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疑似“5岁母狼”被带离公园进行验身(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49:30
山东枣庄疑似“5岁母狼”被带离公园进行验身(图)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大众网 





备受关注的“狼”被带离公园 摄影:韦辉
  温顺接受摸头
  山东枣庄“5岁母狼”被带离“验身”
  枣庄滕州抓到的第二只“母狼”,究竟是野狼还是哈士奇,引发网友热议。27日下午,大众网记者在滕州进行采访,下午3时许,滕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科将这只饱受争议的“母狼”从滕州市动物园带走进行鉴定,负责人员告诉大众网记者,鉴定结果出来后将通过滕州市委宣传部向社会公布。
  在这只“母狼”被带走前,大众网记者与其进行了接触。记者发现,这只“母狼”不仅能听懂记者唤狗的声音,而且温顺地走到记者的身边,并允许记者用手抚摸其头部。围观的大部分市民都称与旁边笼子里的狼相比,这只“母狼”体型明显偏小。
  一位对宠物狗有研究的市民刘先生经过细致观察后表示,从外表看,这是一只哈士奇宠物狗。刘先生解释说,哈士奇狗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其头上有“三把火”(三个条状的毛色),而这只“母狼”头上有三条白色的毛色完全符合这一特征。而且与狼相比,除体型偏小外,这只“母狼”毛色发红,而滕州当地野生狼的毛色是以“灰”为主的保护色。
  同时,记者还听到,在被带走的过程中,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准备将这只“母狼”装入笼中时,这只“母狼”竟发出了类似狗的叫声。
  另外,对于这只“母狼”将被带往何处鉴定,如果鉴定后确为哈士奇,这只宠物狗的又将被如何处理,前来带走“母狼”的森林公安人员拒绝接受采访。同时,大众网记者又试图联系滕州市林业局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也变成了空号,该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森林公安负责人张科长的电话,但张科长表示不方便透露情况,让记者联系宣传部,而宣传部门则让找滕州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在几天前,还热衷“打狼”宣传的滕州公安和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在出现“狼还是狗”的争议后,却选择集体沉默,这成为包括央视等众多媒体记者采访过程中的共同感受。
  据此前报道,26日,野生动物学家马金生亲临枣庄滕州动物园现场,对遭到质疑的“5岁母狼”进行了现场鉴定,经鉴定判断,这只所谓的“野狼”实际上确实为哈士奇宠物犬。而之前该犬是以“母狼”的身份被抓获的。 (记者 王磊、韦辉)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2/03-28/3781044.shtml

山东枣庄疑似“5岁母狼”被带离公园进行验身(图)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大众网 





备受关注的“狼”被带离公园 摄影:韦辉
  温顺接受摸头
  山东枣庄“5岁母狼”被带离“验身”
  枣庄滕州抓到的第二只“母狼”,究竟是野狼还是哈士奇,引发网友热议。27日下午,大众网记者在滕州进行采访,下午3时许,滕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科将这只饱受争议的“母狼”从滕州市动物园带走进行鉴定,负责人员告诉大众网记者,鉴定结果出来后将通过滕州市委宣传部向社会公布。
  在这只“母狼”被带走前,大众网记者与其进行了接触。记者发现,这只“母狼”不仅能听懂记者唤狗的声音,而且温顺地走到记者的身边,并允许记者用手抚摸其头部。围观的大部分市民都称与旁边笼子里的狼相比,这只“母狼”体型明显偏小。
  一位对宠物狗有研究的市民刘先生经过细致观察后表示,从外表看,这是一只哈士奇宠物狗。刘先生解释说,哈士奇狗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其头上有“三把火”(三个条状的毛色),而这只“母狼”头上有三条白色的毛色完全符合这一特征。而且与狼相比,除体型偏小外,这只“母狼”毛色发红,而滕州当地野生狼的毛色是以“灰”为主的保护色。
  同时,记者还听到,在被带走的过程中,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准备将这只“母狼”装入笼中时,这只“母狼”竟发出了类似狗的叫声。
  另外,对于这只“母狼”将被带往何处鉴定,如果鉴定后确为哈士奇,这只宠物狗的又将被如何处理,前来带走“母狼”的森林公安人员拒绝接受采访。同时,大众网记者又试图联系滕州市林业局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也变成了空号,该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森林公安负责人张科长的电话,但张科长表示不方便透露情况,让记者联系宣传部,而宣传部门则让找滕州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在几天前,还热衷“打狼”宣传的滕州公安和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在出现“狼还是狗”的争议后,却选择集体沉默,这成为包括央视等众多媒体记者采访过程中的共同感受。
  据此前报道,26日,野生动物学家马金生亲临枣庄滕州动物园现场,对遭到质疑的“5岁母狼”进行了现场鉴定,经鉴定判断,这只所谓的“野狼”实际上确实为哈士奇宠物犬。而之前该犬是以“母狼”的身份被抓获的。 (记者 王磊、韦辉)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2/03-28/3781044.shtml

一个没有责任的养狗人,放任自己养的狗乱跑,就可以浪费如此多的社会资源,行政资源,所以建议地方立法,对于具备一定形态,有传播致命致病性病菌病毒的动物,预计最简便的方法处置!

如果活捉并找到他的主人,则相关费用可以向原物主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