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悼】又一名战友走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59:21
今天(12月2日)凌晨1时许,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民警在丰台区办理案件返回途中,驾驶一辆“全顺”警车,行至南四环,突然遇到群众倒在主路上,驾车民警采取紧急制动并主动避让,车辆失去控制撞在道路中心护栏上,驾车民警当场牺牲,同车几名辅警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继左利军之后,又一位同袍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特发此贴以示哀悼!
今天(12月2日)凌晨1时许,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民警在丰台区办理案件返回途中,驾驶一辆“全顺”警车,行至南四环,突然遇到群众倒在主路上,驾车民警采取紧急制动并主动避让,车辆失去控制撞在道路中心护栏上,驾车民警当场牺牲,同车几名辅警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继左利军之后,又一位同袍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特发此贴以示哀悼!
普通市民遇到同样的情况死了叫什么呢?意外?

致敬!
北京的警察还是很好的。
这位同志和左利军是同一个派出所的,我得到的消息说,当时他们是在押解一名与贩毒有关的嫌犯。途径事发地时,主路上突然冒出了捡破烂的人横穿马路。为了躲闪这些人,所以急打方向。这个民警好像是姓杨。以上说法未经官方证实,仅供参考


默哀 因公牺牲。
希望不要很快被人忘记。

几天前偶因公翻车 只是偶很幸运 偶有亲身体验。

默哀 因公牺牲。
希望不要很快被人忘记。

几天前偶因公翻车 只是偶很幸运 偶有亲身体验。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6:50
普通市民遇到同样的情况死了叫什么呢?意外?
如果同样是死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岗位上,那么同样值得去尊敬和哀悼。
行人穿行4环主路上!害人害己!
alex182 发表于 2011-12-2 17:00
如果同样是死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岗位上,那么同样值得去尊敬和哀悼。
好吧,假设一个卖菜的小贩死在同样的情况下呢?我觉得可以叫因公死亡。叫牺牲太扯蛋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7:11
好吧,假设一个卖菜的小贩死在同样的情况下呢?我觉得可以叫因公死亡。叫牺牲太扯蛋
牺牲是带有感情色彩的,和因公死亡这种八股词是有区别的。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7:11
好吧,假设一个卖菜的小贩死在同样的情况下呢?我觉得可以叫因公死亡。叫牺牲太扯蛋
我以悲伤的心情在悼念战友,如果您学不会起码的尊重,请离开此帖,谢谢。
alex182 发表于 2011-12-2 17:16
我以悲伤的心情在悼念战友,如果您学不会起码的尊重,请离开此帖,谢谢。
不是不尊重,每一个生命都必须尊重,但有些词不是乱用的

补充内容 (2011-12-3 23:20):
请问哪些话不能乱说?版主就可以不按照版规来是吧?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7:25
不是不尊重,每一个生命都必须尊重,但有些词不是乱用的


兄弟 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
你要有经历你会明白的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7:25
不是不尊重,每一个生命都必须尊重,但有些词不是乱用的


兄弟 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
你要有经历你会明白的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7:25
不是不尊重,每一个生命都必须尊重,但有些词不是乱用的
死在工作岗位上,而且还是办案押送犯人的过程中,所以用“牺牲”也没什么错啊。
在天朝基层都是很苦的,也很无奈。
再怎么抱怨不能否定好的事物和人。
sswolf 发表于 2011-12-2 17:28
兄弟 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
你要有经历你会明白的
你是说他要是经历过失去了生命会更明白么?;funk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7:25
不是不尊重,每一个生命都必须尊重,但有些词不是乱用的
港警在工作時間出意外死亡和與罪犯駁火中槍死亡都叫殉職, 從沒人認為需要加以區分.
主动避让,车辆失去控制撞在道路中心护栏上,

这个做法不对。 如果在自己车道里行驶,突然发现前方有障碍,紧急刹车是肯定的,但避让就不一定是正确的了。 你刹车不住压了人,只能算无过失事故not at fault,因为任何正常人都无法避开,这种事故应该算天灾act of God。 那个随便进入机动车道妨碍交通的行人,更要负责的。 避让的话,旁边没人没车,你躲开了,算救了倒路中间人一命,当然是好事;如果旁边有车,你串进别人车道里撞了人家,责任在你。。。
剑尖上跳舞 发表于 2011-12-2 17:57
你是说他要是经历过失去了生命会更明白么?
危及生命的危险。

双筒 发表于 2011-12-2 18:24
这个做法不对。 如果在自己车道里行驶,突然发现前方有障碍,紧急刹车是肯定的,但避让就不一定是正确的 ...
没人可以预料还没有发生的事情

躲避行人是本能反应吧
防护措施不到位啊。应该给一线同志更好的护具。
eellii 发表于 2011-12-2 18:13
港警在工作時間出意外死亡和與罪犯駁火中槍死亡都叫殉職, 從沒人認為需要加以區分.
是啊,这就是因公牺牲和因公殉职的区别。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7:11
好吧,假设一个卖菜的小贩死在同样的情况下呢?我觉得可以叫因公死亡。叫牺牲太扯蛋
你要是死了,用我们这的话就叫做:米花,也可以叫卷了
双筒 发表于 2011-12-2 18:24
这个做法不对。 如果在自己车道里行驶,突然发现前方有障碍,紧急刹车是肯定的,但避让就不一定是正确的 ...
紧急时候下意识反应,控制不住啊,前几个月刚失控翻车过
默哀,投个好人家
我牺牲者默哀,对在此时纠缠字眼感到愤慨。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19:19
是啊,这就是因公牺牲和因公殉职的区别。
香港是没有牺牲一说的,就只有殉职一说。因公殉职等同于国内的因公牺牲!!!!!

只是地域不同,说法不同而已!!!!

跟你说句粤语…………唔好捉字虱!!!!!!
普通市民遇到同样的情况死了叫什么呢?意外?
如果是上班时间,就叫工伤
致敬
hong 发表于 2011-12-2 20:51
香港是没有牺牲一说的,就只有殉职一说。因公殉职等同于国内的因公牺牲!!!!!

只是地域不同,说法 ...
说错了,是因公死亡和殉职,行不行?》
首先表示哀悼,其次这是起工伤事故,希望类似的事故不要再出了。

向逝去的同志默哀!
如果当时把那人撞死了,只怕记者们又要大做文章了。
{:soso_e163:}一路走好
楼上某人可以去对海豹去说他们摔死的人不是牺牲
不是交叉路口,那个群众躺在车道上干嘛?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21:34
说错了,是因公死亡和殉职,行不行?》


关于牺牲这个词,用不着你来科普,你根本不配,滚!我不想动手,脏了这块地方。。
昀总是错 发表于 2011-12-2 21:34
说错了,是因公死亡和殉职,行不行?》


关于牺牲这个词,用不着你来科普,你根本不配,滚!我不想动手,脏了这块地方。。
双筒 发表于 2011-12-2 18:24
这个做法不对。 如果在自己车道里行驶,突然发现前方有障碍,紧急刹车是肯定的,但避让就不一定是正确的 ...
这是在TG,交法中无原则保护行人,主动避让亦是交法明文,业已形成某种“善良”的条件反射,因此产生的第三方事故也不在少数。
主路上突然冒出了捡破烂的人横穿马路。
兄:杨在恒,男,40岁,和左利军一样,一个出身远郊农村家庭的一个孩子,个子不高,四方大脸,浓眉大眼,短短的寸头,身上带着农民后代特有的朴实与憨厚。
与兄共事5年,没有半句矫情,然而对同事的热情和对工作的认真却始终感染着我,记得一个夏天的上午他出一个走失老人的现场,带着失忆的老太开车满辖区的转,
渴了给买水,饿了给买包子,而兄却一口饭也没吃,经过4个多小时,终于唤起了老人记忆,找到了住处,回到单位同车的辅警说起这事,大家还以为是开玩笑,
直到2天后,派出所接到家属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问到兄,兄只说了一句:咳,这要你家属,你不着急?
气囊没开吗,
可否追究横穿马路的人的责任,追究其交通肇事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京华米粒 发表于 2011-12-2 16:51
这位同志和左利军是同一个派出所的,我得到的消息说,当时他们是在押解一名与贩毒有关的嫌犯。途径事发地时 ...
如果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可以叫“殉职”。只有在与敌人的战斗中死亡,才能叫“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