在,她无辜死去,爆炸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只剩下被杨玉强烧着的那辆摩托车,躺在服务大厅附近的草地。

28号文件部分内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新闻回顾:云南巧家县政府被指低价征地关押不满村民

5月10日,云南巧家县白鹤滩镇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16人伤。据村民反映,当地政府低价征得农民土地后高价转卖,部分村民因对征地不满反映问题还遭到政府关押。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云南巧家征地方案:村民须服从不得拒绝
2012-05-16 00:20:15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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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10日,云南巧家发生爆炸致4死16伤。当地警方称,爆炸案与拆迁无关。但村民表示怀疑。过去数年,巧家频现征地纠纷,并有村民因此被殴死。官方发文表示对拆迁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多数村民在拆迁时被来自法院、公安、检察院、税收等政府人员“围起来”。

5月10日,云南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爆炸,导致4死16伤。

当地警方表示,爆炸案制造者是外地人,作案目的是“报复社会”,与征地拆迁无关。但是,这一结论引发多方质疑。当地多名村民表示,不相信爆炸案与拆迁无关。

过去数年中,巧家县频频出现征地纠纷。就在爆炸案发生的6天前,白鹤滩镇村民杨玉强在征收签字现场烧了自己的摩托车。更早前的4月18日,巧家老店镇村民丁发朝因制抵拆迁被殴致死。

巧家县征地拆迁状况如何?

一个拆迁户的安置

5月12日下午,云贵高原一派燥热。古世林骑着摩托车从城市主干道驶向一片山坡,在被推土机抹平的黄土地上,他的房子特别打眼。一只斑纹小狗蹲在屋顶,平静地巡视着周围。

补偿协议没有达成,他的房子没有拆。5月10日至15日是签协议的最后时间,错过了将不能得到安置用地,也不能享受拆除奖励。10日发生的爆炸案,以及接下来中断的程序,客观上多少缓解了他的焦虑。

“我老婆快疯了,”他的这栋位于白鹤滩镇迤博五组,带有小院、柴房、杂屋的265平方米宅子,由于只有100平方米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按照当地规定,只能换算成8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牲口房、灶房、厕所,这些在巧家县的拆迁政策中,均不算作生活用房,不给划地安置,“生活用房必须有床,有人住。”古世林说。

对违章建筑的认定,成了拆迁的鸿沟。古世林违章的165平方米面积,只能享受40%的建筑成本补偿。

迤博一组村民邓勇面临的困境则是,他和父母一家9口,将生活在80平方米的房子里。


“对农民来说,凡是需要的东西,就不算违章。之前不查处他,放纵他,现在又剥夺他,这是不对的。” 从事拆迁工作多年的法律界人士方清明说。

就算是违章建筑,也还可以讨价还价。同在迤博一组的杨玉明有108平方米被认定违章,他同意签合同,违章面积减少至20平方米。

可他的弟弟杨玉强不懂这些。5月4日,一组签合同的最后一天。杨玉强的媳妇没扛住,跑去指挥部签合同。他听说后,提了个小斧头就去了。在指挥部没见到媳妇,气急之下,抡起斧头往办公桌一砍——无济于事,他的合同已经签订生效。

出门时,这位气急败坏的前生产队队长、外人看来“有点正直”的农民,用打火机把自己的摩托车点着了。

接下来的10天,没人看见他。他因危害公共安全被拘。

征地补偿方案:争议不影响征收实施

巧家县在实施这份安置补偿政策之前,2009年11月起曾实施过《巧家县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试行)》(巧政发〔2009〕79号)。

当地村民说,相对而言,79号文显得公平些。较早进行征地拆迁的迤博六组,53户拆迁户中,有19户认同79号文,并签订了拆迁协议。

在他们的房子灭失后、其他村民观望之时,2011年4月12日,《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巧政发〔2011〕28号)出台实施,替代了之前的79号文。

79号文发布时,村民们参加了两次县国土局组织的会议。尽管会议有争执,拆迁补偿却是拆多少面积补多少。而不是28号文这样,征60-100平方米,只能划80平方米,征再大面积,也最多划150平方米。

在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面,79号文规定,土地被征完的,按人头划给60-100平方米宅基地;到了28号文,完全失地,按建筑成本价安置10平方米商业门(铺)面。

此外,28号文对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不参照现有房地产市场价,而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计算。村民的砖混结构的房子只补偿1081元/平方米,但巧家的商品房价现在已经达到3000元/平方米。

此外,28号文规定,对该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有争议只能“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方清明起草过不少征地方案,他读到该条的最后一句时,表示惊讶: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村民不妥协的后果

经记者多次询问,巧家县政府仍然没有对79号文变成28号文的原因进行解释。28号文称,方案经过2011年4月1日召开的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但巧家县政府官方网站白鹤滩之窗显示,第15次常务会议的召开时间是5月10日。

28号文发布之后,村民没有被喊去开会讨论。

取而代之的是几天之后,村子里出现的一张“限期移交土地和清除土地附着物的通告”。通告称,如土地附着物在5日之内没有清除,政府将强行清除,后果自负;房屋在10日之内没有拆迁,不给划地安置;5日之内没有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户口簿交到土地储备中心登记的,不进行失地安置。

此外,需要征收的村民,每户还收到县国土局《巧家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限期交出土地的决定》的红头文件。

多数村民妥协了,不仅有难以承受的后果,而且在拆迁时,他们还被“全巧家所有的干部围起来,” 这些政府工作人员来自法院、公安、检察院、税收等。

一些村民查到国务院2010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2011年9月,迤博七组村民郑永江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同时溅到了挖土机驾驶员身上。随后,郑永江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逮捕,判刑3年。

一个批文,两次使用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征用集体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在巧家县官方网站白鹤滩之窗,记者发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

2009年11月,巧家县政府第5号土地征收公告称,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巧家县2009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9〕146号)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已批准征收集体土地872.601亩。被征收土地范围:迤博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组,北门村南门六组。

2011年6月,巧家县政府又发了关于龙潭片区土地征收的第4号公告。该公告同样引用“云国土资复〔2009〕146号”,称征收白鹤滩镇迤博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872.601亩,范围是迤博村一、四、五组龙潭开发片区规划用地。

在2010年4月县国土局发给村民《限期交出土地》的红头文件中,记者了解到,146号文件中征收迤博村一、二、三、四、五、六组的土地为581.484亩。

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伟介绍,“土地征收公告只能发一次,一个公告可以多次张贴。如果第一次公告没有实施完毕,应该是继续实施,而不是再次发公告。不可能按同一个批文可以征收不同范围的土地。按此道理,还可以发第三次公告,再征收872.601亩。”

根据国家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的土地批文有明确征地范围和红线图,不可能变更。昨日,记者两次向巧家县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146号文等土地批文,其办公室肖主任称,这些批文都存放在档案室,档案室的工作人员请假不在,没有人有钥匙。

同时,办公室黄主任向记者强调,白鹤滩之窗是巧家县政府的官方网站,其上传文件都是权威可靠的。而政府公告,经过了秘书三审,不存在错误。

爆炸中死去的女拆迁户

就在第4号公告发布前一个月,还曾出现了过期批文征地的情况。2011年5月,巧家县政府引用国土资源厅2004年(云国土资复〔2004〕306号)和2008年(云国土资复〔2008〕373号)的两个批文,要求征收迤博七组、八组土地213.975亩。但土地批文只有2年有效期的规定完全忽略。

“土地2年不开发,应无偿收归国有。如果已经变成了国有土地,就应该按国有土地征收办法征收,而不是按集体土地的政策征收。前者的补偿价往往是后者的数十倍,”郑建伟说,“如果用过期批文征地,当地政府涉嫌伪造公文。”

有趣的是,2011年4月的一个巧家县“旧城改造”项目,竟也牵涉到了作为农村的迤博村。

2011年6月,政府拿着上述存疑的146号精神,要求迤博一、四、五组村民交出土地。邓勇,这位种着芒果树、住在农舍的农民,至今没想通,他们村什么时候变成“旧城”了。可根据第4号公告,“迤博村一、四、五组涉及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在2011年6月20日前,持土地权属证明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巧家县县城旧城改造建设管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交付被征土地。”

郑建伟说,“旧城改造不可能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旧城办的做法明显违规。”

走在旧城与新城交会的青年路,可以看到一排排搭建的木棚子。古世林每次经过,都不得不警醒自己,不要成为他们那样。上次狂风暴雨,有一户的棚子就被吹倒,差点出了人命。

5月13日,记者走进一间木棚,看到一位85岁的老奶奶。木棚搭建于10年前,因当时修青年路必须搬迁,补偿协议未达成,房子被强拆,在路边搭棚子住,政府每天每人补偿1斤米。

此次爆炸案中死亡的姓冉的女人,村民们都知道她的故事,土地征收时,她娇小的身体钻到了挖土机下,结果被几个男人粗暴地架开。这次房屋征收,她早早地去排队。

现在,她无辜死去,爆炸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只剩下被杨玉强烧着的那辆摩托车,躺在服务大厅附近的草地。

28号文件部分内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新闻回顾:云南巧家县政府被指低价征地关押不满村民

5月10日,云南巧家县白鹤滩镇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16人伤。据村民反映,当地政府低价征得农民土地后高价转卖,部分村民因对征地不满反映问题还遭到政府关押。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
可笑的担保。为当地政府的巧取豪夺。做了最好的注解。
这不稀奇。一旦听到这个地方马上要拆迁了,万丈高楼拔地起,家家户户盖新楼,就等着拆迁的时候多算面积呢。
要不是很多村民那么贪心, 政府也不用准备那么多措施
所谓的限时奖励是霸王条款吧。
Wicca 发表于 2012-5-16 09:49
要不是很多村民那么贪心, 政府也不用准备那么多措施
人家在说嫖客多么霸道,你却在谈妓女多么犯贱
这比电影精彩.黑幕重重.
两者没有必然关系
Wicca 发表于 2012-5-16 09:49
要不是很多村民那么贪心, 政府也不用准备那么多措施
不是贪心,而是不公,同一地拆迁补偿执行标准不同,你怎么不换位思考下
泰坦指挥官 发表于 2012-5-16 10:34
不是贪心,而是不公,同一地拆迁补偿执行标准不同,你怎么不换位思考下
说人家贪心的怎么不说当地政府挣多少钱,他们怎么那么贪心
jinbo888 发表于 2012-5-16 10:20
人家在说嫖客多么霸道,你却在谈妓女多么犯贱
嫖资是你出的,你还替婊子鸣不平?
很难说的清楚
泰坦指挥官 发表于 2012-5-16 10:34
不是贪心,而是不公,同一地拆迁补偿执行标准不同,你怎么不换位思考下
我倒觉得你们应该换位思考一下, 在这件事情上, 政府才是弱者, 就如大家所见, 舆论一边倒的支持村民. 但如果不是村民观念守旧, 又希望能从拆迁多捞好处, 政府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
不是早有官语了吗:别说强拆,就是强奸……
那年我去的时候,巧家县还是蛮和谐的,那儿桑葚好多,我吃了个饱
我倒觉得你们应该换位思考一下, 在这件事情上, 政府才是弱者, 就如大家所见, 舆论一边倒的支持村民. 但如 ...
扯吧,公检法税全部站在政府一边,国家暴力机器对付一群弱势村民,这鬼才相信是弱势群体啊

Wicca 发表于 2012-5-16 09:49
要不是很多村民那么贪心, 政府也不用准备那么多措施


你这是变相黑ZF
Wicca 发表于 2012-5-16 09:49
要不是很多村民那么贪心, 政府也不用准备那么多措施


你这是变相黑ZF
Wicca 发表于 2012-5-16 11:27
我倒觉得你们应该换位思考一下, 在这件事情上, 政府才是弱者, 就如大家所见, 舆论一边倒的支持村民. 但如 ...

滚你妈的,政府是弱者,你脑子进浆糊了吧,政府什么时候弱者过,没办法说你了,无耻之极
我倒觉得你们应该换位思考一下, 在这件事情上, 政府才是弱者, 就如大家所见, 舆论一边倒的支持村民. 但如 ...
村民想从拆迁中多获利益怎么了,嗯?违反哪条法律了?这是村民的正当权益!
原来跟我打球的伙,家里拆迁,赔了800万。至此他再也不跟我玩了。本来一平赔6000千,他们村堵路乱闹,赔了12000。
Wicca 发表于 2012-5-16 11:27
我倒觉得你们应该换位思考一下, 在这件事情上, 政府才是弱者, 就如大家所见, 舆论一边倒的支持村民. 但如 ...
能把人打死,而且没有任何责任的  ,还会是弱?
2012-5-16 12:17 上传


beyond0426 发表于 2012-5-16 11:41
滚你妈的,政府是弱者,你脑子进浆糊了吧,政府什么时候弱者过,没办法说你了,无耻之极


我觉得吧,你反应过激了。你应该也跟这人换位思考一下

理解万岁,理解万岁:D:D






beyond0426 发表于 2012-5-16 11:41
滚你妈的,政府是弱者,你脑子进浆糊了吧,政府什么时候弱者过,没办法说你了,无耻之极


我觉得吧,你反应过激了。你应该也跟这人换位思考一下

理解万岁,理解万岁: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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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6 12:19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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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6 12:19 上传



cutter 发表于 2012-5-16 09:44
这不稀奇。一旦听到这个地方马上要拆迁了,万丈高楼拔地起,家家户户盖新楼,就等着拆迁的时候多算面积呢。

废话,一平米补偿那么点,不盖新楼一大家子将来住哪儿去?
知道什么叫速度不?  不用钢架 不用水泥10个人几天能盖一层? 答案是  5天3层    只需要木板和钉子   如果再给3-5天时间   我将全部装潢完毕  

拆迁时候最好的生意是做什么?     旧木地板的回收与流通!      

先申明,我是来给政府洗地的,暂时免费.相关巧家县的问题大家也不要看一种说法,是吧.
1.  先看文中的一段:过去数年,巧家频现征地纠纷,并有村民因此被殴死。
关于这段,民间过程描述如下链接:http://www.0377sy.cn/thread-71847-1-1.html
从文中看出 丁发朝跟镇政府起冲突的原因是:新修房子阳台向公路方向伸出了1.2米,这个肯定是违章了.后来镇政府来强拆违章,丁不让,起冲突了,镇政府人员将其带往镇政府,过程中肯定有推桑冲突.具体在镇政府发生了什么事情,文章没说.后来儿子被叫到镇政府,要求他做老爸思想工作认错误.儿子看父亲脸色不好,要求看病,镇政府不让(我猜测一下:估计镇政府的人以为他是找托词想走).后来可能承认了错误回家,回到家了,丁发朝去世了.整个过程前后,丁的两个儿子前后参与,和父亲接触时间很长,谁也没有说丁是被殴打了,文章只是很模糊的说儿子问了丁说是不是被打了,丁只是说胸口和肚子疼.文章说衣服有撕烂,推桑完全可能撕烂,不能证明是被殴打.所以我估计有可能丁本身身体状况也不好,这件事急火攻心,导致什么发病,就去世了.农村的事情比较复杂,就拆除违章建筑来说镇政府本身职责之一,无可厚非.过程发生冲突什么的,很正常.那么是不是镇政府把人带走不对?也许吧,但面临农村的复杂情况,谁有什么好的让所有人满意的方法吗?我特别反感很多媒体,在不经过调查甚至是故意歪曲事实,用一些耸人听闻的标题或用词,来吸引公众的眼球,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发而激化问题,最终结果他出名了,留下一地鸡毛.

2. 另外,文章中有个法律人士有一句话:
对农民来说,凡是需要的东西,就不算违章。之前不查处他,放纵他,现在又剥夺他,这是不对的。” 从事拆迁工作多年的法律界人士方清明说。
这位法律人士真有意思.是学法律的吗.如果把话说成 ‘凡是必需的 怎怎样’ ,还好解释一点.还说什么‘需要的就不算违章’,我需要你们家的存折,银行卡,你给吗? 另外‘还说如果先不查处,后来要查处剥夺是不对的’.站着说话不腰疼,拆迁前各种违章建筑蜂拥而起,你查的过来吗.这都成惯例了.所以折中一下,违建面积不全补,但按一定比例补,另外违建面积上的一些附属物也给补,总之算下来,农民的投入产出比还是不错的,呵呵!

以上两点,先说说,我就是来给政府洗地的,那个巧家县还没说要给我发钱,找机会我一定要找他们谈谈.我说的不对,大家可以理性讨论,但张口就骂的人我保留回敬的权利!
我只知道西方有句名谚,房子是我的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
标准—3 发表于 2012-5-16 12:34
我只知道西方有句名谚,房子是我的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
这话只对正当来源的房子有效
你要是在西方随便占块公共土地建房子,估计执法部门也会进去的。
农民大多生活艰苦,希望通过征地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这可以理解.但采取的手段确实有很多是灰色的,完全按规定办,不给补偿肯定不行,都给补偿也不合适.所以往往是折中.这样问题就来了,对于折中方案有的人满意,有的人又不满意,怎么办呢?所以拆迁的事情很复杂,政府和农民之间,不能按简单的对和错来下结论.官员水平高,利益分配的好,可能问题少一点.官员水平不高,没处理好,就闹出一堆事情来.但总的来媒体一边倒的指责政府,甚至歪曲事实,这个,我就感觉不对了.
关于中国农民的问题:我刚看了个新闻,说是两个农民闹起来了,起因是一个农民觉得自己的地比另一个的少,要求另一个人分一部分给自己.大家想另一个能干吗?所以,实际上农民法律意识大多淡薄,有时候做事情凭着自己感觉,部分人往往容易走极端.处理农民问题有时候靠关系熟,卖人情,耐心解释可能还好办一些.总是讲法律法律的,他们也不见得理解啊!
评 论员们暴露了啊。
现在菲律宾, 越南在南海闹事, 这时我们应与政府团结在一起, 这种拆迁扯皮的事儿谁也说不好谁就一定是对的, 谁一定是错的怎么, 就像29楼分析的一样.

外敌当前, 很多人却分不清哪个事小, 哪个事大, 唉...
deam 发表于 2012-5-16 12:22
废话,一平米补偿那么点,不盖新楼一大家子将来住哪儿去?
补偿越高,拆迁前抢盖新楼越积极。

连这点都不懂。
cutter 发表于 2012-5-16 13:15
补偿越高,拆迁前抢盖新楼越积极。

连这点都不懂。
这个现象和不盖新楼导致将来获得补偿太低有冲突么?你有点逻辑能力好不好?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2-5-16 12:17
中国13亿人, 1000多万公务员, 只有这么几个异类, 说明我们党和政府做的很好.
嫌人家是刁民可以不去强拆啊!强拆只能代表 钱没出够又想要别人的地!
云贵那些穷地方山高皇帝远,出刁民也出恶霸。
动不动拿沿海地区大城市的政策和行情来套,说刁民发财的先拿出证据来
deam 发表于 2012-5-16 13:16
这个现象和不盖新楼导致将来获得补偿太低有冲突么?你有点逻辑能力好不好?

我不知道什么叫“太低”。

我的房子就是征用农民的地后盖的商品房,当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家里的成年人算户头,每户2套房子,就在我们小区边上。另外根据原来的自住房面积算现金补偿,每家最少也能分到50多万,面积大的农户分到100多万的也有。
cutter 发表于 2012-5-16 13:31
我不知道什么叫“太低”。

我的房子就是征用农民的地后盖的商品房,当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家里的 ...
你以为全国这么多拆迁征地的,全都是一个标准?你家分的多,就以为其他家庭分的都这么多?


要想不被强拆,好办,请找私人侦探打听此项商业行动的房地产开发商是谁就行了。剩下的,请自行观看革命电影,认真学习《毛选》、《朱选》,并认真回顾TG当年如何打土豪分田地~~
总而言之,各位好汉,冤有头、债有主,请勿找上幼儿园或无辜群众~~~
(*^__^*) 嘻嘻……

要想不被强拆,好办,请找私人侦探打听此项商业行动的房地产开发商是谁就行了。剩下的,请自行观看革命电影,认真学习《毛选》、《朱选》,并认真回顾TG当年如何打土豪分田地~~
总而言之,各位好汉,冤有头、债有主,请勿找上幼儿园或无辜群众~~~
(*^__^*) 嘻嘻……
deam 发表于 2012-5-16 13:32
你以为全国这么多拆迁征地的,全都是一个标准?你家分的多,就以为其他家庭分的都这么多?
你连到底谁的房子被拆了都搞不清,还是省省吧。
sgfj12345 发表于 2012-5-16 11:51
原来跟我打球的伙,家里拆迁,赔了800万。至此他再也不跟我玩了。本来一平赔6000千,他们村堵路乱闹,赔了1 ...
开发商赚钱,就不能让拆迁户也跟着喝口汤吗,房地产的利润有多高还用说吗,多出点成本又有什么,为什么zf要用公信力来为开发商争取利润呀,没有黑幕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