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伤女乞丐 1小时后返回现场将其压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23:50
http://news.sohu.com/20110506/n306857874.shtml
撞伤女乞丐,他怕惹麻烦,1小时后返回现场压死她,4个月后事情败露,21岁的忠县货车司机田厚波迅速落网 

  夜归途中,撞伤了女乞丐,他选择了逃逸;怕事情败露了自己有麻烦,事发后1小时,他返回事故现场,残忍地用左后车轮将她压死。他叫田厚波,21岁,一个看上去还有些稚嫩的农村青年,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昨日,在重庆忠县看守所,面对记者的提问,他几度哽咽却欲哭无泪。“杀死的是个乞丐,应该没人会管”,他的侥幸心理输得很彻底,忠县警方没放弃侦破的努力,最终将他捉拿归案。

  是谁?害死了女乞丐

  2011年4月11日,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马灌镇鹤林村小地名“新家沟”公路附近的小河沟旁发现一具女尸。到场的民警发现女尸的衣着异于常人,应该是一个乞丐。

  女尸已经高度腐烂,法医判定死亡时间两个月以上。她的左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头面部凹陷损毁。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立即成立了局长苏丹挂帅的“4·11”专案组。

  当天,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黄建荣、副中队长张永前等专案组民警开始了废寝忘食的工作,通宵驻守案发地。短短一天的时间,摸排了案发地周围上百户人家和当地近百辆各类车辆。

  她,本来只是被撞伤

  细致的工作带来两条重要线索。案发地附近村民王某家路边的洗衣槽像是修过的,细心的黄建荣发现了这个线索。王某告诉警察,2010年12月的一天晚上,他听到过一个女子的哭声,还推窗问了问路边的几个人,说是一个女乞丐在哭闹,就没在意。第二天,他才发现自家的洗衣槽被撞坏了。

  第二条关键线索来自当地一个叫成从国的村民,他不但听到了女子的哭声,还听出了当地一个客车驾驶员王某某在现场说话。警方立即传唤了王某某,他交代,去年12月23日当晚10点左右,他和另外两个驾驶员肖某某、田厚波开车从忠县马灌镇返回金鸡镇,田厚波的货车撞上了当地一个女乞丐。三人随后离开,也没有把事情说出去,他们也不知道女乞丐后来死了,因为他们走的时候这名女子伤得不重,还在公路上呻吟。肖某某证实了王某某的供词。

  然而,死者面部的严重暴力损伤足以当场致命,她不可能跑到离公路20多米远的小河沟里。王某某、肖某某均证实他们离开时女子的面部没有伤,说明死者脸部重伤是他们第一次离开现场之后才形成的。警方判断,这不是一起普通交通肇事逃逸案,应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命案。

  司机又回现场碾过伤者

  案情重大,作案人的手段特别残忍,该案被市公安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我们要给这个死了的女乞丐讨回公道。”黄建荣告诉记者,专案组从上到下都憋着这样的一口气。民警分析,田厚波的嫌疑最大,其他人没有作案动机。

  一些新的证据也被警方掌握,他的渝FH0702的货车被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给卖掉了,买车的人跟警察说:“我起码占了2万元的便宜。”警方在这辆货车的右侧车门发现有撞击过的痕迹。与去年12月23日晚王姓村民家的洗衣槽被撞线索吻合。4月12日,忠县警方对田厚波进行了抓捕。

  据警方透露,田厚波落网后交代,撞人逃逸回家后1小时里,他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不稳当。趁着黑夜,他驾驶货车返回现场,途中心神不宁,忙着伤者情况,却将路边的洗衣槽撞坏了,留下了返回现场的铁证。

  到了现场后,他发现女乞丐昏过去了,就用左后车轮对准她的头部,开动倒车挡。他说,当时明显感觉到车压上去后才停手,而那辆货车重9吨。他下车后确认死者死亡,然后抛尸。 当地气候潮湿,尸体一直在流动的河水中放了4个月,很久也没人发现。

  目前,田厚波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重庆晨报记者 戴军http://news.sohu.com/20110506/n306857874.shtml
撞伤女乞丐,他怕惹麻烦,1小时后返回现场压死她,4个月后事情败露,21岁的忠县货车司机田厚波迅速落网 

  夜归途中,撞伤了女乞丐,他选择了逃逸;怕事情败露了自己有麻烦,事发后1小时,他返回事故现场,残忍地用左后车轮将她压死。他叫田厚波,21岁,一个看上去还有些稚嫩的农村青年,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昨日,在重庆忠县看守所,面对记者的提问,他几度哽咽却欲哭无泪。“杀死的是个乞丐,应该没人会管”,他的侥幸心理输得很彻底,忠县警方没放弃侦破的努力,最终将他捉拿归案。

  是谁?害死了女乞丐

  2011年4月11日,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马灌镇鹤林村小地名“新家沟”公路附近的小河沟旁发现一具女尸。到场的民警发现女尸的衣着异于常人,应该是一个乞丐。

  女尸已经高度腐烂,法医判定死亡时间两个月以上。她的左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头面部凹陷损毁。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立即成立了局长苏丹挂帅的“4·11”专案组。

  当天,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黄建荣、副中队长张永前等专案组民警开始了废寝忘食的工作,通宵驻守案发地。短短一天的时间,摸排了案发地周围上百户人家和当地近百辆各类车辆。

  她,本来只是被撞伤

  细致的工作带来两条重要线索。案发地附近村民王某家路边的洗衣槽像是修过的,细心的黄建荣发现了这个线索。王某告诉警察,2010年12月的一天晚上,他听到过一个女子的哭声,还推窗问了问路边的几个人,说是一个女乞丐在哭闹,就没在意。第二天,他才发现自家的洗衣槽被撞坏了。

  第二条关键线索来自当地一个叫成从国的村民,他不但听到了女子的哭声,还听出了当地一个客车驾驶员王某某在现场说话。警方立即传唤了王某某,他交代,去年12月23日当晚10点左右,他和另外两个驾驶员肖某某、田厚波开车从忠县马灌镇返回金鸡镇,田厚波的货车撞上了当地一个女乞丐。三人随后离开,也没有把事情说出去,他们也不知道女乞丐后来死了,因为他们走的时候这名女子伤得不重,还在公路上呻吟。肖某某证实了王某某的供词。

  然而,死者面部的严重暴力损伤足以当场致命,她不可能跑到离公路20多米远的小河沟里。王某某、肖某某均证实他们离开时女子的面部没有伤,说明死者脸部重伤是他们第一次离开现场之后才形成的。警方判断,这不是一起普通交通肇事逃逸案,应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命案。

  司机又回现场碾过伤者

  案情重大,作案人的手段特别残忍,该案被市公安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我们要给这个死了的女乞丐讨回公道。”黄建荣告诉记者,专案组从上到下都憋着这样的一口气。民警分析,田厚波的嫌疑最大,其他人没有作案动机。

  一些新的证据也被警方掌握,他的渝FH0702的货车被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给卖掉了,买车的人跟警察说:“我起码占了2万元的便宜。”警方在这辆货车的右侧车门发现有撞击过的痕迹。与去年12月23日晚王姓村民家的洗衣槽被撞线索吻合。4月12日,忠县警方对田厚波进行了抓捕。

  据警方透露,田厚波落网后交代,撞人逃逸回家后1小时里,他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不稳当。趁着黑夜,他驾驶货车返回现场,途中心神不宁,忙着伤者情况,却将路边的洗衣槽撞坏了,留下了返回现场的铁证。

  到了现场后,他发现女乞丐昏过去了,就用左后车轮对准她的头部,开动倒车挡。他说,当时明显感觉到车压上去后才停手,而那辆货车重9吨。他下车后确认死者死亡,然后抛尸。 当地气候潮湿,尸体一直在流动的河水中放了4个月,很久也没人发现。

  目前,田厚波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重庆晨报记者 戴军
http://news.sohu.com/20110506/n306858035.shtml
肇事男青年:杀了她才能解决 不知道药家鑫
新闻面对面>

  田家条件不错,父子共同经营5辆车;“儿子错了,要好好配合,争取宽大”

  采访手记>
  厚波和药家鑫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同样的年轻、同样拥有善良的父母和爱他们的女友,但是他们同样视人命如草芥,不同的是一个是高学历,一个是低学历。我不禁想问他们到底怎么了?希望这样的事情以后别再发生了。

  一个乞丐的死,没有家庭亲友团的关切,但警方没有放弃,案件的破获让我看到了对生命的尊重,因为不管她是不是一个乞丐。

  最后,我甚至放弃了采访田厚波的父母和女友,因为他的行为已经深深地伤害了这个家,我不想在这个时候,再去打扰他们。

  给女乞丐的生命尊严讨回公道,警方做到了。

  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 戴军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忠县看守所,见到了田厚波。

  稚嫩的脸庞上,满是茫然,因为惊恐和无助显得有些呆滞。几乎从来不上网不看报纸的他,连犯下同样恶性案件的药家鑫是谁都不知道。

  他的性格很内向,准备了很多问题的记者并没有得到几句像样的回答。

  晨报记者:你当时到底怎么想的?

  田厚波:我现在也不晓得,就是觉得第二天被认出了很麻烦,压死了压伤了都要找我。认出我了我就完了。我不晓得怎么回事,就想杀了她。

  晨报记者:听说你的货车买了价值80万的保险?

  田厚波:嗯,不清楚到底好多,每年是要交7000多的保险费。

  晨报记者:你干吗还杀她?

  田厚波:我也不晓得,其他什么都没想,就想杀了她才能解决。

  晨报记者:你知道药家鑫事件吗?

  田厚波(一脸茫然):不晓得。

  晨报记者:你什么文化程度?

  田厚波:我高中没毕业,18岁开始开车,开了3年。

  晨报记者:有什么想给父母亲说的吗?

  田厚波:我很对不起他们(停了一下),也对不起杀死的女叫花,她也是条命。

  “当时就想杀了她……我不晓得药家鑫”

  田厚波才21岁,是家里的独子。

  他的家庭在当地农村还算不错,共有5辆车,其中一辆桑塔纳、两辆货车、两辆小挖机。他和父亲共同经营,还有个女朋友在当地医院工作。

  民警说,他爷爷80多岁了,很疼爱这个孙子,他家是单传。现在家里都不敢告诉他爷爷孙子的事情。

  4月17日,指认现场的时候,赶来看儿子的田父田母和田厚波的女朋友在一起抱头痛哭。

  田厚波的父亲十分配合警方工作,主动提出厚葬死去的女乞丐,“儿子做得肯定错,女乞丐也是人,希望他好好配合,争取宽大。”田父对警方表示。

  目前忠县警方正在加紧寻找女乞丐的家人。
这要以故意杀人罪判定的吧
又毙一个。。。。
情节恶劣,故意杀人。应该和药八刀捆一块一起毙了
查一下是不是官二代,军二代
是的话,马上枪决。
农村来的?
这次可别来个红军后代哦:D
这个没什么可说的,死就一个字,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刑罚可以匹配罪行。
他和药渣都该死,无论是药死他不死,还是他死药不死,都是不能接受的!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1:27

是农二代民二代也不行。
m_sy 发表于 2011-5-6 11:42

也可能是地富反坏右的后代呢。
理应毙之

他和药渣都该死,无论是药死他不死,还是他死药不死,都是不能接受的!
qwedrt 发表于 2011-5-6 11:47

举双手双脚表示同意
肇事逃逸还为灭口而故意杀人,性质恶劣
不杀鸡儆猴,还会有更多的此类案件发生
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还唱着歌,忽然就给车撞飞了,没撞死的还给要加薪捅死了!
他和药渣都该死,无论是药死他不死,还是他死药不死,都是不能接受的!
qwedrt 发表于 2011-5-6 11:47

举双手双脚表示同意
肇事逃逸还为灭口而故意杀人,性质恶劣
不杀鸡儆猴,还会有更多的此类案件发生
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还唱着歌,忽然就给车撞飞了,没撞死的还给要加薪捅死了!
yuppppp 发表于 2011-5-6 11:52
谁说di!!!
只要不是官二代、富二代、军二代,就可以飞石镖死人!还可以弄死公务员!

查一下是不是官二代,军二代
是的话,马上枪决。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1:27



    那边是贫困山区,按他家的财力可以算小富二代了-----------但我觉得这种性质的犯罪没啥好说的,一律按药渣处理----------除非他是个未成年人---------幸好不是--------叫花大姐可以瞑目了
查一下是不是官二代,军二代
是的话,马上枪决。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1:27



    那边是贫困山区,按他家的财力可以算小富二代了-----------但我觉得这种性质的犯罪没啥好说的,一律按药渣处理----------除非他是个未成年人---------幸好不是--------叫花大姐可以瞑目了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1-5-6 13:14
嗯,大家加油,查查他有没有个当军代表的爹,当副省长的外公

嗯,大家加油,查查他有没有个当军代表的爹,当副省长的外公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3:15



    真这样他应该是在阿妹例假,哦,阿妹例假不够贵族气息,他应该是在英国狼瞪什么地方压死一个行为艺术家才对。话说那边没死刑啊,真是个好地方
嗯,大家加油,查查他有没有个当军代表的爹,当副省长的外公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3:15



    真这样他应该是在阿妹例假,哦,阿妹例假不够贵族气息,他应该是在英国狼瞪什么地方压死一个行为艺术家才对。话说那边没死刑啊,真是个好地方
药家鑫说是怕农村人惹麻烦,这农村人也怕农村人吗?
警方应该值得称赞,我看各位都基本无视了这一点
无知的人太多了,这么大的人了,连交通事故,到轻微违法(逃逸),到杀人重罪都一团浆糊(当然,受过高等教育也不一定有用,药八刀就是),家长怎么教的啊。。。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1-5-6 13:20
兄台,每次我看到阿妹例假偶就联想到例假---------------
话说现在的人犯法了喜欢扯自己不懂法。。。

高中没毕业就不懂法?

小学毕业就应该懂得事情,扯什么不懂法,找借口开脱罢了

三十年前初中毕业就算学历不错了,
racher 发表于 2011-5-6 13:23


   家爵哥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嘛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1:27
不是就不用杀吗?
XNGQ 发表于 2011-5-6 16:37
交给人民群众审判。
是,罪加一等
不是,查查这个乞丐是否是落泊的富二代官三代。
要查查当年到底是谁传出撞伤不如撞死的谣言,然后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枪毙!
只要不是酒驾、故意等情况,正常买保险的都可以获理赔。
要查查当年到底是谁传出撞伤不如撞死的谣言,然后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枪毙!
只要不是酒驾、故意等情况,正常买保险的都可以获理赔。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1:27

身份重要么。这样性质恶劣的案件就是应该死刑无缓刑。
杀了她才能解决

撞伤不如撞死 。。。。。。
这个是故意杀人罪吧?
begripfury 发表于 2011-5-6 16:53
不知道罪犯身份,如何谈体制问题?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7:10


得。这事甭跟我说。
畜生该杀。
此人不死,天理难容。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5-6 17:10
呵呵,现在要来玩诱导了?
灰隼 发表于 2011-5-6 17:07

交通肇事,故意杀人两罪并罚
:@杀!既然敢杀人,就留下命来吧。
XNGQ 发表于 2011-5-6 16:37
你是想让 李斌 发贺电呢?
还是想让 刑丹 泪流满面呢?
begripfury 发表于 2011-5-6 16:53
估计李斌觉得相当重要。。[:a6:]
该死!比药八刀还恨,一起枪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