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勇:谁是萧瀚口中屠杀药家鑫的"刽子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6:06:39
药家鑫案从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变成恶性杀人案件,再演变成轰动全国的公共事件,整个过程我都在默默关注,不过没有专门写一篇文章,因为我觉得,该说的话,评论家们已经说了,该做的事,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们正在做,我只要静观其变就好。

4月22日,在万众瞩目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应该说,这是一个程序基本严谨、证据充分、量刑准确的判决,也是一个能被大部分民众接受的判决(当然,药家鑫一家是很难接受的,在此予以理解)。

但是奇怪,一些知名学者表示不满意了。以萧瀚为例,他不但在财新网博客上继续发文,把支持判处药家鑫死刑的民众斥之为“嗜血症患者”“网络暴民”,还在微博里语无伦次地骂他们为“刽子手”。“你们甚至可以用最激烈的语言去谴责药家鑫残忍杀害张妙(我和你们一起谴责),但只要你们张口要杀人,那你们就是刽子手。”“只要你们要杀阶下囚,不管这个阶下囚是谁,不管他罪行多么严重,那么我跟你们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因为我跟刽子手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药家鑫被判死刑,看来真伤到萧瀚教授的心了。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伤不起啊,有木有?

萧瀚教授很爱讲逻辑,好吧,我们就来讲一下逻辑。

从逻辑上讲,支持判处药家鑫死刑的民众是“刽子手”吗?好像不是吧?做出死刑判决的明明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啊?他们依据的法律条款明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啊?如何从逻辑上讲得通呢?除非萧瀚认为,这些“喊打喊杀”的民众影响到了法院判决,导致本不该判死刑的药家鑫被判处了死刑。真是这样吗?其实不然。中国是司法体系确实不太健全,中国的司法确实不太独立,影响中国司法公正的因素确实存在,比如,来自各自公权力、各种政治因素的干扰,但真正因为民众影响、而导致司法判决发生改变的,至今尚无一例发生。药家鑫案也不例外。在本案程序透明、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恼羞成怒地把矛头对准支持判处药家鑫死刑的民众,这是那一种逻辑?

萧瀚教授爱讲宽容,好吧,我们就来谈谈宽容吧。

在药家鑫案中,萧瀚把药家鑫称为“已经是个失去了任何作恶能力的重刑犯”,保护着他爱护着他,不让任何人对他“喊打喊杀”,其宽容之心溢于言表,其仁慈之意令人动容,就差没有抚摸着药家鑫的脑袋说,“这孩子还不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说来奇怪,言必谈“敬畏生命”,以“人道主义”者自居的萧瀚教授,对于支持死刑的民众,却一点都不宽容的。总是居高临下地睥睨着他们,“嗜血症患者”“网络暴民”“刽子手”“愚民”“奴才”“没有灵魂的肉体”……他们做错了什么,以至于萧瀚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这些词语来鞭打他们?OK,就算他们知识不够渊博、逻辑不够严密、思想不够解放、爱心不够泛滥,但好歹他们没有在撞伤一个人之后、还“充满激情”地补上八刀吧?他们是“喊打喊杀”,也只是口头上而已,并没有真的扛一把刀亲自在药家鑫身上实践吧?我想,要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让萧瀚把在药家鑫身上都舍不得使用的词语,慷慨地洒给支持死刑的民众呢?

萧瀚教授爱讲正义,好吧,我们就来讲正义吧。

我非常赞赏萧瀚放在微博自我介绍里有一段话:常识必须被重复,否则它将被遗忘;邪恶必须被惩罚,否则它将继续作恶;正义必须被炒作,否则它将被活埋。什么才是正义呢?对于作恶者,依法处以相应的惩罚,这难道不是正义吗?对于受害者,依法予以相应的赔偿,这难道不是正义吗?萧瀚一边要“炒作正义”,一面对作恶者呈献“人道主义”的宽容,恕我直言,这是一种逻辑和人格上的分裂。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据说是德国政治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国家之所以落后,往往不是由于其民众落后,而在于其精英落后。没有找到这句话的原文,但我总觉得,这句话放到今天的中国,是再合适不过了。

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11-04/26/content_23261478.htm药家鑫案从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变成恶性杀人案件,再演变成轰动全国的公共事件,整个过程我都在默默关注,不过没有专门写一篇文章,因为我觉得,该说的话,评论家们已经说了,该做的事,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们正在做,我只要静观其变就好。

4月22日,在万众瞩目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应该说,这是一个程序基本严谨、证据充分、量刑准确的判决,也是一个能被大部分民众接受的判决(当然,药家鑫一家是很难接受的,在此予以理解)。

但是奇怪,一些知名学者表示不满意了。以萧瀚为例,他不但在财新网博客上继续发文,把支持判处药家鑫死刑的民众斥之为“嗜血症患者”“网络暴民”,还在微博里语无伦次地骂他们为“刽子手”。“你们甚至可以用最激烈的语言去谴责药家鑫残忍杀害张妙(我和你们一起谴责),但只要你们张口要杀人,那你们就是刽子手。”“只要你们要杀阶下囚,不管这个阶下囚是谁,不管他罪行多么严重,那么我跟你们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因为我跟刽子手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药家鑫被判死刑,看来真伤到萧瀚教授的心了。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伤不起啊,有木有?

萧瀚教授很爱讲逻辑,好吧,我们就来讲一下逻辑。

从逻辑上讲,支持判处药家鑫死刑的民众是“刽子手”吗?好像不是吧?做出死刑判决的明明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啊?他们依据的法律条款明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啊?如何从逻辑上讲得通呢?除非萧瀚认为,这些“喊打喊杀”的民众影响到了法院判决,导致本不该判死刑的药家鑫被判处了死刑。真是这样吗?其实不然。中国是司法体系确实不太健全,中国的司法确实不太独立,影响中国司法公正的因素确实存在,比如,来自各自公权力、各种政治因素的干扰,但真正因为民众影响、而导致司法判决发生改变的,至今尚无一例发生。药家鑫案也不例外。在本案程序透明、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恼羞成怒地把矛头对准支持判处药家鑫死刑的民众,这是那一种逻辑?

萧瀚教授爱讲宽容,好吧,我们就来谈谈宽容吧。

在药家鑫案中,萧瀚把药家鑫称为“已经是个失去了任何作恶能力的重刑犯”,保护着他爱护着他,不让任何人对他“喊打喊杀”,其宽容之心溢于言表,其仁慈之意令人动容,就差没有抚摸着药家鑫的脑袋说,“这孩子还不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说来奇怪,言必谈“敬畏生命”,以“人道主义”者自居的萧瀚教授,对于支持死刑的民众,却一点都不宽容的。总是居高临下地睥睨着他们,“嗜血症患者”“网络暴民”“刽子手”“愚民”“奴才”“没有灵魂的肉体”……他们做错了什么,以至于萧瀚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这些词语来鞭打他们?OK,就算他们知识不够渊博、逻辑不够严密、思想不够解放、爱心不够泛滥,但好歹他们没有在撞伤一个人之后、还“充满激情”地补上八刀吧?他们是“喊打喊杀”,也只是口头上而已,并没有真的扛一把刀亲自在药家鑫身上实践吧?我想,要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让萧瀚把在药家鑫身上都舍不得使用的词语,慷慨地洒给支持死刑的民众呢?

萧瀚教授爱讲正义,好吧,我们就来讲正义吧。

我非常赞赏萧瀚放在微博自我介绍里有一段话:常识必须被重复,否则它将被遗忘;邪恶必须被惩罚,否则它将继续作恶;正义必须被炒作,否则它将被活埋。什么才是正义呢?对于作恶者,依法处以相应的惩罚,这难道不是正义吗?对于受害者,依法予以相应的赔偿,这难道不是正义吗?萧瀚一边要“炒作正义”,一面对作恶者呈献“人道主义”的宽容,恕我直言,这是一种逻辑和人格上的分裂。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据说是德国政治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国家之所以落后,往往不是由于其民众落后,而在于其精英落后。没有找到这句话的原文,但我总觉得,这句话放到今天的中国,是再合适不过了。

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11-04/26/content_23261478.htm
好在姓萧的已经被停课了 总算舒了口气
叫兽嘛 不叫几声哪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呢
kissmyass 发表于 2011-4-26 23:50

当初停他的课这叫兽的粉丝还一个劲吼叫中国自由已死呢。
冰锋 发表于 2011-4-26 23:52

+++++11111
这家伙还说坚决不生孩子呢,估计是阳萎了
文人皆可杀
为啥当年这帮人不为马加爵、杨佳、修车的的刘师傅等呐喊呢?水端不平怪地心引力?
博文地址http://blog.caing.com/article/17842/
非常不喜这种人
中国的文人和所谓的自由主义者太落后了!

现在连美国人都反省了:人权和正义不能只留给罪犯,受害者虽然不在了,但是他们的人权也不能白白被人侵犯,他们的正义必须要伸张!否则的话,就是鼓励更多的人去犯罪!

极端人权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最讨厌的一点就是,他们总是认为只有他们自己是对的,所有和他们意见不同的人,都是错的,都是邪恶的,都是不如他们高尚的。

其实他们就没明白:如果从纯哲学角度讲,那根本就没有什么高尚和邪恶,所有人做的所有事,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自己。所以,他们那套“如果我们也杀人就和杀人犯一样了,就不高尚了,就没资格审判罪人了”的歪理邪说根本就讲不通。

而如果从社会学角度来讲,那就是应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杀人了,政府就杀了你;当你决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侵犯别人人权的时候,那你的人权也就被你自己自动放弃了。因为你根本就不认同人权。所以,取消你的人权,正是尊重你自由意志的一种体现……这才是公正!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人类社会的继续存在!

否则,如果真让极端自由盛行起来,并且成为真理的话,那人类社会必将变成动物世界。法律和秩序都将被摧毁!

其实现在西方国家就有点这个苗头了。你看,在自由主义盛行的国家里,精神病犯法无罪临时精神病犯法还无罪。这个还算可以理解,可是,现在连先天上脑子构造、思维方式有问题的人犯法都无罪了!这个就有严重的问题了!任何一个人都算上,没谁是完美的!想要找问题,那肯定都能找出来。任何一个人犯罪后都可以辩称:因为先天基因的问题,我就长了这样的一副大脑,而这副大脑就是这么思考问题,这就导致了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我就犯罪了!我没有选择余地!所以我是无罪的:(
dgwill 发表于 2011-4-27 00:49
你这么说,我想起来这货是谁了
既然死刑已经判了,总要有人行刑。“刽子手”就是行刑人员的古称。就象“狱卒”“仵作”就是今天的狱警、法医差不多。
丫有资本去冥猪兹油国家申请"政治避难"了
不必言必称中国自由主义如何了,箫只能代表他自己,老右在超大也算自由主义的代表了吧?我对此案的看法和他无任何相同之处
人权和正义不能只留给罪犯
萧瀚是谁?
他的言论如何关我P事!!
f22 发表于 2011-4-27 09:00


    你不算!我一直以为你在给自己贴金
独眼狼 发表于 2011-4-27 02:26

这种二货真该拉出去打靶
应该说,这是一个程序基本严谨、证据充分、量刑准确的判决,也是一个能被大部分民众接受的判决(当然,药家鑫一家是很难接受的,在此予以理解)。

:handshake
f22 发表于 2011-4-27 09:00
老右有良心,他有么?自由主义的名称都被他这样的人搞臭了。
回复 15# f22


    你就是个伪右:D
楼主的最后一句话,深表赞同!
f22 发表于 2011-4-27 09:00


    南方系记者与他有相似之处,
http://t.sina.com.cn/n/%E8%93%9D%E8%8E%B2%E8%8A%B19999
南方周末记者黄秀丽
投给“呼吁无条件废除死刑,包括药家鑫二审改判”这1个选项
hem10 发表于 2011-4-27 17:32 每个人都有选择这个的自由,这是他个人的事,但报社并没持这个立场
f22 发表于 2011-4-27 17:42


    南方系的真正立场就在网上,报纸上的立场是TG控制的
hem10 发表于 2011-4-27 17:44 主张废除死刑的专家里也多是TG的,这种事上,TG宣传部不会要求各家要有统一立场
f22 发表于 2011-4-27 17:46


    是TG队伍中的南方系吧
f22 发表于 2011-4-27 09:00


    有种奇怪的感觉,你言必自称“老右”,而事实上,即便是超大,也没几个人赞同这个自称。
冰锋 发表于 2011-4-26 23:52

:handshake。是某些所谓的啊。
f22 发表于 2011-4-27 09:00
兄弟好歹还算有脑子,那种JY简直就是没脑子啊
f22 发表于 2011-4-27 09:00


    如果这个姓箫的做对某事,受到众人拥护,同为自诩自由主义者的你,会不会与有荣焉?


现在这个箫教授受人唾弃,你立马把他与自己切割,算不算党同伐异?

自由主义者做了好事,就算是同是自由主义者的你们头上的功劳,自由主义者做了坏事,就撇的干干净净,把他们开除出自由主义者的阵列,来保持你自己的一贯正确性?

你连自由主义者最起码,最低要求的品质都没有,还好意思自诩为自由主义者?

那允不允许其他自诩是自由主义代表的人也把你这个伪自由主义者也开除呢?
师太慢走 发表于 2011-4-27 09:13
不了解F22,就去看看他以前的帖子,不要随口乱喷,胡说八道!
海盗大统领 发表于 2011-4-27 21:53
大赞这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