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曾称“不需要为任何人服务”局长被停职检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2:03:32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9/30/9601832_0.shtml

浙江在线杭州9月30日讯(记者施宇翔) 9月30日,记者从浦江方面获得最新消息,中共浦江县委决定,对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智慧同志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

此前有媒体报道,金华的芮女士和亲戚借给徐某(系浦江县人大代表)150万元做生意,至今未还。两年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徐某还钱。但芮女士至今没有拿到欠款。

9月19日,芮女士来到浦江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局长郑智慧,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徐某的固有房产,并请他在徐某涉及房产拍卖的相关文本上签字。郑局长当时没有答应,于是双方出现了口角,郑智慧当时说了句“我不需要为任何人服务”,后经媒体报道,郑局长被网友称为“脾气最大的局长”。

事发后,浦江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就此事件进行了调查。昨日下午,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郑智慧就言语不当、态度不好向芮女士表示了歉意,并向芮女士通报了该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表明下一步将会加大对该案件的执行力度。芮女士接受了分管副院长与郑智慧局长的道歉,对浦江法院工作表示理解。

今天上午,浦江县委对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智慧同志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9/30/9601832_0.shtml

浙江在线杭州9月30日讯(记者施宇翔) 9月30日,记者从浦江方面获得最新消息,中共浦江县委决定,对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智慧同志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

此前有媒体报道,金华的芮女士和亲戚借给徐某(系浦江县人大代表)150万元做生意,至今未还。两年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徐某还钱。但芮女士至今没有拿到欠款。

9月19日,芮女士来到浦江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局长郑智慧,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徐某的固有房产,并请他在徐某涉及房产拍卖的相关文本上签字。郑局长当时没有答应,于是双方出现了口角,郑智慧当时说了句“我不需要为任何人服务”,后经媒体报道,郑局长被网友称为“脾气最大的局长”。

事发后,浦江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就此事件进行了调查。昨日下午,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郑智慧就言语不当、态度不好向芮女士表示了歉意,并向芮女士通报了该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表明下一步将会加大对该案件的执行力度。芮女士接受了分管副院长与郑智慧局长的道歉,对浦江法院工作表示理解。

今天上午,浦江县委对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智慧同志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

活该!!


不仅是对他说那句话要处理,而且要对他拒绝执行法院裁定长达2年的行为以及这个行为背后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

仅仅停职尤其是临时停车是绝对不够的。

哦,是刚要申请强制执行?那道另说。不过这两年时间原告一直没有要求强制执行么?动作这么慢,人家一分一分的搬也把财产转移干净了。

不仅是对他说那句话要处理,而且要对他拒绝执行法院裁定长达2年的行为以及这个行为背后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

仅仅停职尤其是临时停车是绝对不够的。

哦,是刚要申请强制执行?那道另说。不过这两年时间原告一直没有要求强制执行么?动作这么慢,人家一分一分的搬也把财产转移干净了。
  为什么是县委对法官进行停职呢?县委应该对该单位的党组进行批评,要停职也只能停职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的党内职务吧?
只是换个地方,大家淡定些
呵呵~~该!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9-30 22:21
  为什么是县委对法官进行停职呢?县委应该对该单位的党组进行批评,要停职也只能停职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 ...
说什么不为领导服务的干部当然要停职!换个能为县委领导服务的上去!
miaomiaomiao 发表于 2011-9-30 21:54
不仅是对他说那句话要处理,而且要对他拒绝执行法院裁定长达2年的行为以及这个行为背后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 ...
一般来说,涉及房产的,如果是当事人唯一居所,非本人自愿,一般不予强制执行。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0-1 12:52
一般来说,涉及房产的,如果是当事人唯一居所,非本人自愿,一般不予强制执行。


不能想当然啊。

新闻里那点说是唯一住所了?如果有新闻佐证请给链接。如果是因为唯一住所的缘故,这位局长大人早就理直气壮了。

另外,假设如果欠钱的唯一住所是个别墅,那么是不是也不能强制?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0-1 12:52
一般来说,涉及房产的,如果是当事人唯一居所,非本人自愿,一般不予强制执行。


不能想当然啊。

新闻里那点说是唯一住所了?如果有新闻佐证请给链接。如果是因为唯一住所的缘故,这位局长大人早就理直气壮了。

另外,假设如果欠钱的唯一住所是个别墅,那么是不是也不能强制?
开除公职比较合适。停职停一个小时还是一天?怎么好象演唱了国庆假期一样呢???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9-30 22:21
  为什么是县委对法官进行停职呢?县委应该对该单位的党组进行批评,要停职也只能停职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 ...
委员,这就是法院的现状。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9-30 22:21
  为什么是县委对法官进行停职呢?县委应该对该单位的党组进行批评,要停职也只能停职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 ...
我觉得还是记者的问题,除了党的专门事务外,一般正式的说法,都是党委政府一起,从不区别开的。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条顿骑士团 发表于 2011-10-1 21:38
我觉得还是记者的问题,除了党的专门事务外,一般正式的说法,都是党委政府一起,从不区别开的。如“省委 ...
法官的任免是人大的事,比政府级别要高。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0-1 12:52
一般来说,涉及房产的,如果是当事人唯一居所,非本人自愿,一般不予强制执行。
看是多大的房子啦 如果是大房子 法院会收掉 按人口换个小破房给你
mmmmmmm 发表于 2011-10-1 22:33
法官的任免是人大的事,比政府级别要高。
法院院长才是人大任命吧。一般的法官无需。
因言获罪啊

miaomiaomiao 发表于 2011-10-1 13:00
不能想当然啊。

新闻里那点说是唯一住所了?如果有新闻佐证请给链接。如果是因为唯一住所的缘故,这 ...


不能想当然是,所以同样“不能想当然不是”
我只是告诉大家存在例外条款

根据金额推断,150万,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一般剩下的就是住宅。
按照法理,先执行可动产,后执行不动产;先执行商业财产、后执行住宅(除非个人自愿)。

150万这个额度,搞到别墅的可能性不大。

当然以上都是常见的推断,具体是不是另外要具体分析。
miaomiaomiao 发表于 2011-10-1 13:00
不能想当然啊。

新闻里那点说是唯一住所了?如果有新闻佐证请给链接。如果是因为唯一住所的缘故,这 ...


不能想当然是,所以同样“不能想当然不是”
我只是告诉大家存在例外条款

根据金额推断,150万,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一般剩下的就是住宅。
按照法理,先执行可动产,后执行不动产;先执行商业财产、后执行住宅(除非个人自愿)。

150万这个额度,搞到别墅的可能性不大。

当然以上都是常见的推断,具体是不是另外要具体分析。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9-30 22:21
  为什么是县委对法官进行停职呢?县委应该对该单位的党组进行批评,要停职也只能停职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 ...
人家心里的体制就是这样的。干部归D委组织部管。
条顿骑士团 发表于 2011-10-1 21:38
我觉得还是记者的问题,除了党的专门事务外,一般正式的说法,都是党委政府一起,从不区别开的。如“省委 ...
94。说起来都是D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特别没有人大什么事。人大任命了政府,政府办事却不一定听人大的(因为人大一般也不管)但是事无巨细听D委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向人大汇报工作,但是就是一堆套话加看不懂的数字。
臣不密失身
放心,D不会委屈这么好的干部滴,暂时避一下也好嘛
   连遮羞布都自己揭下来了{:soso_e113:}不管真假“为###服务”的牌坊还是要立的。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9-30 22:21
  为什么是县委对法官进行停职呢?县委应该对该单位的党组进行批评,要停职也只能停职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 ...
执行局局长如果是科级职务的话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这位局长大人属于县委管理干部,任免由县委组织部提名,县委常任委会研究后,提交县人大履行程序
县委是可以对其停职的,只是正规的话中间应该过一遍县法院党组,不过无碍整体了
说实话的官僚被干掉了,说假话,不说话的官僚却还好好的
因言获罪,只能教育D的干部以后少说话,说假话..
政治觉悟偏低,如果说的是:俺只为D服务,不需要为其它任何人服务!肯定连升三级
xbs3000 发表于 2011-10-4 09:13
执行局局长如果是科级职务的话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这位局长大人属于县委管理干部,任免由县委组织部提名 ...
  从法制角度上,由法院行政领导来停职比较好。
法院执行局???这TMD可是油水最大的地方了。。。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0-4 11:59
  从法制角度上,由法院行政领导来停职比较好。
是的,按照程序应该是党委提出意见,由行政部门执行。
党内职务和纪律可由党委直接执行
miaomiaomiao 发表于 2011-10-1 13:00
不能想当然啊。

新闻里那点说是唯一住所了?如果有新闻佐证请给链接。如果是因为唯一住所的缘故,这 ...
法院可以把别墅拍卖调,用拍卖款给被执行人购买一套八九十平米的普通住宅,剩余的钱扣除执行费后,给申请人

xbs3000 发表于 2011-10-4 09:13
执行局局长如果是科级职务的话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这位局长大人属于县委管理干部,任免由县委组织部提名 ...
县法院,院长才是个副处,执行局也就是执行庭也就是个科长
唉----说句真话咋就这么难呢{:soso_e113:}{:soso_e113:}{:soso_e113:}
县法院,院长才是个副处,执行局也就是执行庭也就是个科长
在一般的县,县委就是管科级干部呀
顶头上司大发雷霆...
现在的舆论,会让人喜欢上讲大话、空话、套话、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