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达人答一下以吃回扣作为理由开除员工是否有法律上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3:36:04
亲戚开的厂子最近发现一个负责采购业务的员工在采购过程中有吃回扣的行为,但没有实质证据而且他的行为现阶段并未对厂子造成任何损失,亲戚想开了这个员工,请问以其吃回扣为由提前解约是否还需要对其作出经济补偿?这个理由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亲戚开的厂子最近发现一个负责采购业务的员工在采购过程中有吃回扣的行为,但没有实质证据而且他的行为现阶段并未对厂子造成任何损失,亲戚想开了这个员工,请问以其吃回扣为由提前解约是否还需要对其作出经济补偿?这个理由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开了就开了,如果他敢劳动仲裁,有很多法子收拾他。
隐性裁员,降薪调岗增加工作难度,让他主动辞职。
你都没实质证据又怎么能以这个理由开除呢?

打十次官司你得输十次~

另外降薪调岗的办法也得看合同怎么签的~

雇主是不能随意这么干的~

只有增加工作难度以不称职为由才能降薪调岗最终逼他辞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你说呢?
1、不能使用“开除”一类的字眼。只能说解除劳动关系;
2、亲戚的厂子里,是否有合法的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序是否合法,大概要具备几个要件:经过职代会、工会讨论同意,内容不违法,且向全体职工公示。
3、规章制度里,是否规定了“吃回扣”是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PS,如果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真凭实据,就以“吃回扣”解除劳动关系,不妥。可以用调整岗位等方法解决
没有真凭实据怎么就“吃回扣”了?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5000以内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5000以内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
queque 发表于 2011-5-19 02:16


    他没证据,能说啥?~
你胆大妄为了,敢同有钱野斗?等你告完后才有你的享受着呢?切。
让秘书写个工作人员廉洁保证书,每个季度签一次.
最好再设定个什么违反纪律全厂通报3次就直接下岗的条例,碰到这种拿回扣的直接挑刺用就是了
劳动法保护员工利益,不管以何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给员工相应的补偿,即使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也一样。

劳动法保护员工利益,不管以何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给员工相应的补偿,即使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也一 ...
kibbitz 发表于 2011-5-19 15:46



    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六种情形以及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保护员工利益,不管以何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给员工相应的补偿,即使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也一 ...
kibbitz 发表于 2011-5-19 15:46



    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六种情形以及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前有同学收回扣,和把公司客户暗中转到自己另开的公司,不料被公司发现而不自知。一天被告知到外地酒店房间开会,去到在现场公司律师告知要立即签辞职信,否则後果很严重,签完就不准再回到公司,私人物品日後通知取回。;funk
多预备点小鞋,穿到他不干为止
都是些什么鸟人,工贼。拿回扣不是很正常的
让他主动辞职。
职务受贿,这条搞定他了。直接开了!没什么话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