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晃将四合院归还外交部 称不应对特权恋恋不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59:16
http://cul.sohu.com/20110722/n314206712.shtml

本报讯 (记者仲玉维)昨天中午,中国互动媒体集团总裁,章含之的女儿洪晃通过微博自曝已将“史家胡同51号”还给了外交部,并称最终法院指定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至此,经法院调解,洪晃与外交部的“史家胡同51号”之争终有定论。洪晃将在15天时间内搬离。

  据介绍,早在2009年,其母亲章含之过世不久,拥有史家胡同51号院产权的外交部,连续三次发通知要求租住在该院的洪晃腾出房屋。洪晃同意搬出,不过,要求外交部支付该院30年的维修费。原因是,自乔冠华去世后,外交部作为房东没有对这个房子进行维修。所有维修费用由她支付。双方未能协商成功。

  此后,外交部起诉洪晃,北京东城法院受理此案。洪晃自称:“这官司我知道我肯定输”。

  对这个即将离开的史家胡同51号院子,洪晃说:“这个院子对我最重要的东西我都有了,就是我的记忆,这个谁也拿不走。”

  外交部对此事没有回应。

  对话

  洪晃:不应对这种特权恋恋不舍

  就“史家胡同51号”正式被回收一事,本报记者昨日专访了洪晃。

  新京报:调解达成一致,是你主动退让的吗?外交部又是如何与你沟通?

  洪晃:我觉得还是东城区法院和法官起了决定性作用,两边做工作,这事情才有结果。

  新京报:你提到外交部自乔冠华去世后,作为房东没有对房屋维修,30年来的维修费由你个人支付。后来,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这个数字是怎么确定的?打算如何用这笔费用?

  洪晃:这是我的错误,我在修房子的时候没有认真保留票据,我无法证明我花了多少钱。既然是我同意评估,我对评估的数据就应该认可。大部分钱攒起来给我女儿交学费。同时,我想每年和我的公司一起捐一个奖学金给esmod服装学院,资助真正优秀的、但是需要经济援助的学生。

  新京报:网友说你不应该“赖着”不走,那是国家的财产,你怎么看?

  洪晃:我不认为我赖着不走,特别是我两年前就已经搬出来了。但是我不太在乎这些人的攻击,因为他们对我和我妈妈的看法明显早就形成了。

  新京报:那里有你很多的记忆和回忆吧?是不是有点难过和无奈?

  洪晃:我当然感情上舍不得51号,现在如果你问我家在哪里,我脑海中的唯一形象就是51号的院子。这个,我改变不了。

  新京报:你在微博里说“退出了特权阶层”,是在调侃呢?还是觉得那房子与特权有关联?

  洪晃:对我来说,51号当然是我家曾经享受过的特权。这句话,我没有调侃,特权的存在和我的价值观念是冲突的,所以对我来讲,曾经沾光并不值得骄傲,而更应该想想如何回报社会,不应该对这种特权恋恋不舍。而中国如果没有这种特权阶层,会更加和谐。

  【背景】

  史家胡同51号院,洪晃外祖父章士钊故居。章士钊是近现代史上著名的民主人士,辛亥革命后曾任教育总长等职。1960年,章含之随父母搬进史家胡同51号居住。章含之是章士钊的养女,曾担任毛泽东的英文教师,其女洪晃就出生在这里。

  后来,乔冠华与章含之成婚。遵周总理指示,乔冠华搬进了史家胡同51号院。1984年,该院被定为北京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http://cul.sohu.com/20110722/n314206712.shtml

本报讯 (记者仲玉维)昨天中午,中国互动媒体集团总裁,章含之的女儿洪晃通过微博自曝已将“史家胡同51号”还给了外交部,并称最终法院指定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至此,经法院调解,洪晃与外交部的“史家胡同51号”之争终有定论。洪晃将在15天时间内搬离。

  据介绍,早在2009年,其母亲章含之过世不久,拥有史家胡同51号院产权的外交部,连续三次发通知要求租住在该院的洪晃腾出房屋。洪晃同意搬出,不过,要求外交部支付该院30年的维修费。原因是,自乔冠华去世后,外交部作为房东没有对这个房子进行维修。所有维修费用由她支付。双方未能协商成功。

  此后,外交部起诉洪晃,北京东城法院受理此案。洪晃自称:“这官司我知道我肯定输”。

  对这个即将离开的史家胡同51号院子,洪晃说:“这个院子对我最重要的东西我都有了,就是我的记忆,这个谁也拿不走。”

  外交部对此事没有回应。

  对话

  洪晃:不应对这种特权恋恋不舍

  就“史家胡同51号”正式被回收一事,本报记者昨日专访了洪晃。

  新京报:调解达成一致,是你主动退让的吗?外交部又是如何与你沟通?

  洪晃:我觉得还是东城区法院和法官起了决定性作用,两边做工作,这事情才有结果。

  新京报:你提到外交部自乔冠华去世后,作为房东没有对房屋维修,30年来的维修费由你个人支付。后来,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这个数字是怎么确定的?打算如何用这笔费用?

  洪晃:这是我的错误,我在修房子的时候没有认真保留票据,我无法证明我花了多少钱。既然是我同意评估,我对评估的数据就应该认可。大部分钱攒起来给我女儿交学费。同时,我想每年和我的公司一起捐一个奖学金给esmod服装学院,资助真正优秀的、但是需要经济援助的学生。

  新京报:网友说你不应该“赖着”不走,那是国家的财产,你怎么看?

  洪晃:我不认为我赖着不走,特别是我两年前就已经搬出来了。但是我不太在乎这些人的攻击,因为他们对我和我妈妈的看法明显早就形成了。

  新京报:那里有你很多的记忆和回忆吧?是不是有点难过和无奈?

  洪晃:我当然感情上舍不得51号,现在如果你问我家在哪里,我脑海中的唯一形象就是51号的院子。这个,我改变不了。

  新京报:你在微博里说“退出了特权阶层”,是在调侃呢?还是觉得那房子与特权有关联?

  洪晃:对我来说,51号当然是我家曾经享受过的特权。这句话,我没有调侃,特权的存在和我的价值观念是冲突的,所以对我来讲,曾经沾光并不值得骄傲,而更应该想想如何回报社会,不应该对这种特权恋恋不舍。而中国如果没有这种特权阶层,会更加和谐。

  【背景】

  史家胡同51号院,洪晃外祖父章士钊故居。章士钊是近现代史上著名的民主人士,辛亥革命后曾任教育总长等职。1960年,章含之随父母搬进史家胡同51号居住。章含之是章士钊的养女,曾担任毛泽东的英文教师,其女洪晃就出生在这里。

  后来,乔冠华与章含之成婚。遵周总理指示,乔冠华搬进了史家胡同51号院。1984年,该院被定为北京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这点破事还大言不惭。
这个人的言论有些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如女人性伴侣数量等
就一破鞋嘛,当不了婊子就先立牌坊
八戒,来看看
看了新闻背景后,怎么感觉此院子产权应该归章家所有~~~
zkf81 发表于 2011-7-22 12:46
看了新闻背景后,怎么感觉此院子产权应该归章家所有~~~
嗯,故宫得还爱新觉罗。。。

blwu 发表于 2011-7-22 14:00
嗯,故宫得还爱新觉罗。。。


照这件事严丝合缝地对比的话,应该是白塔寺副食店男营业员嫁给故宫博物院女院长,故宫产权便改归白塔寺副食店:D:D
blwu 发表于 2011-7-22 14:00
嗯,故宫得还爱新觉罗。。。


照这件事严丝合缝地对比的话,应该是白塔寺副食店男营业员嫁给故宫博物院女院长,故宫产权便改归白塔寺副食店:D:D
blwu 发表于 2011-7-22 14:00
嗯,故宫得还爱新觉罗。。。
朱家很委屈:')
据介绍,早在2009年,其母亲章含之过世不久,拥有史家胡同51号院产权的外交部,连续三次发通知要求租住在该院的洪晃腾出房屋。洪晃同意搬出,不过要求外交部支付该院30年的维修费。原因是自乔冠华去世后,外交部作为房东没有对这个房子进行维修。所有维修费用由她支付。
最终法院指定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

这个要求我觉得很合理嘛,现在互不相欠了。
她没事就恶心恶心陈凯歌,实际上两人是一路货。
看过一期锵锵三人行,洪晃谈起陈凯歌还是口陈“我老公”。
nwlll 发表于 2011-7-22 15:41
看过一期锵锵三人行,洪晃谈起陈凯歌还是口陈“我老公”。
真的啊?那看来心里是有点变态的了
RedTide 发表于 2011-7-22 12:33
就一破鞋嘛,当不了婊子就先立牌坊
她妈是主席的破鞋来着吧:D
康熙拉了 发表于 2011-7-22 17:02
她妈是主席的破鞋来着吧
你知道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