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归还被杀之版主扣除,尚未撤消的40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6:19:26
讨论版“当年苏俄签订《布列斯特和约》……思路广一下,如果放在我朝会怎么样 ”主帖里我把一个发重复了的帖子删除了导致杀之版主扣除的40分无法撤消。现在要求归还。讨论版“当年苏俄签订《布列斯特和约》……思路广一下,如果放在我朝会怎么样 ”主帖里我把一个发重复了的帖子删除了导致杀之版主扣除的40分无法撤消。现在要求归还。
扣分动作迅速,撤消扣分就推三阻四,这算什么?
错了,就要承担犯错的责任。

改正错误,可以撤销扣分,但并不是改正错误就必须要撤销扣分。

更何况,是你自己删除帖子,造成无法撤销。
杀之 发表于 2012-3-28 11:27
错了,就要承担犯错的责任。

改正错误,可以撤销扣分,但并不是改正错误就必须要撤销扣分。
哦,要不要把短消息公开?
杀之 发表于 2012-3-28 11:27
错了,就要承担犯错的责任。

改正错误,可以撤销扣分,但并不是改正错误就必须要撤销扣分。
还真的是扣分时无比迅速痛快……
mendota 发表于 2012-3-28 11:39
哦,要不要把短消息公开?
请吧。
一群酷吏……
楼上对抗管理,禁言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