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性奴案专案组曾签保密协议 爆料人疑系老刑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4:06:24
河南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耗时1年在闹市居民区开挖地窖,并在深夜以“外出过夜”为名诱骗夜总会女子至此后实施绑架、囚禁。在长达2年的时间中,李浩成了名副其实的“皇帝”。先后6名被囚禁的女子成了他的性奴。任其肆淫、摆弄。

因为一次大意,小晴逃脱,她的报案最终引爆该案。那份专案组民警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在媒体的报道之后,显得苍白无力。正在当地采访洛阳电视台记者遇害事件的我,恰遇了这个事件。就其新闻价值来说,是毋庸置疑的。作为行使舆论监督权的记者,我的职责就是“靠上去”、“搞清楚”、“记录它”。在我对自己的职业认识中,细致求证、冷静写作、客观呈现,就已经足够。只要我的呈现文本符合事实并能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一切足矣。但我很快发现,自己忽略了那个最致命的问题———脸面。

昨日上午,在我入住的酒店内,两名始终没有“亮证”的男子近乎粗暴地对我连发质问,“谁给你的新闻线索?”“你这是在侵犯国家机密”。事后得知,该两名男子系当地有关部门派出“约谈”我的工作人员。

闻言甚惊。谁的“国家机密”?“洛阳性奴”案本身,应该是一起关乎民众知情权的刑事案件。可它怎么就成了“国家机密”?就在昨日稍晚的时候,我得知,李浩囚禁坐台女一案,在洛阳警界,确实早已成为“机密”。该案件在洛阳市的保密程度超过我以往所涉及的所有报道题材———在洛阳市8名分管副局长中,只有少数几人,被指定“可以接触案件核心”。案卷的移交亦指定专人接、收。

为我提供线索和消息保障的人士在我的第一稿文本呈现之后,开始变得犹豫不决。作为老刑警,他的底线大概到了———不能太过了,洛阳的“脸面”还是要的。

老刑警说,洛阳方面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有两个现实问题是可信的;一是,古城洛阳,正在申办全国文明城市。如此大案,于申办无益,于政绩无益。二是,李浩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专案组认为,过多地披露细节,或将引发社会恐慌。

好吧。为官一任,或者当地官员们的考量,在他们的立场上是有道理的。但是,洛阳方面在我的“性奴事件调查”稿件呈现后,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那就是,李浩在洛阳闹市区购置地下室、开挖隧道、从夜总会中诱骗坐台女子并绑架囚禁、长期性侵害的时间跨度达4年。在这4年中,洛阳警方在干什么?有无失踪女子的家属曾报案?警方对这些报案有了怎样的处置?

可靠消息显示,被李浩囚禁的女子大部分系洛阳本地人(生者),且多从当地夜总会等场所被“拐走”。那么,当地公安机关对这些场所的监管是否到位?从业人员信息的管理是否完善?除了李浩,谁该为这6名被囚禁女子的遭遇负责?

来者一句“国家机密”,让作为新闻从业者的我不得不重新思索这样一个现实。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传播局限完全不存在的年代。那些善于和记者玩“躲猫猫”的官员们,可曾意识到,一味地“遮掩”、“捂着”,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潜意识中的对立,加上官方信息垄断的绝对霸道,使得新闻记者在执业过程中,举步维艰。我和我的同行们,甚至需要面对丢饭碗、被报复的巨大风险。值得欣慰的是,民众和读者们有自己的一番价值观。这也是为什么在从业10年之后,听到这样的新闻线索时,我仍可以从床上跳起来的原因。那是一种冲动,我们叫它做“新闻的原始冲动”。

“现在,洛阳警界针对“性奴”案件外泄的调查,已经在内部展开。”对我这个不速来客的“应对”也被提上议程。为了防止“被消失”,我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求助网帖。网民和读者的关注及转发起到了作用。“国家机密”没人再提起,转而,一种相对温和的态势开始出现———我可以在案发的家属院自由出入,那些躲在角落里的人们,并没有为难我。

这很好。那些被“国家机密”的真相,在没有真正被“国家机密”之前,我和社会公众一样,需要答案。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 ... shtml?_from_ralated河南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耗时1年在闹市居民区开挖地窖,并在深夜以“外出过夜”为名诱骗夜总会女子至此后实施绑架、囚禁。在长达2年的时间中,李浩成了名副其实的“皇帝”。先后6名被囚禁的女子成了他的性奴。任其肆淫、摆弄。

因为一次大意,小晴逃脱,她的报案最终引爆该案。那份专案组民警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在媒体的报道之后,显得苍白无力。正在当地采访洛阳电视台记者遇害事件的我,恰遇了这个事件。就其新闻价值来说,是毋庸置疑的。作为行使舆论监督权的记者,我的职责就是“靠上去”、“搞清楚”、“记录它”。在我对自己的职业认识中,细致求证、冷静写作、客观呈现,就已经足够。只要我的呈现文本符合事实并能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一切足矣。但我很快发现,自己忽略了那个最致命的问题———脸面。

昨日上午,在我入住的酒店内,两名始终没有“亮证”的男子近乎粗暴地对我连发质问,“谁给你的新闻线索?”“你这是在侵犯国家机密”。事后得知,该两名男子系当地有关部门派出“约谈”我的工作人员。

闻言甚惊。谁的“国家机密”?“洛阳性奴”案本身,应该是一起关乎民众知情权的刑事案件。可它怎么就成了“国家机密”?就在昨日稍晚的时候,我得知,李浩囚禁坐台女一案,在洛阳警界,确实早已成为“机密”。该案件在洛阳市的保密程度超过我以往所涉及的所有报道题材———在洛阳市8名分管副局长中,只有少数几人,被指定“可以接触案件核心”。案卷的移交亦指定专人接、收。

为我提供线索和消息保障的人士在我的第一稿文本呈现之后,开始变得犹豫不决。作为老刑警,他的底线大概到了———不能太过了,洛阳的“脸面”还是要的。

老刑警说,洛阳方面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有两个现实问题是可信的;一是,古城洛阳,正在申办全国文明城市。如此大案,于申办无益,于政绩无益。二是,李浩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专案组认为,过多地披露细节,或将引发社会恐慌。

好吧。为官一任,或者当地官员们的考量,在他们的立场上是有道理的。但是,洛阳方面在我的“性奴事件调查”稿件呈现后,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那就是,李浩在洛阳闹市区购置地下室、开挖隧道、从夜总会中诱骗坐台女子并绑架囚禁、长期性侵害的时间跨度达4年。在这4年中,洛阳警方在干什么?有无失踪女子的家属曾报案?警方对这些报案有了怎样的处置?

可靠消息显示,被李浩囚禁的女子大部分系洛阳本地人(生者),且多从当地夜总会等场所被“拐走”。那么,当地公安机关对这些场所的监管是否到位?从业人员信息的管理是否完善?除了李浩,谁该为这6名被囚禁女子的遭遇负责?

来者一句“国家机密”,让作为新闻从业者的我不得不重新思索这样一个现实。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传播局限完全不存在的年代。那些善于和记者玩“躲猫猫”的官员们,可曾意识到,一味地“遮掩”、“捂着”,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潜意识中的对立,加上官方信息垄断的绝对霸道,使得新闻记者在执业过程中,举步维艰。我和我的同行们,甚至需要面对丢饭碗、被报复的巨大风险。值得欣慰的是,民众和读者们有自己的一番价值观。这也是为什么在从业10年之后,听到这样的新闻线索时,我仍可以从床上跳起来的原因。那是一种冲动,我们叫它做“新闻的原始冲动”。

“现在,洛阳警界针对“性奴”案件外泄的调查,已经在内部展开。”对我这个不速来客的“应对”也被提上议程。为了防止“被消失”,我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求助网帖。网民和读者的关注及转发起到了作用。“国家机密”没人再提起,转而,一种相对温和的态势开始出现———我可以在案发的家属院自由出入,那些躲在角落里的人们,并没有为难我。

这很好。那些被“国家机密”的真相,在没有真正被“国家机密”之前,我和社会公众一样,需要答案。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 ... shtml?_from_ralated
政绩
刻意要脸的结果往往是不要脸
2条都是狗屁。没一条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
已经辟谣了。嫌疑犯非公误猿
这等事情注定会神奇……


一个分局以上才能接解核心,卷宗专人接送收,参案人员还签了保密协议的案件就这样给揭露了。

一个分局以上才能接解核心,卷宗专人接送收,参案人员还签了保密协议的案件就这样给揭露了。
tida777 发表于 2011-9-23 21:17
已经辟谣了。嫌疑犯非公误猿
犯事的有哪个是公务员,都是临时工
唉  学啥不好  学变态的日本人
对于负面的东西,传统上是要捂的
我想知道,他究竟杀了几个
坐等版主移版

犯事的有哪个是公务员,都是临时工
说这话的一般都不懂行…比如,一个街道办大约有五十几人但是只有几个主任副主任领导是公务员,其他最多一个会计和其他有限比较专业的部门有个公务员(法律调解吧)其他都是合同工或其他编制。而一个局,如果是五十几人的大局(基本副处啦)最多不会超过十五个公务员…
其他也类似…一个合同工只有升到副科实值才会转为公务员
刑政编制在落后地区更少,公务员那么难考你就能知道,稀缺了。只有老的退新的才能进
没有火爆图片啊,很想看看把夜总会小姐搞成啥样了,刻字,上锁?
这也"国家"机密, 洛阳=国家? 应该改为地方机密吧!
不是说这猛人是退役的消防兵?
文明城市?
搞笑吧
这妓者话说得这么好听,至于下半段质疑“警察在4年里干了什么”,感觉就像无理取闹
雪狼牙 发表于 2011-9-23 22:03
这妓者话说得这么好听,至于下半段质疑“警察在4年里干了什么”,感觉就像无理取闹
后面的是扯淡,搞这种职业的本身流动就大,失踪不见的理由多又没人管。。啥事都赖公安
984343 发表于 2011-9-23 22:07
后面的是扯淡,搞这种职业的本身流动就大,失踪不见的理由多又没人管。。啥事都赖公安
夜总会小姐,有点脑子的都知道是干什么的,他们妓者平时接触的会比一般老百姓少?
对她们的从业特点会不清楚?
再说了,人失踪了,家人是知道死了还是去别的地方打工了?中国现在流动人口还少了?
要真报案了,警察在十几亿人里捞几个人,安他说的就应该去菜市场买菜似的?
那家伙摆明了在玩春秋笔法!
当年南京彭宇案不也是因为脸面问题被李源潮和了稀泥,到底彭宇碰没碰老太太,最后也没说清,现在徐老太死了,更说不清了。
他的土是怎么运出去的呢,白天?半夜?
这样太令人冷漠了吧
扯蛋!出了事都赖公安???哪个社会没犯罪?都是管理者的责任?恐怕是妓者作威作福惯了,居然被拒绝了,发飙了
恐怕要是警察对每个人都跟踪建档的话,妓者们又高呼没人权了,反正嘴是两张皮,咋说咋有理
liupeiyan 发表于 2011-9-23 21:35
我想知道,他究竟杀了几个
你头像这兔子相当恶心···
杀了几个是国家机密!


去你M的文明城市+往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政绩工程+瞎折腾+有这精力还不如怎么抑制物价+怎么涨老百姓工资!!!

去你M的文明城市+往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政绩工程+瞎折腾+有这精力还不如怎么抑制物价+怎么涨老百姓工资!!!
要说现在比以前是开放不少的。我说的是我上大学小班课的犯罪学老师配合公安部处理的一个案件,没有公开资料可以看到。就是一个陕西人,煎煮烹炸(形容词)了好多好多的小姐,最后做精神鉴定,全都正常。案犯带着公安去尸骨埋藏地的时候很高兴,对于未被公安掌握的也予公布,且面带不屑。
负面的东西捂住,主要是防止模仿犯
这个是必要的。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1-9-23 23:12
负面的东西捂住,主要是防止模仿犯
这个是必要的。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按照你的说法,那么最好把所有电影全禁了,把网络给掐断了,这样这个国家就安全了???
四代机 发表于 2011-9-23 22:17
他的土是怎么运出去的呢,白天?半夜?
你想干什么?
这些细节东西还是少报道的好。
笑红尘~ 发表于 2011-9-23 23:16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按照你的说法,那么最好把所有电影全禁了,把网络给掐断了,这样这个国家就安全了???
当然不是
但人的模仿心理很严重
比如那个著名的往嘴里塞灯泡。
还有连续的幼儿园砍杀事件。
nalanmm 发表于 2011-9-23 23:27
你想干什么?
这些细节东西还是少报道的好。
哈哈,你不要想那些负面的东西
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案件侦结之前,案件的一些细节肯定要保守秘密,这是毫无疑问的。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1-9-23 23:40
当然不是
但人的模仿心理很严重
比如那个著名的往嘴里塞灯泡。


事实上
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作饭,也可以拿来杀人
就看你怎么用了; 真的要杀人,一根木棍一个砖头也可以;

不是工具不好
而是使用工具犯罪的人不好;

你可以说:这件事可以让大家知道,会有人模仿犯罪
但问题是世上无不透风的墙
好处:大家知道有这样的犯罪,如果下次有人还会这样犯罪,大家有个提防; 这样从侧面减少了此类案件成功概率;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1-9-23 23:40
当然不是
但人的模仿心理很严重
比如那个著名的往嘴里塞灯泡。


事实上
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作饭,也可以拿来杀人
就看你怎么用了; 真的要杀人,一根木棍一个砖头也可以;

不是工具不好
而是使用工具犯罪的人不好;

你可以说:这件事可以让大家知道,会有人模仿犯罪
但问题是世上无不透风的墙
好处:大家知道有这样的犯罪,如果下次有人还会这样犯罪,大家有个提防; 这样从侧面减少了此类案件成功概率;


笑红尘~ 发表于 2011-9-23 23:46
事实上
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作饭,也可以拿来杀人
就看你怎么用了; 真的要杀人,一根木棍一个砖头也可以;
...
老是说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那是不是就不用造墙了?


知情权和保密规则永远相背。
这个案子,我觉得不要曝光。

知情权和保密规则永远相背。
这个案子,我觉得不要曝光。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1-9-23 23:51
知情权和保密规则永远相背。
这个案子,我觉得不要曝光。
那么社会许多陌生人敲人家门,骗得信任进去犯罪,是不是最好不要宣传给市民做提防呢?  

本来这个社会就是肮脏的

这类恶性事件本来就已经发生了,你政府却假装没有发生过一样;这样带来的后果更严重;

你政府片面宣传无条件信任与善良,最后带来的是什么?  无条件信任与善良的人往往成为这个万恶社会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