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加班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5:02:06
除掉农民工以外,像饮食服务、交通旅游等公共服务行业,节日加班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大家都放假的话,那社会不就瘫痪了吗?但也绝对不是你说加班就得加班的,最起码加班是要付相应的报酬的吧?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也就是说,法定假日领取加班工资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但这样的法定权利为什么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呢?而面对节日继续工作却无法领到加班工资的现实,为什么多数人选择了默默忍受呢?原因很简单,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强,仅仅是问题的一小方面,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那个令人无奈的就业难。正因为现在就业形势严峻,找工作太难,所以敢和管理方较真的人也就绝对有限了。如果就加班补助的事情维权,胜诉应该是肯定的,但胜诉之后呢?就算不丢了工作的话,被穿小鞋也是免不了的吧?如果要较真的话,劳资双方为加班补助付出的代价是严重不平衡的,现实的情况是“今天加班敢要钱,明天努力找工作”,而如果变成“如果今天你敢欠补助,明天你就别办企业”,看看哪家单位还敢不按规定给付加班补助?

加班烦,心疲惫。加班累,歇一会。加班躁,多喝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加班?加班也要加出好心情!

今天你加班了?除掉农民工以外,像饮食服务、交通旅游等公共服务行业,节日加班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大家都放假的话,那社会不就瘫痪了吗?但也绝对不是你说加班就得加班的,最起码加班是要付相应的报酬的吧?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也就是说,法定假日领取加班工资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但这样的法定权利为什么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呢?而面对节日继续工作却无法领到加班工资的现实,为什么多数人选择了默默忍受呢?原因很简单,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强,仅仅是问题的一小方面,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那个令人无奈的就业难。正因为现在就业形势严峻,找工作太难,所以敢和管理方较真的人也就绝对有限了。如果就加班补助的事情维权,胜诉应该是肯定的,但胜诉之后呢?就算不丢了工作的话,被穿小鞋也是免不了的吧?如果要较真的话,劳资双方为加班补助付出的代价是严重不平衡的,现实的情况是“今天加班敢要钱,明天努力找工作”,而如果变成“如果今天你敢欠补助,明天你就别办企业”,看看哪家单位还敢不按规定给付加班补助?

加班烦,心疲惫。加班累,歇一会。加班躁,多喝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加班?加班也要加出好心情!

今天你加班了?
10.1加了2天班,也不是,赶上排班是10.1  10.2了。三薪800元到手,恩,换个120元的手机去。{:soso_e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