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老太三轮车被扣 遭围观者起哄一怒脱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40:01
2007-01-24 04:33:23 来源: 大河网(郑州)

商报讯 昨日,在郑州火车站,一开营运机动三轮车的老太,妨碍民警执法。因围观人员起哄,老太被激怒,脱下上衣,躺在地上痛哭不止。

昨日下午5时20分,在郑州火车站北出站口的出租车通道上,交巡警三大队二七巡逻14号民警对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进行清理。

一名60来岁的老太将车停在通道口,民警让其挪开,并说:“你不是残疾人,为何要非法营运?”老太说:“我咋不是残疾人,我是不是残疾人,还能脱了衣服给你看看?”

这时,已经有七八十个群众围观,一名围观的三轮车司机说:“脱呀!脱呀!谁怕谁呀!”此言一出,立即出现四五个响应者。

“哇”的一声,老太哭了起来,她一边哭,一边一件一件将自己的上衣脱掉,并扔在地上。随后,围观者立即噤了口。

现场一位女士走过去,要帮老太系上扣子,老太趴在地上不起来,她哭诉说:“我都60岁了,还有高血压病,我容易吗?这些没良心的还乱起哄,我这张老脸往哪搁呀?”

交巡警三大队民警郭荣显介绍:“这名女子是外地人,经常在火车站附近用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虽有围观人员起哄,但她目前这种不理智的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据规定,可以对她罚款1000元,并处以15日治安拘留。”

下午6时30分,这位老太被民警带走。 (河南商报网) 记者:熊艳菊
来源:http://news.163.com/07/0124/04/35IUVPGB00011229.html

==========================================================
请注意新闻的日期是2007年1月24日
但是
请注意,
这个新闻这两天突然大热
下面是百度搜索的截图,飞扬、猫扑、天涯、华声等都同步出现。

原始新闻里是另一个蹬三轮的先起哄然后围观人群起哄,而新的出现的没怎么描述事情的过程,只是一篇抒情散文,内容如下:
============================================================================
又一个屈辱诞生了。郑州火车站一个老太的营运机动三轮车被查扣,围观人员起哄要老太脱衣,老太被激怒,一边哭,一边一件一件将自己的上衣脱掉。
我相信这条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怒,可是愤怒背后我们更应该追究,是谁让如此年纪的老人在外可怜的奔走?又是谁逼迫了如此高龄的老人当街屈辱的脱掉了衣服?围观者?还是这个社会的现实?



老人今年已经六十几岁了,还要每日里早出晚归,蹬三轮车出苦力讨生活。我们有理由相信,她的生活是窘迫的!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只能依靠自己年迈衰弱的身体换取微薄的收入。可这一切又因何而起呢?除了一些原本个人的文化素质,出生环境,后天机遇等等差异,作为国家和现行的社会救助体系,难道没有责任吗?我们平时也经常看到中国几个亿几个亿的去捐助,是否在捐助别人的同时,更能完善自己,从而使年迈没有生活保障的老人和年幼没有生存能力的儿童,都老有所靠,幼有所养呢!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国的悲哀,一个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画面!


我们再说这个吧,在这个事件上被骂次数最多的人——三大队的郭某,做为郭某来说,执法本身并没有错,维护市场的畅通本身就是他的权利和职责,但在法律面前是不是我们也该讲些人道,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又有哪个老人不愿意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呢?是不是我们在执法的同时也该人性化一些,设身处地的为他人考虑一下?何况这个老人也谈不上什么违法,中国更多的犯罪更大的犯罪多了,为什么一定要在一个可怜的老人身上体现法律的严明呢?



无论是借口还是真实情况,老人说出自己有病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她的无奈,放其一条生路呢?更为无奈的是,在老人受到屈辱后还是被抓走了,而且还要接受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决定。一千元也许是老人一个月的辛苦也换不来的,是不是做的有些太不人道了呢?我们还注意到,老人在边脱衣服的时候边哭:“我都60岁了,还有高血压病,我容易吗?这些没良心的还乱起哄,我这张老脸往哪搁呀?”从一个女性的角度来讲,她是屈辱的,从她的年纪来讲,她是悲哀的。所以我在这里我们只能奉劝一句,文明执法,人道执法,遇见可悯之人,还是得放手时且放手吧!


最后该说说那一群旁观者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麻木?如此残忍?我们看到老太说:“我咋不是残疾人,我是不是残疾人,还能脱了衣服给你看看?”她只是想证明她是有苦衷的,而无论是不是真实,做为和我们母亲乃至祖母一样高龄的老人,我们是不是应该给她相应的尊重呢?而围观者呢?在一片“脱呀!脱呀!谁怕谁呀!”的声音中,最终老太太脱掉了衣服,同时也脱掉了中国女性的尊严和中国人性的道德传统!可以说,在那一刻,人性彻底被毁灭了,赤裸裸的只剩下一片肮脏。


从这条新闻上来讲,有些中国人的道德沦丧了,人性也沦丧了,最起码,在那一刻,这些人为这个世界而不耻。尊敬老人,一个国家喊了几千年的口号,就这样在这一群麻木冷血的人面前被撕的支离破碎。 每一个人都有母亲,都有祖母,也更有妻子。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容忍自己的亲人接受如此的侮辱,那么为什么我们就可以接受别人的母亲和祖母被如此侮辱呢?


做为一个男人,我无法想象老人当时的心情,做为一个中国人,我更无法接受我们同胞的麻木和残忍,几千年的文明和道德,难道就这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旗下慢慢被日益埋葬吗?! 六十岁的老人被逼当街脱衣,究竟是谁的悲哀?又究竟是谁的耻辱? 文明的死亡,道德的沦丧,到底是谁的错?
=============================================================================

我想这里有一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
虽然我也很不满,可还不想象个傻缺一样被人利用
2007-01-24 04:33:23 来源: 大河网(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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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6 21:13 上传


商报讯 昨日,在郑州火车站,一开营运机动三轮车的老太,妨碍民警执法。因围观人员起哄,老太被激怒,脱下上衣,躺在地上痛哭不止。

昨日下午5时20分,在郑州火车站北出站口的出租车通道上,交巡警三大队二七巡逻14号民警对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进行清理。

一名60来岁的老太将车停在通道口,民警让其挪开,并说:“你不是残疾人,为何要非法营运?”老太说:“我咋不是残疾人,我是不是残疾人,还能脱了衣服给你看看?”

这时,已经有七八十个群众围观,一名围观的三轮车司机说:“脱呀!脱呀!谁怕谁呀!”此言一出,立即出现四五个响应者。

“哇”的一声,老太哭了起来,她一边哭,一边一件一件将自己的上衣脱掉,并扔在地上。随后,围观者立即噤了口。

现场一位女士走过去,要帮老太系上扣子,老太趴在地上不起来,她哭诉说:“我都60岁了,还有高血压病,我容易吗?这些没良心的还乱起哄,我这张老脸往哪搁呀?”

交巡警三大队民警郭荣显介绍:“这名女子是外地人,经常在火车站附近用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虽有围观人员起哄,但她目前这种不理智的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据规定,可以对她罚款1000元,并处以15日治安拘留。”

下午6时30分,这位老太被民警带走。 (河南商报网) 记者:熊艳菊
来源:http://news.163.com/07/0124/04/35IUVPGB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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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新闻的日期是2007年1月24日
但是
请注意,
这个新闻这两天突然大热
下面是百度搜索的截图,飞扬、猫扑、天涯、华声等都同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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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闻里是另一个蹬三轮的先起哄然后围观人群起哄,而新的出现的没怎么描述事情的过程,只是一篇抒情散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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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屈辱诞生了。郑州火车站一个老太的营运机动三轮车被查扣,围观人员起哄要老太脱衣,老太被激怒,一边哭,一边一件一件将自己的上衣脱掉。
我相信这条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怒,可是愤怒背后我们更应该追究,是谁让如此年纪的老人在外可怜的奔走?又是谁逼迫了如此高龄的老人当街屈辱的脱掉了衣服?围观者?还是这个社会的现实?



老人今年已经六十几岁了,还要每日里早出晚归,蹬三轮车出苦力讨生活。我们有理由相信,她的生活是窘迫的!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只能依靠自己年迈衰弱的身体换取微薄的收入。可这一切又因何而起呢?除了一些原本个人的文化素质,出生环境,后天机遇等等差异,作为国家和现行的社会救助体系,难道没有责任吗?我们平时也经常看到中国几个亿几个亿的去捐助,是否在捐助别人的同时,更能完善自己,从而使年迈没有生活保障的老人和年幼没有生存能力的儿童,都老有所靠,幼有所养呢!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国的悲哀,一个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画面!


我们再说这个吧,在这个事件上被骂次数最多的人——三大队的郭某,做为郭某来说,执法本身并没有错,维护市场的畅通本身就是他的权利和职责,但在法律面前是不是我们也该讲些人道,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又有哪个老人不愿意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呢?是不是我们在执法的同时也该人性化一些,设身处地的为他人考虑一下?何况这个老人也谈不上什么违法,中国更多的犯罪更大的犯罪多了,为什么一定要在一个可怜的老人身上体现法律的严明呢?



无论是借口还是真实情况,老人说出自己有病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她的无奈,放其一条生路呢?更为无奈的是,在老人受到屈辱后还是被抓走了,而且还要接受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决定。一千元也许是老人一个月的辛苦也换不来的,是不是做的有些太不人道了呢?我们还注意到,老人在边脱衣服的时候边哭:“我都60岁了,还有高血压病,我容易吗?这些没良心的还乱起哄,我这张老脸往哪搁呀?”从一个女性的角度来讲,她是屈辱的,从她的年纪来讲,她是悲哀的。所以我在这里我们只能奉劝一句,文明执法,人道执法,遇见可悯之人,还是得放手时且放手吧!


最后该说说那一群旁观者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麻木?如此残忍?我们看到老太说:“我咋不是残疾人,我是不是残疾人,还能脱了衣服给你看看?”她只是想证明她是有苦衷的,而无论是不是真实,做为和我们母亲乃至祖母一样高龄的老人,我们是不是应该给她相应的尊重呢?而围观者呢?在一片“脱呀!脱呀!谁怕谁呀!”的声音中,最终老太太脱掉了衣服,同时也脱掉了中国女性的尊严和中国人性的道德传统!可以说,在那一刻,人性彻底被毁灭了,赤裸裸的只剩下一片肮脏。


从这条新闻上来讲,有些中国人的道德沦丧了,人性也沦丧了,最起码,在那一刻,这些人为这个世界而不耻。尊敬老人,一个国家喊了几千年的口号,就这样在这一群麻木冷血的人面前被撕的支离破碎。 每一个人都有母亲,都有祖母,也更有妻子。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容忍自己的亲人接受如此的侮辱,那么为什么我们就可以接受别人的母亲和祖母被如此侮辱呢?


做为一个男人,我无法想象老人当时的心情,做为一个中国人,我更无法接受我们同胞的麻木和残忍,几千年的文明和道德,难道就这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旗下慢慢被日益埋葬吗?! 六十岁的老人被逼当街脱衣,究竟是谁的悲哀?又究竟是谁的耻辱? 文明的死亡,道德的沦丧,到底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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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里有一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
虽然我也很不满,可还不想象个傻缺一样被人利用
哎,何苦和个老太太过不去
哎,在火车站经常能看到这样的人,说时候,拉客乱跑,扰乱秩序,还不安全
话说到对他们最好,就算是可怜之人,但我真相信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为了生存  都不容易。。。
屁话,你要是政府的养老保险到位,谁60岁了还跑去拉三轮?
政府的工作不到位,却一味指责屁民不遵守法规,还受不得批评,有疑义的就被视为5美分,扣上帽子批判.

cloudforever 发表于 2011-7-16 23:58
屁话,你要是政府的养老保险到位,谁60岁了还跑去拉三轮?
政府的工作不到位,却一味指责屁民不遵守法规,还受不 ...


平常人谁闲的没事干了,把4年前的新闻加上一大堆评论再发出来?
cloudforever 发表于 2011-7-16 23:58
屁话,你要是政府的养老保险到位,谁60岁了还跑去拉三轮?
政府的工作不到位,却一味指责屁民不遵守法规,还受不 ...


平常人谁闲的没事干了,把4年前的新闻加上一大堆评论再发出来?
围观的人都是TMD的低素质的人渣。


法律的目的应该是惩恶扬善!!!
不能惩恶扬善的法律,就是偏离了实质的法律。在此基础上的所谓程序正义,仅仅是一种拙劣的把戏而已

法律的目的应该是惩恶扬善!!!
不能惩恶扬善的法律,就是偏离了实质的法律。在此基础上的所谓程序正义,仅仅是一种拙劣的把戏而已
849170157 发表于 2011-7-16 23:14
哎,在火车站经常能看到这样的人,说时候,拉客乱跑,扰乱秩序,还不安全
话说到对他们最好,就算是可怜之 ...
你是个冷漠的人,中国社会你这样的人太多了
他们没有运营证,那免费发给他们运营证不就行了??
站着说话不腰疼,给你去执法试试?我看你比那些“城管”更狠。天天在骂城管,等哪天城管都不城管了,任由小商小贩乱摆乱卖乱兜客,影响你出行,到处臭哄哄的时候,你们这些人又该骂ZF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管就管。
皓月无双 发表于 2011-7-17 12:15
你是个冷漠的人,中国社会你这样的人太多了
我支持的合法有秩序的经营,如果支持违法违章,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他们这些可能有困难(我更多的见到的是健全人还开着三轮车去车站载客拉客的)就是冷漠的话,我承认我是冷漠的人,我身边也的确有不冷漠的朋友坐了他们的车出了事故,他们一下子就没人影了或者被听成是外地人之后被这些看着ms很可怜的人拉着转了很多很多的路。
我支持合法,有序的经营
849170157 发表于 2011-7-17 13:09
我支持的合法有秩序的经营,如果支持违法违章,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他们这些可能有困难(我更多的见到 ...
苍白无力的辩解,掩饰不了你冷漠的感情。
皓月无双 发表于 2011-7-17 13:23
苍白无力的辩解,掩饰不了你冷漠的感情。
行吧,行吧
我是苍白的冷漠的人,我就是一个支持依法治国的苍白的冷漠的人。
哈,说一万句,别人给你一句就够了,你是个冷漠的人
ok
849170157 发表于 2011-7-16 23:14
哎,在火车站经常能看到这样的人,说时候,拉客乱跑,扰乱秩序,还不安全
话说到对他们最好,就算是可怜之 ...
毛病,什么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在你眼里有何可恨的?碍着你了? 抢你钱了?
849170157 发表于 2011-7-17 13:25
行吧,行吧
我是苍白的冷漠的人,我就是一个支持依法治国的苍白的冷漠的人。
哈,说一万句,别人给你一 ...
何必把自己说得那么好呢,还依法治国,你不过是一个没有同情心的人,看见别人的痛苦,你不会有一点怜悯之心,这样的人从小处说,不会有真心的朋友,从大处说,如果当政或者当权的话,不会为人民做事,祝你走好。
违法了还理直气壮,还有人理直气壮为违法辩解,看来人治真是深入民心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1:42
法律的目的应该是惩恶扬善!!!
不能惩恶扬善的法律,就是偏离了实质的法律。在此基础上的所谓程序正义, ...
在中国有程序正义一词吗?
例子太多了 数不胜数
849170157 发表于 2011-7-17 13:25
行吧,行吧
我是苍白的冷漠的人,我就是一个支持依法治国的苍白的冷漠的人。
哈,说一万句,别人给你一 ...
依法治国是没错
可现状是上对下依法治国
下对上拿法律没用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3:53
违法了还理直气壮,还有人理直气壮为违法辩解,看来人治真是深入民心
中国不就是一个人治的国家嘛
你说什么时候法治过?
从古至今一直如此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3:53
违法了还理直气壮,还有人理直气壮为违法辩解,看来人治真是深入民心


你说老太太违法,违的是哪条法????你能讲出来吗???讲不出来,凭什么说老太太违法??
就算你能讲出来,那这条法律条文,合乎宪法吗???与宪法有没有冲突???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3:53
违法了还理直气壮,还有人理直气壮为违法辩解,看来人治真是深入民心


你说老太太违法,违的是哪条法????你能讲出来吗???讲不出来,凭什么说老太太违法??
就算你能讲出来,那这条法律条文,合乎宪法吗???与宪法有没有冲突???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05
问题是,这条法律的条文,合乎宪法吗???
本就是违背宪法的法律,却去惩戒没有违反宪法的老太太,究竟谁违法 ...


违反了哪条宪法?求解
另外如果乘坐这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为乘客买单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05
问题是,这条法律的条文,合乎宪法吗???
本就是违背宪法的法律,却去惩戒没有违反宪法的老太太,究竟谁违法 ...


违反了哪条宪法?求解
另外如果乘坐这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为乘客买单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09
违反了哪条宪法?求解
另外如果乘坐这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为乘客买单


你能讲出,老太太究竟违了哪条法吗??
你先讲出老太太违了哪条法,我再告诉你它哪里和宪法冲突了.要不然我怎么给你找???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09
违反了哪条宪法?求解
另外如果乘坐这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为乘客买单


你能讲出,老太太究竟违了哪条法吗??
你先讲出老太太违了哪条法,我再告诉你它哪里和宪法冲突了.要不然我怎么给你找???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05
你说老太太违法,违的是哪条法????你能讲出来吗???讲不出来,凭什么说老太太违法??
就算你能讲出来,那这 ...


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
这法律违反了哪条宪法?
做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来负责?你吗?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05
你说老太太违法,违的是哪条法????你能讲出来吗???讲不出来,凭什么说老太太违法??
就算你能讲出来,那这 ...


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
这法律违反了哪条宪法?
做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来负责?你吗?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12
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
这法律违反了哪条宪法?


违反了人民有劳动并且获得劳动收入的自由和权利这一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12
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
这法律违反了哪条宪法?


违反了人民有劳动并且获得劳动收入的自由和权利这一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13
违反了人民有劳动并且获得劳动收入的自由和权利这一条


坐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来负责?你吗?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13
违反了人民有劳动并且获得劳动收入的自由和权利这一条


坐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来负责?你吗?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15
坐老太的车出了事故,老太跑了,找不到人,谁来负责?你吗?
那是交警部门的工作.不能以此来废止老太太的劳动权利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16
那是交警部门的工作.不能以此来废止老太太的劳动权利


对啊,这是交警的工作,交警要是让这老太非法营运就是失职。
另外她的劳动权利不能成为逃避事故责任的借口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16
那是交警部门的工作.不能以此来废止老太太的劳动权利


对啊,这是交警的工作,交警要是让这老太非法营运就是失职。
另外她的劳动权利不能成为逃避事故责任的借口
参照宪法第四十二条,相关部门,对这位老太太"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了吗???自己的工作不去做,却说老太太"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
"????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18
对啊,这是交警的工作,交警要是让这老太非法营运就是失职。
另外她的劳动权利不能成为逃避事故责任的 ...


老太太撞人了吗??老太太出事故了吗??老太太逃跑了吗??
此人没有这些行为,没有事故,何来逃避事故责任一说?????

只有在老太太撞人\出事故,逃跑之后,你所谓的“逃避事故责任”才成立,交警才在法理上对她有惩罚权.

在此之前,老太太靠自己的人力劳动,是合法还是违法,宪法上明明白白写着!!!又岂是交警说了算的???所谓“非法运营”,无非是建立在老太太有可能出了事故就跑的有罪推定上!!!这仅仅是一种假设,却因此而侵犯此人的劳动权利!这是很明显的违宪。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18
对啊,这是交警的工作,交警要是让这老太非法营运就是失职。
另外她的劳动权利不能成为逃避事故责任的 ...


老太太撞人了吗??老太太出事故了吗??老太太逃跑了吗??
此人没有这些行为,没有事故,何来逃避事故责任一说?????

只有在老太太撞人\出事故,逃跑之后,你所谓的“逃避事故责任”才成立,交警才在法理上对她有惩罚权.

在此之前,老太太靠自己的人力劳动,是合法还是违法,宪法上明明白白写着!!!又岂是交警说了算的???所谓“非法运营”,无非是建立在老太太有可能出了事故就跑的有罪推定上!!!这仅仅是一种假设,却因此而侵犯此人的劳动权利!这是很明显的违宪。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18
对啊,这是交警的工作,交警要是让这老太非法营运就是失职。
另外她的劳动权利不能成为逃避事故责任的 ...
你这帽子扣的好大,都成“逃避事故责任”了。 YY的不错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23
老太太撞人了吗??老太太出事故了吗??老太太逃跑了吗??
此人没有这些行为,没有事故,何来逃避事故责任一 ...
当然了,震慑,防患于未然嘛,这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吗。

只有在老太太撞人\出事故,逃跑之后,交警才在法理上对她有惩罚权.

这句话就搞笑了,没登记的话,出事了又跑了,交警找谁?找你?

劳动时出了意外,造成他人伤亡,请问伤亡者的权利呢?


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相关部门,没有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没有“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仅仅是在扼杀“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阻止这个老太太“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相关部门,没有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没有“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仅仅是在扼杀“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阻止这个老太太“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38
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 ...
劳动时对他人造成伤害呢?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37
当然了,震慑,防患于未然嘛,这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吗。


法律存在的意义,不在于有罪推定。
震慑,应该针对犯罪份子,而不应该针对一个靠诚实劳动换取合法收入的公民。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37
当然了,震慑,防患于未然嘛,这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吗。


法律存在的意义,不在于有罪推定。
震慑,应该针对犯罪份子,而不应该针对一个靠诚实劳动换取合法收入的公民。
枝野幸男 发表于 2011-7-17 14:30
你这帽子扣的好大,都成“逃避事故责任”了。 YY的不错
既然不怕事故责任,不逃避事故责任,那还怕什么办营运执照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39
劳动时对他人造成伤害呢?


这个老太太对他人造成伤害了吗?你这是有罪推定。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39
劳动时对他人造成伤害呢?


这个老太太对他人造成伤害了吗?你这是有罪推定。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40
既然不怕事故责任,不逃避事故责任,那还怕什么办营运执照



宪法只规定,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那为什么要求老太太去找有关部门办执照,而不是有关部门主动向老太太提供执照,提供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宪法规定公民劳动前,要向有关部门交钱登记了吗???办营运执照,是要交钱的吧??就算申请了,能100%办下来????

说到这里,有关部门又违宪了。

我们这个国家,劳动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翁,这是社会主义宪法里赋予劳动人民的神圣权利!!
茄头 发表于 2011-7-17 14:40
既然不怕事故责任,不逃避事故责任,那还怕什么办营运执照



宪法只规定,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那为什么要求老太太去找有关部门办执照,而不是有关部门主动向老太太提供执照,提供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宪法规定公民劳动前,要向有关部门交钱登记了吗???办营运执照,是要交钱的吧??就算申请了,能100%办下来????

说到这里,有关部门又违宪了。

我们这个国家,劳动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翁,这是社会主义宪法里赋予劳动人民的神圣权利!!
好消息 发表于 2011-7-17 14:42
这个老太太对他人造成伤害了吗?你这是有罪推定。
我这是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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