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会:民国时代的巡警穷而文明一辈子(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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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老舍笔下的“臭脚巡” (2011-10-21 07:55:04)
转载标签: 巡警梁实秋老舍低微困窘艰辛和蔼文化 分类: 文学  
从书堆里抻出一本梁实秋的散文,读了几页,扔在茶几上。老伴无事翻了翻,说:“梁实秋也写博文啊。”

我想了想,还真是。光看题目:《孩子》《女人》《下棋》《北平的街道》《洗澡》《东安市场》《北平的零食小贩》……全是生活琐事,没什么大题目,每篇一两千字,笔调轻松随意——这不就是我们眼下在网上写的“日志”吗?

好几位朋友向我推荐梁实秋先生的文章,不知为何,我始终没认真读过。大概还是成见在作怪吧?梁挨过鲁迅的骂,而鲁迅是我心中的圣人!——即便到今天,我仍不大喜欢梁文的风格:过于轻松滑顺,读文章,还是有点波澜好。

不过不能不佩服梁先生的学识渊博、思路开阔,但凡生活中社会上的事,无论什么话题,他都能摇笔即来、滔滔汩汩地侃谈一番,也总能给人带来启示。

读了梁先生的一篇《警察》,两千字的篇幅,足当一部中国警察史。由清代最早的“巡捕营”,说到庚子事变后的“步军统领衙门”,再到清末的“巡警总厅”,辛亥革命后则改称“警察厅”。梁先生总结说:“警察一向以北平为中心,巡警总厅于各省设有巡警道。警察厅办理警政为全国模范。北平很久以来沿称警察为巡警。”


不过那时的警察,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都是低微的。“北平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

读至此,我不禁想起老舍先生的小说《我这一辈子》,那是模拟一个老警察的口吻自述生平,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涉及生活困窘的话题。一个三等巡警,每月只有六块钱薪水:“这跟当仆人的一样,而没有仆人们那些‘外找儿’;死挣六块钱。就凭这么个大人——腰板挺直,样子漂亮,年轻力壮,能说会道,还得识文断字!这一大堆资格,一共值六块钱!”

六块钱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各种“人情公议儿”,净剩两块。要娶媳妇,要赁间房,要吃喝穿,“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

警察的唯一好处是公家发制服。可是,“新鲜劲儿刚一过去,我已经讨厌那身制服了。它不教任何人尊敬,而只能告诉人:‘臭脚巡’来了……有多少人因包办制服皮鞋而发了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脚永远烂着,夏天闹湿气,冬天闹冻疮。自然,烂脚也得照常的去巡街站岗,要不然就别挣那六块洋钱!多么热,或多么冷,别人都可以找地方去躲一躲,连洋车夫都可以自由的歇半天,巡警得去巡街,得去站岗,热死冻死都活该,那六块现大洋买着你的命呢

警察都干些什么呢?按老舍的介绍,主要是巡街——白天负责纠正当街赌博、随地大小便,“车马行人,打架吵嘴”,都归他管;晚上则加意巡逻、防火防盗。

譬如有住户报窃,他要前往验看,这时就用得上警察的一张嘴了:先是向事主标榜警察如何克尽职守,接着又指出事主的疏失:“这扇门可不大保险,得安把洋锁吧?告诉你,安锁要往下安,门坎那溜儿就很好,不容易教贼摸到。屋里养着条小狗也是办法……先生你看,我们多留点神,你自己也得注点意,两下一凑合,准保丢不了东西了。好吧,我们回去,多派几名下夜的就是了;先生歇着吧!”——这种应对有点“汤事儿”(北京话,敷衍,不负责)是不是?可态度绝对亲切和蔼。

似乎是印证老舍的描述,梁文也提到警察的态度:“北平的警察几乎各个彬彬有礼,而且能言善道,民众发生纠纷,他们权充和事佬,时常真能排难解纷息事宁人。警察在一定的区域服务,一干就是多少年。没听说什么不时轮调之说,所以警察和当地人民相处相当融洽。”也很少看见他们身怀武器,顶多随身带着一根“法绳”。

有一阵子,梁实秋家跟警察分局为邻,“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我读文至此,马上预感到,隔壁审讯犯人的惨叫声肯定会时时搅扰梁先生一家的清梦。然而不,接着往下看,并没有什么惨叫声:“星期日午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嚓之声,欢呼笑语不绝。细辨之,是警察先生们吃炸酱面,呼噜声是吸面条,咔嚓声是咬蒜瓣,大概是打牙祭。听他们的欢笑,我也分享他们的快乐。”

旧日的警察难道不打人吗?也打。梁文接下来说:“上海的印度阿三,安南(越南)巡捕,给我另一种印象。前者像凶神,后者像小鬼,最好离他们远远的。安南巡捕最可恶,他们专门欺侮平民小贩。……有一天看到一个安南巡捕在菜场门前抓住一个违规的卖菜的乡下人,他把铁链绕在那人的腕上,然后把那两根木棒旋扭起来,铁链登时陷入肉里。只见那乡下人痛得在地上打滚,呼天抢地。……捕房里的法国警官也不是东西,里面设有行刑的专室,我在善钟路捕房亲眼看到,一个警官用手枪抵住一个犯人,另一警官就像在沙袋前练拳一样,两拳齐施,直打得犯人鼻青脸肿……”

是啊,法国人、安南人跟你中国人既无族缘关系,更无血缘之亲,视你为殖民地的贱民,出手能不狠吗?——而《我这一辈子》的主人公,还有《四世同堂》里的白巡长,他们的根就扎在中国这片热土上,跟老百一样啃着窝窝头,他们又怎么忍心凶神恶煞般对付街坊四邻呢?

按老舍的类比,大城市里为穷人设了两条道:或者拉洋车,或者当巡警。大字不识而没有任何手艺的,只好去拉车;识几个字又好体面,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便去当巡警。

可当巡警还比不上当兵,“当兵即使熬不上军官,至少能有抢劫些东西的机会(这说的自然是军阀时代——引者)。可是,我不能去当兵,我家中还有俩没娘的小孩呀。当兵要野,当巡警要文明;换句话说,当兵有发邪财的机会,当巡警是穷而文明一辈子;穷得要命,文明得稀松!”

显然,识文断字,以维护文明秩序为己任,便是老舍笔下旧警察的身段与职能。其实在警察当中,还有一类坐办公室的老巡警:

大家或者以为巡警都是站街的,年轻轻的好管闲事。其实,我们还有一大群人在区里局里藏着呢。假若有一天举行总检阅,你就可以看见些稀奇古怪的巡警:罗锅腰的,近视眼的,掉了牙的,瘸着腿的,无奇不有。这些怪物才真是巡警中的盐,他们都有资格有经验,识文断字,一切公文案件,一切办事的诀窍,都在他们手里呢。要是没有他们,街上的巡警就非乱了营不可。这些人,可是永远不会升腾起来;老给大家办事,一点起色也没有,平生连出头露面的体面一次都没有过。他们任劳任怨的办事,一直到他们老得动不了窝,老是头等警,挣九块大洋。多喒你在街上看见:穿着洗得很干净的灰布大褂,脚底下可还穿着巡警的皮鞋,用脚后跟慢慢的走,仿佛支使不动那双鞋似的,那就准是这路巡警。他们有时候也到大“酒缸”上,喝一个“碗酒”,就着十几个花生豆儿,挺有规矩,一边往下咽那点辣水,一边叹着气。头发已经有些白的了,嘴巴儿可还刮得很光,猛看很像个太监。他们很规则,和蔼,会作事,他们连休息的时候还得穿着那双不得人心的鞋!

这就是作家笔下的旧日警察,如果给他们安上几个主题词,那会是什么?“艰辛”“困窘”“服务”“文明”?对了,还得加上——“善待同胞”或是“不打中国人”。

(本博客文章均属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图片来自网上。从上至下:梁实秋,民国初期的警察,老舍,电影《我这一辈子》海报,旧上海租界的印度及安南巡捕,民国时期的警哨))
好几位朋友向我推荐梁实秋先生的文章,不知为何,我始终没认真读过。大概还是成见在作怪吧?梁挨过鲁迅的骂,而鲁迅是我心中的圣人!——即便到今天,我仍不大喜欢梁文的风格:过于轻松滑顺,读文章,还是有点波澜好。

不过不能不佩服梁先生的学识渊博、思路开阔,但凡生活中社会上的事,无论什么话题,他都能摇笔即来、滔滔汩汩地侃谈一番,也总能给人带来启示。

读了梁先生的一篇《警察》,两千字的篇幅,足当一部中国警察史。由清代最早的“巡捕营”,说到庚子事变后的“步军统领衙门”,再到清末的“巡警总厅”,辛亥革命后则改称“警察厅”。梁先生总结说:“警察一向以北平为中心,巡警总厅于各省设有巡警道。警察厅办理警政为全国模范。北平很久以来沿称警察为巡警。”


不过那时的警察,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都是低微的。“北平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

读至此,我不禁想起老舍先生的小说《我这一辈子》,那是模拟一个老警察的口吻自述生平,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涉及生活困窘的话题。一个三等巡警,每月只有六块钱薪水:“这跟当仆人的一样,而没有仆人们那些‘外找儿’;死挣六块钱。就凭这么个大人——腰板挺直,样子漂亮,年轻力壮,能说会道,还得识文断字!这一大堆资格,一共值六块钱!”

六块钱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各种“人情公议儿”,净剩两块。要娶媳妇,要赁间房,要吃喝穿,“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

警察的唯一好处是公家发制服。可是,“新鲜劲儿刚一过去,我已经讨厌那身制服了。它不教任何人尊敬,而只能告诉人:‘臭脚巡’来了……有多少人因包办制服皮鞋而发了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脚永远烂着,夏天闹湿气,冬天闹冻疮。自然,烂脚也得照常的去巡街站岗,要不然就别挣那六块洋钱!多么热,或多么冷,别人都可以找地方去躲一躲,连洋车夫都可以自由的歇半天,巡警得去巡街,得去站岗,热死冻死都活该,那六块现大洋买着你的命呢

警察都干些什么呢?按老舍的介绍,主要是巡街——白天负责纠正当街赌博、随地大小便,“车马行人,打架吵嘴”,都归他管;晚上则加意巡逻、防火防盗。

譬如有住户报窃,他要前往验看,这时就用得上警察的一张嘴了:先是向事主标榜警察如何克尽职守,接着又指出事主的疏失:“这扇门可不大保险,得安把洋锁吧?告诉你,安锁要往下安,门坎那溜儿就很好,不容易教贼摸到。屋里养着条小狗也是办法……先生你看,我们多留点神,你自己也得注点意,两下一凑合,准保丢不了东西了。好吧,我们回去,多派几名下夜的就是了;先生歇着吧!”——这种应对有点“汤事儿”(北京话,敷衍,不负责)是不是?可态度绝对亲切和蔼。

似乎是印证老舍的描述,梁文也提到警察的态度:“北平的警察几乎各个彬彬有礼,而且能言善道,民众发生纠纷,他们权充和事佬,时常真能排难解纷息事宁人。警察在一定的区域服务,一干就是多少年。没听说什么不时轮调之说,所以警察和当地人民相处相当融洽。”也很少看见他们身怀武器,顶多随身带着一根“法绳”。

有一阵子,梁实秋家跟警察分局为邻,“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我读文至此,马上预感到,隔壁审讯犯人的惨叫声肯定会时时搅扰梁先生一家的清梦。然而不,接着往下看,并没有什么惨叫声:“星期日午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嚓之声,欢呼笑语不绝。细辨之,是警察先生们吃炸酱面,呼噜声是吸面条,咔嚓声是咬蒜瓣,大概是打牙祭。听他们的欢笑,我也分享他们的快乐。”

旧日的警察难道不打人吗?也打。梁文接下来说:“上海的印度阿三,安南(越南)巡捕,给我另一种印象。前者像凶神,后者像小鬼,最好离他们远远的。安南巡捕最可恶,他们专门欺侮平民小贩。……有一天看到一个安南巡捕在菜场门前抓住一个违规的卖菜的乡下人,他把铁链绕在那人的腕上,然后把那两根木棒旋扭起来,铁链登时陷入肉里。只见那乡下人痛得在地上打滚,呼天抢地。……捕房里的法国警官也不是东西,里面设有行刑的专室,我在善钟路捕房亲眼看到,一个警官用手枪抵住一个犯人,另一警官就像在沙袋前练拳一样,两拳齐施,直打得犯人鼻青脸肿……”

是啊,法国人、安南人跟你中国人既无族缘关系,更无血缘之亲,视你为殖民地的贱民,出手能不狠吗?——而《我这一辈子》的主人公,还有《四世同堂》里的白巡长,他们的根就扎在中国这片热土上,跟老百一样啃着窝窝头,他们又怎么忍心凶神恶煞般对付街坊四邻呢?

按老舍的类比,大城市里为穷人设了两条道:或者拉洋车,或者当巡警。大字不识而没有任何手艺的,只好去拉车;识几个字又好体面,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便去当巡警。

可当巡警还比不上当兵,“当兵即使熬不上军官,至少能有抢劫些东西的机会(这说的自然是军阀时代——引者)。可是,我不能去当兵,我家中还有俩没娘的小孩呀。当兵要野,当巡警要文明;换句话说,当兵有发邪财的机会,当巡警是穷而文明一辈子;穷得要命,文明得稀松!”

显然,识文断字,以维护文明秩序为己任,便是老舍笔下旧警察的身段与职能。其实在警察当中,还有一类坐办公室的老巡警:

大家或者以为巡警都是站街的,年轻轻的好管闲事。其实,我们还有一大群人在区里局里藏着呢。假若有一天举行总检阅,你就可以看见些稀奇古怪的巡警:罗锅腰的,近视眼的,掉了牙的,瘸着腿的,无奇不有。这些怪物才真是巡警中的盐,他们都有资格有经验,识文断字,一切公文案件,一切办事的诀窍,都在他们手里呢。要是没有他们,街上的巡警就非乱了营不可。这些人,可是永远不会升腾起来;老给大家办事,一点起色也没有,平生连出头露面的体面一次都没有过。他们任劳任怨的办事,一直到他们老得动不了窝,老是头等警,挣九块大洋。多喒你在街上看见:穿着洗得很干净的灰布大褂,脚底下可还穿着巡警的皮鞋,用脚后跟慢慢的走,仿佛支使不动那双鞋似的,那就准是这路巡警。他们有时候也到大“酒缸”上,喝一个“碗酒”,就着十几个花生豆儿,挺有规矩,一边往下咽那点辣水,一边叹着气。头发已经有些白的了,嘴巴儿可还刮得很光,猛看很像个太监。他们很规则,和蔼,会作事,他们连休息的时候还得穿着那双不得人心的鞋!

这就是作家笔下的旧日警察,如果给他们安上几个主题词,那会是什么?“艰辛”“困窘”“服务”“文明”?对了,还得加上——“善待同胞”或是“不打中国人”。

(本博客文章均属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图片来自网上。从上至下:梁实秋,民国初期的警察,老舍,电影《我这一辈子》海报,旧上海租界的印度及安南巡捕,民国时期的警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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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老舍笔下的“臭脚巡” (2011-10-21 07: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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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堆里抻出一本梁实秋的散文,读了几页,扔在茶几上。老伴无事翻了翻,说:“梁实秋也写博文啊。”

我想了想,还真是。光看题目:《孩子》《女人》《下棋》《北平的街道》《洗澡》《东安市场》《北平的零食小贩》……全是生活琐事,没什么大题目,每篇一两千字,笔调轻松随意——这不就是我们眼下在网上写的“日志”吗?

好几位朋友向我推荐梁实秋先生的文章,不知为何,我始终没认真读过。大概还是成见在作怪吧?梁挨过鲁迅的骂,而鲁迅是我心中的圣人!——即便到今天,我仍不大喜欢梁文的风格:过于轻松滑顺,读文章,还是有点波澜好。

不过不能不佩服梁先生的学识渊博、思路开阔,但凡生活中社会上的事,无论什么话题,他都能摇笔即来、滔滔汩汩地侃谈一番,也总能给人带来启示。

读了梁先生的一篇《警察》,两千字的篇幅,足当一部中国警察史。由清代最早的“巡捕营”,说到庚子事变后的“步军统领衙门”,再到清末的“巡警总厅”,辛亥革命后则改称“警察厅”。梁先生总结说:“警察一向以北平为中心,巡警总厅于各省设有巡警道。警察厅办理警政为全国模范。北平很久以来沿称警察为巡警。”


不过那时的警察,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都是低微的。“北平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

读至此,我不禁想起老舍先生的小说《我这一辈子》,那是模拟一个老警察的口吻自述生平,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涉及生活困窘的话题。一个三等巡警,每月只有六块钱薪水:“这跟当仆人的一样,而没有仆人们那些‘外找儿’;死挣六块钱。就凭这么个大人——腰板挺直,样子漂亮,年轻力壮,能说会道,还得识文断字!这一大堆资格,一共值六块钱!”

六块钱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各种“人情公议儿”,净剩两块。要娶媳妇,要赁间房,要吃喝穿,“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

警察的唯一好处是公家发制服。可是,“新鲜劲儿刚一过去,我已经讨厌那身制服了。它不教任何人尊敬,而只能告诉人:‘臭脚巡’来了……有多少人因包办制服皮鞋而发了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脚永远烂着,夏天闹湿气,冬天闹冻疮。自然,烂脚也得照常的去巡街站岗,要不然就别挣那六块洋钱!多么热,或多么冷,别人都可以找地方去躲一躲,连洋车夫都可以自由的歇半天,巡警得去巡街,得去站岗,热死冻死都活该,那六块现大洋买着你的命呢

警察都干些什么呢?按老舍的介绍,主要是巡街——白天负责纠正当街赌博、随地大小便,“车马行人,打架吵嘴”,都归他管;晚上则加意巡逻、防火防盗。

譬如有住户报窃,他要前往验看,这时就用得上警察的一张嘴了:先是向事主标榜警察如何克尽职守,接着又指出事主的疏失:“这扇门可不大保险,得安把洋锁吧?告诉你,安锁要往下安,门坎那溜儿就很好,不容易教贼摸到。屋里养着条小狗也是办法……先生你看,我们多留点神,你自己也得注点意,两下一凑合,准保丢不了东西了。好吧,我们回去,多派几名下夜的就是了;先生歇着吧!”——这种应对有点“汤事儿”(北京话,敷衍,不负责)是不是?可态度绝对亲切和蔼。

似乎是印证老舍的描述,梁文也提到警察的态度:“北平的警察几乎各个彬彬有礼,而且能言善道,民众发生纠纷,他们权充和事佬,时常真能排难解纷息事宁人。警察在一定的区域服务,一干就是多少年。没听说什么不时轮调之说,所以警察和当地人民相处相当融洽。”也很少看见他们身怀武器,顶多随身带着一根“法绳”。

有一阵子,梁实秋家跟警察分局为邻,“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我读文至此,马上预感到,隔壁审讯犯人的惨叫声肯定会时时搅扰梁先生一家的清梦。然而不,接着往下看,并没有什么惨叫声:“星期日午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嚓之声,欢呼笑语不绝。细辨之,是警察先生们吃炸酱面,呼噜声是吸面条,咔嚓声是咬蒜瓣,大概是打牙祭。听他们的欢笑,我也分享他们的快乐。”

旧日的警察难道不打人吗?也打。梁文接下来说:“上海的印度阿三,安南(越南)巡捕,给我另一种印象。前者像凶神,后者像小鬼,最好离他们远远的。安南巡捕最可恶,他们专门欺侮平民小贩。……有一天看到一个安南巡捕在菜场门前抓住一个违规的卖菜的乡下人,他把铁链绕在那人的腕上,然后把那两根木棒旋扭起来,铁链登时陷入肉里。只见那乡下人痛得在地上打滚,呼天抢地。……捕房里的法国警官也不是东西,里面设有行刑的专室,我在善钟路捕房亲眼看到,一个警官用手枪抵住一个犯人,另一警官就像在沙袋前练拳一样,两拳齐施,直打得犯人鼻青脸肿……”

是啊,法国人、安南人跟你中国人既无族缘关系,更无血缘之亲,视你为殖民地的贱民,出手能不狠吗?——而《我这一辈子》的主人公,还有《四世同堂》里的白巡长,他们的根就扎在中国这片热土上,跟老百一样啃着窝窝头,他们又怎么忍心凶神恶煞般对付街坊四邻呢?

按老舍的类比,大城市里为穷人设了两条道:或者拉洋车,或者当巡警。大字不识而没有任何手艺的,只好去拉车;识几个字又好体面,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便去当巡警。

可当巡警还比不上当兵,“当兵即使熬不上军官,至少能有抢劫些东西的机会(这说的自然是军阀时代——引者)。可是,我不能去当兵,我家中还有俩没娘的小孩呀。当兵要野,当巡警要文明;换句话说,当兵有发邪财的机会,当巡警是穷而文明一辈子;穷得要命,文明得稀松!”

显然,识文断字,以维护文明秩序为己任,便是老舍笔下旧警察的身段与职能。其实在警察当中,还有一类坐办公室的老巡警:

大家或者以为巡警都是站街的,年轻轻的好管闲事。其实,我们还有一大群人在区里局里藏着呢。假若有一天举行总检阅,你就可以看见些稀奇古怪的巡警:罗锅腰的,近视眼的,掉了牙的,瘸着腿的,无奇不有。这些怪物才真是巡警中的盐,他们都有资格有经验,识文断字,一切公文案件,一切办事的诀窍,都在他们手里呢。要是没有他们,街上的巡警就非乱了营不可。这些人,可是永远不会升腾起来;老给大家办事,一点起色也没有,平生连出头露面的体面一次都没有过。他们任劳任怨的办事,一直到他们老得动不了窝,老是头等警,挣九块大洋。多喒你在街上看见:穿着洗得很干净的灰布大褂,脚底下可还穿着巡警的皮鞋,用脚后跟慢慢的走,仿佛支使不动那双鞋似的,那就准是这路巡警。他们有时候也到大“酒缸”上,喝一个“碗酒”,就着十几个花生豆儿,挺有规矩,一边往下咽那点辣水,一边叹着气。头发已经有些白的了,嘴巴儿可还刮得很光,猛看很像个太监。他们很规则,和蔼,会作事,他们连休息的时候还得穿着那双不得人心的鞋!

这就是作家笔下的旧日警察,如果给他们安上几个主题词,那会是什么?“艰辛”“困窘”“服务”“文明”?对了,还得加上——“善待同胞”或是“不打中国人”。

(本博客文章均属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图片来自网上。从上至下:梁实秋,民国初期的警察,老舍,电影《我这一辈子》海报,旧上海租界的印度及安南巡捕,民国时期的警哨))
好几位朋友向我推荐梁实秋先生的文章,不知为何,我始终没认真读过。大概还是成见在作怪吧?梁挨过鲁迅的骂,而鲁迅是我心中的圣人!——即便到今天,我仍不大喜欢梁文的风格:过于轻松滑顺,读文章,还是有点波澜好。

不过不能不佩服梁先生的学识渊博、思路开阔,但凡生活中社会上的事,无论什么话题,他都能摇笔即来、滔滔汩汩地侃谈一番,也总能给人带来启示。

读了梁先生的一篇《警察》,两千字的篇幅,足当一部中国警察史。由清代最早的“巡捕营”,说到庚子事变后的“步军统领衙门”,再到清末的“巡警总厅”,辛亥革命后则改称“警察厅”。梁先生总结说:“警察一向以北平为中心,巡警总厅于各省设有巡警道。警察厅办理警政为全国模范。北平很久以来沿称警察为巡警。”


不过那时的警察,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都是低微的。“北平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

读至此,我不禁想起老舍先生的小说《我这一辈子》,那是模拟一个老警察的口吻自述生平,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涉及生活困窘的话题。一个三等巡警,每月只有六块钱薪水:“这跟当仆人的一样,而没有仆人们那些‘外找儿’;死挣六块钱。就凭这么个大人——腰板挺直,样子漂亮,年轻力壮,能说会道,还得识文断字!这一大堆资格,一共值六块钱!”

六块钱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各种“人情公议儿”,净剩两块。要娶媳妇,要赁间房,要吃喝穿,“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

警察的唯一好处是公家发制服。可是,“新鲜劲儿刚一过去,我已经讨厌那身制服了。它不教任何人尊敬,而只能告诉人:‘臭脚巡’来了……有多少人因包办制服皮鞋而发了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脚永远烂着,夏天闹湿气,冬天闹冻疮。自然,烂脚也得照常的去巡街站岗,要不然就别挣那六块洋钱!多么热,或多么冷,别人都可以找地方去躲一躲,连洋车夫都可以自由的歇半天,巡警得去巡街,得去站岗,热死冻死都活该,那六块现大洋买着你的命呢

警察都干些什么呢?按老舍的介绍,主要是巡街——白天负责纠正当街赌博、随地大小便,“车马行人,打架吵嘴”,都归他管;晚上则加意巡逻、防火防盗。

譬如有住户报窃,他要前往验看,这时就用得上警察的一张嘴了:先是向事主标榜警察如何克尽职守,接着又指出事主的疏失:“这扇门可不大保险,得安把洋锁吧?告诉你,安锁要往下安,门坎那溜儿就很好,不容易教贼摸到。屋里养着条小狗也是办法……先生你看,我们多留点神,你自己也得注点意,两下一凑合,准保丢不了东西了。好吧,我们回去,多派几名下夜的就是了;先生歇着吧!”——这种应对有点“汤事儿”(北京话,敷衍,不负责)是不是?可态度绝对亲切和蔼。

似乎是印证老舍的描述,梁文也提到警察的态度:“北平的警察几乎各个彬彬有礼,而且能言善道,民众发生纠纷,他们权充和事佬,时常真能排难解纷息事宁人。警察在一定的区域服务,一干就是多少年。没听说什么不时轮调之说,所以警察和当地人民相处相当融洽。”也很少看见他们身怀武器,顶多随身带着一根“法绳”。

有一阵子,梁实秋家跟警察分局为邻,“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我读文至此,马上预感到,隔壁审讯犯人的惨叫声肯定会时时搅扰梁先生一家的清梦。然而不,接着往下看,并没有什么惨叫声:“星期日午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嚓之声,欢呼笑语不绝。细辨之,是警察先生们吃炸酱面,呼噜声是吸面条,咔嚓声是咬蒜瓣,大概是打牙祭。听他们的欢笑,我也分享他们的快乐。”

旧日的警察难道不打人吗?也打。梁文接下来说:“上海的印度阿三,安南(越南)巡捕,给我另一种印象。前者像凶神,后者像小鬼,最好离他们远远的。安南巡捕最可恶,他们专门欺侮平民小贩。……有一天看到一个安南巡捕在菜场门前抓住一个违规的卖菜的乡下人,他把铁链绕在那人的腕上,然后把那两根木棒旋扭起来,铁链登时陷入肉里。只见那乡下人痛得在地上打滚,呼天抢地。……捕房里的法国警官也不是东西,里面设有行刑的专室,我在善钟路捕房亲眼看到,一个警官用手枪抵住一个犯人,另一警官就像在沙袋前练拳一样,两拳齐施,直打得犯人鼻青脸肿……”

是啊,法国人、安南人跟你中国人既无族缘关系,更无血缘之亲,视你为殖民地的贱民,出手能不狠吗?——而《我这一辈子》的主人公,还有《四世同堂》里的白巡长,他们的根就扎在中国这片热土上,跟老百一样啃着窝窝头,他们又怎么忍心凶神恶煞般对付街坊四邻呢?

按老舍的类比,大城市里为穷人设了两条道:或者拉洋车,或者当巡警。大字不识而没有任何手艺的,只好去拉车;识几个字又好体面,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便去当巡警。

可当巡警还比不上当兵,“当兵即使熬不上军官,至少能有抢劫些东西的机会(这说的自然是军阀时代——引者)。可是,我不能去当兵,我家中还有俩没娘的小孩呀。当兵要野,当巡警要文明;换句话说,当兵有发邪财的机会,当巡警是穷而文明一辈子;穷得要命,文明得稀松!”

显然,识文断字,以维护文明秩序为己任,便是老舍笔下旧警察的身段与职能。其实在警察当中,还有一类坐办公室的老巡警:

大家或者以为巡警都是站街的,年轻轻的好管闲事。其实,我们还有一大群人在区里局里藏着呢。假若有一天举行总检阅,你就可以看见些稀奇古怪的巡警:罗锅腰的,近视眼的,掉了牙的,瘸着腿的,无奇不有。这些怪物才真是巡警中的盐,他们都有资格有经验,识文断字,一切公文案件,一切办事的诀窍,都在他们手里呢。要是没有他们,街上的巡警就非乱了营不可。这些人,可是永远不会升腾起来;老给大家办事,一点起色也没有,平生连出头露面的体面一次都没有过。他们任劳任怨的办事,一直到他们老得动不了窝,老是头等警,挣九块大洋。多喒你在街上看见:穿着洗得很干净的灰布大褂,脚底下可还穿着巡警的皮鞋,用脚后跟慢慢的走,仿佛支使不动那双鞋似的,那就准是这路巡警。他们有时候也到大“酒缸”上,喝一个“碗酒”,就着十几个花生豆儿,挺有规矩,一边往下咽那点辣水,一边叹着气。头发已经有些白的了,嘴巴儿可还刮得很光,猛看很像个太监。他们很规则,和蔼,会作事,他们连休息的时候还得穿着那双不得人心的鞋!

这就是作家笔下的旧日警察,如果给他们安上几个主题词,那会是什么?“艰辛”“困窘”“服务”“文明”?对了,还得加上——“善待同胞”或是“不打中国人”。

(本博客文章均属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图片来自网上。从上至下:梁实秋,民国初期的警察,老舍,电影《我这一辈子》海报,旧上海租界的印度及安南巡捕,民国时期的警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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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再看看你转的这贴最后一段。快点吧。
拜读了~~~~~~
标题一看就是扯淡,上海老一辈谁不知道老虎皮都不好惹,不能说没好人,流氓多了去了,抓丁贩卖人口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