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对法律失望 这辈子再也不打官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12:36:08
http://news.163.com/12/0309/17/7S608KRV0001124J.html
几年前的侵权案,让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很受伤”,他在3月8日的分组讨论中吐起苦水:“我们在底下当记者,见过的官司太多了。基本上都要找个好人脉,最重要是找个好领导给你撑腰,这官司基本输不了。”

他回忆说,几年前打民事官司,所认识的法律界人士一致认为案情简单,一周可以结束,最后用了三年才不疼不痒地判了。“那法官还成了十佳法官,还拿着当经典案例到处去讲。我对法律失望到什么程度,不愿意说,还没想好。但是从那以后决定这辈子不打官司了,我还向周围的人普及这‘知识’。”

责任编辑:NN044(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

各位怎么看http://news.163.com/12/0309/17/7S608KRV0001124J.html
几年前的侵权案,让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很受伤”,他在3月8日的分组讨论中吐起苦水:“我们在底下当记者,见过的官司太多了。基本上都要找个好人脉,最重要是找个好领导给你撑腰,这官司基本输不了。”

他回忆说,几年前打民事官司,所认识的法律界人士一致认为案情简单,一周可以结束,最后用了三年才不疼不痒地判了。“那法官还成了十佳法官,还拿着当经典案例到处去讲。我对法律失望到什么程度,不愿意说,还没想好。但是从那以后决定这辈子不打官司了,我还向周围的人普及这‘知识’。”

责任编辑:NN044(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

各位怎么看
小崔阿。不光是法院本身。你应该看看整个法律系统所生长的环境。
不管怎么说,小崔这话能说出来,又能让我等P民看见,说明社会在进步.
根据同学的说法,至少基层的官司,确实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当然,我说的也不是政策什么的)
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司法改革开始,而不是搞什么“私有化”,本人已对486彻底失望,他连个守成之君都做不到,希望586能给力一点。
lichdevour 发表于 2012-3-9 19:17
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司法改革开始,而不是搞什么“私有化”,本人已对486彻底失望,他连个守成之君都做不到, ...
恐怕还要继续失望下去。。。皇上上头有人啊
5楼的,你要埋怨就该埋怨386,政治体制改革的停滞就是从他任期内开始的,当然还有那个鸟总理,实际上486刚上台时,根本不能放手干收到的掣肘太多,那个386还占着军委主席的位子整整两年,国家副主席也是他以前的跟班。不管你怎么看,我是比较讨厌这个人的!
lichdevour 发表于 2012-3-9 19:17
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司法改革开始,而不是搞什么“私有化”,本人已对486彻底失望,他连个守成之君都做不到, ...
完全同意

现在的政策完全没有领会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通过这些改革要得是提高社会效率。。
而不是为了改革
而改革。。
这就好像为了维稳而维稳
自己出台的政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干么
浪费时间
快改届吧
丫们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俺们就别JJWW啦!
永远看不懂的政治啊~唉 十年后再回头看 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话题敏感,不锁是奇迹,奇  
律师解析崔永元名誉权案

  2月20日,因索赔180万元而沸沸扬扬达两年之久的崔永元诉北京华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一案,终于以法院判定被告侵权,给付精神赔偿金10万元,并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连续发布致歉声明一周而尘埃落定。

  崔永元:咱这官司算赢吗

  2月20日晚9点,出现在记者面前的崔永元一脸苦涩,第一句话便是:“任律师,您看咱这官司算赢吗?”

  一直代理崔永元案的任勇律师表示,对此案结果有三点不尽满意:一、拖的时间太长,从立案到一审判决,历时近两年,已经严重超过了审限;二、对判决的经济利益补偿不满。因为判决中接受了原告方提出的几乎全部侵权事实,已认定被告侵权,却只判决赔付10万元,与被告几亿元的获利不符,被告方没有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三、诉讼费方面,法院判决原告承担1.55万元,被告承担3000多元,钱虽不多,但做律师的都知道,诉讼费也是衡量是否胜诉的一种标准。

  崔永元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岳成也指出,本案侵权事实很清楚,适用法律也很简单,难就难在赔偿多少。支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本案的关键问题。他称现在这一判决为迟来的判决,而正义是由两方面组成的,一是公正,二是效率,这正是最高法院所一再强调的。同时,10万元的赔偿金又远远不能达到保护原告、打击侵权行为的目的。

  崔永元则非常直接地告诉记者:“如果我们对这个判决满意,那就说明我们以前提出的要求都是无理要求了!”

  律师:从一开始,我就不赞成他打这场官司

  面对远低于预期的判决结果,崔永元的两位代理律师曾一再建议崔永元放弃上诉。

  任勇律师认为:“虽然现在对结果不是很满意,但是至少它认定了侵权是构成的,定了性,同时还对它有一定的惩罚。我们即使上诉,那不是性的问题,而是量的问题,那既然不是我们追求的,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一场官司打得这么艰难,从1998年筹备打官司,1999年4月29日正式向法院提交诉状,1999年12月7日第一次开庭,2000年12月7日第二次开庭,几次反复,这种讼累一般人很难承受。”从业20余年、开庭千余次的岳成律师从一开始就不赞成崔永元打这场官司,理由很简单:费力不讨好。

  据悉,早在崔永元提出诉讼之前,华麟方面曾找过很多中间人来与崔永元和解,所提出的补偿金额远高于今天的10万元。但是崔永元坚决拒绝了。崔永元告诉记者:“如果这东西(指美福乐产品)真这么好,我也就认了,就算以自己的名誉支持民族产业了。但是它非常不好,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消费者用完了它来骂我!最多的时候,我们只好把办公室的热线电话摘下来,不敢接,因为拿起来就是骂人。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精神损害是什么?我们没做什么错事!”

  正因为如此,崔永元斩钉截铁地回了中间人一句话:“我宁愿在法庭上拿回一块钱,也不要你这些钱!”他也一直表示,无论打回来多少钱,全都回馈社会————他本打算用赔偿的钱建一所希望小学,地点已经选好了。

  崔永元:一生有几个三年?不能都用来打官司吧

  “太长了,这个时间太长了。”崔永元的神情里有说不出的疲惫。“我这官司前前后后三年多了,一个人的一生有几个三年,不能都用来打官司吧?”

  崔永元表示,并不后悔打这场官司,“如果当时我用他们喜欢的方式私了,我在精神上得不到任何安慰,那些钱买不了精神上的平静。”

  当被记者问到通过这场官司他能向观众提出什么样的忠告时,崔永元的语气很沉重:“打官司之前掂量一下,看看自己有多少时间,有多大的精力,心理有多大承受力,一定要有这个心理预期。打官司不能盲目,不能莽撞,打官司同样需要经营。”

  “我们当然应该鼓励老百姓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但不要笼统说成一句话,否则是对他们的不负责任。”崔永元非常同意岳成律师的说法,“打官司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去打,但凡能通过别的途径,都不要用打官司这个手段来解决。同时你又不能不相信我国的司法,不能因为这一个案子,我们感到不尽人意,就怀疑我国法律的公正性和法院判案的效率。中国的法律有自己的法律进程,有自己的轨迹和法律体系。”

  被告律师观点

  出于公允、客观的职业准则,记者也采访了本案被告方华麟集团的代理律师孔鹏。对于本案的拖期问题,他提出两点解释:一是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华麟集团提出管辖异议(华麟认为:“华麟”的主要营业地是在宣武区,朝阳区法院无权审理此案)。处理这一异议需要时间。二是此案的事实虽然清楚,但从法律适用上讲,却是有争议的,即使现在已经判决,被告方提出的异议并未得到解决。

  孔鹏认为,此案至少有三点在法律上是可商榷的:一是影视作品的肖像权有没有单独主张的权利?如果影视作品中的所有人物肖像都可以单独主张,将造成影视作品不可再使用的问题。他认为,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名人与普通人的肖像权应该是一样的。二是一直到最后,原告也未能举出美福乐产品广告是华麟集团所制作的证据。虽然很多人推论华麟产品广告一定是华麟集团所做的,但法律讲的是证据,而不是推理。广告产品的生产者和广告主是两个法律概念,尤其是在生产者和经销者脱钩的情况下。三是美福乐广告的主要内容是反映减肥明星刘女士接受采访,而崔永元的出镜是节目组成部分,无法摘除,这是事实,并非虚假广告。

  对于诉讼费承担比例问题,孔鹏指出,诉讼费的承担比例,法院是按诉讼标的而定的。崔永元提出的180万元经济赔偿中的170万元未获支持,换句话说,他的大部分经济方面的诉讼请求未被支持,所以得负担大部分的诉讼费。

  孔鹏一再强调,这个案例从法律角度来说很有争议,其中许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1-03/01/content_149986.htm
  486被386看得死死的根本动不了.
明赢实输,崔永元有苦难言

  在自传《不过如此》(华艺出版社2001年版)中,崔永元披露,1996年年底,他接到一位观众电话,说看到他在电视上为华麟集团“美福乐”减肥药做广告。小崔听后没太在意,以为人家看花了眼。他做梦都没想到,到1999年,华麟集团盗用其肖像和名誉,已在全国90多家电视台非法播出了近万次广告。

  更令崔永元闹心的是,因服用“美福乐”无效或造成副作用,众多受害者大呼上当,批评指责铺天盖地,使他蒙受了难以估量的名誉损失,遭受了难以忍受的精神折磨。

  崔永元气愤难耐,于是,通过电视台的法律顾问,与对方律师协商沟通,希望“私了”。没想到,对方的答复蛮横霸道,声称:“第一,给3万块钱,广告照做;第二,打官司不怕,法院平趟。”为何如此霸道?原来,对方的企业财大气粗,有钱能使鬼推磨;对方的律师非同一般,以前干过法官,如今下海当律师了,路子巨野,一般人惹不起。碰上如此蛮不讲理、仗势欺人的主儿,崔永元忍无可忍,只能委托律师正式起诉华麟集团,要求停止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并提出180万元的索赔要求(精神损失10万元,经济损失170万元)。崔永元特意向媒体声明,官司赔偿所得,将全部捐赠社会公益事业。尽管如此,小报仍然摆出了恶炒架式,题为“崔永元开出天价”、“价格最昂贵的名人官司”。

  这场“开出天价”的名誉权官司,打得既艰难困苦,又匪夷所思。官司开庭竟然一拖再拖。案子不开庭,意味着被告侵权行为继续扩大,减肥药继续销售。直到2001年2月,法院终于判决崔永元胜诉,被告应付原告肖像和名誉侵权赔偿金共10万元,但驳回原告要求赔偿17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胜诉之后,崔永元却一脸苦涩,咱这官司算赢吗?一是拖得太久,控方从1998年搜集证据、酝酿诉讼开始,直到2001年一审判决,前后历时三年,精疲力竭。被告虽然被判定侵权,但因迟到的判决,使其成功地连续迎来了减肥药销售旺季,大发横财。二是判决赔款仅10万元,与被告3亿元的销售收入不成比例。侵权者实在太“合算”了。这种司法判决,根本不可能起到惩戒侵权和赔偿被告损害的作用。

  有“全国首届十佳律师”称号的岳成,从一开始就不赞成当事人崔永元打这场官司,因为费力不讨好。但是,崔永元不信邪,死活非要打官司。他对媒体解释说:“如果这东西(指美福乐产品)真这么好,我也就认了,就算以自己的名誉支持民族产业了。但是,它非常不好,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消费者用完了它来骂我!最多的时候,我们只好把办公室的热线电话摘下来,不敢接,因为拿起来就是骂人。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精神损害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看,崔永元诉华麟集团侵权案,涉及到一个难以逾越的法律难题,即原告要求的170万元经济损失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在法庭上,崔永元的律师根本无法令人信服地证实,因名誉权和肖像权被侵犯,致使原告遭受了170万元的实际损失。

  据媒体披露,崔永元律师提出的赔偿额,是以被告1997~1998年两年销售利润的1%、并参照有关明星一年的广告费,以及有关企业欲邀原告做广告时口头许诺的酬金为依据,粗略估算出来的。

  可是,难道崔永元要求“分享”被告企业的销售利润吗?或是要求被告赔偿自己“损失”的广告酬金吗?这样,此案就不是名誉权、肖像权的侵权之诉,而是债权之诉了。如果是债权之诉,就是要求承认债务契约或广告合同有效。但是,在崔永元与被告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债务或合同的法律关系。既然如此,崔永元凭什么要求巨额索赔?凭什么能证明自己遭受了170万元的经济损失?

  崔永元的代理律师岳成表示,本案侵权事实很清楚,适用法律也很简单,难就难在赔偿多少,10万元的名誉权和肖像权赔偿金,远远不能达到保护原告、打击侵权行为的目的。
http://www.gmw.cn/content/2008-09/10/content_820393.htm
失望的对象是官司,而不应是法律。
再怎么改也阻止不了广大人民群众走后门找路子地!你们别再黑486了好不,一说民主监督你们就喷,没监督谈公平公正就是瞎掰,486表示做人真难啊。
除非太祖,太宗那种强人再世,否则,搞政改就是自己作死.
greenappleseed 发表于 2012-3-9 21:53
再怎么改也阻止不了广大人民群众走后门找路子地!你们别再黑486了好不,一说民主监督你们就喷,没监督谈公平 ...
我作为一个自费五毛想了多年,就想不通加强民主监督怎么就这么难。这么多裸官,公开官员财产为什么实施得这么慢,JY喷的很多东西确实是事实。我们的官员享受的特殊待遇太多了,受到的人民群众的监督太少了,长此以往必将导致特权阶层的出现,想一想就不寒而栗。
上次交接时可是不寻常。
那个核心真的不咋的,我一直就是这么看的。设计师当年说自己选的两个接班人都没站住,看来那以后他又看走眼了。
崔永元这个案子打的太早,那个时候名誉权的侵权问题还是个新课题,这也是为啥案件的法官会拿这个当做经典案例,假如是现在打就会好的多。而且那个精神赔偿金数额其实已经破天荒了。
另外,崔永元的律师岳成是赫赫有名的中国十大律师之首,在法院和法律界的影响不是什么狗屁集团这种暴发户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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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7yjg 发表于 2012-3-10 11:59
崔永元这个案子打的太早,那个时候名誉权的侵权问题还是个新课题,这也是为啥案件的法官会拿这个当做经典案 ...
我觉得中国法律坑爹的时候挺多的。
lichdevour 发表于 2012-3-9 22:16
我作为一个自费五毛想了多年,就想不通加强民主监督怎么就这么难。这么多裸官,公开官员财产为什么实施得 ...
需要找一帮资本家来管住这些官员。
打官司嘛,就是那么回事,知道个在法院工作的人,家里修了房子,很多手续急不可待的想过户给孩子,老妈说了一句:这么着急,估计这钱有问题
ygqjyf88 发表于 2012-3-9 19:07
不管怎么说,小崔这话能说出来,又能让我等P民看见,说明社会在进步.
崔倒是真的知道基层的实况,本人在法院实习期间发现,一个案子你就算打赢了官司没人的话很可能几年都执行不了
mmmmmmm 发表于 2012-3-9 21:48
失望的对象是官司,而不应是法律。
其实民国的法律那是个值得学习的典范,问题是当年从上至下有谁会照法律行事呢?现在也是一样
lichdevour 发表于 2012-3-9 22:16
我作为一个自费五毛想了多年,就想不通加强民主监督怎么就这么难。这么多裸官,公开官员财产为什么实施得 ...
其实很多人都位置都没摆正,真以为自己是主人啊?客观的说大部分人都是被统治阶级,而官员作为事实的统治阶级的高层享受特权再正常不过了,这点世界通用,只不过有特权大小之分而已
中国特色的“关系学”
法院正式的名称叫人民调解局或者叫人民政府法院
希望能在586进步吧,希望那些权贵们被约束一下

zhoukun222408 发表于 2012-3-10 12:53
其实很多人都位置都没摆正,真以为自己是主人啊?客观的说大部分人都是被统治阶级,而官员作为事实的统治 ...


你说的我很赞同,这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不要期待狼会对羊大发慈悲。

羊如果不想成为狼盘子里的美食,只能自己努力进化为狼。

zhoukun222408 发表于 2012-3-10 12:53
其实很多人都位置都没摆正,真以为自己是主人啊?客观的说大部分人都是被统治阶级,而官员作为事实的统治 ...


你说的我很赞同,这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不要期待狼会对羊大发慈悲。

羊如果不想成为狼盘子里的美食,只能自己努力进化为狼。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3-9 21:39
486被386看得死死的根本动不了.
他现在能动不是马上就要杀出血路了嘛。我看他要那时就能动,中石油早就私有成功了。
现代社会都在考验正常人对法律机关的容忍极限.无论中西.
zhoukun222408 发表于 2012-3-10 12:53
其实很多人都位置都没摆正,真以为自己是主人啊?客观的说大部分人都是被统治阶级,而官员作为事实的统治 ...
您这论断倒是说明了为啥很多人相当皇帝了
yzyz121 发表于 2012-3-10 15:49
他现在能动不是马上就要杀出血路了嘛。我看他要那时就能动,中石油早就私有成功了。
  386倒是不私有中石油, 别的也没必要说了等过几年归天了会有料抖出来的。到那时你看了别受惊啊。
挺好,看到现在,倒没有人喷小崔同志是在胡说!
有些问题感觉不是某个86能解决问题啊
小崔是实话实说。
worker2006 发表于 2012-3-9 20:11
5楼的,你要埋怨就该埋怨386,政治体制改革的停滞就是从他任期内开始的,当然还有那个鸟总理,实际上486刚上 ...
在89年之前政改和经改是同时推进的 当时蛇口工业区还搞过领导人选举 89年发生过众所周知的事情之后政改就基本陷入了停滞… 而经改则大刀阔斧的向前推进
哈哈,小崔还不如我呢!“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他以为自己是名人就...可怜无钱无名的P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