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药家鑫死刑后的感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0:16:55
刚开始我对于药家鑫是死刑还是死缓不是特别在意,只是后来围绕着药案那种不公平的氛围,特别是李玫瑾在央视的那个谈话让人不由得不愤怒,所以这节目过后我也强烈支持药必须死型。
我还想假设一下:假如一个比较公平的社会环境里,法院意外判决药家鑫死缓,我们还会不会这样群情激昂坚持药家鑫必须判死刑?刚开始我对于药家鑫是死刑还是死缓不是特别在意,只是后来围绕着药案那种不公平的氛围,特别是李玫瑾在央视的那个谈话让人不由得不愤怒,所以这节目过后我也强烈支持药必须死型。
我还想假设一下:假如一个比较公平的社会环境里,法院意外判决药家鑫死缓,我们还会不会这样群情激昂坚持药家鑫必须判死刑?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7:00

李玫瑾怎么了,她有她的言论自由,她又不是该案的审判法官。

李玫瑾说什么,有关系么?
cutter 发表于 2011-4-22 17:11
它是公安系统的,全国知名的教授,它的观点对法官的影响力远远大于一般民众
bhhsy 发表于 2011-4-22 17:17

在电视台说几句话就能对法官造成很大影响力,这个教授很牛啊。;P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7:00


    人家姓李的说的啥你都没听明白 还愤怒个啥
LS的,LZ的意思是媒体存心制造不公正氛围,真实意愿是煽动大家同仇敌忾,李叫兽其实是支持死刑的,但不好明说,干脆牺牲小我,发动大众,成全中国的法律体系,呵呵
回复 2# cutter
你知不知道她是以什么身份在接受央视访谈?!你知不知道马加爵3个月内即被处决?!而药家鑫呢?
2011年3月23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杀人案开庭,当晚,李玫瑾在央视点评称,药之所以会在瞬间完成连扎6刀的动作,和他长期以来的钢琴训练有关。旋即,李的说法被网友称为“钢琴强迫杀人法”,认为她是在为药开脱罪行。李本人亦陷入漫天口水之中。
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李玫瑾评药家鑫  

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   ——李玫瑾评马加爵   

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李玫瑾评杨佳
其实药真是被他家人, 被那些明里暗里帮他的砖家给害死的

如果开头药家人就拿出诚意来,拿出真正忏悔的态度来

如果那些砖家说一些更合人性, 同情受害者的话, 那怕什么也不说呢..也许药真就不会死

真的是机关算尽太聪明, 反误了丫的性命:D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7:24

马加爵和这个案子有啥关系?

马加爵自己买斧子杀人,那是蓄谋已久的谋杀。

这个案子是交通肇事在先,杀人在后。

两者根本没有可比性。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7:24

马加爵和这个案子有啥关系?

马加爵自己买斧子连杀数人,那是蓄谋已久的谋杀。

这个案子是交通肇事在先,杀人在后。

两者根本没有可比性。
回复 5# xiaocaibing

全国这么多网友都没你听得明白,所谓众人皆醉你独醒,你行啊!
回复 10# 1111XM


    说实在的,事情发生后药家人做的真不怎么样,刚开始竟然采取逃避的态度来对待这件事,我是真不明白他父母是怎么想的。无论如何作为家长应该给被害人一个态度吧?
你们真是太闲了,为了一个渣滓在这里争.
回复 14# seawolf2121
想想看药那种看不起穷人, 怕穷人难缠的思想从那来的

他家里人绝对是难辞其灸...种因得果啊


回复 11# cutter


    九楼已经回答你了

回复 11# cutter


    九楼已经回答你了
要加薪就是要判死刑啊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7:56

驴唇不对马嘴
李教授这话,学过法律的和没学过法律的看上去就完全是两回事
也没什么必要辩解
回复 19# cutter


    不好意思是九楼
不是逗你玩 发表于 2011-4-22 17:27

嗯 说的不错
回复 15# alex755


    当时也是愤恨的不行,只是现在回过头觉得这个渣滓其实也挺可伶的,22岁的大好人生就要画上句号......
cutter 发表于 2011-4-22 04:30


    我觉得药的杀人比马加爵要恶劣十倍或一百倍。 正常人如果要做杀人这样的犯罪,是需要极大的仇恨,或者为了很大数量的金钱等利益什么的才铤而走险。 当一个人视杀人如儿戏,想起来就杀一个,今天为了车祸就可以杀人,明天在超市买菜跟人讨价还价也可以出刀,这种随意犯罪才是最有社会危害性的。。。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8:01

同样驴唇不对马嘴。

马加爵预先购买凶器,所杀数人也都是认识的人,百分之一万的预谋杀人,世界上再牛的律师业辩驳不了。

药家鑫这个案子有交通肇事的前因在内,对律师来说,确有空子可钻。

两者根本无法比较。

回复  xiaocaibing

全国这么多网友都没你听得明白,所谓众人皆醉你独醒,你行啊!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7:31



    网友和明白是两回事
很多蠢事蠢话恰恰是网友嘴里蹦出来的

李玫瑾分析的只是为什么药这么做了,但是到了众网友嘴里却变味儿了,成了药情有可原,成了为药开脱。

每个罪犯犯罪都有原因,是不是只要分析这些原因就是所谓的开脱?你可以分析蟑螂为什么会传染疾病,那么就是你心里认为蟑螂不该被消灭?  


因药家鑫“弹琴强迫杀人法”被骂 李玫瑾教授回应
2011年04月11日 02:41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字号:T|T34451人参与1098条评论打印转发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11/5651664_0.shtml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 (资料片)

因“弹琴强迫杀人法”被骂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

我不能说不杀药家鑫 不足以平民愤

□贺卫方:莫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

□王忠武:公众只会接受与自己相近的观点

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李玫瑾评药家鑫

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

——李玫瑾评马加爵

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李玫瑾评杨佳

百度百科里,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的个人简介,一度被修改成“著名犯罪漂白家,对于犯罪漂白有相当经验”。祸起3月23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杀人案开庭,当晚,李玫瑾在央视点评称,药之所以会在瞬间完成连扎6刀的动作,和他长期以来的钢琴训练有关。旋即,李的说法被网友称为“钢琴强迫杀人法”,是在为药开脱罪行。李本人亦陷入漫天口水之中。

近日,李玫瑾接受本报专访。

记者 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谈“网骂”

“他们戴有色眼镜和情绪攻击我”

记者(下简称“记”):现在网上对你骂声很多,如何看待?

李玫瑾(下简称“李”):确实特别出乎我的意外,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点评。但我个人也在反省为什么会给大家造成这样的错觉。

记:你认为原因在哪里?

李:我感到最早网上有一篇转载很多、名叫《教授,请勿在亡者的伤口上撒盐》的博文,正是这篇博文给我概括了什么所谓的“弹钢琴强迫杀人法”。这个说法一提出来,很多没看过视频,甚至根本不知道前后过程的网友,就认为他的概括是对的,因此开始骂我。

如果大家直接去看视频,会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但现在大家统一用的都是“弹钢琴强迫杀人法”。

记:如果不是药家鑫被传有军方背景,还会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李:马加爵案、邱兴华案和杨佳案,公众都倾向犯罪人,因为前几个人在公众眼里都属于弱者,唯独药家鑫不是。但事实上看药的材料,他没有复杂的背景,中国有成千上万这样的家庭。

谈底线

“我绝不能说不杀药家鑫不足平民愤”

记:有媒体认为你的点评没有考虑到“技术话语与法治语境的适宜性”,是导致这次风波的原因之一。你在博客里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可。

李:语境很重要,我当天没有分析“药家鑫该被判何刑”,而是直接分析他“动作的由来”,给人造成“替他找理由”的错觉——专家视角与大众视角的差别导致了这种错觉。

记:你认为网民最希望你在节目里表达什么观点?

李:我现在明白了,他们让我谈的就是药家鑫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他们要的是这句话,但作为专家我绝对不能说这句话。

记:怎么解释?

李:我必须理性。他该不该杀是法庭作出决定。我没有审查案件,不能做出那样的评判。如果要做那样的评判可以找刑法学家。我是犯罪心理学家。我不能在那个地方说他该杀还是不该杀。那叫民意审判,我作为专家,我不可能做民意审判。

在央视另外一个栏目里,我们有一个专家评论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下来以后我们有多少人讨伐他啊。你怎么能在那个地方说那样的话,你还是法律教授。我们自己都在讨伐这样的教授,我怎么能在那个场合说那样的话,所以我在央视连药是不是自首都没有回答。因为我没听评审,不能做判断。
谈初衷

“我重点分析他扎人的心理背景”

记:你认为央视希望你做什么样的解读?

李:犯罪动机还要我说吗?他自己都说“我撞伤不如撞死,我就是怕麻烦”。我到那(央视)告诉观众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那我的点评也太滑稽了。

我认为央视所关注的,是这样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为什么会在完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瞬间扎了被害人这么多刀,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我们要从案件行为中看出他的背景,更重要的是预防什么。我认为它需要的是这个答案,那我当然要解释的是这个问题。

记:但公众似乎并不理解对这个瞬间动作的点评和要寻求的答案有什么联系。

李:人通常在愤怒背景下才有多发动作行为,甚至大家愤怒骂我时,往往也不是一句话就能解恨的。那么,药在案发当晚,在他平生第一次举刀杀人时,他是恐惧多呢还是愤怒多?我的判断是:他应该恐惧多,他应该扎了一两刀就想跑,甚至可能因为意外和恐惧而出现无法自控的颤抖。

但他在瞬间连扎了这么多刀,他为什么没有顾虑,他为什么不停?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以,我才重点分析了他扎人动作的心理背景:长期的机械动作、长期与人隔离、长期被迫练琴等形成的心理问题——有艺术而缺乏人性。因此我认为这跟他弹钢琴有关,这有什么不对?

记:你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反常行为产生的原因,来避免出现更多的“药”。

李:我想反省他的问题的由来在哪——就是只有技能,没有情感。我曾问他喜欢哪个音乐家,他回答是肖邦,是浪漫的。可我们都知道,要考级的话你要练的是技术性的曲子。说句实话,十个指头倒来倒去,考到十级他得练多少曲子?因此,他经历的是什么,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理解这个过程。而我们现在有多少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郎朗,我们也正在重蹈着这条路,这才是让我反省的。所有技能、艺术、知识都要使孩子具有人性的时候,才有价值。你说我这些话怎么就没有人听得懂?包括这些大学教授,什么北大的、清华的。

谈专家

“你在别人专业领域中太自负”

记:如你所说,不少社会知名人士包括清华大学美学教授肖鹰先生,也对你的观点有不同看法。

李:我说“弹琴导致药杀人”,你不能反过来说,他“杀人是在弹钢琴”。我说“地湿了是因为天下雨”,你不能说我说“地湿就等于天下雨”,这是逻辑上的错误。很多(指责我的)专家即使不是干这个专业的,这种理解的、逻辑上的错误也是不应有的。现在这些不是我说的话,成了我说的话。然后他来批斗你,且不容你申辩。

记:除了发表博客回应肖鹰,和他还有什么交流?

李:我很客气地找到肖鹰教授的博客,给他留了一句话:肖教授咱俩最大的差别,是你在别人的专业领域当中太自负。

我认为这话稍有学术素养的人就应明白了,就别说了。要是说的话你也得说到点上。你要不就问问身边的心理学的专业人员,我的话有没有道理可言。但我觉得他不明白,这就是后来我为什么不再理他了。

谈心声

“理解,不是渴望就能拥有的”

记:你渴望被理解?

李:我不渴望,有些东西不是渴望就有用的,而且我也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从马加爵案到邱兴华案,我都没少挨骂,包括杨佳的案子。面对这一切我很坦然,我并不急于解释。

我觉得这就是社会分歧所在。你作为专家从一个角度去研究问题,不是所有人能理解你。

我不跟他们吵架。但我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我们有些教授,我这么平和的给他讲道理他听不懂,他甚至在攻击我的为人、人格,你跟我接触过吗,你了解我的专业吗,什么叫专家强迫性人格?我觉得这是我们的悲哀,名牌大学怎么出这样的教授,而且还好意思一而再再而三的指责我。

记:你对此非常失望?

李:我们现在大学老师的浮躁以及网民的暴躁,是我们当今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整体的温度计的体现。我不愤怒,我觉得这就是现实,慢慢面对。但是我希望,若干年之后回过头来看这个案件,人们会想,李老师这个分析让我们明白了艺术教育的哪些问题特别危险。

不做专业分析,如何避免出现下一个“药家鑫”?李玫瑾: “发现问题不说就是失职!”

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 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因为在央视《新闻1+1》栏目中,对药家鑫案作出的点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饱受争议,她曾因此一度产生过不再对公众案件进行点评的念头。  但这也只是闪念。“如果没有人去观察分析药家鑫心理得病的原因,那么即使杀了这个药家鑫,仍然不能解决同类问题:我们走在大街上,保不齐接着被人撞,然后再被人碾压、再被砖头砸死、再用扎刀扎死。”李玫瑾说,她的研究应该受到尊重,可以让很多人受益,包括攻击谩骂她的网友和他们亲人。

“发现问题不告诫就是失职”

记:对于药家鑫的案子,你现在最担心什么?

李:特别担心社会舆论对药案的“判决”。我估计法官都不敢轻易地拍板。

我昨天做节目,有一个嘉宾对律师说了很多话,我没好意思阻止他。我认为律师就是干这行的,他就是说错了也是应该的,不要攻击他。我不同意激情犯罪,因为案件构不成激情犯罪:没有双方的言语和动作冲突,所以不存在激情。但是我从来不会因为这个去攻击律师,我认为他的辩护、他的所谓的辩护都是应该的。他吃的这碗饭,干的这个活,就应该替药家鑫说话。法律惩罚的是具体的行为,你杀人就得为杀人付出代价,但是不等于你这个人就可以被侮辱、被辱骂,我觉得这是两码事。

记:以后你还会对公众点评案件吗?

李:有人染了疯牛病倒下后,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很快就有第二个、第三个人倒下。如果没有人去观察分析药家鑫心理得病的原因,那么即使杀了这个药家鑫,仍然不能解决同类问题:我们走在大街上,保不齐接着被人撞,然后再被人碾压、再被砖头砸死、再用扎刀扎死。

我在此次点评药案后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尤其是恶毒谩骂,我真的有过这个念头:以后再也不对公众点评任何案件。可是,我的研究和我的职业操守告诉我,当我发现案件背后的原因和问题时,不告诉社会,不告诫大家,就是失职。因为这种情形很快就会再现!

我认为,我的研究可以让很多人受益,包括攻击谩骂我的网友和他们的亲人。我的研究应该受到尊重,不是为我,是为我们这个社会。

“我想我还是有知音的”

记:你的同行对您的这次点评肯定也有关注。

李:我没有看到文字的,但在我们大学的教研室,几乎所有见我面的同行都说:网上的事我们都看到了,你别理他,他们根本不懂。我说“谢谢你们,到底我们是同行。”

记:除了同行,专业领域以外有没有对你表示支持的?

李:我这些日子接到那么多向来很少联系的朋友,发来短信说:我们看了你的全部视频,我们同意你的观点,你是正确的,你不要怕。我看到这些真的很感动,觉得生活当中还有很多并不需要你去讨好,就认可你的人。我还是有知音的。

其实很多记者,包括张泉灵我都没有见过面,只是电话连线——黄勇的案件我跟她连过线。这些记者我们真的就属于声音之交,没有见过面,但是在这次的评论当中他们都在鼓励我,说李老师你要坚强,我说你们放心。

当今中国最有良知的是我们的记者群。感激是很轻的一句话,这些东西我都记在心里。我觉得我们有共同的感受,就是我们对社会有责任。
网友为何会嘲讽专家?王忠武: 公众只选与己立场相近观点

药家鑫案引发众多关注,包括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南开大学副教授、著名青年学者熊培云,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在内,通过微博、接受采访等多种形式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文/记者 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贺卫方:“株连九族”言论令我震惊

针对最新一期《南都周刊》刊发的专栏文章《要以公众狂欢的形式处死一个人吗?》,贺卫方教授在个人微博中表示:“拙文已明确说,如果披露的信息都属实,依据今天的刑法和司法实践,药若不判死刑,难说是一个公平的判决。”

贺卫方同时表明,专栏文章的批评主要针对孔庆东教授,“他的‘株连九族’之类的言辞令我震惊。”

“你若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检索视频,看看我这位同事的全部评论。虽然充满了对于杀人者的全部义愤,但我不得不说,他的话语不仅经常充满自行矛盾,而且本身也洋溢着暴戾之气。网友的跟帖也大多是叫好欢呼。我们当然可以依法判决一个人死刑,但是否可以不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我们的同类?”贺卫方说。

熊培云:潜在的报复是在比坏

在《重新发现社会》、《自由在高处》等著作中,青年学者熊培云多处倡言废除死刑。药家鑫案,熊培云再次在微博中论及死刑存废。就此发表的10条微博中,熊培云表示:“你们(主张杀药者)以为既然杨佳可杀,那么药家鑫同样可杀。而我认为杀了药家鑫同样救不了下一个杨佳被法庭所杀。这种潜在的报复实际上是在比坏。”

在熊看来,更为负责任的做法是促成张药两家和解,不让张家活在仇恨的伤痛里。“你们说杀药是还张家以正义,我却说此正义是‘嗜血的正义’。当一个孩子失去妈妈,另一位母亲又失去儿子,两家永无和解之日。而你们满足了想要的正义感,什么也未失去。”

王忠武:公众为何会嘲讽专家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着重分析了公众嘲笑专家为何会蔚然成风。

这需要从两方面看待。一是公众不能苛求专家,所谓专家是指在某一领域有专长的人。“姚明只能打篮球,聂卫平只能下围棋。你不能要求姚明的围棋下得和聂卫平一样好,同样不能要求聂卫平的篮球打得像姚明一样棒。”公众需要树立科学的专家观。

同时,王忠武指出,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一部分专家过于从众媚俗,社会参与感太强,与自己无关的专业领域也要参与也要讲,结果暴露了自己的知识局限性,一旦公众受过类似专家的害,吃过专家的亏,便会产生对专家的极大不信任。“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王忠武说。

具体到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遭“围殴”,王忠武分析,公众只会有选择性地接受与自己的阶层、立场相近的观点,一旦专家观点与上述条件不符,就会自然而然地站到相反一方,这很容易造成网络暴力。另外,网络传播的属性决定了网民不需要对自己参与其中造成的网络暴力负责,这也加剧了类似情况的出现。

韩洪刚:多方语境错位

《时代周报》评论员韩洪刚在评论文章中指出,李玫瑾的表达、药家鑫杀人案、公众的理解之间发生了语境错位,以致出现了李玫瑾遭“围殴”现象的发生。

文章认为,李玫瑾对药杀人行为的解释在学理上并非无稽之谈,但在尚未做符合学术规范的系统研究之前,仅凭一个电视台提供的视频,就即兴做出分析,显然失之严谨。另外,李玫瑾还没有考虑到其技术话语与法制语境的适宜性。公众对李玫瑾的解释看作是为药脱罪,同样失之过当。这种误解主要来自一种长期以来形成的心理定势,即司法又是由于受到权力的左右而丧失公正,专家却常常为司法不公做“合理化”辩解。另外,李所使用的“强迫行为”这一解释性概念,与药的辩护律师使用的“激情杀人”这一辩护性概念,在字面意义上很容易被混为一谈,在人们的头脑中“并置”,成为通通是为药家鑫的罪行做辩护。

公众把李玫瑾的解释看作是在“为药家鑫脱罪”,也未免失之过当。事实上,李玫瑾的解释指向的是犯罪嫌疑人杀人行为的“可理解性”。她的分析是有价值的,正如李玫瑾所指出,时下家庭教育中缺失“心理抚养”,光培养孩子的能力是不够的,一定要培养人性,以避免下一个药家鑫。但公众却把这种“可理解性”理解成了“可辩护性”。
回复  xiaocaibing

全国这么多网友都没你听得明白,所谓众人皆醉你独醒,你行啊!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7:31



    网友和明白是两回事
很多蠢事蠢话恰恰是网友嘴里蹦出来的

李玫瑾分析的只是为什么药这么做了,但是到了众网友嘴里却变味儿了,成了药情有可原,成了为药开脱。

每个罪犯犯罪都有原因,是不是只要分析这些原因就是所谓的开脱?你可以分析蟑螂为什么会传染疾病,那么就是你心里认为蟑螂不该被消灭?  


因药家鑫“弹琴强迫杀人法”被骂 李玫瑾教授回应
2011年04月11日 02:41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字号:T|T34451人参与1098条评论打印转发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11/5651664_0.shtml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 (资料片)

因“弹琴强迫杀人法”被骂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

我不能说不杀药家鑫 不足以平民愤

□贺卫方:莫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

□王忠武:公众只会接受与自己相近的观点

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李玫瑾评药家鑫

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

——李玫瑾评马加爵

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李玫瑾评杨佳

百度百科里,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的个人简介,一度被修改成“著名犯罪漂白家,对于犯罪漂白有相当经验”。祸起3月23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杀人案开庭,当晚,李玫瑾在央视点评称,药之所以会在瞬间完成连扎6刀的动作,和他长期以来的钢琴训练有关。旋即,李的说法被网友称为“钢琴强迫杀人法”,是在为药开脱罪行。李本人亦陷入漫天口水之中。

近日,李玫瑾接受本报专访。

记者 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谈“网骂”

“他们戴有色眼镜和情绪攻击我”

记者(下简称“记”):现在网上对你骂声很多,如何看待?

李玫瑾(下简称“李”):确实特别出乎我的意外,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点评。但我个人也在反省为什么会给大家造成这样的错觉。

记:你认为原因在哪里?

李:我感到最早网上有一篇转载很多、名叫《教授,请勿在亡者的伤口上撒盐》的博文,正是这篇博文给我概括了什么所谓的“弹钢琴强迫杀人法”。这个说法一提出来,很多没看过视频,甚至根本不知道前后过程的网友,就认为他的概括是对的,因此开始骂我。

如果大家直接去看视频,会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但现在大家统一用的都是“弹钢琴强迫杀人法”。

记:如果不是药家鑫被传有军方背景,还会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李:马加爵案、邱兴华案和杨佳案,公众都倾向犯罪人,因为前几个人在公众眼里都属于弱者,唯独药家鑫不是。但事实上看药的材料,他没有复杂的背景,中国有成千上万这样的家庭。

谈底线

“我绝不能说不杀药家鑫不足平民愤”

记:有媒体认为你的点评没有考虑到“技术话语与法治语境的适宜性”,是导致这次风波的原因之一。你在博客里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可。

李:语境很重要,我当天没有分析“药家鑫该被判何刑”,而是直接分析他“动作的由来”,给人造成“替他找理由”的错觉——专家视角与大众视角的差别导致了这种错觉。

记:你认为网民最希望你在节目里表达什么观点?

李:我现在明白了,他们让我谈的就是药家鑫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他们要的是这句话,但作为专家我绝对不能说这句话。

记:怎么解释?

李:我必须理性。他该不该杀是法庭作出决定。我没有审查案件,不能做出那样的评判。如果要做那样的评判可以找刑法学家。我是犯罪心理学家。我不能在那个地方说他该杀还是不该杀。那叫民意审判,我作为专家,我不可能做民意审判。

在央视另外一个栏目里,我们有一个专家评论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下来以后我们有多少人讨伐他啊。你怎么能在那个地方说那样的话,你还是法律教授。我们自己都在讨伐这样的教授,我怎么能在那个场合说那样的话,所以我在央视连药是不是自首都没有回答。因为我没听评审,不能做判断。
谈初衷

“我重点分析他扎人的心理背景”

记:你认为央视希望你做什么样的解读?

李:犯罪动机还要我说吗?他自己都说“我撞伤不如撞死,我就是怕麻烦”。我到那(央视)告诉观众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那我的点评也太滑稽了。

我认为央视所关注的,是这样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为什么会在完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瞬间扎了被害人这么多刀,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我们要从案件行为中看出他的背景,更重要的是预防什么。我认为它需要的是这个答案,那我当然要解释的是这个问题。

记:但公众似乎并不理解对这个瞬间动作的点评和要寻求的答案有什么联系。

李:人通常在愤怒背景下才有多发动作行为,甚至大家愤怒骂我时,往往也不是一句话就能解恨的。那么,药在案发当晚,在他平生第一次举刀杀人时,他是恐惧多呢还是愤怒多?我的判断是:他应该恐惧多,他应该扎了一两刀就想跑,甚至可能因为意外和恐惧而出现无法自控的颤抖。

但他在瞬间连扎了这么多刀,他为什么没有顾虑,他为什么不停?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以,我才重点分析了他扎人动作的心理背景:长期的机械动作、长期与人隔离、长期被迫练琴等形成的心理问题——有艺术而缺乏人性。因此我认为这跟他弹钢琴有关,这有什么不对?

记:你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反常行为产生的原因,来避免出现更多的“药”。

李:我想反省他的问题的由来在哪——就是只有技能,没有情感。我曾问他喜欢哪个音乐家,他回答是肖邦,是浪漫的。可我们都知道,要考级的话你要练的是技术性的曲子。说句实话,十个指头倒来倒去,考到十级他得练多少曲子?因此,他经历的是什么,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理解这个过程。而我们现在有多少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郎朗,我们也正在重蹈着这条路,这才是让我反省的。所有技能、艺术、知识都要使孩子具有人性的时候,才有价值。你说我这些话怎么就没有人听得懂?包括这些大学教授,什么北大的、清华的。

谈专家

“你在别人专业领域中太自负”

记:如你所说,不少社会知名人士包括清华大学美学教授肖鹰先生,也对你的观点有不同看法。

李:我说“弹琴导致药杀人”,你不能反过来说,他“杀人是在弹钢琴”。我说“地湿了是因为天下雨”,你不能说我说“地湿就等于天下雨”,这是逻辑上的错误。很多(指责我的)专家即使不是干这个专业的,这种理解的、逻辑上的错误也是不应有的。现在这些不是我说的话,成了我说的话。然后他来批斗你,且不容你申辩。

记:除了发表博客回应肖鹰,和他还有什么交流?

李:我很客气地找到肖鹰教授的博客,给他留了一句话:肖教授咱俩最大的差别,是你在别人的专业领域当中太自负。

我认为这话稍有学术素养的人就应明白了,就别说了。要是说的话你也得说到点上。你要不就问问身边的心理学的专业人员,我的话有没有道理可言。但我觉得他不明白,这就是后来我为什么不再理他了。

谈心声

“理解,不是渴望就能拥有的”

记:你渴望被理解?

李:我不渴望,有些东西不是渴望就有用的,而且我也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从马加爵案到邱兴华案,我都没少挨骂,包括杨佳的案子。面对这一切我很坦然,我并不急于解释。

我觉得这就是社会分歧所在。你作为专家从一个角度去研究问题,不是所有人能理解你。

我不跟他们吵架。但我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我们有些教授,我这么平和的给他讲道理他听不懂,他甚至在攻击我的为人、人格,你跟我接触过吗,你了解我的专业吗,什么叫专家强迫性人格?我觉得这是我们的悲哀,名牌大学怎么出这样的教授,而且还好意思一而再再而三的指责我。

记:你对此非常失望?

李:我们现在大学老师的浮躁以及网民的暴躁,是我们当今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整体的温度计的体现。我不愤怒,我觉得这就是现实,慢慢面对。但是我希望,若干年之后回过头来看这个案件,人们会想,李老师这个分析让我们明白了艺术教育的哪些问题特别危险。

不做专业分析,如何避免出现下一个“药家鑫”?李玫瑾: “发现问题不说就是失职!”

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 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因为在央视《新闻1+1》栏目中,对药家鑫案作出的点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饱受争议,她曾因此一度产生过不再对公众案件进行点评的念头。  但这也只是闪念。“如果没有人去观察分析药家鑫心理得病的原因,那么即使杀了这个药家鑫,仍然不能解决同类问题:我们走在大街上,保不齐接着被人撞,然后再被人碾压、再被砖头砸死、再用扎刀扎死。”李玫瑾说,她的研究应该受到尊重,可以让很多人受益,包括攻击谩骂她的网友和他们亲人。

“发现问题不告诫就是失职”

记:对于药家鑫的案子,你现在最担心什么?

李:特别担心社会舆论对药案的“判决”。我估计法官都不敢轻易地拍板。

我昨天做节目,有一个嘉宾对律师说了很多话,我没好意思阻止他。我认为律师就是干这行的,他就是说错了也是应该的,不要攻击他。我不同意激情犯罪,因为案件构不成激情犯罪:没有双方的言语和动作冲突,所以不存在激情。但是我从来不会因为这个去攻击律师,我认为他的辩护、他的所谓的辩护都是应该的。他吃的这碗饭,干的这个活,就应该替药家鑫说话。法律惩罚的是具体的行为,你杀人就得为杀人付出代价,但是不等于你这个人就可以被侮辱、被辱骂,我觉得这是两码事。

记:以后你还会对公众点评案件吗?

李:有人染了疯牛病倒下后,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很快就有第二个、第三个人倒下。如果没有人去观察分析药家鑫心理得病的原因,那么即使杀了这个药家鑫,仍然不能解决同类问题:我们走在大街上,保不齐接着被人撞,然后再被人碾压、再被砖头砸死、再用扎刀扎死。

我在此次点评药案后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尤其是恶毒谩骂,我真的有过这个念头:以后再也不对公众点评任何案件。可是,我的研究和我的职业操守告诉我,当我发现案件背后的原因和问题时,不告诉社会,不告诫大家,就是失职。因为这种情形很快就会再现!

我认为,我的研究可以让很多人受益,包括攻击谩骂我的网友和他们的亲人。我的研究应该受到尊重,不是为我,是为我们这个社会。

“我想我还是有知音的”

记:你的同行对您的这次点评肯定也有关注。

李:我没有看到文字的,但在我们大学的教研室,几乎所有见我面的同行都说:网上的事我们都看到了,你别理他,他们根本不懂。我说“谢谢你们,到底我们是同行。”

记:除了同行,专业领域以外有没有对你表示支持的?

李:我这些日子接到那么多向来很少联系的朋友,发来短信说:我们看了你的全部视频,我们同意你的观点,你是正确的,你不要怕。我看到这些真的很感动,觉得生活当中还有很多并不需要你去讨好,就认可你的人。我还是有知音的。

其实很多记者,包括张泉灵我都没有见过面,只是电话连线——黄勇的案件我跟她连过线。这些记者我们真的就属于声音之交,没有见过面,但是在这次的评论当中他们都在鼓励我,说李老师你要坚强,我说你们放心。

当今中国最有良知的是我们的记者群。感激是很轻的一句话,这些东西我都记在心里。我觉得我们有共同的感受,就是我们对社会有责任。
网友为何会嘲讽专家?王忠武: 公众只选与己立场相近观点

药家鑫案引发众多关注,包括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南开大学副教授、著名青年学者熊培云,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在内,通过微博、接受采访等多种形式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文/记者 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贺卫方:“株连九族”言论令我震惊

针对最新一期《南都周刊》刊发的专栏文章《要以公众狂欢的形式处死一个人吗?》,贺卫方教授在个人微博中表示:“拙文已明确说,如果披露的信息都属实,依据今天的刑法和司法实践,药若不判死刑,难说是一个公平的判决。”

贺卫方同时表明,专栏文章的批评主要针对孔庆东教授,“他的‘株连九族’之类的言辞令我震惊。”

“你若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检索视频,看看我这位同事的全部评论。虽然充满了对于杀人者的全部义愤,但我不得不说,他的话语不仅经常充满自行矛盾,而且本身也洋溢着暴戾之气。网友的跟帖也大多是叫好欢呼。我们当然可以依法判决一个人死刑,但是否可以不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我们的同类?”贺卫方说。

熊培云:潜在的报复是在比坏

在《重新发现社会》、《自由在高处》等著作中,青年学者熊培云多处倡言废除死刑。药家鑫案,熊培云再次在微博中论及死刑存废。就此发表的10条微博中,熊培云表示:“你们(主张杀药者)以为既然杨佳可杀,那么药家鑫同样可杀。而我认为杀了药家鑫同样救不了下一个杨佳被法庭所杀。这种潜在的报复实际上是在比坏。”

在熊看来,更为负责任的做法是促成张药两家和解,不让张家活在仇恨的伤痛里。“你们说杀药是还张家以正义,我却说此正义是‘嗜血的正义’。当一个孩子失去妈妈,另一位母亲又失去儿子,两家永无和解之日。而你们满足了想要的正义感,什么也未失去。”

王忠武:公众为何会嘲讽专家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着重分析了公众嘲笑专家为何会蔚然成风。

这需要从两方面看待。一是公众不能苛求专家,所谓专家是指在某一领域有专长的人。“姚明只能打篮球,聂卫平只能下围棋。你不能要求姚明的围棋下得和聂卫平一样好,同样不能要求聂卫平的篮球打得像姚明一样棒。”公众需要树立科学的专家观。

同时,王忠武指出,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一部分专家过于从众媚俗,社会参与感太强,与自己无关的专业领域也要参与也要讲,结果暴露了自己的知识局限性,一旦公众受过类似专家的害,吃过专家的亏,便会产生对专家的极大不信任。“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王忠武说。

具体到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遭“围殴”,王忠武分析,公众只会有选择性地接受与自己的阶层、立场相近的观点,一旦专家观点与上述条件不符,就会自然而然地站到相反一方,这很容易造成网络暴力。另外,网络传播的属性决定了网民不需要对自己参与其中造成的网络暴力负责,这也加剧了类似情况的出现。

韩洪刚:多方语境错位

《时代周报》评论员韩洪刚在评论文章中指出,李玫瑾的表达、药家鑫杀人案、公众的理解之间发生了语境错位,以致出现了李玫瑾遭“围殴”现象的发生。

文章认为,李玫瑾对药杀人行为的解释在学理上并非无稽之谈,但在尚未做符合学术规范的系统研究之前,仅凭一个电视台提供的视频,就即兴做出分析,显然失之严谨。另外,李玫瑾还没有考虑到其技术话语与法制语境的适宜性。公众对李玫瑾的解释看作是为药脱罪,同样失之过当。这种误解主要来自一种长期以来形成的心理定势,即司法又是由于受到权力的左右而丧失公正,专家却常常为司法不公做“合理化”辩解。另外,李所使用的“强迫行为”这一解释性概念,与药的辩护律师使用的“激情杀人”这一辩护性概念,在字面意义上很容易被混为一谈,在人们的头脑中“并置”,成为通通是为药家鑫的罪行做辩护。

公众把李玫瑾的解释看作是在“为药家鑫脱罪”,也未免失之过当。事实上,李玫瑾的解释指向的是犯罪嫌疑人杀人行为的“可理解性”。她的分析是有价值的,正如李玫瑾所指出,时下家庭教育中缺失“心理抚养”,光培养孩子的能力是不够的,一定要培养人性,以避免下一个药家鑫。但公众却把这种“可理解性”理解成了“可辩护性”。
回复 25# cutter

看到你这样说,算啦,我服你了,呵呵
如果是美国可能连终身监禁都不一定
回复 26# xiaocaibing


    你所说的网友和明白是两回事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网友之一?全国网友多了去了,都不如你明白?

   "药家鑫杀人的动机是什么?李玫瑾的分析告诉我们:“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李玫瑾还为这个动机作了两个注释:1)药家鑫的钢琴训练在他的心中形成了不满和痛苦的情感压抑,这种压抑使他的杀人行为是强迫性的(不由自主)的;2)药家鑫在杀害强张妙的时候,是把张妙赞同于钢琴了,杀害张妙就是“类似于砸琴的行为”。

   虽然在公众舆论的持续批评下,李玫瑾也在4月日回应肖鹰的博客文章中首次承认了“药家鑫是故意、恶性杀人”,而且其后,特别是近两日多报访谈中也不再使用“强迫行为”来分析药家鑫杀人行为了,但她仍然不愿意明确承认自己的错误评论,仍然坚持自己在CCTV节目中的正确性,为也论证自己的正确性,还是企图在药家鑫的钢琴训练和杀人行为之间建立因果关系。这是李玫瑾的最新说法:

当时(3月23日CCTV节目中,看药家鑫自述学琴经历后)我立即知道他练琴并不快乐,没有我说的那种艺术带来的美好感受。那个时候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一个练钢琴的人会这么无情。心理问题不是一天形成的,他练琴是不快乐的,是机械的,有一种痛苦和无奈一直伴随着他。第二个判断就是他的动作。这个动作是他面对撞车事故的反应性行为,当然,他的这一反应是一种犯罪。

李玫瑾既然明确承认药家鑫是故意杀人,就应当明确承认自己以“强迫行为”理论解释药杀人行为的错误――在心理学上,“强迫”是被迫的,不由自主的;“故意”是主动的,有目的的。然而,时至今日,尽管李玫瑾通过博客和报纸为自己做了许多辩解,这些辩解本身就是在否定她在CCTV的论点的,她却不愿公开认错。"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8:51

什么乱七八糟的,牛头不对马嘴
心理学上的"强迫"和刑法上的"故意"有个毛的关系啊
刑法上能称之为被迫的只可能是外部原因,有人拿枪逼着啊,紧急避险啊什么的
回复 27# seawolf2121
    马案和药案有不同, 但也不是什么完全没可比性

同样是恶意故意蓄意的杀人...所以同赴黄泉也是最正常的结果

我等着药吃枪子的那一天
好好学过犯罪心理学的看了李的分析后十有八九会认为药是个变态~

居然没把受害者当人就是机械的连捅八刀~

而在掌握了真理和正义的部分网民眼里就成了为药洗地~

中国确实是个神奇的地方~
回复 24# 双筒

兄弟,你就省点口水吧,他根本就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把李玫瑾评论杨佳,马加爵和和药家鑫的言论摆出来,还在和我争论什么预谋杀人什么交通肇事,马加爵为什么杀人?药家鑫为什么杀人?谁更凶残冷酷?为什么李玫瑾的评论如此不同?
seawolf2121 发表于 2011-4-22 19:01

虽然不太指望,但我还是希望多少了解下犯罪心理学是干嘛用的再讨论这个


回复 29# seawolf2121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仔细看26楼的回帖,还是说你想动辄“全国网友”来压人屈服?全国那么多网友有几个不如他明白,又有几个如他明白,你有没有去考证过呢?

你现在这种言论思维跟当年不动大脑的红卫兵有什么区别?

是不是该帮你们加两句“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回复 29# seawolf2121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仔细看26楼的回帖,还是说你想动辄“全国网友”来压人屈服?全国那么多网友有几个不如他明白,又有几个如他明白,你有没有去考证过呢?

你现在这种言论思维跟当年不动大脑的红卫兵有什么区别?

是不是该帮你们加两句“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chrisxun 发表于 2011-4-22 19:01

没错,问题是很多人连犯罪心理学是干嘛用的都不知道就开始义愤填膺了...
药的残酷程度其实不比马加爵低

肇事-杀人-再肇事,被抓进派出所,隐瞒前一次肇事和杀人的事实,然后放出来再被家人劝自首(其实不自首也没用,车被扣,蛛丝马迹太明显,估计第二天警察就布控丫了)。杀人后只是一句农民难缠,在看守所里很淡定地唱歌,可见此人眼里别人的生命还不如肇事后赔那么点小钱(可能大部分还是保险出的)。

视人命如草芥就是说的这样的人
那个钢琴说有问题么?没弹过钢琴是吧,谈过电子琴是吧,以为一碰键盘就有声音是吧。

钢琴要求对键盘的敲击力度不小,对力度的轻重拿捏的很准,还要在长达吉分钟的时间内不停的敲击,因此药某的手臂的力道和灵活性保证了他在瞬间次了八刀。

直到这段话的意思么,因为街道监控录像因为距离原因以及由于保存数据量的原因,不能完全复原其“8刀”的动作,李教授则根据药某熟练弹钢琴推理得出结论。这个结论对药某才要命。

骂来骂去的都不知道实际是什么状况啊。
回复 35# a420928617
"网友和明白是两回事 "
这是他的原话。是你没看清楚还是我误解了他的意思?!凭什么就下结论网友和明白是两回事?
我不欣赏某个人用高高在上的口气来评价一个群体!
风卷云 发表于 2011-4-22 05:31


    上我们州来,这种视人命为草芥的冷血动物,我觉得很有可能会赏他个死刑,虽然等真执行的时候一般要十几年以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