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主派议员今日提「公投」动议 料被否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54:08
<P>凤凰卫视11月15日消息 香港立法会「民主派」议员今日将于政制事务委员会上提出「公投」议案,在民建联、自由党及泛联盟的反对下,预料议案会遭否决。本港各界严厉指斥,公投既违反宪法及《基本法》,亦会挑起中央与香港特区的矛盾,立法会议员竟提出一个既不合法,亦有歪情理的议案,简直是一场玩火自焚的政治闹剧。 </P>
<P>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曾宪梓指出,香港政制改革是「一国两制」下「一国」之内的重大事情,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四月已就零七零八年问题作出明确决定,否决「双普选」,但现在作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议员,竟公然搞「公投」,意图推翻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径属违宪违法,需予以严正指斥。 </P>
<P>曾宪梓:「民主派」胡来 </P>
<P>曾宪梓说:「本港的政改问题事关重大,中央不会任由香港部分立法会议员胡来,如果『民主派』一意孤行,挑衅中央,只会破坏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最终会损害整体香港市民的福祉。」 </P>
<P>民建联、自由党及泛联盟议员均会在政制事务委员会上反对「公投」议案,「民主派」二十五名议员中,谭香文、郭家麒及李国麟投弃权票,陈伟业预料今日不在香港,故「民主派」只余最多二十一票,预料议案会被否决。 </P>
<P>「民主派」最多廿一票 </P>
<P>民建联主席马力表示,公投的内在含意带有极强的政治色彩,与国家主权有紧密关系,而且权力须由国家宪法赋予国民,绝非像「民主派」议员所说的「只是市民表达一下意见」这般简单。 </P>
<P>马力:「民间公投」儿戏 </P>
<P>马力说:「哪里有『民间公投』这回事?提出『民间公投』的议员劳烦到外国走一走,人家搞『公投』,是整个镇坐下来,讨论几天,投票通过了,政府便要跟从。不是几个立法会议员走出来叫几声,说征询一下市民意见而已那么儿戏。」 </P>
<P>黄光汉:「泛民」误导市民 </P>
<P>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福建社团联会永远荣誉主席黄光汉表示,零七及零八年「双普选」已是没有可能的事,但「民主派」高呼以公投形式决定这个问题,根本是误导香港市民,令部分香港市民对零七及零八年「双普选」心存空中楼阁的幻想,这种是极不负责的行为,只会为香港社会的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不利香港繁荣发展。 </P>
<P>杨孙西:损害经济发展 </P>
<P>香港中华厂商会会长杨孙西表示,香港经济正重现曙光,立法会议员应团结社会,齐心发展经济,为香港市民脱困。但「民主派」竟在此时提出「公投」议案,意图激化社会矛盾,分散社会的精力,把时间虚耗在不会有结果的政治争拗之中,令市民失望。 </P>
<P>黄国健:一场政治闹剧 </P>
<P>工联会理事长黄国健表示,「公投」议案是不折不扣的政治闹剧,「民主派」明知零七及零八年双普选已被中央否决,也要欺瞒市民,要求市民支持他们搞「公投」,这是自欺欺人,为成功上演政治骚而不顾香港社会可能为此而付出的「成本」。 </P>
<P>罗叔清:公投挑战中央 </P>
<P>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罗叔清表示,香港没有权力搞「公投」,相信中央亦不想见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民主派」搞「公投」,无疑是意图利用立法会来挑战中央,令香港的利益受损。</P><P>凤凰卫视11月15日消息 香港立法会「民主派」议员今日将于政制事务委员会上提出「公投」议案,在民建联、自由党及泛联盟的反对下,预料议案会遭否决。本港各界严厉指斥,公投既违反宪法及《基本法》,亦会挑起中央与香港特区的矛盾,立法会议员竟提出一个既不合法,亦有歪情理的议案,简直是一场玩火自焚的政治闹剧。 </P>
<P>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曾宪梓指出,香港政制改革是「一国两制」下「一国」之内的重大事情,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四月已就零七零八年问题作出明确决定,否决「双普选」,但现在作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议员,竟公然搞「公投」,意图推翻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径属违宪违法,需予以严正指斥。 </P>
<P>曾宪梓:「民主派」胡来 </P>
<P>曾宪梓说:「本港的政改问题事关重大,中央不会任由香港部分立法会议员胡来,如果『民主派』一意孤行,挑衅中央,只会破坏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最终会损害整体香港市民的福祉。」 </P>
<P>民建联、自由党及泛联盟议员均会在政制事务委员会上反对「公投」议案,「民主派」二十五名议员中,谭香文、郭家麒及李国麟投弃权票,陈伟业预料今日不在香港,故「民主派」只余最多二十一票,预料议案会被否决。 </P>
<P>「民主派」最多廿一票 </P>
<P>民建联主席马力表示,公投的内在含意带有极强的政治色彩,与国家主权有紧密关系,而且权力须由国家宪法赋予国民,绝非像「民主派」议员所说的「只是市民表达一下意见」这般简单。 </P>
<P>马力:「民间公投」儿戏 </P>
<P>马力说:「哪里有『民间公投』这回事?提出『民间公投』的议员劳烦到外国走一走,人家搞『公投』,是整个镇坐下来,讨论几天,投票通过了,政府便要跟从。不是几个立法会议员走出来叫几声,说征询一下市民意见而已那么儿戏。」 </P>
<P>黄光汉:「泛民」误导市民 </P>
<P>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福建社团联会永远荣誉主席黄光汉表示,零七及零八年「双普选」已是没有可能的事,但「民主派」高呼以公投形式决定这个问题,根本是误导香港市民,令部分香港市民对零七及零八年「双普选」心存空中楼阁的幻想,这种是极不负责的行为,只会为香港社会的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不利香港繁荣发展。 </P>
<P>杨孙西:损害经济发展 </P>
<P>香港中华厂商会会长杨孙西表示,香港经济正重现曙光,立法会议员应团结社会,齐心发展经济,为香港市民脱困。但「民主派」竟在此时提出「公投」议案,意图激化社会矛盾,分散社会的精力,把时间虚耗在不会有结果的政治争拗之中,令市民失望。 </P>
<P>黄国健:一场政治闹剧 </P>
<P>工联会理事长黄国健表示,「公投」议案是不折不扣的政治闹剧,「民主派」明知零七及零八年双普选已被中央否决,也要欺瞒市民,要求市民支持他们搞「公投」,这是自欺欺人,为成功上演政治骚而不顾香港社会可能为此而付出的「成本」。 </P>
<P>罗叔清:公投挑战中央 </P>
<P>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罗叔清表示,香港没有权力搞「公投」,相信中央亦不想见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民主派」搞「公投」,无疑是意图利用立法会来挑战中央,令香港的利益受损。</P>
<P>董建华:“公投动议”无助香港民主健康发展</P><P>新华网香港11月15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5日发表谈话表示,个别立法会议员提出的“公投动议”,是不符合既定法律程序、不切实际和误导市民的不恰当做法。推动“公投”,不但会严重损害当前社会出现的和谐气氛、影响中央与香港特区的良好关系,而且也无助香港民主的健康发展。 </P><P>    这是董建华再次重申特区政府对有关“公投动议”的立场。 <P>    董建华表示,个别立法会议员提出的“公投动议”已经引起香港社会及各方面的严重关注。基本法对香港政制发展、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和立法会选举办法的修改,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2007年及2008年两个选举办法作出了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经过咨询香港各界意见之后,慎重研判了香港的实际情况,充分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而作出的。 <P>    董建华强调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香港特区必须遵守及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项决定,这是“一国两制”下,中央与香港特区关系的规范。作为属于宪制内的立法会议员,无论个人有任何意见及看法,都必须尊重、遵守“一国两制”所确立的中央与特区关系的规范,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去处理2007年和2008年两个选举办法。 <P>    董建华说,特区政府认为,采取任何背离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方式,尤其是部分议员所动议讨论的“公投”方式去处理2007年和2008年两个选举办法,是不符合既定法律程序、不切实际和误导市民的不恰当做法。推动“公投”,不但会严重损害当前社会出现的和谐气氛及影响中央与香港特区的良好关系,而且也无助香港民主的健康发展。特区政府绝不会就政制发展考虑任何背离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处理2007、2008年两个选举办法的提议,也反对包括“公投”在内的任何背离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去处理2007、2008两个选举办法的做法。(完)</P>
<P>高祀仁:企图在香港搞所谓“公投”都违背基本法</P><P>新华网香港11月15日电  据悉,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将对个别议员提出的所谓“全民公投”动议进行表决。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高祀仁。 </P><P>    高祀仁表示,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就这个问题再次表明了特区政府的立场,重申特区政府绝不会就政制发展考虑任何背离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处理2007、2008年两个产生办法的提议,也反对包括“公投”在内的任何背离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决定去处理2007、2008年两个产生办法的做法。对此,我们表示完全赞成。 <P>    高祀仁说,众所周知,“全民公投”有特定的法律含义和政治含义。香港立法会个别议员提出的所谓“公投”动议,不符合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不符合基本法规定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程序,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对2007、2008年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做出的决定,是对国家宪政体制的挑战。我们对此表示严重关切。高祀仁表示,任何企图在香港特区搞所谓“公投”,不论采取什么形式,不论如何包装,都是与基本法相违背的。 <P>    高祀仁强调指出,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即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并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基本法也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以及如需修改必经的法律程序。今年4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做出了解释,4月26日又对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做出了决定,并明确了在符合这些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两个产生办法作出循序渐进的适当修改。我们高兴地看到,香港特区政府正就此进行公众咨询,香港社会各界也在积极、踊跃地向特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希望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能够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