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患者起诉男医生强奸遭拒 检察院内当场割脉自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33:57
去年的11月份,一位女患者自称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时被医生强奸了。今年2月9日,这位女患者收到了西山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气得当场割脉自杀。

  在西山区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来换药的马女士。马女士特别要求不要男医生帮她换药。2月9日,也就是马女士被通知到西山区检察院拿不起诉决定书那天,马女士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还当场割伤了自己的手腕,伤口封了8针。马女士告诉记者,因为那天太激动了,太伤心了,辛辛苦苦等那么久,想着应该马上就通知上法庭了,没想到给的结果是说不起诉,伤心得受不了,就用随身带的刮眉毛的刀片割脉,死也要让他得到法律的惩罚。

  此前媒体曾报道过马女士称自己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痔疮时被其主治医生杨某分别于2011年7月18日和8月22日两次在诊疗室强奸,马女士在8月份报了案,并多次找到医院希望院方进行调查并赔偿,院方给出的回复是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希望马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西山区检察院2月7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上,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调查的结果是两名当事人都承认发生过两次性关系,但马女士称那是在医生杨某使用暴力手段的情况下发生的,而杨某并不承认对马女士实施了强奸。因此,检察院认为此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于这样的结果,马女士说不能接受。马女士说:“不明不白地让我签字说不让告,怎么可能,所谓的不明不白就是他们说的证据不足,什么证据都有了,比如说咬了他一口,那种也算证据,还有提到的那些证据不好说。”马女士说,下周一她将向昆明市检察院提起申诉。

(责编:俞栋)

http://news.2500sz.com/news/sh/shxw/2012/2/13/1320668.shtml去年的11月份,一位女患者自称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时被医生强奸了。今年2月9日,这位女患者收到了西山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气得当场割脉自杀。

  在西山区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来换药的马女士。马女士特别要求不要男医生帮她换药。2月9日,也就是马女士被通知到西山区检察院拿不起诉决定书那天,马女士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还当场割伤了自己的手腕,伤口封了8针。马女士告诉记者,因为那天太激动了,太伤心了,辛辛苦苦等那么久,想着应该马上就通知上法庭了,没想到给的结果是说不起诉,伤心得受不了,就用随身带的刮眉毛的刀片割脉,死也要让他得到法律的惩罚。

  此前媒体曾报道过马女士称自己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痔疮时被其主治医生杨某分别于2011年7月18日和8月22日两次在诊疗室强奸,马女士在8月份报了案,并多次找到医院希望院方进行调查并赔偿,院方给出的回复是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希望马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西山区检察院2月7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上,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调查的结果是两名当事人都承认发生过两次性关系,但马女士称那是在医生杨某使用暴力手段的情况下发生的,而杨某并不承认对马女士实施了强奸。因此,检察院认为此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于这样的结果,马女士说不能接受。马女士说:“不明不白地让我签字说不让告,怎么可能,所谓的不明不白就是他们说的证据不足,什么证据都有了,比如说咬了他一口,那种也算证据,还有提到的那些证据不好说。”马女士说,下周一她将向昆明市检察院提起申诉。

(责编:俞栋)

http://news.2500sz.com/news/sh/shxw/2012/2/13/1320668.shtml
这事整的,女病人痔疮,男医生检查,然后………。
怪不得会得痔疮!
好重口味
有痔疮还办事   好重口味
2次 都暴力? 我看了文章不解啊
疗痔疮时被其主治医生杨某分别于2011年7月18日和8月22日两次在诊疗室强奸!!!一次还不够!二次在同一个地方!你老姐叫床声就不能大点!
有痔疮怎么就不能办事了?难道乃们都是走后门的?
很多年前老家一痔疮男医生据传用手乱抠女病人,被女患者家属暴打
指控强奸确实需要证据啊,什么证据没有,怎么证明是强奸?

这种检查应该有第三人在旁的... ...
2011年7月18日和8月22日两次在诊疗室强奸

7月18日被强奸后,一个月过去了,没啥动静,8月22日又来一次,这痔疮女士肛门出问题还是大脑出问题,“通奸"和”强奸“分不清楚,当时愿意叫做”性爱“,事后要是不高兴了,就叫”强奸“,哈哈..
不一定是强奸
同一人同一场所连续两次,这叫什么强奸。
就像那个笑话一样,熊见到猎人又来了,就问:

你不是来打猎的吧?
原来这样啊。。。。。。。。。
这女人有毛病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