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药家鑫案,致张妙的家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3:28:49


举国关注的药家鑫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已经过去半月有余,但不知为何迟迟没有宣判。媒体上充斥着对药的报道分析,却很少有对你们的关注。昨天有机会上网,才知道原来你们在4月12日已经向西安市中院提交了被害人家属量刑意见书,坚持要求判处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对于其父母任何以期获得从轻处罚的赔偿则一概不予接受。看过这条消息,虽然我只是一个与本案毫无关系的普通百姓,却也要强力的赞一声:“你们做的对!”
我并不赞同“杀人必然偿命”,我认为死刑终有一天会被废除。我也同样相信,你们也不喜欢冤冤相报,你们也未希望剥夺一个年轻人的生命。然而,判处药家鑫极刑不是狭隘残忍的报复,而是法律与正义的召唤,基于这一点,你们的要求没错!
如果药家鑫不被处以死刑,某些思想先进的法学家也许会出来鼓掌叫好,欢呼中国走上废除死刑的人权之路。但他们不知道或有意忽略的是,死刑废除与否是立法问题,立法没有改变,则法官审案的准则也不能改变。即使法官本人就是废除死刑主义者,他也要严格依法办案,不能以个人好恶取代法律。近年来多起交通肇事后故此二次碾压的当事人都被处以极刑,如果对药网开一面,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何在?须知,公平才是法律的生命!
如果药家鑫不被处以死刑,其理由也许是他能投案自首、主动坦白悔过自新、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等。但人们心中的感受却将是:一个视人命为草芥,为逃避所谓农村人的纠缠就杀人灭口的极端自私到丧失道德底线的罪人,仅凭勉勉强强的投案自首、漏洞百出的坦白供述、做秀般的痛哭流涕、以及父母攒下的几个臭钱就能逃脱法律的严惩。则将来,有钱有权者一旦犯事不论大小立刻会想到不如杀人灭口;弱势群体一旦出事则不论轻重都要马上躺下装死。长此以往,唯利是图的社会风气如何涤荡?摇摇欲坠的司法权威又如何挽救?药家鑫的死当然不能让地球倒转,让已经犯下的罪行消失,但却能以儆效尤,在未来挽救更多无辜的生命!
如果药家鑫不被处以死刑,则某些专家将欢呼雀跃:“舆论终究未能操纵司法,一个年轻的生命得到了挽救,中国从此走向文明与法治。”可他们不愿提及的是,中国的死缓不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经过种种运作,药家鑫很可能做十几年后就会出狱,不仅与他的罪行极不相称,更致命的是其中极有可能存在的权力操纵、金钱操纵与人情操纵,将彻底摧毁公众对法律与司法的信心。一个21岁的大学生丧失年轻的生命固然可惜,但群众丧失对法制与规则的信赖才是我国法治进程的最大悲哀。药家鑫的死不能让张妙复生,但药家鑫不死却会让法律去死!
所以,你们的坚持,不仅是为了让受害人安息,更是为了让老百姓安心;不仅是为了洗雪自己的冤仇,更是为了坚守我们心中的正义!为此,向你们致敬!
尤为难能可贵的是,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和高额赔偿的诱惑,你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骨头是硬的:你们虽然缺少财富,却并不缺乏亲情;虽然没有权势,但却不缺少骨气!金钱对于你们这个已然残缺的家庭固然重要,但却不能交换你们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良心和勇气。你们用对公正判决的不懈追求,以身作则,为张妙年幼的孩子、为周围的亲朋好友,乃至关注此事的全国人民,树立了光辉的道德榜样!
最后,衷心祝愿你们早日能够抚平伤痕,消解仇恨,走出阴影,重归宁静。祝你们全家生活顺利,幸福安康!

举国关注的药家鑫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已经过去半月有余,但不知为何迟迟没有宣判。媒体上充斥着对药的报道分析,却很少有对你们的关注。昨天有机会上网,才知道原来你们在4月12日已经向西安市中院提交了被害人家属量刑意见书,坚持要求判处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对于其父母任何以期获得从轻处罚的赔偿则一概不予接受。看过这条消息,虽然我只是一个与本案毫无关系的普通百姓,却也要强力的赞一声:“你们做的对!”
我并不赞同“杀人必然偿命”,我认为死刑终有一天会被废除。我也同样相信,你们也不喜欢冤冤相报,你们也未希望剥夺一个年轻人的生命。然而,判处药家鑫极刑不是狭隘残忍的报复,而是法律与正义的召唤,基于这一点,你们的要求没错!
如果药家鑫不被处以死刑,某些思想先进的法学家也许会出来鼓掌叫好,欢呼中国走上废除死刑的人权之路。但他们不知道或有意忽略的是,死刑废除与否是立法问题,立法没有改变,则法官审案的准则也不能改变。即使法官本人就是废除死刑主义者,他也要严格依法办案,不能以个人好恶取代法律。近年来多起交通肇事后故此二次碾压的当事人都被处以极刑,如果对药网开一面,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何在?须知,公平才是法律的生命!
如果药家鑫不被处以死刑,其理由也许是他能投案自首、主动坦白悔过自新、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等。但人们心中的感受却将是:一个视人命为草芥,为逃避所谓农村人的纠缠就杀人灭口的极端自私到丧失道德底线的罪人,仅凭勉勉强强的投案自首、漏洞百出的坦白供述、做秀般的痛哭流涕、以及父母攒下的几个臭钱就能逃脱法律的严惩。则将来,有钱有权者一旦犯事不论大小立刻会想到不如杀人灭口;弱势群体一旦出事则不论轻重都要马上躺下装死。长此以往,唯利是图的社会风气如何涤荡?摇摇欲坠的司法权威又如何挽救?药家鑫的死当然不能让地球倒转,让已经犯下的罪行消失,但却能以儆效尤,在未来挽救更多无辜的生命!
如果药家鑫不被处以死刑,则某些专家将欢呼雀跃:“舆论终究未能操纵司法,一个年轻的生命得到了挽救,中国从此走向文明与法治。”可他们不愿提及的是,中国的死缓不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经过种种运作,药家鑫很可能做十几年后就会出狱,不仅与他的罪行极不相称,更致命的是其中极有可能存在的权力操纵、金钱操纵与人情操纵,将彻底摧毁公众对法律与司法的信心。一个21岁的大学生丧失年轻的生命固然可惜,但群众丧失对法制与规则的信赖才是我国法治进程的最大悲哀。药家鑫的死不能让张妙复生,但药家鑫不死却会让法律去死!
所以,你们的坚持,不仅是为了让受害人安息,更是为了让老百姓安心;不仅是为了洗雪自己的冤仇,更是为了坚守我们心中的正义!为此,向你们致敬!
尤为难能可贵的是,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和高额赔偿的诱惑,你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骨头是硬的:你们虽然缺少财富,却并不缺乏亲情;虽然没有权势,但却不缺少骨气!金钱对于你们这个已然残缺的家庭固然重要,但却不能交换你们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良心和勇气。你们用对公正判决的不懈追求,以身作则,为张妙年幼的孩子、为周围的亲朋好友,乃至关注此事的全国人民,树立了光辉的道德榜样!
最后,衷心祝愿你们早日能够抚平伤痕,消解仇恨,走出阴影,重归宁静。祝你们全家生活顺利,幸福安康!
从宝马撞人到现在那么多年那么多让百姓哽咽的案子 无不是赔款私了 只有这次张家骨头最硬有骨气一定要严惩凶手,张家是捍卫百姓人权的楷模
P民等待的不是要不要那个王八蛋死,而是天朝法律和公信力是不是死透了。
药家鑫的死不能让张妙复生,但药家鑫不死却会让法律去死!
如果不判他死,如果我是死者的丈夫,我就当场激情杀人,然后自首,看法院怎么判
如果张的丈夫当场将药杀死 应该不会判死刑
fxk 发表于 2011-4-19 22:37


    楼主头像的那个女孩叫什么啊
药家鑫的死不能让张妙复生,但药家鑫不死却会让法律去死!
受害人要药死,就拿不到赔偿款
换成是我,脑海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弄死那个王八蛋,法院不判死刑我就自己上。

看到有记者描述死者丈夫  不愿意因为收钱而饶过药八刀一命,是为了无法面对可怜的孩子长大后的愤怒,一种撕心裂肺的痛。
要知中国司法公正与否就看此案药犯死活了。活,公正荡然,正义泯灭;死,正义还在,公信犹存。
判处药家鑫死刑是理所应当的, 药家赔偿张秒家属也是应该的,凭啥有这个就不能有那个, 有点费解啊
主要马甲 发表于 2011-4-20 15:44 民事索赔是可以的,但要法庭判决和有可执行财产才行,药成年了,但又只是学生,会有什么可执行的财产
maoxiong 发表于 2011-4-20 15:36


    是啊,他说孩子长大了,知道他拿了这个钱,会恨他的。。想想也是。。。
法律的本意在于约束和报复,受到伤害后追求报复是人类的天性之一,对于被证据和逻辑证明了的加害者施加大于等于被害者所受到伤害的惩罚是法律最核心的功能,否则司法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也就不会成为国家三根支柱之一.

法律的目的是公平报复,即双方受到的伤害必须相等.也就是人类最本能的要求"以血还血,以眼还眼",只不过现代社会不允许私刑,要求双方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程序来解决,但改变的只是审判形式,而不应该是目的.
司法不需要尊重生命,司法需要尊重的是公平,给双方或多方一个公平是法律的最高目的
非常佩服张一家,法律不给我说的,就要给法律说法
ShadowSnake 发表于 2011-4-20 15:37
半死不活呢
真正感动中国的人
有坚持的人,一定会得到大众认可
张妙家人一定要坚守立场,决不妥协。
恭送药八刀下地狱去千刀万剐
那小子上路吧跑不了了
杀人偿命、歉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如果张家拿不到赔偿,我愿意捐款
我很佩服张妙的老公,真的很爷们。不愧是我们陕西人!
坚决让那个畜生偿命!
药不死,天理何在,王法何存
是条汉子!!
对于这种情况,是不是国家可以设立个基金,救助于因为暂时拿不到赔偿或赔偿较少,由司法部先行代为偿付。
最新消息,上路了
jumin 发表于 2011-4-22 12:36


    难道药死了,天理就存在啦?难怪,在你眼里,我们现在还是王法时代。
我从一开始就认为此贼必死,否则法律的意义将不存在,鄙视那些造谣说判了8年的家伙。
回复 30# 梦想去飞翔
最淳朴的天理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老百姓都认可,至于砖家叫兽JY们的想法,还是让他们自己尝试下被激情杀人的滋味,王法只不过是个比方,你要较真抠字眼,我也没办法。
the law stands, or the kingdom falls
回复 30# 梦想去飞翔


    你真搞笑 你说说什么是王法?? 撞人本来就不对 还给痛死了 你愿意被~~  你同意呗  把你换成当事人也可以被
支持LZ的看法
写了等于白写,以前承诺的捐款呢?王辉因为信了你们会捐款才咬死了不要赔偿的。现在死刑判了。你们捐款想黄掉?
汉军威武 发表于 2011-4-20 11:30

你说的这个还真不会被判死刑:D
在cd上看了那么多要加薪的帖子,有不少人都喜欢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是我们所在的这个地球上有n多被法律保护了的“杀人不用偿命,欠债不用还钱”,比如交通肇事不偿命,还有公司破产不还钱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建议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这种话以后还是少讲一点,多讲一点法律更好一点。
这是对这句话有感而发,切勿引申。
如果不能让不该死的人活过来,那我们只能让该死的人去死
杀人偿命、歉债还钱。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