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广西警方将奔驰伪改成本田作警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15:56




当事车辆早已废置 官方称为炒作诽谤

记者于7月6日下午4点30左右与广西防城港市政府取得联系,广西防城港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他们已经在上午获知了网上发帖称《广西防城政府把公务车由奔驰ML改为本田》的帖子,根据广西防城港市委办、市政府办2011年联合下发的通知,对于涉及到具体单位的舆情,他们实行自己发现,报告和回应的一套机制。他们在7月6日上午发现有网友发帖及微博传播后,已经第一时间向防城港市公安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同时向记者表示,网帖中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网帖称之为防城政府公务车的其实是一辆警车,该车为防城港东兴市公安局的车辆,网友发帖中的车辆图片为老照片,该车在两年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废,并且早已废置停用了。由于公安工作可能会得罪一些人,而用早已废置不用的警车旧照发帖,疑为有人肆意炒作和诽谤。目前他们正在核查证实阶段,具体相关事宜要等到防城港公安局的书面回应,才能详细明确的回应相关事宜。

市委书记要求舆论监督反应的问题5天必须公开回应


2011年2月12日,广西防城港市委书记禤沛钧在一次全市工作会议上强调:“高度重视网友留言办理、答复工作。今后,凡是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除涉及国家安全、机要和保密工作以外,相关部门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在媒体上公开作出回应,绝不能让网民朋友投诉无门、问责无果。 广西防城港市委办、市政府办2011年联合下发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是在重要网站上出现与防城港市有关的留言,必须100%及时发现、报告并正面回应;凡是在网上出现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提问、批评或求助的留言,必须100%及时发现、报告并正面回应;凡是涉及人群多、触动利益大、影响范围广的留言,必须100%及时发现、报告并正面回应;凡是有可能造成恶劣影响,引发不良后果的留言,必须100%及时发现、报告并正面回应。


http://news.163.com/11/0707/07/78BFKUJK000146BE.html



当事车辆早已废置 官方称为炒作诽谤

记者于7月6日下午4点30左右与广西防城港市政府取得联系,广西防城港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他们已经在上午获知了网上发帖称《广西防城政府把公务车由奔驰ML改为本田》的帖子,根据广西防城港市委办、市政府办2011年联合下发的通知,对于涉及到具体单位的舆情,他们实行自己发现,报告和回应的一套机制。他们在7月6日上午发现有网友发帖及微博传播后,已经第一时间向防城港市公安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同时向记者表示,网帖中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网帖称之为防城政府公务车的其实是一辆警车,该车为防城港东兴市公安局的车辆,网友发帖中的车辆图片为老照片,该车在两年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废,并且早已废置停用了。由于公安工作可能会得罪一些人,而用早已废置不用的警车旧照发帖,疑为有人肆意炒作和诽谤。目前他们正在核查证实阶段,具体相关事宜要等到防城港公安局的书面回应,才能详细明确的回应相关事宜。

市委书记要求舆论监督反应的问题5天必须公开回应


2011年2月12日,广西防城港市委书记禤沛钧在一次全市工作会议上强调:“高度重视网友留言办理、答复工作。今后,凡是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除涉及国家安全、机要和保密工作以外,相关部门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在媒体上公开作出回应,绝不能让网民朋友投诉无门、问责无果。 广西防城港市委办、市政府办2011年联合下发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是在重要网站上出现与防城港市有关的留言,必须100%及时发现、报告并正面回应;凡是在网上出现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提问、批评或求助的留言,必须100%及时发现、报告并正面回应;凡是涉及人群多、触动利益大、影响范围广的留言,必须100%及时发现、报告并正面回应;凡是有可能造成恶劣影响,引发不良后果的留言,必须100%及时发现、报告并正面回应。


http://news.163.com/11/0707/07/78BFKUJK000146BE.html
有钱啊,有些地方普桑都开个十几年,ML居然就报废了
JC也知道奔驰太扎眼了,所以就变了个戏法。
真有才啊
低调 务实
好像应该打上黄海的标,打本田不像啊。
谁说日本车差了,你们见过这么扎实的日本车么?见过吗?
我操,就这么报废到领导家里了?
xyzw 发表于 2011-7-7 13:12
好像应该打上黄海的标,打本田不像啊。
双环也可以的。。。
太笨了,应该用X5挂双环的标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07-07/3165799.shtml
  防城港市警方表示,发帖人“哎老虎油”(吴某),已被相关部门找到,其发帖目的是为了提高网民对其注册的“哎老虎油”、“解裤捎船”网名的关注和点击率。

  在当地论坛上,发帖人声明称:“为了提高自己的红豆数,2011年7月5日18时许在红豆网防城港论坛将2009年3月拍摄的车辆照片放到红豆网上,标题为“东兴市最牛的车”的帖子(其实东兴市公安局没有这辆警车),此贴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跟帖和各种议论,给有关部门带来了负面影响,本人在此道歉,不好意思。”完
很明显发贴人被警告了……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7-7 21:17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07-07/3165799.shtml
  防城港市警方表示,发帖人“哎老虎油”(吴某) ...
警力被滥用,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种辟谣一点都不给力

真有心辟谣,就应该把当年的这辆车拿出来给大家看现在的样子
警用车也能用奔驰,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只想知道这样改装是否法律允许,如果不允许那相关人员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处罚。不知道有没有学法律的人给说说
这种车拿去报废。。。。。。懂的。。。。。。呵呵。居然好意思出来辟谣。这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应该挂尼桑的,尼桑的SUV和这个很象
用奔驰是否超标是一回事,把奔驰改装成其它车的样子又是另一回事。
有本事把尾灯也改了嘛,这尾灯太明显了
 南都讯 记者张书舟 实习生卢雨茵 何绮玲 广西防城港市警方昨日向南都记者通报称,南都昨日报道的奔驰伪装成本田的“史上最低调警车”属实,警方两年前查扣该车后,便喷涂警车标志、悬挂警用车牌,但不久后即恢复原状并封存至今。
    防城港市警方称,根据调查,2009年,东兴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曾查扣一辆无主车,“当时由于管理不规范,交管大队对该车喷涂成了警车”,东兴市交管大队2009年7月2日已将喷涂的警车拆除警用标识、标志,恢复了车辆原状,并张贴封条封存,该车一直封存停放在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7月6日,东兴警方曾表示,交管大队当时将该车喷涂为警车是“为了工作”。
    东兴市公安局莫局长7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这辆奔驰M L 350是2009年初被查扣的无主车,由于之前对于查扣的无主车辆管理不规范,“会用来改装成警车”,但在2009年7月之后,公安部出台相关规定,“无主车就都封存起来,没有动用过了,全部在大队停车场。”
    对于这辆喷涂为警车的奔驰,莫局长再次称从来没有使用过,而对于车上悬挂的警用牌照,莫局长则称,该车没有经过正式的车牌申请程序,车牌是“人手挂上去的”。莫局长承认,喷涂车辆、悬挂警牌等,警方“肯定有违规”。而对于这辆奔驰是被查扣后警方将其改装为本田,还是查扣时就已被改装,莫局长说“没有了解过”。(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7日上午11时17分,最初发帖曝光此车的网友“哎老虎油”和警方沟通后在红豆论坛发布道歉声明称,自己为了提高人气,“将2009年3月拍摄的车辆照片放到红豆网上,给有关部门带来了负面影响,本人在此道歉”。当地警方对南都记者称,之所以找发帖人,“也是出于好奇,没有对他采取任何措施。”
壮圆郎 发表于 2011-7-7 11:39
有钱啊,有些地方普桑都开个十几年,ML居然就报废了
呵呵呵。谁知道买来的是不是走私报废车呢?弄一套手续。就可以按照新车捞差价。结果后来上面发文说超标。那就再把牌子改成本田。
反正差价早就已经老到手。用个几年当然要快点报废。呵呵呵呵
最早这套手法电视上曝光还是说内蒙那边的军方。跑到香港来买走私报废翻新的车辆。
还是业务不精通,我是公安会马上说其实这是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