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人民团体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相关规定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23:54
http://realtime.zaobao.com/2011/05/110516_43.shtml

中评社报道,为落实“宪法”保障人民言论和集会结社的自由,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删除《人民团体法》中“人民团体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相关规定。

  国民党立委、内政委员会召委吴育升表示,自2008年6月大法官解释宣告《人民团体法》相关规定违宪后,内政部放宽相关规定,至今已有台湾共产党、中华民国共产党、中国共产联盟、台湾民主共产党等4个以共产党为名的人民团体成立。

  为了符合大法官解释意旨,并落实“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行政部门配合修正《人民团体法》、《工会团体法》、《商业团体法》、《土地法》等11项法律,“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中午也顺利通过初审。

  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将人民团体法中第2条“人民团体之组织与活动,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及第53条“申请设立之人民团体有违反第2条或其他法令之规定者,不予许可;经许可设立者,废止其许可。”等条文删除。

  吴育升指出,人民团体法修正草案删除人民团体不得主张共产主义及分裂国土相关规定,确保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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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这“不得分裂国土”的规定,也要删除了~http://realtime.zaobao.com/2011/05/110516_43.shtml

中评社报道,为落实“宪法”保障人民言论和集会结社的自由,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删除《人民团体法》中“人民团体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相关规定。

  国民党立委、内政委员会召委吴育升表示,自2008年6月大法官解释宣告《人民团体法》相关规定违宪后,内政部放宽相关规定,至今已有台湾共产党、中华民国共产党、中国共产联盟、台湾民主共产党等4个以共产党为名的人民团体成立。

  为了符合大法官解释意旨,并落实“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行政部门配合修正《人民团体法》、《工会团体法》、《商业团体法》、《土地法》等11项法律,“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中午也顺利通过初审。

  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将人民团体法中第2条“人民团体之组织与活动,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及第53条“申请设立之人民团体有违反第2条或其他法令之规定者,不予许可;经许可设立者,废止其许可。”等条文删除。

  吴育升指出,人民团体法修正草案删除人民团体不得主张共产主义及分裂国土相关规定,确保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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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这“不得分裂国土”的规定,也要删除了~
我的感觉:湾湾中,深绿的那帮人,很喜欢这个事情吧、、、
常校长当年搞戒严时,就是时常把共匪 台独 党外混在一起打,重点还是怕匪,在台独上清理的不够干净。
台湾这是要实质台独啊
快雪时晴 发表于 2011-5-16 21:27

慧眼~~~
反分裂法呢
赶紧独立吧,等老美缓过来了再独立就不好办了,到时候中美都麻烦
6626626 发表于 2011-5-16 22:00
签名档犀利
不管台湾是赤橙蓝绿青兰紫,它们都不会主动回归的,将来必有一战
果然是小马哥,够阴
还有个破宪法嘛··也废除算了,搞小动作为憋屈哇
华夏冉闵 发表于 2011-5-16 22:51


    那人的长相都能说明这一点。
真武 发表于 2011-5-16 23:29


    哈哈,以前香港有个相面的说过的
重点在后面那个啊。
华夏冉闵 发表于 2011-5-16 23:35


    哈哈哈、、、香港人比较爱折腾这些乱七八糟的~
真武 发表于 2011-5-16 23:42


    相由心生,还是有点道理 的哦
华夏冉闵 发表于 2011-5-16 23:46


    呵呵、、、40岁以后这样说,可以~
真武 发表于 2011-5-16 23:47


    那么就是我们可以随便做坏事鸟
华夏冉闵 发表于 2011-5-17 01:30


    嗯、、、好好干~
马英狗不厚道!
也等于说给台独团体彻底松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