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居然还有后续,今年过年还真热闹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40:00


      张家人居然上门去要当初他们不要的20万,人家农村人穷点 情操低点也罢了,你张显一个教授怎么也这么热闹。
      当初你们不要那个20万是为了舆论的同情,现在人家儿子已经死了,居然还上门要钱,捐款你们也不是没有少拿。
      这个案子从头到尾就看着窝憋,就这个结果不是逼着大家再出车祸了,不是杀一个人,而是要杀全家吗。

这是我以前的帖子,现在看来还真讽刺
  http://lt.cjdby.net/thread-1207447-3-1.html

这个帖子的最后一个兄弟的回帖简直太贴切,他是穿越的吗?

看来药哥这杯酒后劲大啊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 ... serids=&action=

  

      张家人居然上门去要当初他们不要的20万,人家农村人穷点 情操低点也罢了,你张显一个教授怎么也这么热闹。
      当初你们不要那个20万是为了舆论的同情,现在人家儿子已经死了,居然还上门要钱,捐款你们也不是没有少拿。
      这个案子从头到尾就看着窝憋,就这个结果不是逼着大家再出车祸了,不是杀一个人,而是要杀全家吗。

这是我以前的帖子,现在看来还真讽刺
  http://lt.cjdby.net/thread-1207447-3-1.html

这个帖子的最后一个兄弟的回帖简直太贴切,他是穿越的吗?

看来药哥这杯酒后劲大啊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 ... serids=&action=

  
药家要是给了基本上就要准备负担张家一辈子了。
  就这么看,药家鑫当初杀人还是有那么一点点道理的啊,”人家难缠到“死都不放过,也算是一种境界了。
这个没法要,药家鑫死了,估计也没有什么遗产,法律上不存在子债父还的情况
为啥要把充分赔偿受害人作为酌定减刑的情节,就是考虑到受害人的实际情况,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下去。


  其实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当初药家鑫的家庭很有背景,还有药家鑫他爹态度很不好,这些情况有多少是真实的?媒体人 和 水军们是不是创造了什么

本来还想把张显要帐的视频给贴出来,可是被封了,大家看看评论吧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UwMjYyODUy.htm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UwMzE0MDYw.html


  其实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当初药家鑫的家庭很有背景,还有药家鑫他爹态度很不好,这些情况有多少是真实的?媒体人 和 水军们是不是创造了什么

本来还想把张显要帐的视频给贴出来,可是被封了,大家看看评论吧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UwMjYyODUy.htm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UwMzE0MDYw.html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张父说他只拿到10W元的捐款,其他捐款去那了?谁在说谎?这件事很好查吧!
反过来说,张家这一要钱,有些人会回过头来反思这个案子了,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人都死了。一分钱不给你能杂样。
药家鑫说的"农村人难缠"没错, 但是他的解决方法错了, 怎么能用刀把人捅死...

最明智的方法是: 如果距离太近, 很可能造成重伤, 就直接猛踩油门把人撞死, 这样损失最小
qwedrt 发表于 2012-2-8 18:52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张父说他只拿到10W元的捐款,其他捐款去那了?谁在说谎?这件事很好查吧!
  我怀疑啊,是不是有些钱支付给网络水军了。
Wicca 发表于 2012-2-8 19:02
药家鑫说的"农村人难缠"没错, 但是他的解决方法错了, 怎么能用刀把人捅死...

最明智的方法是: 如果距离太 ...
你当现场勘查的是吃干饭的吗
YsMilan 发表于 2012-2-8 19:17
你当现场勘查的是吃干饭的吗
没刹车又怎样? 可以说太惊慌啊什么的~ 能和解的话赔点钱就出来了. 不能和解被关几个月也OK了. 总比去填无底洞强多了
Wicca 发表于 2012-2-8 19:21
没刹车又怎样? 可以说太惊慌啊什么的~ 能和解的话赔点钱就出来了. 不能和解被关几个月也OK了. 总比去填无 ...
撞伤不如撞死是吧,我所知道凡是把这个当真的无一不悲剧的
YsMilan 发表于 2012-2-8 19:27
撞伤不如撞死是吧,我所知道凡是把这个当真的无一不悲剧的
不把这个当真的才会悲剧, 这是我国现行法规造成的事实

案例: 广州男子酒驾肇事被判5年 赔死者58万重伤者168万

原理:

  以受害人为北京市城镇居民为例,假设肇事者负全责,将事故赔偿分为受害人死亡和全残两种情况来分析,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对居民收入及工资水平的最新统计,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去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20年共计35306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者,计算20年。去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244元,假设受害人有一个刚出生的孩子,18年就是238392元。但该条例限定了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额,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双亲健在,又无生活来源,将得不到多余的补偿。

  丧葬费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去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6个月就是16404元。

  以上共计60余万元,加上精神抚慰金和其他费用,总赔付额将高达七八十万元。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全残,残疾赔偿金同死亡赔偿金,仍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共计35306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变,仍为238392元。此外,还包括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

  很显然,对肇事者来说,受害人因伤致残比起死亡的后果来需要承担的费用要多得多。如果受害人长期“卧病在床”,肇事者要赔偿的金额,将比受害人死亡多出两到三倍,甚至高到数百万元。
Wicca 发表于 2012-2-8 19:38
不把这个当真的才会悲剧, 这是我国现行法规造成的事实

案例: 广州男子酒驾肇事被判5年 赔死者58万重伤 ...
且不说地球上有没人能在那一瞬间想那么多再对抗刹车住的本能反应
交通肇事和故意杀人是一种后果吗?
YsMilan 发表于 2012-2-8 19:41
且不说地球上有没人能在那一瞬间想那么多再对抗刹车住的本能反应
交通肇事和故意杀人是一种后果吗?
所以才要把撞伤不如撞死当真, 不但要当真, 还要牢记在心理, 奉为真理, 这样就会临危不乱了

不刹车的话不是故意杀人, 如果先停车再去撞就是故意杀人了
张显曾经最大限度的利用了微博时代的话语权和网民力量,现在要遭到反噬,不知道他事后能不能明白双刃剑的真正含义
Wicca 发表于 2012-2-8 19:43
所以才要把撞伤不如撞死当真, 不但要当真, 还要牢记在心理, 奉为真理, 这样就会临危不乱了

不刹车的话 ...

那就准备好三天两头的赔钱吧,本来刹的住的都全撞上去了{:soso_e113:}
mousekingkh 发表于 2012-2-8 19:45
张显曾经最大限度的利用了微博时代的话语权和网民力量,现在要遭到反噬,不知道他事后能不能明白双刃剑的真 ...
张显一直都是赢家, 做诉讼律师, 尤其是刑诉律师最重要的是有名气, 他已经达到目的了
YsMilan 发表于 2012-2-8 19:48
那就准备好三天两头的赔钱吧,本来刹的住的都全撞上去了
我在北京市区开肯定会刹车的, 因为本来速度就开不快

在郊区开快车时 希望力道能够砸碎我的挡风玻璃
Wicca 发表于 2012-2-8 19:49
张显一直都是赢家, 做诉讼律师, 尤其是刑诉律师最重要的是有名气, 他已经达到目的了
张显又不是干这行的,难道想半路出家么
mousekingkh 发表于 2012-2-8 20:02
张显又不是干这行的,难道想半路出家么
在中国 法学教授也可以做被委托人, 很多教授都赚外快, 最有名的应该是赵长青泰斗
开什么玩笑,哪里上门要钱的道理!

何况当初自己明明拒绝了。

但人家就是上门要了,而且要得理直气壮!新浪上可以看到不需要密码的视频。

里面一名大汉对张显说的话说的非常好,“你就是个土匪!你就是个土匪!”
在中国 法学教授也可以做被委托人, 很多教授都赚外快, 最有名的应该是赵长青泰斗
他不是教材料的么— —
其实正如小韩那三篇文章所言,中国大部分人的素质比起鲁迅书上的没啥提升。那帮网粪活该被人玩!
mousekingkh 发表于 2012-2-8 20:55
他不是教材料的么— —
这还真不太清楚... 我说的那个赵长青是中国的刑法泰斗, 给黎强辩护的
当初如果张家接受药家的赔偿,那么根据现在的司法解释,药家鑫可能不会死,现在药家鑫已经被处死了,那么张家就没有理由再要求这钱了。
yewenyewu 发表于 2012-2-8 21:35
当初如果张家接受药家的赔偿,那么根据现在的司法解释,药家鑫可能不会死,现在药家鑫已经被处死了,那么张 ...
  抛开法律因素,就常理来说,人死债销,张家也没有什么道理来要这个钱
Wicca 发表于 2012-2-8 19:02
药家鑫说的"农村人难缠"没错, 但是他的解决方法错了, 怎么能用刀把人捅死...

最明智的方法是: 如果距离太 ...
再咋样也是一条人命呀,ca,真想骂你
事实说明了,很多群众还是很容易被媒体操纵的

as74109523 发表于 2012-2-8 22:14
再咋样也是一条人命呀,ca,真想骂你


你骂我的话就违反版规了, 之后会被扣掉40分, 导致你的这个号废掉.

年轻人要理性,多学习, 就能明白撞伤不如撞死的合理性了.  (刚才回错了)
as74109523 发表于 2012-2-8 22:14
再咋样也是一条人命呀,ca,真想骂你


你骂我的话就违反版规了, 之后会被扣掉40分, 导致你的这个号废掉.

年轻人要理性,多学习, 就能明白撞伤不如撞死的合理性了.  (刚才回错了)
四十多万的捐款到哪里去了?这个问题被绝大多数网民选择性无视了。
不要脸啊。


 药家鑫:她可能看清了我的车牌号,以后可能会没完没了的找我父母要钱.
---------------------------------------------------------
  这是药当初的杀人理由,看清了问题,做错了事情,可惜了两条命。
  我是看了新闻,心理就一直觉得窝憋,活的不疼快,死的也不疼快。当初坛子里喊打喊杀的,除了水军,拍拍自己的心,有感觉没?喝杯人命酒,疼快吗?
  当初到底有没有人造谣,到底都造了什么谣,有没有人出来说一声。
  把药家鑫杀了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吗?

 药家鑫:她可能看清了我的车牌号,以后可能会没完没了的找我父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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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药当初的杀人理由,看清了问题,做错了事情,可惜了两条命。
  我是看了新闻,心理就一直觉得窝憋,活的不疼快,死的也不疼快。当初坛子里喊打喊杀的,除了水军,拍拍自己的心,有感觉没?喝杯人命酒,疼快吗?
  当初到底有没有人造谣,到底都造了什么谣,有没有人出来说一声。
  把药家鑫杀了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吗?
YsMilan 发表于 2012-2-8 19:48
那就准备好三天两头的赔钱吧,本来刹的住的都全撞上去了
{:soso_e113:}  这个可能性确实是hi最悲剧的啊
这个事情,间接的证明了,当年药家鑫看法的正确性,只是他选择了错误的处理方式。
cubezero3 发表于 2012-2-9 00:49
这个事情,间接的证明了,当年药家鑫看法的正确性,只是他选择了错误的处理方式。
就现在这种情况,俺都怀疑当初是不是碰瓷了。
“当时(不接受赠金)是当时的事情,现在是现在的事情。”——张平选

(http://news.sina.com.cn/s/2012-02-08/022423897056.shtml)
这个张显的做法令人感到作呕,客观上增加了药家鑫作案动机的可理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