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超"5%红线"未披露信息 南京股民被罚3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9:51:47
龙虎网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对南京一投资者周某因未按照规定信息披露而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账户持超417万股
2007年10月11日,周某开始利用其本人及“周××”、“李××”、“南京××”等5个证劵账户交易美欣达股票。2010年3月19日,上述5个账户合计持有美欣达股票4177451股,占美欣达已发行股份的5.15%,超过5%即触发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作为5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周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交所作出书面报告,也未通知美欣达公司,并未予以公告。中国证监会根据周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劵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套牢不影响处罚决定
周某申辩自己不熟悉《证劵法》具体规定,并且接到交易所通知后即进行公告,同时,自己所持股份没有卖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请求减免罚款。
《证劵法》设定大宗持股信息披露制度,目的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在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平、及时地了解相关信息,并基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投资判断。这一制度有利于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劵市场,保障上市公司稳定和持续经营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人应知而不去了解法律规定,并不构成免于处罚的理由。投资行为是否盈亏,也不影响处罚决定。周某未及时履行法律规定的报告和披露义务,扰乱了证劵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处罚。
江苏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做明明白白的投资者,在特定情况下,投资者也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本较小,更容易发生持股超过5%的情况,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旦发生这种情形,必须按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特约记者 李巍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相关规定
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王涛
http://news.longhoo.net/2011-05/05/content_5513450.htm龙虎网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对南京一投资者周某因未按照规定信息披露而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账户持超417万股
2007年10月11日,周某开始利用其本人及“周××”、“李××”、“南京××”等5个证劵账户交易美欣达股票。2010年3月19日,上述5个账户合计持有美欣达股票4177451股,占美欣达已发行股份的5.15%,超过5%即触发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作为5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周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交所作出书面报告,也未通知美欣达公司,并未予以公告。中国证监会根据周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劵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套牢不影响处罚决定
周某申辩自己不熟悉《证劵法》具体规定,并且接到交易所通知后即进行公告,同时,自己所持股份没有卖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请求减免罚款。
《证劵法》设定大宗持股信息披露制度,目的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在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平、及时地了解相关信息,并基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投资判断。这一制度有利于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劵市场,保障上市公司稳定和持续经营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人应知而不去了解法律规定,并不构成免于处罚的理由。投资行为是否盈亏,也不影响处罚决定。周某未及时履行法律规定的报告和披露义务,扰乱了证劵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处罚。
江苏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做明明白白的投资者,在特定情况下,投资者也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本较小,更容易发生持股超过5%的情况,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旦发生这种情形,必须按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特约记者 李巍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相关规定
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王涛
http://news.longhoo.net/2011-05/05/content_5513450.htm
吃到4.99不就完了吗。何必呢。
怎么被查出来是5个帐户的实际控制人?
j10s30 发表于 2011-5-10 23:50


    这和查内幕交易估计一个办法。。。
回复 3# j10s30


    马甲啊。肯定是本人,配偶,老爸老妈,儿子,女儿,自己开的公司。
如果要超过4.99前跟妻子离婚呢?  回落到5以下再复婚就不违法了吧?
回复 6# 北京野人


    还是属于一致行动人。
我觉得这在技术上很难查,否则就没人坐庄了.要不就是这家伙犯了容易被抓到的低级错误.
j10s30 发表于 2011-5-11 09:27


    因为他持股的这个公司盘子小,很容易达到5%上限的。
记得前几年某个黑嘴也是不小心进入前十大股东暴露了
用别人名字开的帐户怎么证明他是实际控制人?
j10s30 发表于 2011-5-11 15:49


    一致行动人而不是实际控制人。
什么叫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