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一乘客乱扔垃圾出言不逊遭狠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40:46
train110824.jpghttp://www.zaobao.com/photoweb/pages3/train110824.shtml
8月23日上午8点06分,网友“ONLYDNA李昊”的一条微博激起千层浪。据其介绍,“目睹打架,刚刚发生在地铁一号线上海体育馆站。初步原因:倒地男随手丢香蕉皮,打人哥要其捡起,倒地男骂'送给你妈吃’打人哥怒捉其理论,倒地男不屑飞出一脚,打人哥发飙一个重拳将其击倒,倒地哥晕眩难以站起半边脸肿起桃子大的包;现众人上前劝阻。”

  这则“打人哥”见不文明行为而不平的微博在微博上引起热议,多数网友在回帖中支持“打人哥”制止不文明的举动,甚至认为在面对“ONLYDNA李昊”所描述的情况下应该出一点猛招。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虽对方不文明在先,但动手略显冲动。

  新民网记者就此事向轨交方面了解,站方介绍,事发早上8点钟左右,1号线上海体育馆站两个男乘客下车后在站台上发生争执和扭打,站务员上前劝离,并直接报警务站处理。但事发时站台上比较干净,乘客发生争执的原因是否是因为阻止扔垃圾无法确定。

  站方续称,事发早高峰时段,由于争执发生在站台上,列车仍能正常开关门,运营未受影响;但站台上一度有不少乘客围观,出现客流短时积压。

  来源: 新民网train110824.jpghttp://www.zaobao.com/photoweb/pages3/train110824.shtml
8月23日上午8点06分,网友“ONLYDNA李昊”的一条微博激起千层浪。据其介绍,“目睹打架,刚刚发生在地铁一号线上海体育馆站。初步原因:倒地男随手丢香蕉皮,打人哥要其捡起,倒地男骂'送给你妈吃’打人哥怒捉其理论,倒地男不屑飞出一脚,打人哥发飙一个重拳将其击倒,倒地哥晕眩难以站起半边脸肿起桃子大的包;现众人上前劝阻。”

  这则“打人哥”见不文明行为而不平的微博在微博上引起热议,多数网友在回帖中支持“打人哥”制止不文明的举动,甚至认为在面对“ONLYDNA李昊”所描述的情况下应该出一点猛招。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虽对方不文明在先,但动手略显冲动。

  新民网记者就此事向轨交方面了解,站方介绍,事发早上8点钟左右,1号线上海体育馆站两个男乘客下车后在站台上发生争执和扭打,站务员上前劝离,并直接报警务站处理。但事发时站台上比较干净,乘客发生争执的原因是否是因为阻止扔垃圾无法确定。

  站方续称,事发早高峰时段,由于争执发生在站台上,列车仍能正常开关门,运营未受影响;但站台上一度有不少乘客围观,出现客流短时积压。

  来源: 新民网
打死丫的。
在高铁上和乱扔垃圾的干过架,有些人自认为自己素质差,反而很得瑟。
打人哥没啥大错吧  对方先骂人  对方先飞一脚  打人哥才出手还击的。个人认为无错。
恶人自有恶人磨
有时坐地铁 经常碰到极品的,特别好笑的是男和女对骂了,上次碰到男的骂:你好减肥了。女的骂:哟!你帅死了。我们都笑喷的。
被打了活该!
本人是一直希望对随地吐痰者惩以--笞刑  人权帝爬开
没法子,自己先骂人了还飞起一脚,挨报复活该
这不是自己找打么
明显图上就有香蕉皮,还“事发时站台上比较干净”,尼玛什么记者???
支持 打死这个没有素质的垃圾

qin7908 发表于 2011-8-25 09:20
打人哥没啥大错吧  对方先骂人  对方先飞一脚  打人哥才出手还击的。个人认为无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打人哥”估计要赔医药费。
“倒地哥”最多罚200元。
如果“倒地哥”要求“打人哥”赔偿"精神损失",一般不予支持,不过,真有本事弄立案,打官司,就要打出来看了。

从来不看谁先动手,从来看谁受伤重,谁就是受害方。
qin7908 发表于 2011-8-25 09:20
打人哥没啥大错吧  对方先骂人  对方先飞一脚  打人哥才出手还击的。个人认为无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打人哥”估计要赔医药费。
“倒地哥”最多罚200元。
如果“倒地哥”要求“打人哥”赔偿"精神损失",一般不予支持,不过,真有本事弄立案,打官司,就要打出来看了。

从来不看谁先动手,从来看谁受伤重,谁就是受害方。
uritestliaobo 发表于 2011-8-25 10:42
明显图上就有香蕉皮,还“事发时站台上比较干净”,尼玛什么记者???
记者闻讯到场时已经打扫干净了吧

这照片显然是围观众拍的
乱扔垃圾,说了还骂人就该揍,换了我也是一个字:揍
应该学新加坡,乱扔垃圾,罚死他
小你 发表于 2011-8-25 10:49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打人哥”估计要赔医药费。
“倒地哥”最多罚200元。
"从来不看谁先动手,从来看谁受伤重,谁就是受害方"

NONONO~~ 照你这样, 你只能永远挨揍了
挨打是必然的    打人是昂然的
红色风 发表于 2011-8-25 12:48
"从来不看谁先动手,从来看谁受伤重,谁就是受害方"

NONONO~~ 照你这样, 你只能永远挨揍了
你自己去看条例,然后看判例就知道了。
要是敢当面问候家人的,我给他的绝对不止一拳。蛋蛋我都要踢爆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1-8-25 12:14
记者闻讯到场时已经打扫干净了吧

这照片显然是围观众拍的
地上的黄色物体很眼熟吧。。。
网上喷惯了,以为在现实世界也一样得瑟没人能怎么样他...这种人太多了。

seele9999 发表于 2011-8-25 13:58
网上喷惯了,以为在现实世界也一样得瑟没人能怎么样他...这种人太多了。


不是挑拨地域

但凭以往接触到的先例,冒昧猜测一下

这位乱丢东西、出口成脏、又先动脚踹人的大哥,也许是东北银

(当然了东北人里面好人老多了,但是不三不四败坏东北人形象的害群之马也多)
seele9999 发表于 2011-8-25 13:58
网上喷惯了,以为在现实世界也一样得瑟没人能怎么样他...这种人太多了。


不是挑拨地域

但凭以往接触到的先例,冒昧猜测一下

这位乱丢东西、出口成脏、又先动脚踹人的大哥,也许是东北银

(当然了东北人里面好人老多了,但是不三不四败坏东北人形象的害群之马也多)
小混混而已,教训的对。
现在的小年轻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打人哥属于正当防卫吧?
这种垃圾应该大家一起上一起打。
香蕉皮呀,人流量那么大,要害多少人啊
红色风 发表于 2011-8-25 12:48
"从来不看谁先动手,从来看谁受伤重,谁就是受害方"

NONONO~~ 照你这样, 你只能永远挨揍了
你如果觉得不服法律的话,可以亲手试试,就知道了。:D
红色风 发表于 2011-8-25 12:48
"从来不看谁先动手,从来看谁受伤重,谁就是受害方"

NONONO~~ 照你这样, 你只能永远挨揍了
你如果觉得不服法律的话,可以亲手试试,就知道了。:D
在地铁这种地方扔香蕉皮不该按一般扔垃圾处理
踩一脚摔下去可能出人命的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1-8-25 14:04
不是挑拨地域

但凭以往接触到的先例,冒昧猜测一下


不是挑拨地域

乃看情况感觉象东北银

可俺看结果还真不像东北银,当然也不排除个别情况(长相和体型、身高都和瘦鸡一个等级的东北银还是有的)  

可单就这结果看是真不像,正义哥这次还是很幸运滴


PS:俺一直看不惯老家这帮刺花的一些习惯,俺一直认为在东北对随地吐痰者应该实施-- 笞刑

最好全国实施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1-8-25 14:04
不是挑拨地域

但凭以往接触到的先例,冒昧猜测一下


不是挑拨地域

乃看情况感觉象东北银

可俺看结果还真不像东北银,当然也不排除个别情况(长相和体型、身高都和瘦鸡一个等级的东北银还是有的)  

可单就这结果看是真不像,正义哥这次还是很幸运滴


PS:俺一直看不惯老家这帮刺花的一些习惯,俺一直认为在东北对随地吐痰者应该实施-- 笞刑

最好全国实施
当硬则硬,当软则软~
ajian1234 发表于 2011-8-25 17:12
在地铁这种地方扔香蕉皮不该按一般扔垃圾处理
踩一脚摔下去可能出人命的
  我知道台湾情报机关曾经用一块香蕉皮伪造暗杀现场。
打人哥估计心情不好,碰到个还去点火药的
你如果觉得不服法律的话,可以亲手试试,就知道了。
法律还是由人来执行的…一般说清情况后,只要事不大,警察叔叔都会和谐搞定的。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1-8-25 12:14
记者闻讯到场时已经打扫干净了吧

这照片显然是围观众拍的
问题是,记者赶到都已经是“事发后”了吧。有时候有“真相”的报道就是这么出来的
小你 发表于 2011-8-25 10:49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打人哥”估计要赔医药费。
“倒地哥”最多罚200元。
正当防卫呢????
若瑟游离 发表于 2011-8-25 22:23
法律还是由人来执行的…一般说清情况后,只要事不大,警察叔叔都会和谐搞定的。
民事的,警察也管不了哦,哈哈,看来您法律懂得不多。

xjy0791 发表于 2011-8-25 22:53
民事的,警察也管不了哦,哈哈,看来您法律懂得不多。


话说,这事还真能打110,真有警察来,真会做记录,做完记录真会走人。。。散了散了。。。
对于楼上上的,我说,这是民事的。。。
xjy0791 发表于 2011-8-25 22:53
民事的,警察也管不了哦,哈哈,看来您法律懂得不多。


话说,这事还真能打110,真有警察来,真会做记录,做完记录真会走人。。。散了散了。。。
对于楼上上的,我说,这是民事的。。。
小你 发表于 2011-8-25 13:20
你自己去看条例,然后看判例就知道了。
一看你就是书看多了, 实践和学校教的那些是有很大出入的. 你要知道, 打成轻伤是很难的.  话说我当警察的朋友还真遇到过你这种思想的, 他的结论是 不还手的是SB
xjy0791 发表于 2011-8-25 16:02
你如果觉得不服法律的话,可以亲手试试,就知道了。
我正等机会那, 不过这年头遇不到主动出手的啊...
问题是,记者赶到都已经是“事发后”了吧。有时候有“真相”的报道就是这么出来的
这都可以转进。按您的思路,除了现场直播,媒体里就没有真相了,新闻联播里天天都不知道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