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灯塔国选举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15 01:38:15
灯塔国宪法上说选总统,要是选举人票的结果和普选的结果不一样,最高法院好像要介入,2000年的时候小布什,在选举人票领先而普选票落后的情况下,怎么就顺利当上总统?灯塔国是老说自己是抿住的灯塔,我觉得他那个选举人团制光从制度上来说就不怎么抿住灯塔国宪法上说选总统,要是选举人票的结果和普选的结果不一样,最高法院好像要介入,2000年的时候小布什,在选举人票领先而普选票落后的情况下,怎么就顺利当上总统?灯塔国是老说自己是抿住的灯塔,我觉得他那个选举人团制光从制度上来说就不怎么抿住
灯塔国的那个选举人团制,从制度来说不怎么抿住呀,而且在政治献金,不仅有硬钱软钱之分,2008年美国最高法院还取消了政治献献金上限的限制,那为什么它还敢称自己是抿住的灯塔
我印象当中,MD是按照选举人票多寡来决定谁当选的,普选落后而当选是符合美国法律的

当然这种制度也被MD内部很多人抨击

不过在我看来,对于大国来说,这种精心设计的制度还是有好处的,未来中国如果走向民主政治,也要向MD学习,民主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2-2-20 11:07
我印象当中,MD是按照选举人票多寡来决定谁当选的,普选落后而当选是符合美国法律的

当然这种制度也被MD ...
嗯,我记得美国要求修宪提案有15000多件,只有27件通过,这15000件里有很大一部分是要求改选举人团制的,不过,这个制度给美国带来了很大好处,他极大强化了美国的两党制,给美国带来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
嗯,我记得美国要求修宪提案有15000多件,只有27件通过,这15000件里有很大一部分是要求改选举人团制的, ...
直接修宪难度很大,所以好多州通过自己的选举人法律,美国各州可以立法强制让选举人按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投票。法律的内容是本州的选举人必须把票投给普选中领先的候选人,但是这项法律在占选举人票数一半以上的州都通过时才能生效。这样的话,等到这项法律在占选举人票数一半以上的州都通过时,普选领先的候选人必然会得到一般以上的选举人票,必然能够当选。现在这项法律貌似已经在不少州通过了。

yyy333ddd333 发表于 2012-2-20 11:24
直接修宪难度很大,所以好多州通过自己的选举人法律,美国各州可以立法强制让选举人按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投 ...


但是,就美国一个整体而言,每一张选举人票代表的人数不一样,所以才出现了2000年的情况,不过也不是第一次了,且不说硬钱,软钱,政治献金没上限了,光这个制度就枉称灯塔之名
yyy333ddd333 发表于 2012-2-20 11:24
直接修宪难度很大,所以好多州通过自己的选举人法律,美国各州可以立法强制让选举人按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投 ...


但是,就美国一个整体而言,每一张选举人票代表的人数不一样,所以才出现了2000年的情况,不过也不是第一次了,且不说硬钱,软钱,政治献金没上限了,光这个制度就枉称灯塔之名
我印象当中,MD是按照选举人票多寡来决定谁当选的,普选落后而当选是符合美国法律的

当然这种制度也被MD ...
一人一票,,,,将来就是三哥那莫样,,,,,,
abx19831117 发表于 2012-2-20 12:42
一人一票,,,,将来就是三哥那莫样,,,,,,
阿三是直选总统还是像美国那样间接选总统?
选举人票,一来有利于两大党的利益,二来有利于小州的利益
7n39 发表于 2012-2-20 14:13
阿三是直选总统还是像美国那样间接选总统?
三哥的总统只有礼仪作用
实权的总理是议会第一大党推举的。
民主选举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控制议员不断通过给自己加薪的提案。
全体普选票领先的候选人,所以其实全国普选的结果成为了有效的,所以每个公民每张票的价值都是相等的
yyy333ddd333 发表于 2012-2-20 20:51
我刚说的很多州通过的这个法律是要求选举人必须投票给全体普选票领先的候选人,所以其实全国普选的结果成 ...
抱歉,我看错了,但是美国还是出现了选举人票多而普选票少的人当上美国总统的呀,你也说了是有很多州,但到底有多少州这样呢?而且我觉得你是不是看错了,是本州的普选票呀,美国式联邦制国家怎么可能要投给全体普选票呢,再说了这个选举的时间流程也对不上呀
7n39 发表于 2012-2-20 21:07
抱歉,我看错了,但是美国还是出现了选举人票多而普选票少的人当上美国总统的呀,你也说了是有很多州,但 ...
是按全国的普选票,不然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这项法律必须是要等到所有通过这项法律的州的选举人票之和达到一半以上时才生效的。目前这项法律还没有生效,所以各州大都还是按照胜者全得的方式进行选举人投票的。美国总统大选的选举人票选举要比最终的选举人选总统提前几个月,所以选举人可以等到普选结果公布后按照普选结果投票,不会有时间上的冲突。
yyy333ddd333 发表于 2012-2-20 21:28
是按全国的普选票,不然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这项法律必须是要等到所有通过这项法律的州的选举人票之和达到 ...
哦,还没生效呀,成不成还另是一说,百年来,美国不管是州一级的还是国家一级想改选举人团制的多了去了,不过几乎都以失败告终,不看好这个,估计这个。。。。。。。。,不过,我真心没听过这个,能不能给个链接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美国这么大的国家,在最初的几十年里是怎么实现普选的,是旧日本和清末那样,用及其苛刻的条件把选举权限制在人口百分之二以内,还是像民初那样十几个省咨议局代表选临时大总统那样的间接选举?华盛顿人民直选上台?同时期和更早的欧洲各邦所谓“议会”不过是地方领主和主教等实权人物的代理人聚会罢了,早期的所谓“议会制”还真不一定就比当今人大更能表达百姓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