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CW会委员建言消除部分人“双重国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32:05


1335481194_MBseHR.jpg
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这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双重国籍”的出现有哪些原因?带来了哪些管理难题?如何才能有效消除?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CW会委员,26日在分组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时就此发表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有较大数量的留学人员和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陈宜瑜委员说。

  陈宜瑜认为,根据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规定,上述这类人从国籍上说应该算是外国人,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回国时继续使用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甚至还更换了二代身份证,出现难于依法管理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除了“双重国籍”人员自身的因素,金硕仁委员还指出出现“双重国籍”的另一种情形——

  “我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在中国的国籍信息,此类人员继续保留着国内户籍。”

  “虽然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效户籍,但在我国户籍管理机关继续显示为有效户籍,人为造成‘双重国籍’。”金硕仁委员说,这不仅与我国国籍法相悖,也给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同时,在办理涉外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等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麻烦。

  由此,金硕仁委员建议,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和我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4-26/3849711.shtml


1335481194_MBseHR.jpg
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这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双重国籍”的出现有哪些原因?带来了哪些管理难题?如何才能有效消除?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CW会委员,26日在分组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时就此发表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有较大数量的留学人员和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陈宜瑜委员说。

  陈宜瑜认为,根据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规定,上述这类人从国籍上说应该算是外国人,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回国时继续使用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甚至还更换了二代身份证,出现难于依法管理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除了“双重国籍”人员自身的因素,金硕仁委员还指出出现“双重国籍”的另一种情形——

  “我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在中国的国籍信息,此类人员继续保留着国内户籍。”

  “虽然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效户籍,但在我国户籍管理机关继续显示为有效户籍,人为造成‘双重国籍’。”金硕仁委员说,这不仅与我国国籍法相悖,也给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同时,在办理涉外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等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麻烦。

  由此,金硕仁委员建议,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和我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4-26/3849711.shtml
除非知情人举报。

世界各国的国籍信息又不是可以公开查询的,想钻空子太容易了。
最好的办法是不承认他们的外国国籍,直接抓回来了事。
coolfile 发表于 2012-4-27 09:02
最好的办法是不承认他们的外国国籍,直接抓回来了事。
抓回来干嘛,注销中国国籍扔出去算了
airman001cn 发表于 2012-4-27 09:03
抓回来干嘛,注销中国国籍扔出去算了
没收个人财产
大多数双重国籍者都是位高权重者
凡是隐瞒国籍的 一律诛九族 挖祖坟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 邹伟、余晓洁)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这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双重国籍”的出现有哪些原因?带来了哪些管理难题?如何才能有效消除?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CW会委员,26日在分组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时就此发表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有较大数量的留学人员和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陈宜瑜委员说。

  陈宜瑜认为,根据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规定,上述这类人从国籍上说应该算是外国人,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回国时继续使用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甚至还更换了二代身份证,出现难于依法管理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除了“双重国籍”人员自身的因素,金硕仁委员还指出出现“双重国籍”的另一种情形——

  “我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在中国的国籍信息,此类人员继续保留着国内户籍。”

  “虽然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效户籍,但在我国户籍管理机关继续显示为有效户籍,人为造成‘双重国籍’。”金硕仁委员说,这不仅与我国国籍法相悖,也给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同时,在办理涉外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等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麻烦。


  由此,金硕仁委员建议,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和我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http://news.sina.com.cn/c/2012-04-26/225324336292.shtml
=================================
虽然不能说所有,但是什么样有权有钱有社会影响力的人会去追求双重国籍呢?这方面必须深究狠查啊
走向深海 发表于 2012-4-27 09:41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 邹伟、余晓洁)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这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 ...

这个和什么权、钱的没关系。

我认识好几个退休后去美国的普通人,他们加入美国国籍,但又不放弃中国护照,就是为了两边拿钱,即拿中国的退休金,又拿美国的养老金。

张载 发表于 2012-4-27 09:22
大多数双重国籍者都是位高权重者
不是。

我认识好几个退休后去美国的普通人。他们加入美国国籍,但又不放弃中国护照。就是为了两边拿退休金和养老金。
这些所谓的“双重国籍”是中国国籍法自己造成的.

按照现行国籍法, 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之后, 没有任何义务向中国政府报告
zvezda 发表于 2012-4-27 10:36
这些所谓的“双重国籍”是中国国籍法自己造成的.

按照现行国籍法, 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之后, 没有 ...
即使国籍法规定要报告,你认为有几个人会主动报告呢?
cutter 发表于 2012-4-27 11:10
即使国籍法规定要报告,你认为有几个人会主动报告呢?
一个也不会有.
按照中国国籍法“加入外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人家都不是你TG的人了, 根本就不归你的法律管, 凭什么要向你报告?:D
airman001cn 发表于 2012-4-27 09:03
抓回来干嘛,注销中国国籍扔出去算了
赞成!回来的不要,扔出去的干活
张载 发表于 2012-4-27 09:22
大多数双重国籍者都是位高权重者
位高权重的有双重国籍的还真少。无他,护照被国家收了。
cutter 发表于 2012-4-27 10:13
这个和什么权、钱的没关系。

我认识好几个退休后去美国的普通人,他们加入美国国籍,但又不放弃中国 ...
那就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