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体称中国歼20适于作舰载机战斗力胜美F3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23:21:24
不久前,俄罗斯首次提出将在其未来航母上配备基于T-50的重型舰载隐形战机,相比之下,美国的下一代舰载机,则为轻型隐身战机F-35以及无人隐身战机。韩国军事网站《高丽海军论坛》2月22日发表文章说,作为俄罗斯近邻、当今世界头号新兴航母国家的中国,可能会借鉴俄罗斯的设想,使其航母在面对美国同类装备时取得不对称优势。
昔日,以F-18战机取代F-4舰载机为标志,美国海军舰载机完成了由第二代向第三代的升级。因此,无论第四代战机即隐形战机现阶段存在怎样的技术困难,未来,其舰载型取代现役的第三代舰载机都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仅就目前的技术条件与装备现状而言,开发隐形舰载机尚面临环境与技术兼容方面的瓶颈。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隐身涂层能否适应高湿高盐环境。
F-22的隐身涂层曾在研发过程中出现过严重问题。在F-22战机进行某些高机动飞行,或者使用时间相对较长时,铁基的隐身涂层多次出现脱落现象。此种缺陷不仅会使战机隐身性能受损,同时,飞溅的隐身涂层,更有可能对自身或同伴战机的飞行构成严重威胁。另外,舰载机的使用环境,相比空军战机要苛刻得多:不仅要进行超负荷的频繁起降,同时,海上高湿高盐的环境,对任何战机都是相当严峻的考验。以俄制苏-33舰载机为例,在改装过程中,仅添加防腐涂层、密闭并防腐处理蒙皮接缝一项,就使其相比空军苏-27战机增重200kg。尽管经过细致改造,苏-33战机秉承了俄制装备一贯的耐用性优势,但其大故障间隔仍为300小时,远不及空军型苏-27战机的750小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故障,都是由蒙皮腐蚀造成的内部设备短路造成的。因此,至少在现阶段,在可维护方面远不及传统战机的隐身战机,其隐身涂层能否适应海上的高湿高盐环境,将成为决定其能否上舰的重要因素。
第二个问题是,隐身结构能否适应上舰结构改装。
现阶段,隐身战机获得隐身性能,主要依靠隐身外形与隐身涂层。这两者除了要保证技术的可靠性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保证外形上的平整。众所周知,舰载机出于节省甲板、机库面积的考虑,其主翼均采用折叠结构,有些舰载机甚至在水平尾翼上也采用了类似结构。因此,从隐身的角度上讲,能否保证由主翼折叠结构而造成的巨大缝隙能够在飞行中完全闭合,就成为考量隐形舰载战机能否保持其隐身性能的重要标准。为应对此类开口,目前均采用锯齿型结构,希望借此折射雷达波,但将该结构应用到长达数米的主翼折叠接缝上,无疑存在巨大技术考验。因此,传统的平直接缝结构仍将被延续,但如何解决由此引发的与隐身结构上的冲突,将成为衡量隐形战机能否上舰的又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个问题是,隐身战机能否适应传统装备环境。
众所周知,尽管“隐形战机”几乎已经成为第四代战机的统称,但对第四代战机而言,“隐身性能”仅仅是其获得战术优势的组成部分之一。包括超音速巡航能力在内的其他性能,不仅使其战力较之传统装备获得了明显提升,也使其装备、使用环境,相比传统装备产生了明显差别。但问题在于,就目前的情况看,任何一个在研第四代战机的国家,均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以第四代战机全面替换传统装备。因此,至少在未来的航母上,必然出现新老装备混装的现象,作为飞行平台与智慧中枢的航母,也不可能因部分全新战机的到来,而全面升级、改变其原有设备。这无疑将导致与数量更加众多的传统装备之间的沟通障碍。目前,第四代战机在这方面确实存在严重瓶颈。F-22在试验过程中,曾出现战机间根本无法通话、战机与预警机之间无法进行作战信息交流、战机与地面指挥机构难以进行信息互换等严重的兼容性问题。因此,第四代战机的舰载型,能否在相对传统的环境中,与传统的装备以及装备环境达成兼容,将极大影响隐形战机的舰载型正常发挥其应有战力。
尽管目前尚无证据显示,中国将为其未来国产航母装备隐身舰载机,但作为新兴的航母国家,客观需求与技术发展决定了中国必然将为自己的航母配备此类装备。相比之下,似乎在航母与隐形战机方面走得更早更远的美国更具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得益于自身在重型隐身舰载机方面的装备理念、技术特点与发展方式上的优势,或将取得对美国类似装备的非对称优势。
为何有此观点?最大的一个理由就是,相比美国,中国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隐形战机上舰。
尽管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研发舰载机经验最丰富的国家,但中国却有能力在美国之前,将隐形战机搬上航母。原因很简单,就是F-35战机的多国联合研发模式拖住了美国的后腿。
目前,在参与F-35项目研发的国家中,即使像英国这类一级合作伙伴,所承担的费用也不到全部的25%。而且,该型战机的主要研发工作均集中在美国。因此,F-35实际上是一款国际出钱、美国研发的装备。但正因如此,美国在研发过程中就不得不在一举开发三个型号的同时,照顾多国的实际需要。这就造成试图面面俱到、但最终“面面不到”的结果。更严重的是,长期的技术瓶颈不仅使该型战机原本具备的技术优势被逐渐消磨,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研发各国对F-35的信心也在逐渐消退。
相比之下,尽管不排除未来中国向国际上输出歼-20战机或相关技术的可能,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该型战机亦如F-22对美国一样,是不可过度示人的“国之利器”。因此,中国在研发过程中,只需考量自身的技术需求,加之四代机研发与三代机升级项目之间的“反哺”式互相促进,使得歼-20战机的成熟过程将比F-22战机更加顺利。结合在歼-15上获得的重型舰载机技术,中国完全有能力在F-35有效舰载化之前,研发出成熟的歼-20舰载型。
此外,相比F-35,中国的歼-20战机更适合作为舰载机使用。
尽管都是隐身战机,但中国的歼-20相比美国的F-35,在设计理念上要相对保守。后者试图通过研发三种具备高度通用化的型号,兼顾空军、海军与海军陆战队的需要。相比之下,至少截至目前,中国的歼-20战机仍是一款纯种的空军型战机。但事实上,正是F-35的这种技术兼顾尝试,使相对保守的歼-20战机相比其更适合作为舰载机。
如果仔细分析F-35战机的三种型号,不难发现,其实只是常规起降与短距/垂直起降两种类型,美国试图使这两类战机具备80%左右的通用性。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原因很简单:如果这种设想实现,那就意味着,在常规起降战机上,必须兼具诸多短距/垂直起降战机的技术结构,此举不仅将大幅增加原已不堪重负的机体复杂程度,同时,由此造成的超重也将极大限制其作为舰载机的有效使用。但如果这种设想不能实现,那将意味着F-35核心设计理念的失败,结果将不仅仅是某种型号的F-35战机不能正常服役,更可能是整个F-35战机计划的流产。
与F-35不同,将歼-20应用在岸基与舰载航空兵似乎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对未来主力战机的选型掌握得很正确。尽管中国曾调研过英国的“鹞”式短距/垂直起降战机,并在国产歼-8战机上进行过类似改进,但中国意识到,受制于过于独特的战场应用与技术局限,该型战机不仅难以成为未来战机的主要发展方向,短期内也无法适应中国国情。因此,中国并未在第四代战机的研发过程中,试图发展此类方案。立足于不同军种需要而进行的技术改进,以后将集中在子系统,如雷达攻击模式与挂载武器方面的改变与升级。因此,得益于中国在对待“技术兼顾”问题上的冷静态度,歼-20战机更加适合作为舰载机。
仔细研究美国最新航母即“福特”级航母的技术参数,不难发现该级航母并非全新设计,而是在原有“尼米兹”级航母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升级而来。但两者在战力组成方面,已经是天壤之别。 按照美军的设想,新一代的“福特”级航母的战力构成,主要由轻型隐身舰载机、隐形无人机与电磁炮构成,这无疑是一种侧重对陆攻击的模式。众所周知,自二战结束之后,美国海军就再未遇到一个海上的同等级对手,即使是鼎盛时期的苏联海军的海战能力也远逊于美国。因此,强大的美国航母编队长期执行的均为对陆攻击任务,且敌方的抵抗能力均很弱小。这也就解释了美国在发展新一代航母时,为何要为其配备这种打击强度较低,但灵活性较高的战力组合。尽管这种组合是根据美军的实际需求制定的,但在面对未来中国航母编队时,有可能陷入华而不实的难堪境地。
与苏联朝令夕改、摇摆不定的航母发展理念不同,中国发展航母的决定是经过长期技术与需求积累之后做出的,得益于中国日益强大的国力与较高的技术起点,中国的航母作战群战力一旦完全形成,规模将远大于目前除美国之外的任何一个航母国家,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航母发展不经历较大波折或战争消耗的话,最终的规模达到与美国类似并不困难。
受制于短期内的技术劣势,中国无法为航母配备过于多样的打击装备,因此,必然会以相对成熟的重型隐身舰载机为中心,构建相对单一、但攻击强度较大的战力组合。从本质上讲,中国的这种发展方式,实际上仅是借助类似重型隐身舰载机这种新技术,对传统的舰载机或航母战力构成进行了有限升级。这种战力组合在应对类似利比亚战事的行动时,或许会面临诸多任务瓶颈,但显而易见的是,类似利比亚的国家显然不是中国的目标。
作为一个日益兴起的航母与海洋大国,至少在初期,中国航母编队的主要作战任务之一,就是和美国航母进行海上对抗。如果发生类似美日在二战时期的航母大战的话,中国航母的战力组成无疑更加适应实战。因为那时,中美双方航母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的航母。届时,中国的重型隐形舰载机依仗自身强大战力,不仅有能力在敌方有效打击范围之外发起攻击,同时,歼-20具备的打击力度也远非轻型隐身舰载机与无人战机可比。美国的轻型隐形舰载机,不仅难以突破中国由重型隐身舰载机构成的防御圈,同时,相当有限的载弹量,也难以满足对重型航母的有效打击。而美国目前引以为傲的隐形无人战机,不仅空战性能难以匹敌常规隐形战机,而且它极其有限的载弹量与弹药种类,将使其面临相比轻型隐身战机更加严重的打击力弱势。
http://mil.news.sina.com.cn/2012-03-01/0917683952.html不久前,俄罗斯首次提出将在其未来航母上配备基于T-50的重型舰载隐形战机,相比之下,美国的下一代舰载机,则为轻型隐身战机F-35以及无人隐身战机。韩国军事网站《高丽海军论坛》2月22日发表文章说,作为俄罗斯近邻、当今世界头号新兴航母国家的中国,可能会借鉴俄罗斯的设想,使其航母在面对美国同类装备时取得不对称优势。
昔日,以F-18战机取代F-4舰载机为标志,美国海军舰载机完成了由第二代向第三代的升级。因此,无论第四代战机即隐形战机现阶段存在怎样的技术困难,未来,其舰载型取代现役的第三代舰载机都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仅就目前的技术条件与装备现状而言,开发隐形舰载机尚面临环境与技术兼容方面的瓶颈。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隐身涂层能否适应高湿高盐环境。
F-22的隐身涂层曾在研发过程中出现过严重问题。在F-22战机进行某些高机动飞行,或者使用时间相对较长时,铁基的隐身涂层多次出现脱落现象。此种缺陷不仅会使战机隐身性能受损,同时,飞溅的隐身涂层,更有可能对自身或同伴战机的飞行构成严重威胁。另外,舰载机的使用环境,相比空军战机要苛刻得多:不仅要进行超负荷的频繁起降,同时,海上高湿高盐的环境,对任何战机都是相当严峻的考验。以俄制苏-33舰载机为例,在改装过程中,仅添加防腐涂层、密闭并防腐处理蒙皮接缝一项,就使其相比空军苏-27战机增重200kg。尽管经过细致改造,苏-33战机秉承了俄制装备一贯的耐用性优势,但其大故障间隔仍为300小时,远不及空军型苏-27战机的750小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故障,都是由蒙皮腐蚀造成的内部设备短路造成的。因此,至少在现阶段,在可维护方面远不及传统战机的隐身战机,其隐身涂层能否适应海上的高湿高盐环境,将成为决定其能否上舰的重要因素。
第二个问题是,隐身结构能否适应上舰结构改装。
现阶段,隐身战机获得隐身性能,主要依靠隐身外形与隐身涂层。这两者除了要保证技术的可靠性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保证外形上的平整。众所周知,舰载机出于节省甲板、机库面积的考虑,其主翼均采用折叠结构,有些舰载机甚至在水平尾翼上也采用了类似结构。因此,从隐身的角度上讲,能否保证由主翼折叠结构而造成的巨大缝隙能够在飞行中完全闭合,就成为考量隐形舰载战机能否保持其隐身性能的重要标准。为应对此类开口,目前均采用锯齿型结构,希望借此折射雷达波,但将该结构应用到长达数米的主翼折叠接缝上,无疑存在巨大技术考验。因此,传统的平直接缝结构仍将被延续,但如何解决由此引发的与隐身结构上的冲突,将成为衡量隐形战机能否上舰的又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个问题是,隐身战机能否适应传统装备环境。
众所周知,尽管“隐形战机”几乎已经成为第四代战机的统称,但对第四代战机而言,“隐身性能”仅仅是其获得战术优势的组成部分之一。包括超音速巡航能力在内的其他性能,不仅使其战力较之传统装备获得了明显提升,也使其装备、使用环境,相比传统装备产生了明显差别。但问题在于,就目前的情况看,任何一个在研第四代战机的国家,均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以第四代战机全面替换传统装备。因此,至少在未来的航母上,必然出现新老装备混装的现象,作为飞行平台与智慧中枢的航母,也不可能因部分全新战机的到来,而全面升级、改变其原有设备。这无疑将导致与数量更加众多的传统装备之间的沟通障碍。目前,第四代战机在这方面确实存在严重瓶颈。F-22在试验过程中,曾出现战机间根本无法通话、战机与预警机之间无法进行作战信息交流、战机与地面指挥机构难以进行信息互换等严重的兼容性问题。因此,第四代战机的舰载型,能否在相对传统的环境中,与传统的装备以及装备环境达成兼容,将极大影响隐形战机的舰载型正常发挥其应有战力。
尽管目前尚无证据显示,中国将为其未来国产航母装备隐身舰载机,但作为新兴的航母国家,客观需求与技术发展决定了中国必然将为自己的航母配备此类装备。相比之下,似乎在航母与隐形战机方面走得更早更远的美国更具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得益于自身在重型隐身舰载机方面的装备理念、技术特点与发展方式上的优势,或将取得对美国类似装备的非对称优势。
为何有此观点?最大的一个理由就是,相比美国,中国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隐形战机上舰。
尽管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研发舰载机经验最丰富的国家,但中国却有能力在美国之前,将隐形战机搬上航母。原因很简单,就是F-35战机的多国联合研发模式拖住了美国的后腿。
目前,在参与F-35项目研发的国家中,即使像英国这类一级合作伙伴,所承担的费用也不到全部的25%。而且,该型战机的主要研发工作均集中在美国。因此,F-35实际上是一款国际出钱、美国研发的装备。但正因如此,美国在研发过程中就不得不在一举开发三个型号的同时,照顾多国的实际需要。这就造成试图面面俱到、但最终“面面不到”的结果。更严重的是,长期的技术瓶颈不仅使该型战机原本具备的技术优势被逐渐消磨,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研发各国对F-35的信心也在逐渐消退。
相比之下,尽管不排除未来中国向国际上输出歼-20战机或相关技术的可能,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该型战机亦如F-22对美国一样,是不可过度示人的“国之利器”。因此,中国在研发过程中,只需考量自身的技术需求,加之四代机研发与三代机升级项目之间的“反哺”式互相促进,使得歼-20战机的成熟过程将比F-22战机更加顺利。结合在歼-15上获得的重型舰载机技术,中国完全有能力在F-35有效舰载化之前,研发出成熟的歼-20舰载型。
此外,相比F-35,中国的歼-20战机更适合作为舰载机使用。
尽管都是隐身战机,但中国的歼-20相比美国的F-35,在设计理念上要相对保守。后者试图通过研发三种具备高度通用化的型号,兼顾空军、海军与海军陆战队的需要。相比之下,至少截至目前,中国的歼-20战机仍是一款纯种的空军型战机。但事实上,正是F-35的这种技术兼顾尝试,使相对保守的歼-20战机相比其更适合作为舰载机。
如果仔细分析F-35战机的三种型号,不难发现,其实只是常规起降与短距/垂直起降两种类型,美国试图使这两类战机具备80%左右的通用性。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原因很简单:如果这种设想实现,那就意味着,在常规起降战机上,必须兼具诸多短距/垂直起降战机的技术结构,此举不仅将大幅增加原已不堪重负的机体复杂程度,同时,由此造成的超重也将极大限制其作为舰载机的有效使用。但如果这种设想不能实现,那将意味着F-35核心设计理念的失败,结果将不仅仅是某种型号的F-35战机不能正常服役,更可能是整个F-35战机计划的流产。
与F-35不同,将歼-20应用在岸基与舰载航空兵似乎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对未来主力战机的选型掌握得很正确。尽管中国曾调研过英国的“鹞”式短距/垂直起降战机,并在国产歼-8战机上进行过类似改进,但中国意识到,受制于过于独特的战场应用与技术局限,该型战机不仅难以成为未来战机的主要发展方向,短期内也无法适应中国国情。因此,中国并未在第四代战机的研发过程中,试图发展此类方案。立足于不同军种需要而进行的技术改进,以后将集中在子系统,如雷达攻击模式与挂载武器方面的改变与升级。因此,得益于中国在对待“技术兼顾”问题上的冷静态度,歼-20战机更加适合作为舰载机。
仔细研究美国最新航母即“福特”级航母的技术参数,不难发现该级航母并非全新设计,而是在原有“尼米兹”级航母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升级而来。但两者在战力组成方面,已经是天壤之别。 按照美军的设想,新一代的“福特”级航母的战力构成,主要由轻型隐身舰载机、隐形无人机与电磁炮构成,这无疑是一种侧重对陆攻击的模式。众所周知,自二战结束之后,美国海军就再未遇到一个海上的同等级对手,即使是鼎盛时期的苏联海军的海战能力也远逊于美国。因此,强大的美国航母编队长期执行的均为对陆攻击任务,且敌方的抵抗能力均很弱小。这也就解释了美国在发展新一代航母时,为何要为其配备这种打击强度较低,但灵活性较高的战力组合。尽管这种组合是根据美军的实际需求制定的,但在面对未来中国航母编队时,有可能陷入华而不实的难堪境地。
与苏联朝令夕改、摇摆不定的航母发展理念不同,中国发展航母的决定是经过长期技术与需求积累之后做出的,得益于中国日益强大的国力与较高的技术起点,中国的航母作战群战力一旦完全形成,规模将远大于目前除美国之外的任何一个航母国家,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航母发展不经历较大波折或战争消耗的话,最终的规模达到与美国类似并不困难。
受制于短期内的技术劣势,中国无法为航母配备过于多样的打击装备,因此,必然会以相对成熟的重型隐身舰载机为中心,构建相对单一、但攻击强度较大的战力组合。从本质上讲,中国的这种发展方式,实际上仅是借助类似重型隐身舰载机这种新技术,对传统的舰载机或航母战力构成进行了有限升级。这种战力组合在应对类似利比亚战事的行动时,或许会面临诸多任务瓶颈,但显而易见的是,类似利比亚的国家显然不是中国的目标。
作为一个日益兴起的航母与海洋大国,至少在初期,中国航母编队的主要作战任务之一,就是和美国航母进行海上对抗。如果发生类似美日在二战时期的航母大战的话,中国航母的战力组成无疑更加适应实战。因为那时,中美双方航母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的航母。届时,中国的重型隐形舰载机依仗自身强大战力,不仅有能力在敌方有效打击范围之外发起攻击,同时,歼-20具备的打击力度也远非轻型隐身舰载机与无人战机可比。美国的轻型隐形舰载机,不仅难以突破中国由重型隐身舰载机构成的防御圈,同时,相当有限的载弹量,也难以满足对重型航母的有效打击。而美国目前引以为傲的隐形无人战机,不仅空战性能难以匹敌常规隐形战机,而且它极其有限的载弹量与弹药种类,将使其面临相比轻型隐身战机更加严重的打击力弱势。
http://mil.news.sina.com.cn/2012-03-01/0917683952.html
昔日,以F-18战机取代F-4舰载机为标志,美国海军舰载机完成了由第二代向第三代的升级。因此,无论第四代战机即隐形战机现阶段存在怎样的技术困难,未来,其舰载型取代现役的第三代舰载机都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仅就目前的技术条件与装备现状而言,开发隐形舰载机尚面临环境与技术兼容方面的瓶颈。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隐身涂层能否适应高湿高盐环境。
F-22的隐身涂层曾在研发过程中出现过严重问题。在F-22战机进行某些高机动飞行,或者使用时间相对较长时,铁基的隐身涂层多次出现脱落现象。此种缺陷不仅会使战机隐身性能受损,同时,飞溅的隐身涂层,更有可能对自身或同伴战机的飞行构成严重威胁。另外,舰载机的使用环境,相比空军战机要苛刻得多:不仅要进行超负荷的频繁起降,同时,海上高湿高盐的环境,对任何战机都是相当严峻的考验。以俄制苏-33舰载机为例,在改装过程中,仅添加防腐涂层、密闭并防腐处理蒙皮接缝一项,就使其相比空军苏-27战机增重200kg。尽管经过细致改造,苏-33战机秉承了俄制装备一贯的耐用性优势,但其大故障间隔仍为300小时,远不及空军型苏-27战机的750小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故障,都是由蒙皮腐蚀造成的内部设备短路造成的。因此,至少在现阶段,在可维护方面远不及传统战机的隐身战机,其隐身涂层能否适应海上的高湿高盐环境,将成为决定其能否上舰的重要因素。
第二个问题是,隐身结构能否适应上舰结构改装。
现阶段,隐身战机获得隐身性能,主要依靠隐身外形与隐身涂层。这两者除了要保证技术的可靠性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保证外形上的平整。众所周知,舰载机出于节省甲板、机库面积的考虑,其主翼均采用折叠结构,有些舰载机甚至在水平尾翼上也采用了类似结构。因此,从隐身的角度上讲,能否保证由主翼折叠结构而造成的巨大缝隙能够在飞行中完全闭合,就成为考量隐形舰载战机能否保持其隐身性能的重要标准。为应对此类开口,目前均采用锯齿型结构,希望借此折射雷达波,但将该结构应用到长达数米的主翼折叠接缝上,无疑存在巨大技术考验。因此,传统的平直接缝结构仍将被延续,但如何解决由此引发的与隐身结构上的冲突,将成为衡量隐形战机能否上舰的又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个问题是,隐身战机能否适应传统装备环境。
众所周知,尽管“隐形战机”几乎已经成为第四代战机的统称,但对第四代战机而言,“隐身性能”仅仅是其获得战术优势的组成部分之一。包括超音速巡航能力在内的其他性能,不仅使其战力较之传统装备获得了明显提升,也使其装备、使用环境,相比传统装备产生了明显差别。但问题在于,就目前的情况看,任何一个在研第四代战机的国家,均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以第四代战机全面替换传统装备。因此,至少在未来的航母上,必然出现新老装备混装的现象,作为飞行平台与智慧中枢的航母,也不可能因部分全新战机的到来,而全面升级、改变其原有设备。这无疑将导致与数量更加众多的传统装备之间的沟通障碍。目前,第四代战机在这方面确实存在严重瓶颈。F-22在试验过程中,曾出现战机间根本无法通话、战机与预警机之间无法进行作战信息交流、战机与地面指挥机构难以进行信息互换等严重的兼容性问题。因此,第四代战机的舰载型,能否在相对传统的环境中,与传统的装备以及装备环境达成兼容,将极大影响隐形战机的舰载型正常发挥其应有战力。
尽管目前尚无证据显示,中国将为其未来国产航母装备隐身舰载机,但作为新兴的航母国家,客观需求与技术发展决定了中国必然将为自己的航母配备此类装备。相比之下,似乎在航母与隐形战机方面走得更早更远的美国更具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得益于自身在重型隐身舰载机方面的装备理念、技术特点与发展方式上的优势,或将取得对美国类似装备的非对称优势。
为何有此观点?最大的一个理由就是,相比美国,中国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隐形战机上舰。
尽管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研发舰载机经验最丰富的国家,但中国却有能力在美国之前,将隐形战机搬上航母。原因很简单,就是F-35战机的多国联合研发模式拖住了美国的后腿。
目前,在参与F-35项目研发的国家中,即使像英国这类一级合作伙伴,所承担的费用也不到全部的25%。而且,该型战机的主要研发工作均集中在美国。因此,F-35实际上是一款国际出钱、美国研发的装备。但正因如此,美国在研发过程中就不得不在一举开发三个型号的同时,照顾多国的实际需要。这就造成试图面面俱到、但最终“面面不到”的结果。更严重的是,长期的技术瓶颈不仅使该型战机原本具备的技术优势被逐渐消磨,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研发各国对F-35的信心也在逐渐消退。
相比之下,尽管不排除未来中国向国际上输出歼-20战机或相关技术的可能,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该型战机亦如F-22对美国一样,是不可过度示人的“国之利器”。因此,中国在研发过程中,只需考量自身的技术需求,加之四代机研发与三代机升级项目之间的“反哺”式互相促进,使得歼-20战机的成熟过程将比F-22战机更加顺利。结合在歼-15上获得的重型舰载机技术,中国完全有能力在F-35有效舰载化之前,研发出成熟的歼-20舰载型。
此外,相比F-35,中国的歼-20战机更适合作为舰载机使用。
尽管都是隐身战机,但中国的歼-20相比美国的F-35,在设计理念上要相对保守。后者试图通过研发三种具备高度通用化的型号,兼顾空军、海军与海军陆战队的需要。相比之下,至少截至目前,中国的歼-20战机仍是一款纯种的空军型战机。但事实上,正是F-35的这种技术兼顾尝试,使相对保守的歼-20战机相比其更适合作为舰载机。
如果仔细分析F-35战机的三种型号,不难发现,其实只是常规起降与短距/垂直起降两种类型,美国试图使这两类战机具备80%左右的通用性。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原因很简单:如果这种设想实现,那就意味着,在常规起降战机上,必须兼具诸多短距/垂直起降战机的技术结构,此举不仅将大幅增加原已不堪重负的机体复杂程度,同时,由此造成的超重也将极大限制其作为舰载机的有效使用。但如果这种设想不能实现,那将意味着F-35核心设计理念的失败,结果将不仅仅是某种型号的F-35战机不能正常服役,更可能是整个F-35战机计划的流产。
与F-35不同,将歼-20应用在岸基与舰载航空兵似乎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对未来主力战机的选型掌握得很正确。尽管中国曾调研过英国的“鹞”式短距/垂直起降战机,并在国产歼-8战机上进行过类似改进,但中国意识到,受制于过于独特的战场应用与技术局限,该型战机不仅难以成为未来战机的主要发展方向,短期内也无法适应中国国情。因此,中国并未在第四代战机的研发过程中,试图发展此类方案。立足于不同军种需要而进行的技术改进,以后将集中在子系统,如雷达攻击模式与挂载武器方面的改变与升级。因此,得益于中国在对待“技术兼顾”问题上的冷静态度,歼-20战机更加适合作为舰载机。
仔细研究美国最新航母即“福特”级航母的技术参数,不难发现该级航母并非全新设计,而是在原有“尼米兹”级航母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升级而来。但两者在战力组成方面,已经是天壤之别。 按照美军的设想,新一代的“福特”级航母的战力构成,主要由轻型隐身舰载机、隐形无人机与电磁炮构成,这无疑是一种侧重对陆攻击的模式。众所周知,自二战结束之后,美国海军就再未遇到一个海上的同等级对手,即使是鼎盛时期的苏联海军的海战能力也远逊于美国。因此,强大的美国航母编队长期执行的均为对陆攻击任务,且敌方的抵抗能力均很弱小。这也就解释了美国在发展新一代航母时,为何要为其配备这种打击强度较低,但灵活性较高的战力组合。尽管这种组合是根据美军的实际需求制定的,但在面对未来中国航母编队时,有可能陷入华而不实的难堪境地。
与苏联朝令夕改、摇摆不定的航母发展理念不同,中国发展航母的决定是经过长期技术与需求积累之后做出的,得益于中国日益强大的国力与较高的技术起点,中国的航母作战群战力一旦完全形成,规模将远大于目前除美国之外的任何一个航母国家,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航母发展不经历较大波折或战争消耗的话,最终的规模达到与美国类似并不困难。
受制于短期内的技术劣势,中国无法为航母配备过于多样的打击装备,因此,必然会以相对成熟的重型隐身舰载机为中心,构建相对单一、但攻击强度较大的战力组合。从本质上讲,中国的这种发展方式,实际上仅是借助类似重型隐身舰载机这种新技术,对传统的舰载机或航母战力构成进行了有限升级。这种战力组合在应对类似利比亚战事的行动时,或许会面临诸多任务瓶颈,但显而易见的是,类似利比亚的国家显然不是中国的目标。
作为一个日益兴起的航母与海洋大国,至少在初期,中国航母编队的主要作战任务之一,就是和美国航母进行海上对抗。如果发生类似美日在二战时期的航母大战的话,中国航母的战力组成无疑更加适应实战。因为那时,中美双方航母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的航母。届时,中国的重型隐形舰载机依仗自身强大战力,不仅有能力在敌方有效打击范围之外发起攻击,同时,歼-20具备的打击力度也远非轻型隐身舰载机与无人战机可比。美国的轻型隐形舰载机,不仅难以突破中国由重型隐身舰载机构成的防御圈,同时,相当有限的载弹量,也难以满足对重型航母的有效打击。而美国目前引以为傲的隐形无人战机,不仅空战性能难以匹敌常规隐形战机,而且它极其有限的载弹量与弹药种类,将使其面临相比轻型隐身战机更加严重的打击力弱势。
http://mil.news.sina.com.cn/2012-03-01/0917683952.html不久前,俄罗斯首次提出将在其未来航母上配备基于T-50的重型舰载隐形战机,相比之下,美国的下一代舰载机,则为轻型隐身战机F-35以及无人隐身战机。韩国军事网站《高丽海军论坛》2月22日发表文章说,作为俄罗斯近邻、当今世界头号新兴航母国家的中国,可能会借鉴俄罗斯的设想,使其航母在面对美国同类装备时取得不对称优势。
昔日,以F-18战机取代F-4舰载机为标志,美国海军舰载机完成了由第二代向第三代的升级。因此,无论第四代战机即隐形战机现阶段存在怎样的技术困难,未来,其舰载型取代现役的第三代舰载机都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仅就目前的技术条件与装备现状而言,开发隐形舰载机尚面临环境与技术兼容方面的瓶颈。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隐身涂层能否适应高湿高盐环境。
F-22的隐身涂层曾在研发过程中出现过严重问题。在F-22战机进行某些高机动飞行,或者使用时间相对较长时,铁基的隐身涂层多次出现脱落现象。此种缺陷不仅会使战机隐身性能受损,同时,飞溅的隐身涂层,更有可能对自身或同伴战机的飞行构成严重威胁。另外,舰载机的使用环境,相比空军战机要苛刻得多:不仅要进行超负荷的频繁起降,同时,海上高湿高盐的环境,对任何战机都是相当严峻的考验。以俄制苏-33舰载机为例,在改装过程中,仅添加防腐涂层、密闭并防腐处理蒙皮接缝一项,就使其相比空军苏-27战机增重200kg。尽管经过细致改造,苏-33战机秉承了俄制装备一贯的耐用性优势,但其大故障间隔仍为300小时,远不及空军型苏-27战机的750小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故障,都是由蒙皮腐蚀造成的内部设备短路造成的。因此,至少在现阶段,在可维护方面远不及传统战机的隐身战机,其隐身涂层能否适应海上的高湿高盐环境,将成为决定其能否上舰的重要因素。
第二个问题是,隐身结构能否适应上舰结构改装。
现阶段,隐身战机获得隐身性能,主要依靠隐身外形与隐身涂层。这两者除了要保证技术的可靠性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保证外形上的平整。众所周知,舰载机出于节省甲板、机库面积的考虑,其主翼均采用折叠结构,有些舰载机甚至在水平尾翼上也采用了类似结构。因此,从隐身的角度上讲,能否保证由主翼折叠结构而造成的巨大缝隙能够在飞行中完全闭合,就成为考量隐形舰载战机能否保持其隐身性能的重要标准。为应对此类开口,目前均采用锯齿型结构,希望借此折射雷达波,但将该结构应用到长达数米的主翼折叠接缝上,无疑存在巨大技术考验。因此,传统的平直接缝结构仍将被延续,但如何解决由此引发的与隐身结构上的冲突,将成为衡量隐形战机能否上舰的又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个问题是,隐身战机能否适应传统装备环境。
众所周知,尽管“隐形战机”几乎已经成为第四代战机的统称,但对第四代战机而言,“隐身性能”仅仅是其获得战术优势的组成部分之一。包括超音速巡航能力在内的其他性能,不仅使其战力较之传统装备获得了明显提升,也使其装备、使用环境,相比传统装备产生了明显差别。但问题在于,就目前的情况看,任何一个在研第四代战机的国家,均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以第四代战机全面替换传统装备。因此,至少在未来的航母上,必然出现新老装备混装的现象,作为飞行平台与智慧中枢的航母,也不可能因部分全新战机的到来,而全面升级、改变其原有设备。这无疑将导致与数量更加众多的传统装备之间的沟通障碍。目前,第四代战机在这方面确实存在严重瓶颈。F-22在试验过程中,曾出现战机间根本无法通话、战机与预警机之间无法进行作战信息交流、战机与地面指挥机构难以进行信息互换等严重的兼容性问题。因此,第四代战机的舰载型,能否在相对传统的环境中,与传统的装备以及装备环境达成兼容,将极大影响隐形战机的舰载型正常发挥其应有战力。
尽管目前尚无证据显示,中国将为其未来国产航母装备隐身舰载机,但作为新兴的航母国家,客观需求与技术发展决定了中国必然将为自己的航母配备此类装备。相比之下,似乎在航母与隐形战机方面走得更早更远的美国更具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得益于自身在重型隐身舰载机方面的装备理念、技术特点与发展方式上的优势,或将取得对美国类似装备的非对称优势。
为何有此观点?最大的一个理由就是,相比美国,中国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隐形战机上舰。
尽管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研发舰载机经验最丰富的国家,但中国却有能力在美国之前,将隐形战机搬上航母。原因很简单,就是F-35战机的多国联合研发模式拖住了美国的后腿。
目前,在参与F-35项目研发的国家中,即使像英国这类一级合作伙伴,所承担的费用也不到全部的25%。而且,该型战机的主要研发工作均集中在美国。因此,F-35实际上是一款国际出钱、美国研发的装备。但正因如此,美国在研发过程中就不得不在一举开发三个型号的同时,照顾多国的实际需要。这就造成试图面面俱到、但最终“面面不到”的结果。更严重的是,长期的技术瓶颈不仅使该型战机原本具备的技术优势被逐渐消磨,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研发各国对F-35的信心也在逐渐消退。
相比之下,尽管不排除未来中国向国际上输出歼-20战机或相关技术的可能,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该型战机亦如F-22对美国一样,是不可过度示人的“国之利器”。因此,中国在研发过程中,只需考量自身的技术需求,加之四代机研发与三代机升级项目之间的“反哺”式互相促进,使得歼-20战机的成熟过程将比F-22战机更加顺利。结合在歼-15上获得的重型舰载机技术,中国完全有能力在F-35有效舰载化之前,研发出成熟的歼-20舰载型。
此外,相比F-35,中国的歼-20战机更适合作为舰载机使用。
尽管都是隐身战机,但中国的歼-20相比美国的F-35,在设计理念上要相对保守。后者试图通过研发三种具备高度通用化的型号,兼顾空军、海军与海军陆战队的需要。相比之下,至少截至目前,中国的歼-20战机仍是一款纯种的空军型战机。但事实上,正是F-35的这种技术兼顾尝试,使相对保守的歼-20战机相比其更适合作为舰载机。
如果仔细分析F-35战机的三种型号,不难发现,其实只是常规起降与短距/垂直起降两种类型,美国试图使这两类战机具备80%左右的通用性。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原因很简单:如果这种设想实现,那就意味着,在常规起降战机上,必须兼具诸多短距/垂直起降战机的技术结构,此举不仅将大幅增加原已不堪重负的机体复杂程度,同时,由此造成的超重也将极大限制其作为舰载机的有效使用。但如果这种设想不能实现,那将意味着F-35核心设计理念的失败,结果将不仅仅是某种型号的F-35战机不能正常服役,更可能是整个F-35战机计划的流产。
与F-35不同,将歼-20应用在岸基与舰载航空兵似乎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对未来主力战机的选型掌握得很正确。尽管中国曾调研过英国的“鹞”式短距/垂直起降战机,并在国产歼-8战机上进行过类似改进,但中国意识到,受制于过于独特的战场应用与技术局限,该型战机不仅难以成为未来战机的主要发展方向,短期内也无法适应中国国情。因此,中国并未在第四代战机的研发过程中,试图发展此类方案。立足于不同军种需要而进行的技术改进,以后将集中在子系统,如雷达攻击模式与挂载武器方面的改变与升级。因此,得益于中国在对待“技术兼顾”问题上的冷静态度,歼-20战机更加适合作为舰载机。
仔细研究美国最新航母即“福特”级航母的技术参数,不难发现该级航母并非全新设计,而是在原有“尼米兹”级航母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升级而来。但两者在战力组成方面,已经是天壤之别。 按照美军的设想,新一代的“福特”级航母的战力构成,主要由轻型隐身舰载机、隐形无人机与电磁炮构成,这无疑是一种侧重对陆攻击的模式。众所周知,自二战结束之后,美国海军就再未遇到一个海上的同等级对手,即使是鼎盛时期的苏联海军的海战能力也远逊于美国。因此,强大的美国航母编队长期执行的均为对陆攻击任务,且敌方的抵抗能力均很弱小。这也就解释了美国在发展新一代航母时,为何要为其配备这种打击强度较低,但灵活性较高的战力组合。尽管这种组合是根据美军的实际需求制定的,但在面对未来中国航母编队时,有可能陷入华而不实的难堪境地。
与苏联朝令夕改、摇摆不定的航母发展理念不同,中国发展航母的决定是经过长期技术与需求积累之后做出的,得益于中国日益强大的国力与较高的技术起点,中国的航母作战群战力一旦完全形成,规模将远大于目前除美国之外的任何一个航母国家,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航母发展不经历较大波折或战争消耗的话,最终的规模达到与美国类似并不困难。
受制于短期内的技术劣势,中国无法为航母配备过于多样的打击装备,因此,必然会以相对成熟的重型隐身舰载机为中心,构建相对单一、但攻击强度较大的战力组合。从本质上讲,中国的这种发展方式,实际上仅是借助类似重型隐身舰载机这种新技术,对传统的舰载机或航母战力构成进行了有限升级。这种战力组合在应对类似利比亚战事的行动时,或许会面临诸多任务瓶颈,但显而易见的是,类似利比亚的国家显然不是中国的目标。
作为一个日益兴起的航母与海洋大国,至少在初期,中国航母编队的主要作战任务之一,就是和美国航母进行海上对抗。如果发生类似美日在二战时期的航母大战的话,中国航母的战力组成无疑更加适应实战。因为那时,中美双方航母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的航母。届时,中国的重型隐形舰载机依仗自身强大战力,不仅有能力在敌方有效打击范围之外发起攻击,同时,歼-20具备的打击力度也远非轻型隐身舰载机与无人战机可比。美国的轻型隐形舰载机,不仅难以突破中国由重型隐身舰载机构成的防御圈,同时,相当有限的载弹量,也难以满足对重型航母的有效打击。而美国目前引以为傲的隐形无人战机,不仅空战性能难以匹敌常规隐形战机,而且它极其有限的载弹量与弹药种类,将使其面临相比轻型隐身战机更加严重的打击力弱势。
http://mil.news.sina.com.cn/2012-03-01/0917683952.html
20上舰, 舰妈是不是会变得很大很肥?
姑且不考虑4妹上不上舰 光想问问 这篇报道是那个面位的棒子写的? 感觉没棒子的味道哦
楼上不要质疑。火星科技国家写的,可行度很高的。
zhang3wood 发表于 2012-3-1 17:31
20上舰, 舰妈是不是会变得很大很肥?
比苏33小
20上舰, 舰妈是不是会变得很大很肥?
比苏33小
丝带上舰···
棒子脑袋进泡菜了···
棒子脑袋进泡菜了···
晚了一步,让你抢先了!
扯淡扯到哪里去了
体积更大的SU33能上舰,而小一点的J20却不能上舰?
究竟是谁的脑子进水了?
究竟是谁的脑子进水了?
三角翼不好折叠吧,阵风直接都不折叠了,这样占地面积还是比33大。
棒子就是棒子 自己棒槌吧还要把别人也拉进去 让别人也当棒槌。。。。。。。
zhang3wood 发表于 2012-3-1 17:31
20上舰, 舰妈是不是会变得很大很肥?
zhen ti ni de zhi shang zhao ji,chang shi fang mian que fa jiu yao duo kan shao shuo.
20上舰, 舰妈是不是会变得很大很肥?
zhen ti ni de zhi shang zhao ji,chang shi fang mian que fa jiu yao duo kan shao shuo.
这是废话,用棒子说吗
楼上都上当了
明明是国内写手假冒棒子写的文字风格。 骗点的文章。
以前有人假冒汉和新闻,以前有茅坑假冒西方媒体。现在有人居然开始假冒棒子。。。。。。。。。。。。。。。。。
无语了
明明是国内写手假冒棒子写的文字风格。 骗点的文章。
以前有人假冒汉和新闻,以前有茅坑假冒西方媒体。现在有人居然开始假冒棒子。。。。。。。。。。。。。。。。。
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