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因买房纠纷发“对骂贴” 引来2万网友围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5:53:58
“女友逼我家卖房还贷,怎么办?”南京一对情侣因买房纠纷发“对骂帖”,引来2万网友“围观”。

  “女友家逼我家卖房,我该怎么办?”“男友家,你们到底看重房子还是感情?”昨日,两个立场鲜明的帖子在网络论坛发了出来,一对小情侣因为婚前买房涉及到的两家出资问题,分别发帖相互指责,并迅速引来大批围观网友。故事内容虽不新鲜,但由于两帖对战的形式鲜明,因此围观者越来越多,居然形成了立场鲜明的两大“粉丝团”。

  又是房子惹的祸,情侣网上开战引围观

  这两个对战帖最初只是男方在5月23日发出的。这位网名为“adgjm”的发帖者陈述了自己的遭遇。他和女朋友准备今年结婚,于是两家共同出资在河西购买了一套价值200多万的房子,双方同署名。同是外地人的双方家长共同出资100万元首付,并各自负责帮助两个孩子偿还130贷款。对于这个方式,双方开始并无异议。但是后来,当女方父母得知男方父母在江宁还有一套房产后,希望男方将这套房子卖掉用以减轻自己女儿的贷款压力。

  这篇帖子发出后吸引了大量网友几乎一边倒支持男方的回复。第二天,显然已经“拜读”过帖子的女友马上发了一个对战帖,以十分委屈的口吻说道,男方父母除了把江宁的房子出租外,在其生活的城市还有两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对外出租。相比之下,自己父母的经济条件显然差得多,却在支付了40万首付后,还要背负1/3的贷款,这样太不公平。“这不是抱着金饭碗要饭吗?”网名为“人善被人欺”的女方也写出自己的辛酸。

  网站首页推荐“粉丝”相互力挺

  这两个针锋相对的帖子昨日被365地产家居网直接提上了新闻页面首页,吸引了近2万名网友围观,以及大约400条回复。两人还不断在各自的帖子里更新留言,继续相互指责。这也加重了大家围观的“热情”。

  记者发现,网友基本形成了力量均等的两大“粉丝团”,各自支持男方和女方。“勤奋懒人”写道,“卖了江宁房还了贷,离婚了就鸡飞蛋打,还是先沟通,不行就拜拜”。而支持女方的“ellina”则表示同情,女孩都是弱势的,这男友太过算计,还把帖子发到网上,缺乏男子汉风范。还有的网友干脆建议双方分手作罢。而理性一点的网友则表示,男女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遇到事情应该从感情出发多商量解决,而不应该凡事以“保自家财产”为出发点。网友们各执一词,甚至还引起不同阵营“粉丝”的相互倒戈。

  专家点评:网上开驾不靠谱,越骂越想分

  针对这个引起大量年轻网友关注的话题,记者咨询了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的张纯主任。张纯认为,首先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由不同地域和阶层的文化冲突,以及现代年轻人婚姻的不稳定造成的。

  张纯表示,女方家的思维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宗族思想,结了婚就算两家联姻,怎么还能让一家享受一家受穷呢?男方家则是现代都市家庭的思想,就是孩子的婚姻独立,跟两家利益不能过分牵扯。同时,由于现代年轻人的婚姻不稳定性越来越强,家庭双方也常常会以割裂婚姻的“私利”为出发点思考问题,缺乏相互的包容性,造成“没结婚就先想离婚之后怎么办”的思维逻辑。

  而对于小两口齐上网发“对骂帖”求声援的做法,张纯更加不认同。由于网络是一个虚拟“社会”,个人的发言往往因为可以匿名发布而变得十分情绪化。本来很小的委屈、愤怒等情绪,发上网后可能不经意间被自己放大。而不少抱着看热闹心态的网友写下的随意性留言,更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当事人双方很可能因此作出后悔一生的错误判断。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坐到桌前谈问题想办法,或者求助情感方面专业的心理咨询师。http://news.sohu.com/20110526/n308549956.shtml“女友逼我家卖房还贷,怎么办?”南京一对情侣因买房纠纷发“对骂帖”,引来2万网友“围观”。

  “女友家逼我家卖房,我该怎么办?”“男友家,你们到底看重房子还是感情?”昨日,两个立场鲜明的帖子在网络论坛发了出来,一对小情侣因为婚前买房涉及到的两家出资问题,分别发帖相互指责,并迅速引来大批围观网友。故事内容虽不新鲜,但由于两帖对战的形式鲜明,因此围观者越来越多,居然形成了立场鲜明的两大“粉丝团”。

  又是房子惹的祸,情侣网上开战引围观

  这两个对战帖最初只是男方在5月23日发出的。这位网名为“adgjm”的发帖者陈述了自己的遭遇。他和女朋友准备今年结婚,于是两家共同出资在河西购买了一套价值200多万的房子,双方同署名。同是外地人的双方家长共同出资100万元首付,并各自负责帮助两个孩子偿还130贷款。对于这个方式,双方开始并无异议。但是后来,当女方父母得知男方父母在江宁还有一套房产后,希望男方将这套房子卖掉用以减轻自己女儿的贷款压力。

  这篇帖子发出后吸引了大量网友几乎一边倒支持男方的回复。第二天,显然已经“拜读”过帖子的女友马上发了一个对战帖,以十分委屈的口吻说道,男方父母除了把江宁的房子出租外,在其生活的城市还有两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对外出租。相比之下,自己父母的经济条件显然差得多,却在支付了40万首付后,还要背负1/3的贷款,这样太不公平。“这不是抱着金饭碗要饭吗?”网名为“人善被人欺”的女方也写出自己的辛酸。

  网站首页推荐“粉丝”相互力挺

  这两个针锋相对的帖子昨日被365地产家居网直接提上了新闻页面首页,吸引了近2万名网友围观,以及大约400条回复。两人还不断在各自的帖子里更新留言,继续相互指责。这也加重了大家围观的“热情”。

  记者发现,网友基本形成了力量均等的两大“粉丝团”,各自支持男方和女方。“勤奋懒人”写道,“卖了江宁房还了贷,离婚了就鸡飞蛋打,还是先沟通,不行就拜拜”。而支持女方的“ellina”则表示同情,女孩都是弱势的,这男友太过算计,还把帖子发到网上,缺乏男子汉风范。还有的网友干脆建议双方分手作罢。而理性一点的网友则表示,男女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遇到事情应该从感情出发多商量解决,而不应该凡事以“保自家财产”为出发点。网友们各执一词,甚至还引起不同阵营“粉丝”的相互倒戈。

  专家点评:网上开驾不靠谱,越骂越想分

  针对这个引起大量年轻网友关注的话题,记者咨询了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的张纯主任。张纯认为,首先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由不同地域和阶层的文化冲突,以及现代年轻人婚姻的不稳定造成的。

  张纯表示,女方家的思维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宗族思想,结了婚就算两家联姻,怎么还能让一家享受一家受穷呢?男方家则是现代都市家庭的思想,就是孩子的婚姻独立,跟两家利益不能过分牵扯。同时,由于现代年轻人的婚姻不稳定性越来越强,家庭双方也常常会以割裂婚姻的“私利”为出发点思考问题,缺乏相互的包容性,造成“没结婚就先想离婚之后怎么办”的思维逻辑。

  而对于小两口齐上网发“对骂帖”求声援的做法,张纯更加不认同。由于网络是一个虚拟“社会”,个人的发言往往因为可以匿名发布而变得十分情绪化。本来很小的委屈、愤怒等情绪,发上网后可能不经意间被自己放大。而不少抱着看热闹心态的网友写下的随意性留言,更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当事人双方很可能因此作出后悔一生的错误判断。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坐到桌前谈问题想办法,或者求助情感方面专业的心理咨询师。http://news.sohu.com/20110526/n308549956.shtml
男方显然有些不厚道
因为出资比例问题分手的男女很多啊,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cp3forever 发表于 2011-5-26 09:46


    如果已经协商好了再反悔更不厚道吧。


  而且关键是小两口自己感情怎么样,感情好的话这类问题其实不难解决,毕竟父母最后都是看儿女自己的态度。但是看他们对彼此的态度跟炮友差不多了。
这样的关系,看起来还没有长大吧,就算结了婚,也会麻烦多多,没意思。
买房这种大事自然得男方负责,否则凭啥让人家女孩子把大好年华献给你啊?
回复 6# wwww130

听你的意思,好像是一次性买断交配权嘛。
革命导师恩格斯不是都说过嘛,资产阶级的婚姻就是长期xx嘛。
cd不会也出来两个粉丝团吧,就我个人而言,男方确实有点太狭隘了,即便结婚后也会有很多矛盾,男方家里条件好,多分担点有什么啊,真不像个男人,那个女的也是的,这样的男的,还要他干吗...
是处女吗?
转一篇赵晓力的文章,写的很好。
学者称婚姻法应尊重中国人基本伦理亲情
2011-05-26 08:22   来源:中国青年报
  5月是年轻人结婚的一个小高峰。但房子问题依然困扰着很多婚龄青年。去年11月16日,针对婚姻中房产归属权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此举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讨论,原本预计在去年12月底通过的“解释三”至今仍悬而未决。

  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说,“解释三”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关键在于它把“谁投资、谁受益”的资本原则,引入到了原本由伦理亲情主导的家庭财产领域。

  中国青年报:你所说的“‘解释三’把资本原则引入家庭财产领域”,具体指什么?

  赵晓力:“解释三”第8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一规定实际上确定了《物权法》上不动产登记的效力要高于《婚姻法》上结婚的效力。此前,2003年的“解释二”认为,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其购买房屋,是对他或她个人的“赠与”,在其婚后购买,则是对小两口共同的“赠与”。“解释三”的规定则意味着,产权登记的形式高于婚姻的价值,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接下来的第8条第2款:“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明显是用“谁投资、谁受益”的资本原则,替代中国人数千年来实际奉行的家庭伦理亲情原则,是用原子式个人主义观念替代中国人传统的夫妻一体、父母子女一体的观念。

  目前,无论对于广大农民还是城市中产阶层,房产都是最大的一笔家庭财产,在房产上建立个人财产制,就等于在家庭中建立个人财产制。

  中国青年报:这种个人财产制导向是从“解释三”开始的吗?在家庭财产问题上,我国《婚姻法》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赵晓力: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使用的是“家庭财产”的概念,1950年《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

  1980年第二部《婚姻法》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是“家庭财产”的一种不完善的法律表述,因为同一部法律又规定,在夫妻双亡,“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已不存在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未成年的孙辈,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都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的基础当然是家庭伦理亲情和与之相应的家庭财产制。

  2001年的《婚姻法》则前所未有地突出了“夫妻个人财产”的概念,这部法律对“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都采取了列举式的规定方式。比如“夫妻共有财产”的第1条是“工资、奖金”,第2条是“生产、经营的收益”,第3条是“知识产权的收益”。这明显对应的是城市中产阶层夫妻获得收入的方式。为什么不列举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夫妻的财产,如房屋、家庭承包土地呢?因为这些财产都是无法分解到个人的家庭财产,立法者对这种无法分解到个人的家庭财产采取了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

  “解释三”则试图用资本的逻辑,把这种家庭财产上的个人主义倾向永久固定下来,试图把家庭亲情变成纯粹的金钱关系,这是无法容忍的。

  中国青年报:这种逻辑会给年轻人的婚姻家庭关系带来什么影响?

  赵晓力:中国人自古至今一直实行的是“同居共财”的家庭财产制,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子女结婚都是家庭上下两代间传递家业的一个契机,通常的表现是父母为儿子结婚买房,为女儿置办嫁妆。中国千千万万父母千百年来都是这么做的,子女也受之泰然,因为他们将来对自己的下一代也会这么做。

  按照“解释三”,则可能出现小夫妻结婚之后“同居而不共财”的情况,这是人为制造家庭矛盾。把房子按投资比例界定了,那紧接着装修、家电甚至锅碗瓢盆、铺盖卷儿是不是也要按比例界定清楚?都界定清楚了,这日子还过不过了?夫妻间甚至两代人之间很容易为这些琐事矛盾四起。

  中国青年报:这些问题《婚姻法》立法者没有考虑到吗?

  赵晓力:我国《婚姻法》的指导思想始终未能摆脱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影响,认为家庭和私有制一样,终究是要消亡的,我们现在的婚姻家庭生活是过渡性的,不具有终极意义。这和中国人的文化理想是格格不入的。在我们中国人的理想中,家是永续存在的伦理实体,不是可以随便分割的经济单位,家庭内部不明晰产权、不评比贡献,刚生下来的婴儿,和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都是这个家庭的主人,都可以心安理得地坐下来吃饭。一家人不分你我、其乐融融地在一起吃饭,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最能体会的日常幸福所在。

  奇怪的是,我常常发现,我们的法学家有一种“人格分裂”的状况,这些人在日常生活中无不是贤妻良母、父慈子孝,但一讨论到婚姻法,却比西方最激进的女权主义者还要激进,想的都是怎么才能多快好省地拆散婚姻、摧毁家庭的招数。

  中国青年报:在你看来,《婚姻法》应该有什么样的立法导向?

  赵晓力:我国宪法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婚姻法》不能违反宪法。《婚姻法》应该尽快从婚姻消亡、家庭消亡的迷梦中,回归到中国绝大多数百姓的日常实际生活,回到中国人最根本的伦理文化立场。财产问题上,应回到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所确认的“家庭财产制”,在法律上重建“同居共财”的原则,为三代同堂的家庭模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中国青年报:三代同堂的家庭模式,在高速城市化的当今社会,光靠《婚姻法》能实现吗?

  赵晓力:当然不能只靠一部《婚姻法》,但《婚姻法》起码不能为实现这种理想制造障碍。我们已经看到,目前高歌猛进的城市化也许将结束中国人的村庄生活,但并未摧毁中国人的家庭生活理想。许多人指责中国人年纪轻轻就要买大房子,说美国人直到中年以后才拥有自己的住房。说这种话的人不了解一个基本的事实:中国文化是一种人人都要结婚的文化,而美国在2010年以后,超过一半的成年人是不在婚姻状态之中的。中国的年轻人努力工作,在不可理喻的高房价下拼命赚钱买房,是只为自己买的吗?他们想的无非是把房子买下来,把孩子生下来,把老人接过来。谁都知道,养老育幼在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里是最容易解决的。对这种近乎宗教式的伦理追求,我们除了钦佩,还忍心说些什么呢?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1/05/26/10919291.html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1-5-26 09:56

嘻嘻!财东,你不会也因为这个跟女朋友说拜拜吧?
pupu 发表于 2011-5-26 12:54

什么财东啊,纯粹根正苗红三代贫农啊{:lei:}

当初也就按揭了一套小户型而已,为写谁的名挣扎了一夜,整整一夜啊。内心和身体都饱受煎熬(你懂的:D),天一亮直接就落她名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如同七楼所言,一次性买断交配权嘛{:jian:}
rythem 发表于 2011-5-26 11:50


    你是替黑五老师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