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暂住证,社会就乱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23:55
有权威人士认为,北京市暂时还不会取消暂住证制度,因为面对三四百万的流动人口,取消暂住证恐怕会导致行政管理失序,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混乱(9月4日《新京报》)。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P>  个人是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细胞,一个社会是否有活力和发展潜力,最为关键的,是看这个社会中的人是否有足够的活力和创造力。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个人的任何行动都需要经过有关部门许可后才能进行,不管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居住或经商,还是从农村到城市来发展,都需要审批和核准,那么这个社会无疑就缺少发展的活力。基于这一理念,行政许可法对许可事项的设定作了严格的限定,大幅度撤除个人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门槛,赋予个人足够的权利和自由,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为市场机制和社会自律机制的迅速成长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武汉取消暂住证制度,是顺应了这一潮流和趋势的,而北京等一些地方仍坚守这一“阵地”,对外来人员居住和经商实施制度性的歧视,则是有悖于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理念和精神的。</P>
<P>  的确,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必然会引起过去大量不当行政许可事项的撤销或废除,带来行政规制的普遍放松,但放松规制并不意味着放弃管理,这在取消暂住证制度上是一样的。其实,暂住证制度的实质是通过事前的审批抬高个人到城市居住和经商的门槛,对此过分依赖甚或迷信,必然导致对事后监管的轻视或忽视,其致命缺陷在于,是以牺牲个人的公平竞争机会为代价的,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因此现在行政许可法通过严格限定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许可事项,决定了事前审批不再是行政管理模式的重心。也许,暂住证的取消有可能诱发行政违法行为的增多,但这不是我们因噎废食的理由,相反,恰恰是我们推动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转移到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上来的契机,以形成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模式。</P>
<P>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管理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取消暂住证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有关部门不应当采取回避的态度,必须积极行政,创新执法方式,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强化行政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广泛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方式,大力提高公共行政服务水平,积极、全面、有效地履行法定职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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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推荐:</P>暂住证背后是落后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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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为什么北京市民没有“永久居住证”?在所有答案中,最有力的只一个:市民没必要办证。既然市民没必要,同在一个屋檐下,外来人为什么就有必要?显而易见,在这种区别背后藏着一种不平等:在部分管理者甚至市民的心目中,外来人口往往是素质低下、不便于管理的代名词。便于管理,是暂住证制度最让人信服的理由。在全国范围实行已久的暂住证制度,在设立之初,多少和这种观念有着联系。但随着人员构成的变化,外来人口已经不是落后文化的代表,他们中间不乏各类人才。毫无疑问,外来人口也是北京的重要建设者,而且,单从个体来讲,外来人口的贡献未必比普通市民少。但暂住证为这种贡献的对比,人为制造了一个不可跨越的“观念鸿沟”。 </P>自由迁徙的障碍
<p>
<P>  制度是由人来执行的,而人总会犯错,有一个人被打死——哪怕这个人是个大学生,甚至是个留洋归来的博士——都只能说明有人失职,甚至有人犯罪,说明这个制度有待完善,而未必证明这个制度不合理而需要废除。</P>
<P>  多年以前,我从深圳龙华的军营里集训出来,皮肤黝黑,粗声粗气,满身臭汗,在深圳火车站附近闲逛时,遇到公安厉声截查。看过证件,知道我是大学新生,他们态度骤变,齐声道歉:“打搅了,职责所在,不好意思。”百分百原话,记忆犹新,但丝毫不能冲淡我的厌烦。</P>
<P>  我们今天的诉求,不仅仅是要司法人员对待大学生彬彬有礼,甚至不仅仅是要他们在收容和遣返“三无人员”的过程中文明执法,而是要质疑收容制度本身,并探讨废除收容制度的障碍所在。</P>
<P>  推行收容制度的背后,有三个普遍接受的理由,一是流动人口影响当地治安,二是流动人口影响当地就业,三是流动人口增加了当地的社会成本。</P>有权威人士认为,北京市暂时还不会取消暂住证制度,因为面对三四百万的流动人口,取消暂住证恐怕会导致行政管理失序,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混乱(9月4日《新京报》)。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P>  个人是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细胞,一个社会是否有活力和发展潜力,最为关键的,是看这个社会中的人是否有足够的活力和创造力。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个人的任何行动都需要经过有关部门许可后才能进行,不管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居住或经商,还是从农村到城市来发展,都需要审批和核准,那么这个社会无疑就缺少发展的活力。基于这一理念,行政许可法对许可事项的设定作了严格的限定,大幅度撤除个人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门槛,赋予个人足够的权利和自由,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为市场机制和社会自律机制的迅速成长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武汉取消暂住证制度,是顺应了这一潮流和趋势的,而北京等一些地方仍坚守这一“阵地”,对外来人员居住和经商实施制度性的歧视,则是有悖于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理念和精神的。</P>
<P>  的确,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必然会引起过去大量不当行政许可事项的撤销或废除,带来行政规制的普遍放松,但放松规制并不意味着放弃管理,这在取消暂住证制度上是一样的。其实,暂住证制度的实质是通过事前的审批抬高个人到城市居住和经商的门槛,对此过分依赖甚或迷信,必然导致对事后监管的轻视或忽视,其致命缺陷在于,是以牺牲个人的公平竞争机会为代价的,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因此现在行政许可法通过严格限定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许可事项,决定了事前审批不再是行政管理模式的重心。也许,暂住证的取消有可能诱发行政违法行为的增多,但这不是我们因噎废食的理由,相反,恰恰是我们推动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转移到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上来的契机,以形成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模式。</P>
<P>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管理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取消暂住证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有关部门不应当采取回避的态度,必须积极行政,创新执法方式,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强化行政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广泛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方式,大力提高公共行政服务水平,积极、全面、有效地履行法定职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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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推荐:</P>暂住证背后是落后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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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为什么北京市民没有“永久居住证”?在所有答案中,最有力的只一个:市民没必要办证。既然市民没必要,同在一个屋檐下,外来人为什么就有必要?显而易见,在这种区别背后藏着一种不平等:在部分管理者甚至市民的心目中,外来人口往往是素质低下、不便于管理的代名词。便于管理,是暂住证制度最让人信服的理由。在全国范围实行已久的暂住证制度,在设立之初,多少和这种观念有着联系。但随着人员构成的变化,外来人口已经不是落后文化的代表,他们中间不乏各类人才。毫无疑问,外来人口也是北京的重要建设者,而且,单从个体来讲,外来人口的贡献未必比普通市民少。但暂住证为这种贡献的对比,人为制造了一个不可跨越的“观念鸿沟”。 </P>自由迁徙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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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制度是由人来执行的,而人总会犯错,有一个人被打死——哪怕这个人是个大学生,甚至是个留洋归来的博士——都只能说明有人失职,甚至有人犯罪,说明这个制度有待完善,而未必证明这个制度不合理而需要废除。</P>
<P>  多年以前,我从深圳龙华的军营里集训出来,皮肤黝黑,粗声粗气,满身臭汗,在深圳火车站附近闲逛时,遇到公安厉声截查。看过证件,知道我是大学新生,他们态度骤变,齐声道歉:“打搅了,职责所在,不好意思。”百分百原话,记忆犹新,但丝毫不能冲淡我的厌烦。</P>
<P>  我们今天的诉求,不仅仅是要司法人员对待大学生彬彬有礼,甚至不仅仅是要他们在收容和遣返“三无人员”的过程中文明执法,而是要质疑收容制度本身,并探讨废除收容制度的障碍所在。</P>
<P>  推行收容制度的背后,有三个普遍接受的理由,一是流动人口影响当地治安,二是流动人口影响当地就业,三是流动人口增加了当地的社会成本。</P>
历朝历代,又因为没有暂住证亡国的么?
许多对人口流动做一定限制的政策在中国都是必要的,原因只有一个:中国实在人太多!!!
暂住证是很有必要的,保证国家稳定,就必须控制人口流动
楼上哪儿来的理论?
俄罗斯都要向中国学习户籍管理办法了,防止恐怖分子自由流动,中国不可能取消
支持户籍及暂住证管理,中国十二亿人,加上民族差异,区域障碍,没有系统式的管理是不可以想象的.
<P>还是严格一些好</P>
<P>逐步要取消限制 目前要谨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