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之父诉张显案开庭 律师称张显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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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之父诉张显案开庭 律师称张显仁至义尽

2011-12-29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中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即将过去2011年当中,有这样一个名字曾经引起过新闻的广泛关注他的名字叫药家鑫,尽管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但是他身后的这些家庭的纠纷却依然被人们关注。今天(29日)下午,药庆卫(微博)诉张显(微博)名誉侵权案在陕西西安开庭。药庆卫,因为身为今年饱受争议的"药家鑫案"当事人药家鑫父亲而为公众所知,张显,曾作为药家鑫案被害人的代理人进入公众视野。如今,双方却因为药庆卫不满张显关于药家的一些言论而对簿公堂。

这一天,距离药家鑫案初发已经过去一年零两个多月,离药家鑫案结案也已经半年多,双方的争议焦点从药家鑫案本身早已转移至张显的言论对药庆卫和他的家庭的影响。

庭审进行了将近3个小时,此案的关注度很高,法院为此三次调整庭审地点。原告一方药庆卫没有亲自出庭,他的代理人兰和、公民代理人马延明代表他出庭,被告方张显和他的代理人雷先生出庭,张妙的丈夫和父亲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张显的微博言论是否构成了对药庆卫的侵权。

马延明说,张显的侵权是客观上存在的,主观上是故意的、恶意的,并制造了社会群体的对立,他要求张显在人民日报等20家媒体连续30天刊登不少于3千字的致歉信,并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一元钱。而张显的代理律师雷先生说,他们认为,张显的微博没有构成侵权,理由是张显的主观没有过错,他的行为没有违法,而且药庆卫的名誉并没有受到损害,同时他还说,张显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他曾经向药庆卫多次道歉,但是药庆卫并没有接受。

另外他们认为药庆卫的请求实属无理,要求法庭驳回请求,还张显清白,并且还表示可能会采取法律的途径来为张显恢复名誉。因为原告不同意在法庭上调解,法庭将则日进行宣判。

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把它拍成照片展示在自己的微博上。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给药庆卫的传票上,案由只有简单的三个字"名誉权"。

代理律师兰和:张显的言论很大程度上就是说挤压了药庆卫夫妇生活的空间,比如说出去以后各种各样的非议,包括亲戚邻里之间的这种非议。

这些让药家人不满的"张显的言论",包括张显所说药家的四处房产、药庆卫的军中要职身份,以及药家鑫的"官二代"或"富二代"背景等等。但张显一直说,自己只是转载。

张显:对药庆卫有一些负面的,都扣在张显身上来了,我能接受吗?到底是哪一条和药庆卫的名誉有关,比如他说什么司法黑幕啊,什么什么的,你可以让司法部门来告张显嘛?

在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看来,这个案子并不像张显所说的那么"简单"。

马延明:这个案件看起来比较简单,其实很复杂,这个案件从立案以后到现在,张显持续在侵权,所以说他本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违法行动吧。

张显在庭审前曾经对记者说,这次诉讼本身,已经对他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更是侵犯了他本人的名誉。


张显:他就因为说我说谎,谣言,不实的话就是对张显的侮辱,你药庆卫名誉重要,我张显的名誉更重要,我是个人民教师。

张显曾经说自己期待开庭,希望就此结束争议。

张显:是非常非常期待法院早日开庭,早日了结这种是非。

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说,希望这个案子成为一个样本,互联网借此有更多"他律"。

马延明:如果通过这个案子,能让网络上的言论能有一个“他律”,所谓的法律或者其他方面对网友有些要求,可能互联网比现在发展得要更加神速,更加规范一些。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作者: 雷恺 王娴 )





http://news.163.com/11/1229/18/7MFAARTJ00014JB5.html药家鑫之父诉张显案开庭 律师称张显仁至义尽

2011-12-29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中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即将过去2011年当中,有这样一个名字曾经引起过新闻的广泛关注他的名字叫药家鑫,尽管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但是他身后的这些家庭的纠纷却依然被人们关注。今天(29日)下午,药庆卫(微博)诉张显(微博)名誉侵权案在陕西西安开庭。药庆卫,因为身为今年饱受争议的"药家鑫案"当事人药家鑫父亲而为公众所知,张显,曾作为药家鑫案被害人的代理人进入公众视野。如今,双方却因为药庆卫不满张显关于药家的一些言论而对簿公堂。

这一天,距离药家鑫案初发已经过去一年零两个多月,离药家鑫案结案也已经半年多,双方的争议焦点从药家鑫案本身早已转移至张显的言论对药庆卫和他的家庭的影响。

庭审进行了将近3个小时,此案的关注度很高,法院为此三次调整庭审地点。原告一方药庆卫没有亲自出庭,他的代理人兰和、公民代理人马延明代表他出庭,被告方张显和他的代理人雷先生出庭,张妙的丈夫和父亲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张显的微博言论是否构成了对药庆卫的侵权。

马延明说,张显的侵权是客观上存在的,主观上是故意的、恶意的,并制造了社会群体的对立,他要求张显在人民日报等20家媒体连续30天刊登不少于3千字的致歉信,并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一元钱。而张显的代理律师雷先生说,他们认为,张显的微博没有构成侵权,理由是张显的主观没有过错,他的行为没有违法,而且药庆卫的名誉并没有受到损害,同时他还说,张显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他曾经向药庆卫多次道歉,但是药庆卫并没有接受。

另外他们认为药庆卫的请求实属无理,要求法庭驳回请求,还张显清白,并且还表示可能会采取法律的途径来为张显恢复名誉。因为原告不同意在法庭上调解,法庭将则日进行宣判。

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把它拍成照片展示在自己的微博上。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给药庆卫的传票上,案由只有简单的三个字"名誉权"。

代理律师兰和:张显的言论很大程度上就是说挤压了药庆卫夫妇生活的空间,比如说出去以后各种各样的非议,包括亲戚邻里之间的这种非议。

这些让药家人不满的"张显的言论",包括张显所说药家的四处房产、药庆卫的军中要职身份,以及药家鑫的"官二代"或"富二代"背景等等。但张显一直说,自己只是转载。

张显:对药庆卫有一些负面的,都扣在张显身上来了,我能接受吗?到底是哪一条和药庆卫的名誉有关,比如他说什么司法黑幕啊,什么什么的,你可以让司法部门来告张显嘛?

在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看来,这个案子并不像张显所说的那么"简单"。

马延明:这个案件看起来比较简单,其实很复杂,这个案件从立案以后到现在,张显持续在侵权,所以说他本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违法行动吧。

张显在庭审前曾经对记者说,这次诉讼本身,已经对他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更是侵犯了他本人的名誉。


张显:他就因为说我说谎,谣言,不实的话就是对张显的侮辱,你药庆卫名誉重要,我张显的名誉更重要,我是个人民教师。

张显曾经说自己期待开庭,希望就此结束争议。

张显:是非常非常期待法院早日开庭,早日了结这种是非。

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说,希望这个案子成为一个样本,互联网借此有更多"他律"。

马延明:如果通过这个案子,能让网络上的言论能有一个“他律”,所谓的法律或者其他方面对网友有些要求,可能互联网比现在发展得要更加神速,更加规范一些。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作者: 雷恺 王娴 )





http://news.163.com/11/1229/18/7MFAARTJ00014JB5.html
这药教子不严还怪别人
还是那句 普通人家的孩子可以买车上学?骗鬼啊
冰锋 发表于 2011-12-29 20:14
这药教子不严还怪别人
还是那句 普通人家的孩子可以买车上学?骗鬼啊
普通人买辆8、9万的车很难么?;P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0:47
普通人买辆8、9万的车很难么?


难是不难,自己打零工,一个月挣2500不交税的钱,要32个月,折合两年零八个月。如果他大一就开始打工,纯攒钱估计大三下学期(哎呀,看肇事时间,10月份,估计他还没资格念大三下学期)刚好买辆车,然后就得挣油钱——忘记了,还得报名考驾校,这个是成年人才能报名的吧,怎么说一个月工资是得拿出来了。
如果父母支持买车,那确实是瞬间的事,不过嘛,你统计过没,普通人家的父母有几个给孩子买八九万以上的汽车上学的?好吧,范围再大点,你统计过几个普通人家的父母给孩子买汽车上学的?
哦,我忘记了,这是西安音乐学院,凡是跟艺术相关的院校,那再普通,也不普及啊。
哈哈。
哦还有忘了,他还有个女朋友,不知道是外校的还是艺术学院的,不知道他们是谈了多久,怎么处理日常开销,或者说他的车会不会有女方赞助之类的,哦对了,还有那把杀人刀,总之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有不少地方我是没见过这应该属于本科生的。也许这就是艺术院校吧。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0:47
普通人买辆8、9万的车很难么?


难是不难,自己打零工,一个月挣2500不交税的钱,要32个月,折合两年零八个月。如果他大一就开始打工,纯攒钱估计大三下学期(哎呀,看肇事时间,10月份,估计他还没资格念大三下学期)刚好买辆车,然后就得挣油钱——忘记了,还得报名考驾校,这个是成年人才能报名的吧,怎么说一个月工资是得拿出来了。
如果父母支持买车,那确实是瞬间的事,不过嘛,你统计过没,普通人家的父母有几个给孩子买八九万以上的汽车上学的?好吧,范围再大点,你统计过几个普通人家的父母给孩子买汽车上学的?
哦,我忘记了,这是西安音乐学院,凡是跟艺术相关的院校,那再普通,也不普及啊。
哈哈。
哦还有忘了,他还有个女朋友,不知道是外校的还是艺术学院的,不知道他们是谈了多久,怎么处理日常开销,或者说他的车会不会有女方赞助之类的,哦对了,还有那把杀人刀,总之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有不少地方我是没见过这应该属于本科生的。也许这就是艺术院校吧。
m_sy 发表于 2011-12-29 20:58
难是不难,自己打零工,一个月挣2500不交税的钱,要32个月,折合两年零八个月。如果他大一就开始打工, ...
别跟某些专业人士认真啦......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0:47
普通人买辆8、9万的车很难么?
你认为一个工薪家庭可以买11万的车给一个大学生上学?学杂费+生活费+11万车钱+养车的费用要多少钱?不算它两个老东西的生活费了
你看看药案再说吧
冰锋 发表于 2011-12-29 21:09
你认为一个工薪家庭可以买11万的车给一个大学生上学?学杂费+生活费+11万车钱+养车的费用要多少钱?不算它 ...
你生活在中国么?

工薪家庭花几十万送子女出国读书的都大有人在!

在国内上学需要花很多钱么?
jiangshang 发表于 2011-12-29 21:05
别跟某些专业人士认真啦......
你这样是不是太不专业了啊?;P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1:14
你生活在中国么?

工薪家庭花几十万送子女出国读书的都大有人在!
对哦,有道理,还有更多的普通家庭倾家荡产把钱输在了赌桌上,那何止几十万哦。
几十万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算个啥?是吧,花出去就花出去了,听个响就行。
回象牙塔里去吧 唔知米贵
冰锋 发表于 2011-12-29 21:23
回象牙塔里去吧 唔知米贵
你去大学看看吧,看看那些开小车的学生,是不是100%个个都是大富大贵的子弟。
m_sy 发表于 2011-12-29 21:22
对哦,有道理,还有更多的普通家庭倾家荡产把钱输在了赌桌上,那何止几十万哦。
几十万对于普通人 ...
普通工薪家庭,几十万送子女出国读书的少么?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1:33
普通工薪家庭,几十万送子女出国读书的少么?
嗯,你想统计绝对值,还是想统计占有率?
中国 没多富裕,但是人民并不穷。偏远山区1个孩子到大城市打工一年也能挣5千/1万 属于8级工 普通家庭给上大学的孩子买个11万的车 不新鲜 不奇怪 别自己没出息 看谁都有问题 脑子里少活动少思考些会使自己聪明些 没事的时候补点娃哈哈 这都值得认真
拖鞋哥 发表于 2011-12-29 22:07
中国 没多富裕,但是人民并不穷。偏远山区1个孩子到大城市打工一年也能挣5千/1万 属于8级工 普通家庭给上大 ...
中国没多富裕?GDP第二还不富?你非要把中国和人民的财富分开来说,那我就想问一下,GDP第几才算多富?
人民并不穷,是拿中国的人均收入来比较啊,还是拿别的啥?
我在华科这旮旯,砸看只有教授才开车,中国籍本科生(这个要区分一下那些国外留学生)大都用人力双轮车的啊?了不起就是个电瓶车嘛。哦对了,听说过绝望坡没?华科的本科生上学很辛苦的。
m_sy 发表于 2011-12-29 21:51
嗯,你想统计绝对值,还是想统计占有率?
那么我问你,药家鑫到底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
11万的车,折算下来相当于4年大学每月增加2500的零用钱。既然能开11万的车可想平时的零用钱也少不了,算下来一个月的花费少说都有5000以上了。
08年末 西安平均每50人拥有一辆私家车
http://news.qq.com/a/20080513/000782.htm
10年 西安平均每8人就有一辆汽车
http://www.dzwww.com/rollnews/news/201002/t20100227_5721563.htm
西安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16万辆 交通日益恶化
近年来,伴随着西安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汽车已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特别是近两年,西安汽车发展进入了“井喷期”。2009年,西安市汽车销量为24.21万辆,同比增长34.0%,其中小轿车18.11万辆,同比增长32.7%。今年,西安市民购车的热情持续高涨,目前西安私家车已占到全市汽车保有量的80%。
http://news.xinhuanet.com/auto/2010-12/08/c_12857868.htm


看来西安的非普通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多

看来西安非普通人不是一般的多
ajian1234 发表于 2011-12-29 22:59
08年末 西安平均每50人拥有一辆私家车
http://news.qq.com/a/20080513/000782.htm
10年 西安平均每8人就有 ...
哇,原来每50人一辆私家车都是给儿子开的。
几个为了喷而喷的   
月收入1w以上 家庭收入月3w  年终还有分红的  我认识的就有好几个一家4辆车 一人/辆  也只都是公司的中层   买车  又不是买游艇  

难道只有30W人喝的起可乐?

看来药父告 张   还真没告错

deam 发表于 2011-12-29 23:07
哇,原来每50人一辆私家车都是给儿子开的。
哦原来一家人有一辆车只允许一个人开
   在青蛙看来,井口就是天。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1:14
你生活在中国么?

工薪家庭花几十万送子女出国读书的都大有人在!
在国内上学需要花很多钱么?:D
============
你这是哪个面位的国内?
药家鑫之父状告律师张显侵害名誉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9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西安12月29日电 (记者 冽玮)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微博)诉张显(微博)名誉侵权一案,29日14时20分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张显到庭,原告药庆卫并未出庭,其委托的代理人主要提出两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删除在网上所有针对药庆卫名誉侵权内容;连续30天在20家网站、报刊等媒体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人民视频:药家鑫之父状告律师张显侵害名誉案开庭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币。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于2011年6月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今年8月4日,药庆卫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药家鑫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名誉侵权。9月13日,双方在雁塔区法院进行过一次证据交换。

  29日,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丈夫王辉、父亲张平选作为证人出庭,并就有关问题作证。

  中新社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列席旁听的除新闻媒体之外,还有当地的大学生、工人、退休职员等。

  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张显在其博客、微博上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对药庆卫的名誉侵权。

  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认为,张显多次使用“杀人犯父亲”的称呼,名誉侵权客观上是存在的,主观上是故意的、恶意的,并制造了社会群体对立。他们要求张显在20家网站、报刊等媒体上连续一个月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

  张显的代理人雷捣认为,张显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他的诉求是正当的,手段是合法的,张显的博客、微博言论不构成侵权,原告要求属于无理要求。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由于原告方不同意法庭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完)




http://news.sina.com.cn/s/2011-12-29/195923718375.shtml
药家鑫父亲诉张显侵犯名誉权案开庭 担心案外因素

2011年12月30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12月29日14时许,“药家鑫父亲诉张显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

  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早在正午时分,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在法院外焦急等待。庭审原定在可容纳20人左右的三层民事审判厅进行,后因旁听者众多,临时调整在法院六层、可容纳近200人的大法庭审理。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观察,现场旁听席2/3已坐满。旁听者中,包括媒体记者、双方当事人亲友,以及部分关心此案进展的公众。其中,不乏从省内其他地市赶来旁听的公众。

  原告药家鑫之父药庆卫没有到庭,由其代理律师兰和及公民代理人——网名“嘶哑老汉”的马延明参加诉讼;被告张显及其公民代理人雷捣出庭应诉。此外,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丈夫王辉,作为证人出庭。

  法庭焦点围绕“张显在其网络微博上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展开。被诉侵权,张显庭上坚称“我没错”。

  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庭审结束时,原告方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蓄意中伤”还是“合理怀疑”?

  法庭上,药庆卫的代理人提出,今年2月以来,药家鑫案中被害者亲属的代理人张显,通过各大微博、博客,散布了针对药庆卫及其家人的系列言论,刻画原告“官僚”、“富商”、“军队蛀虫”等社会形象,“其中部分事实陈述性言论未经调查核实,大都纯属虚构”,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

  原告代理人要求,张显删除微博中的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并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20家媒体,连续30天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信。

  对此,张显的代理人雷捣当庭表示,张显已在微博、博客、电话中,向药庆卫多次致歉,但没有被接受。至于原告提出的1元钱赔偿请求,不必经法庭判决,张显会主动支付。

  张显发布、转载的微博言论,是“蓄意中伤”还是“合理怀疑”,成为本次庭审的一个焦点。

  原告代理人认为,张显发布、转载有关药家鑫“富二代”、“背景特殊”等微博言论,属于蓄意中伤。“被告张显一再宣称,其对原告方面的情况无从查实,他的所有‘惊人内幕’都建立在合理怀疑和被网友误导的基础上,但现有足够的证据显示,被告张显在制造谣言前,早已充分知晓原告本人及其家庭情况。”

  原告代理人兰和律师提出,今年4月2日和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的法官,曾分别约谈张显、王辉、王辉之父王合理、宫子村村支书张光明,向被害人家属明确告知,药庆卫的真实身份和家庭状况。

  “被告张显当时作为受害者家属的公民代理人,理应知晓法官告知的情况。”作为证据,兰和还现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张显谈话的笔录。

  对此,张显认可了这份笔录上自己的签名,但表示“谈话中不清楚药父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是个军代表”。
  张显的代理人雷捣庭上提出,张显的微博言论,都在正当的言论自由、合理的舆论监督范围之内。“其中有可以商榷、探讨的地方,但主观上没有过错。”

  “张显的言论是正义的,其主观上是为了伸张正义,其转载的微博同样是为了社会正义。”他说,“其转载的微博或自己所写的内容基本属实,并不含有明显侵权的内容”。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12-30/3570473.shtml
 张显微博言论是否侵权?

  庭上,原被告双方对是否“侵权”,各执一词。

  药庆卫的代理人认为,张显在微博上发布、转载的诸如“药家有四处房产”、药父系“军界蛀虫”等言论,是在明知被害人真实情况下做出的,存在主观过错,且行为导致了原告名誉受损的结果发生,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明显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张显对药父的名誉侵权成立”。

  而张显代理人雷捣提出,张显的微博言论不构成名誉侵权。“认定一个行为侵害名誉权,有严格的法律要件,证明标准是比较高的。”他表示,“如果达不到法律要求的标准,即使这些微博让你不愉快,还是不能判定。”

  雷捣认为,张显不仅主观上无过错,而且其微博言论中,不含有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的内容。

  张显表示,微博上,他对药家鑫家庭背景的一些质疑,对司法公正的担忧,都有一个完整的过程,“从怀疑、到求证、再到澄清,都是认真负责的”。

  张显自称,其曾在微博描述了一个除草师傅的话,称药家所住楼的每户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上,但“表述的只是一个过程”。“我也没有肯定地说,药家的房子就是200平方米。当药庆卫告诉我,他家只有108平方米时,我就删除微博了。”庭下,张显这样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在张显转载的言论中,还曾指称药家在西安有四处房产。

  “‘药家有四套房子’虽不能证明它的真实性,但张显是引用言论的,药庆卫不应撇开原作者,而直接起诉引用的人。”庭下接受采访时,雷捣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张显转发它,只是转载一种观点,并没加入自己的观点,不代表他的意见。”

  至于药庆卫名誉受损的问题,雷捣在庭上表示,社会舆论一度确实对药庆卫有些不解,“但这都是药庆卫在其子杀人后,对受害者家属的冷漠造成的”,使“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对其身份及家庭背景的猜测性传言”,不是张显的行为所致。

  “事实上,药庆卫的社会评价并未降低,名誉并未受到损害。”雷捣在法庭上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逐渐明了,人们逐渐对药庆卫报以理解、同情,对药庆卫的社会评价仍然是客观的、是正面的。”

“致电药父是出于同情,不是认错”

  张显在法庭上情绪激动,他在法庭辩论中反复提到:对药庆卫失去儿子感到“非常心痛”,“药家鑫犯罪,法院最终判决他死刑,我非常担心他们把这种仇恨加到我头上来。”

  2011年8月4日,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立案。此后自8月20日起的数天时间里,张显为何会给药庆卫连续拨打5次电话?对此,张显的解释是,“出于一种和谐社会的爱的驱使,让我有勇气打这些电话。”

  他当庭表示,自己与药庆卫的5次通话,每次都有1个多小时,“药家鑫犯了罪,但他的父母犯了什么罪?我感到他们很可怜。”所以,自己才会在电话中表示,“只要能缓解你的痛苦,我张显给你下跪都可以。”

  张显说,自己在电话中,还希望药庆卫夫妇能去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这对药家鑫也会是一种解脱,对社会也能传递爱的信号,“基于这种尊重,我才打的电话。”

  对张显的这些表述,他的代理人雷捣概括为:“张显委曲求全,为的是和谐社会。”

  对于药庆卫一方将张显与其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法庭,雷捣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为了谋求和解而作出的一些让步,在往后的司法审判中,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使用。

  药父律师担心“案外因素”成最大干扰

  庭审结束,张显走出法院时,向媒体大声说:“终于轻松了!”张显称,自己开始时并未重视这个案子,后来才越来越觉得应该重视。这次诉讼本身,已经对自己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他盼这个案子开庭已经很长时间了,希望就此了结这一是非。

  “所以,今天走出法庭,我感到很放松。”他同时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对自己说了什么非常清楚”,对打赢官司“有信心”。

  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曾多次向媒体表示:开始时,药庆卫要的只是一句道歉,无论书面或口头都可以。但后来“发现对方变本加厉”,才又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张显删除微博、博客,赔礼道歉,并赔偿1元钱。“要求张显连续30天、在20家新闻媒体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道歉信,这看起来非常荒谬,因为成本就得好几千万元,但我们是为了表达一个观点,就是只有加大对网络侵权的惩戒力度,才能与它的侵权结果相匹配、相对称。”

  兰和认为,目前所处的自媒体时代,造谣成本太小、惩戒力度太低。微博时代,发出声音不需要审批,但声音一旦发出,相关的言论即脱离了“过滤”和官方控制,由点到面地发散性扩散。在话语权得到扩张、开放的同时,相匹配的技术手段和法律规制却没有跟上,这会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兰和认为,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一案的难点在于“案外”,“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法律关系也很明晰,但网络上的操控手法非常复杂。”

  作为网民和自媒体时代的传播者,微博传播时应如何去做?兰和的表达是:“网络无疆,言行有界”——任何一个社会,人的言行都要有自律性。

  对此,张显面对媒体郑重声明:自己从未称药家鑫为“官二代”、“富二代”,是一些媒体“不负责任地给张显扣这个帽子”,“张显会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但一些人对张显造谣,一样要负责任”。本报记者 孙海华 王梦婕

deam 发表于 2011-12-29 23:07
哇,原来每50人一辆私家车都是给儿子开的。
你看清楚了,2010年,每8人有一辆私车!

哪里来的50人一辆!?
醉魂臭 发表于 2011-12-30 00:10
在国内上学需要花很多钱么?
============
你这是哪个面位的国内?
和国外一年几十万人民币的花费比,国内上大学很贵么?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2:38
那么我问你,药家鑫到底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


成年人开车撞到了人并下车用刀杀死被撞者,还谎称激情杀人。
这要是普遍现象的话,我建议普通行人以后都买一件防刺服穿,反正又不很贵。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2:38
那么我问你,药家鑫到底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


成年人开车撞到了人并下车用刀杀死被撞者,还谎称激情杀人。
这要是普遍现象的话,我建议普通行人以后都买一件防刺服穿,反正又不很贵。
m_sy 发表于 2011-12-30 10:10
成年人开车撞到了人并下车用刀杀死被撞者,还谎称激情杀人。
这要是普遍现象的话,我建议普通行人以后都 ...
既然西安2010年的统计,平均每8人拥有1辆私车,药家鑫有辆小车怎么了?

难道有辆车就是特权阶层?

西安的特权阶层有那么庞大么?:D
季路 发表于 2011-12-30 10:14
既然西安2010年的统计,平均每8人拥有1辆私车,药家鑫有辆小车怎么了?

难道有辆车就是特权阶层?
那我问你,平均每八人里,有几个人是在校大学生?
m_sy 发表于 2011-12-30 10:16
那我问你,平均每八人里,有几个人是在校大学生?
西安的高校是西部省份里最多的,大学生比例你可以自己去算 。:D
某些人既然能找出“平均每X人拥有一辆汽车的报告”,那麻烦请找一下平均每X在校大学生拥有一辆汽车的报告。
当然了,细分的话,还应该分平均每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等。要知道,硕博之后是由工资的,虽然各个实验室不同待遇,而且还能在职读。
m_sy 发表于 2011-12-30 10:19
某些人既然能找出“平均每X人拥有一辆汽车的报告”,那麻烦请找一下平均每X在校大学生拥有一辆汽车的报告。 ...
你的嘴还真犟。

在大城市,父母家境一般,省吃俭用给宝贝儿子买辆8、9万的小车,真的很难么?;P
自己去看对药家的调查访问去,一个个脑补的欢!
季路 发表于 2011-12-30 10:17
西安的高校是西部省份里最多的,大学生比例你可以自己去算 。
哎呀,原来西安还真有1/8人口是大学生的称号。这么说来,跟1/8有车一族对应上咯。
恩,很好,我很佩服你的资料例举程度。
我也很万幸,我不是西安那边的学生。不然我可真要提防提防马路杀手了。
季路 发表于 2011-12-30 10:22
你的嘴还真犟。

在大城市,父母家境一般,省吃俭用给宝贝儿子买辆8、9万的小车,真的很难么?
家境一般的父母,眼光还真开阔啊,省吃俭用买汽车,给孩子开?
季路 发表于 2011-12-29 21:32
你去大学看看吧,看看那些开小车的学生,是不是100%个个都是大富大贵的子弟。
曾经认识一个吊儿郎当的大学生。经常有如花似玉的女孩陪伴,出入开车,但经常换,有一次居然还是宝马。据说常常几个星期不听课,挂课无数。自称“富二代”,爹是包工头。今后不就业,要出国经商,毕不毕业无所谓。

其实是家里个连外出打工经历都没有的农民,种地,不识字。谁也不知道那些钱、车、女孩是哪里弄来的。
m_sy 发表于 2011-12-30 10:37
家境一般的父母,眼光还真开阔啊,省吃俭用买汽车,给孩子开?
方便药八刀出门给人培训钢琴课,如果药家真那么有钱药八刀也不用干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