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大哥!不就吃了50美刀的罚单么!你要上法庭打官司要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53:19


纽约市,一名叫做Casey Neistat的男子由于没有在自行车道内骑车,被警察罚款50美刀。他一气之下,制作了这段“公益广告”,告诉大家骑车永远只骑在自行车道上会是什么后果…“骑车必须在自行车道上。”“我骑给你看!!”


问双筒子同志,这种视频拿到法庭上去证明当时没在自行车道上骑行是因为自行车道存在危险? 能不能赢? 最后结束的那个,已经交过罚款的是不是就表示认罚了,能拿这视频去翻案不?




纽约市,一名叫做Casey Neistat的男子由于没有在自行车道内骑车,被警察罚款50美刀。他一气之下,制作了这段“公益广告”,告诉大家骑车永远只骑在自行车道上会是什么后果…“骑车必须在自行车道上。”“我骑给你看!!”


问双筒子同志,这种视频拿到法庭上去证明当时没在自行车道上骑行是因为自行车道存在危险? 能不能赢? 最后结束的那个,已经交过罚款的是不是就表示认罚了,能拿这视频去翻案不?


呵呵,他这是恶搞了,不过也说明警察说必须永远都在自行车道里骑车这句话不严谨,所以技术上法官有可能考虑他的视频证据。 看上去纽约的自行车道跟我们这里差不多,两尺宽左右。 旁边乎乎的过车,的确不是很安全。 我一般看见路上有骑车的,都会跑到逆行里开车绕过去(如果逆行车道里没车的话),就怕碰他们一下。 因为开车的撞了骑车的,几乎肯定是开车的错。。。 对骑车人来说,我们州没有硬性规定非得在自行车道上骑,因为好多街道根本没划自行车道。 所以骑车的可以在人行道(当然得让行人了),机动车道等任何地方骑车(唯一不许上的,是州际高速公路),和行人,机动车有同样的权利,也有同样的义务。。。
原来老妹和我们这差不多啊,开车的撞骑车的,永远都是开车的错
把警车都撞了。。。
这老兄很有献身精神啊
这家伙给力啊,不用替身,专业!
很专业,而且很认真,这个视屏教育了骑车的也教育了开车的,很有意义啊!错误都是相对的!
3楼是个亮点
我们这骑车很危险的,非机动车道一半是停车场,另一半是公交专用道,一不小心就会被做成夹心饼干。
老兄真幽默
在外国基本上没有什么专用的自行车道吧  要有的话基本上那叫一个窄
南京的慢行道,基本上都成停车场了我这样的穷人,骑车很害怕
百变小狗 发表于 2011-7-6 08:53
原来老妹和我们这差不多啊,开车的撞骑车的,永远都是开车的错
我想要你签名的全部种子
哪儿都是这样。要实现“骑车必须在自行车道上。”都得先实现“机动车必须不在自行车道上。”,问题是后者能作到吗?
机动车越来越多,骑自行车的人确实比较憋屈。

不过,我开车的时候,最怕的是骑电动车的人,速度奇快,相当一部分人还不把红绿灯放在眼里,每次过路口的时候,都紧张得不行。
1.应该会采信。法律不禁止紧急避险,即为了避免现实的人身或财产危险而采取违反法律的措施。但是,应该证明此种危险确实存在。
2.交了罚款不等于认罚。行政强制措施有先执行的特征,不服该处罚者可以司法诉讼,但诉讼期间不停止法律的执行。

馒头老妖 发表于 2011-7-6 01:34
2.交了罚款不等于认罚。


在美国(至少在我们州),拿到交通违法的罚单以后有一段时间(两三个礼拜左右),你可以选择缴纳罚款(罚单本身就是个信封,把支票开好放进去,贴上邮票),上面清楚写明,缴纳罚款等同于认罪(admission of guilt)。 如果你不认罪,罚单本身也是一张法庭传票。 上面写着出庭日期。 如果上法庭,罚单上说,罚款数目作废,由法官决定具体罚多少,有可能少,甚至判你无罪(比如,开单警察因故没有出庭),但也可能更多。。。
馒头老妖 发表于 2011-7-6 01:34
2.交了罚款不等于认罚。


在美国(至少在我们州),拿到交通违法的罚单以后有一段时间(两三个礼拜左右),你可以选择缴纳罚款(罚单本身就是个信封,把支票开好放进去,贴上邮票),上面清楚写明,缴纳罚款等同于认罪(admission of guilt)。 如果你不认罪,罚单本身也是一张法庭传票。 上面写着出庭日期。 如果上法庭,罚单上说,罚款数目作废,由法官决定具体罚多少,有可能少,甚至判你无罪(比如,开单警察因故没有出庭),但也可能更多。。。
双筒 发表于 2011-7-6 15:49
在美国(至少在我们州),拿到交通违法的罚单以后有一段时间(两三个礼拜左右),你可以选择缴纳罚款(罚单本 ...
嗯哪,中国和米国法律不同。
emellzzq 发表于 2011-7-6 13:38
哪儿都是这样。要实现“骑车必须在自行车道上。”都得先实现“机动车必须不在自行车道上。”,问题是后者能 ...
在美国还有个前提是必须有自行车道,很多地方没有自行车道甚至人行道
馒头老妖 发表于 2011-7-6 02:52
嗯哪,中国和米国法律不同。
我以为我们都在说美国啊,楼主那视频不纽约的吗。。。
法律上多有"没有合理的理由下"的条款,有合理的理由不骑在自行车道应该是好的辩护理由。再说警察一般都怕上庭,只要不认罪要警察出庭作证就够烦他了。警察一般只在街上牛B, 在庭上作为被盘问对象,一不小心就被捉作假证,输了官司回去还要被上司爆菊花。{:soso_e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