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版 投诉见习版主 重庆雄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30:44
做论坛版主本来应该站在公平的立场上为大家服务,高铁是热门话题,有支持高铁的,也有反对高铁的,有支持贪官刘志军的,有反对贪官刘志军军的,都很正常,有争论也很正常。
而重庆雄起网友以个人价值观为准,对不支持高铁,不支持刘志军的网友任意封杀,除了造汽等少数老网友其他反对高铁的网友基本封杀殆尽。失去了一个版主公平公正的准则。做论坛版主本来应该站在公平的立场上为大家服务,高铁是热门话题,有支持高铁的,也有反对高铁的,有支持贪官刘志军的,有反对贪官刘志军军的,都很正常,有争论也很正常。
而重庆雄起网友以个人价值观为准,对不支持高铁,不支持刘志军的网友任意封杀,除了造汽等少数老网友其他反对高铁的网友基本封杀殆尽。失去了一个版主公平公正的准则。
http://lt.cjdby.net/thread-1217185-5-1.html

参见163  168  201楼

如果本马甲变成平民,一定是重庆雄起版主封的


交通板块 原来的两个版主都很不错的。

重庆雄起当见习版主后,交通板块人气下降,基本成一言堂了

交通板块 原来的两个版主都很不错的。

重庆雄起当见习版主后,交通板块人气下降,基本成一言堂了
1.封杀不封杀,只取决于会员是否正常讨论
2.封杀你不是我的决定
3.所谓"其他反对高铁的网友则封杀殆尽"全是你自己的马甲
4.所谓以个人价值观为标准一说不成立...因为我连CRH12345都分不清楚
唯一一次坐动车就是到成都看J20的来回.我喜欢的是轨道交通,高铁只是没嘛事的时候看看
5.所谓"交通版人气高"是在7.23事故后,特殊情况下的人气暴涨.
而你使用了多个马甲,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没有人管的时候,肆意辱骂其他网友
有人管,就在讨论中夹枪带棒,钓鱼.
6.本见习版主坚决拥护超版决定,对你的马甲,一经发现,立即处决.
7.只要本版主在一天,你就甭想把交通版带回723之后那种乱象.
没有别的意思啊,对于这位版主例举的第三点,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同时公开,可以认定是楼主的马甲的,两个或以上同一IP地址不同ID在相差不远的两个时间或者同时登陆的记录加以证明呢?
提个建议啊。
还有,这位版主在2楼得点评,希望转正以后不要再出现。否则,叫支持你的网友都会吓一跳。
两层蛋糕 发表于 2011-8-25 20:29
没有别的意思啊,对于这位版主例举的第三点,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同时公开,可以认定是楼主的马甲的,两个或以 ...
IP地址为会员个人隐私,不得公开
判断马甲也并不以IP地址为唯一依据...当然,也不以该ID是否认账为依据
最后你说的那句,的确是我处理的他,这个我当然要认账对不对?
呵呵,见习版主同学果然封马甲了,在意料之中啊。

本人在超大就战略与战术系列和投诉这几个马甲,你爱信不信了。7.23以后高铁在各个论谈都很热,反对高铁的网友很多是很正常的了。你自然可以把那些反对高铁的网友都当成本人的马甲一一封掉。这样天下太平了不是。

当年舰船知识论坛没有把航母派或者是潜艇派都封掉,航母派和潜艇派不停的争论,搞得舰船知识论坛乌烟瘴气,哪有超大交通版块安静整洁啊。

原来重庆雄起同学原来是混灌水乐园的。水平自然是很高的。祝你早日转正哈。
而你使用了多个马甲,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没有人管的时候,肆意辱骂其他网友
有人管,就在讨论中夹枪带棒,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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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是你的栽赃了,
第一 我都是被封一个马甲以后,再注册第二个马甲了,就像今天这样

第二 我只是说刘志军是贪官,包养情妇,刘志军有很多哈巴狗,如果这样的言论让某些网友感到气愤,我只能表示遗憾。当然现在交通版对盛部长的攻击也不绝入耳,倒是没有见到见习版主采取什么措施

好了,话已说完,见习版主你继续玩
   楼上的,投诉归投诉,请不要涉及和本帖投诉无关的话题,CD水区出来过好几个超版,难道都是水平低?
重庆雄起 发表于 2011-8-25 20:33
IP地址为会员个人隐私,不得公开
判断马甲也并不以IP地址为唯一依据...当然,也不以该ID是否认账为依据
最 ...
1、IP地址是随机给的,关乎什么隐私怎么理解?或许是我落伍了。。。
   同一IP地址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用两个或以上ID登陆是判定马甲的一个标准,当然,可能你是见习版主,可能不能看到IP地址,你提到过,做出对他的判罚是经超级版主确认的,那么就是说,有证明是马甲的证据,至于是否公开,是你们管理者应该考虑的事情,我只是提个建议而已。
2、是要认账,不过,只要重申下处罚原因就可以了,你那个认账方法,比较厉害。
3、对于没事开个马甲的,你还真准备耗到底啊,写那么多7条说明,概要说下处罚原因就行了。
两层蛋糕 发表于 2011-8-25 21:40
1、IP地址是随机给的,关乎什么隐私怎么理解?或许是我落伍了。。。
   同一IP地址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 ...
有道理。
不过不得公开IP地址是超大一条非常古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