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女性都误读曲解了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05:07
自己写的没连接。


男方父母出资给儿子(女儿)买房,房产证上只有儿子(女儿)的名字,那么房子肯定是男方(女方)的个人财产。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以符合法律的文字协议证书效力为先。

房产证可以不只是一人的名字,婚后妻子(丈夫)完全可以要求将房产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婚前可以事先协议婚后房产证上签署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都成了房产共有者。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就可以被认同为双方共同财产不会被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所束缚。

这下明白了吧? 只有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只有儿子(女儿)一人的名字,那么夫妻离婚后妻子(丈夫)不可能要求分房产。自己写的没连接。


男方父母出资给儿子(女儿)买房,房产证上只有儿子(女儿)的名字,那么房子肯定是男方(女方)的个人财产。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以符合法律的文字协议证书效力为先。

房产证可以不只是一人的名字,婚后妻子(丈夫)完全可以要求将房产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婚前可以事先协议婚后房产证上签署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都成了房产共有者。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就可以被认同为双方共同财产不会被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所束缚。

这下明白了吧? 只有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只有儿子(女儿)一人的名字,那么夫妻离婚后妻子(丈夫)不可能要求分房产。
女性朋友还需要沮丧吗?
最近放弃结婚的很多 说实话
非处也好意思要房的时代,奇葩
其实不是误读。是故意的。你说普通女性误读可以理解,象给新浪搜狐写稿的这些人他们会误解么?他们都是故意胡说的。
等5年之后人口普查出生率结果出来再说吧
找我要房一概没有。当然,我也不要她的。
也要为人家父母想想,现在买套房动不动就上百万,我们这很多家庭为了买房要先卖掉老房,掏空两代人存款还要借一部分,你一声拜拜就分一半!到时拉的帐算谁的?
其实大家可以去买一辆货柜卡车然后改成房车。。。。。。。
black5 发表于 2011-8-18 23:30
非处也好意思要房的时代,奇葩
黑五老师的回复还是如此的彪悍啊
“新婚解首例离婚涉房案结 女方首付得房男方获偿”——
不理解的女性朋友可以搜搜这条新闻,如果是女方父母买房,你们还坚持平分财产吗?
我的理解是新婚姻法保护的是有钱人的权利,无论男女,只要你有钱了,你在婚姻中都处于强势的地位,贫穷的一方在家庭中将处处受压的;否则,就让他或她净身出户。再引申一点,对于那些寒门子弟来说,又一个“升级”的门槛被堵住了!!!!!!
davidg0668 发表于 2011-8-19 16:42
我的理解是新婚姻法保护的是有钱人的权利,无论男女,只要你有钱了,你在婚姻中都处于强势的地位,贫穷的一 ...
法律不是闹土改均田地,婚前购置的财产当然是属于个人的。婚后购置的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avidg0668 发表于 2011-8-19 16:42
我的理解是新婚姻法保护的是有钱人的权利,无论男女,只要你有钱了,你在婚姻中都处于强势的地位,贫穷的一 ...
不是的,婚后的一切收入除了婚前存款的孳息等都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产的还贷也视为双方共同偿还,如果离婚分财产,可以依据这个要求补偿
对于很多凤凰男或着凤凰女来说,工作之后,你会有钱买房吗?家庭的日常开支算谁的?需要AA吗?家务活谁做?做家务活需要给工资吗?结婚以后的家庭开支很多都是没办法计量的,还有孩子的教育问题,那更是一个远期的甚至亏本的投资.这些又怎么办?当然对于还房贷的,首先双方都不是什么有钱人,你们是靠自己的怒力来融入城市的生活.但是,现在有几个寒门子弟能在一线城市买房的?集合双方家庭的整体力量能在二线城市买房就已经不错了.那么这样说是不是一线城市就对寒门子弟关起了大门呢!
这样不是可以让很多人看清另一半的真实想法和目的吗?挺好的
black5 发表于 2011-8-18 23:30
非处也好意思要房的时代,奇葩
老师说的有理。顶
俺发个帖不到一分钟斑竹就以和军事无关为由移走了,楼主能否透露一下你的帖子能在此版存在的秘密?
这个司法解释和江总书记的以德治国理念是相违背的。

婚姻外那么多条条框框保护私产,那么婚姻的权威性就大大降低。
取消婚检,降低新生婴儿质量。
保护婚前财产,淡化婚姻亲情纽带。

出个问题就补个法律,出个问题就补个法律。

道德越来越成为法律的反义词了。
找相机的熊 发表于 2011-8-19 19:12
这个司法解释和江总书记的以德治国理念是相违背的。

婚姻外那么多条条框框保护私产,那么婚姻的权威性就 ...
所以说在西化开放社会下,法律和金钱,远远大于个人对道德的约束。
保护私产是对的,否则穷父母一辈子的钱买的房子,离个婚就分给配偶一半,太好笑了。有N多女的说自己贡献什么的!和买房的父母一辈子积蓄来比,你那点付出算个鸟毛。反过来这个解释也保护女性朋友的财产不被恶男搞掉。
有些女性就是曲解,为嘛不想想婚后的财产都是一半半的分,一般男的总比女的赚得多,但是也给分一半了。
楼主对共有权与不动产物权的理解很新颖。
记得天涯上有女网友发帖抱怨
“新婚姻法颁布了结婚还有什么意思?”
楼下幽幽的回了一句
“你是想说离婚还有什么意思吧?”
black5 发表于 2011-8-18 23:30
非处也好意思要房的时代,奇葩
说实话,结婚的人中,男人比女人是非处的几率更大
把婚姻建筑在房子的基础上,房子哪天蹦了,婚姻也蹦了,对于国家构成基础的风险太大了
所以上面也是在为自己考虑吧
不过我老觉得有挺房价的嫌疑,美国老太太的故事过时了,就换丈母娘的故事,丈母娘的故事不顶用了,就讲后事的故事了,房子卖不动怎么办?给你出这么一招,忽悠女人买房子,我觉得以后还会有儿子 孙子的故事,以后出个遗产继承法,只有房子能无偿继承,其他的都要收税,反正上三代,下三代他都给你考虑好了
黑五老师太牛了
我反正不想结婚,你们闹吧
很多人是有心搞混水。
也就是说大腿张开房子就来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