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广西来宾警察在桂林酒店内开枪击伤2名店员 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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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1-04-19/175922321132.shtml

中广网南宁4月19日消息(记者张江元 李楠 张垒 通讯员 刘青)记者从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获悉,4月18日晚,桂林某酒店发生民警枪击店员事件。目前,嫌疑人现已被控制,伤者无生命危险。

  当晚,桂林警方接群众报警:市区航空大酒店发生一起枪击伤人事件。

  接警后,桂林市公安局马上派出警力救助伤者,当场控制嫌疑人,并随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实,开枪伤人者系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城北派出所民警陆某。当晚,陆某和同事黄某在酒店消费结账时,因收费问题与店员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陆某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击中员工秦某和李某,两伤者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而涉嫌枪击事件的陆某和黄某均已被警方控制。

  事发后,广西公安厅指派督察总队和来宾市公安局派员连夜赶赴桂林,与桂林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事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已请检察机关介入。

  警方明确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当事人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案件进展情况,警方将会及时通报。http://news.sina.com.cn/c/2011-04-19/175922321132.shtml

中广网南宁4月19日消息(记者张江元 李楠 张垒 通讯员 刘青)记者从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获悉,4月18日晚,桂林某酒店发生民警枪击店员事件。目前,嫌疑人现已被控制,伤者无生命危险。

  当晚,桂林警方接群众报警:市区航空大酒店发生一起枪击伤人事件。

  接警后,桂林市公安局马上派出警力救助伤者,当场控制嫌疑人,并随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实,开枪伤人者系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城北派出所民警陆某。当晚,陆某和同事黄某在酒店消费结账时,因收费问题与店员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陆某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击中员工秦某和李某,两伤者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而涉嫌枪击事件的陆某和黄某均已被警方控制。

  事发后,广西公安厅指派督察总队和来宾市公安局派员连夜赶赴桂林,与桂林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事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已请检察机关介入。

  警方明确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当事人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案件进展情况,警方将会及时通报。
所以说,我一瞬间能理解为什么有些领导要收枪.....虽然我还是不支持警察收枪.
领导水平就是高 不高为啥人家是领导
谁给他配的枪?

有这种人,还禁什么枪?
哎,广西这地方,民警随身带枪是必须的。广东领导魄力也大,当年便衣警察当街开枪打死飞车党,广东领导还大力宣传支持
你开,我开,大家开。
不配枪肯定不行,配了就必须准备承担意外。
这两个警察也太2了,何必,,,,,,,
这下子完了不是。。
预言:
这两位不是警察,是临时工,而且非法持枪。
人的素质 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
blyx 发表于 2011-4-19 21:39


    这话说的好
回复 10# 剑指长空


    没错……
再高的素质也得有监管监督手段
在广西不配枪。。。会很蛋疼啊
配枪倒是没有问题,可是相关的管理和教育就差了点。
我就猜CD肯定会有这贴
事情具体情况,我听了2个版本,目前不敢乱说,之前已经说过我们这里没有枪库,所以一线民警的枪都是随身带的。另,开枪的人是个副所长,没跑的。
我一家之言 我相信是迫于无赖自卫 桂林的饭店宰外地人是出名的 本人就是桂林人 这点在我们这里是有目共睹的 以前一碗米粉都可以敲诈外地人50-100元 不过 这两个警察用枪肯定是下下招了
asilong 发表于 2011-4-20 01:22

嗯,听同事说就是被坑了....
广西桂林和北海的饭店各种坑人,前几年去北海,我也是被坑了,差点XX!
搞了这么多年,警枪还是没有一套合理的管理规程....
本地论坛的说法是,
这两个在那个酒店的KTV里消费,不是住宿。
估计是被宰了,在包厢里开的枪。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〇〇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好像以前有过这样的事,警察用枪解决争端。。。
非要用枪打到身上嘛
广西民风彪悍,基层民警佩枪还是有必要滴;
桂林酒店宰客现象较多,无缘无故JC也不会掏枪,个中缘由待调查。
这个 至少可以先鸣枪示警吧

一般没有那么猛的店员 敢顶着真枪收钱了吧
人家以为是假的,估计就打上来了,不开枪,挨打啊,支持警察开枪,这些JS没有一个好的
警察持枪违法犯罪和警察配枪是两个问题,不能因为有警察持枪违法犯罪而剥夺警察配枪权。

有人拿菜刀砍人,总不能把菜刀也禁了吧。应该判这个警察以危险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脱警服那是没跑的了。
derkat77 发表于 2011-4-20 10:25


    黑吃黑吧
来宾一向因传销出名的嘛,现在又因警察出名了
当地属于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地
那个开枪的警察太脑残了,一旦开枪本来有理也会变成没理,丢了工作不说搞不好还会坐牢。
没什么好讨论的,在美国这种事难道不发生?  警员或军人持枪伤人杀人的事在哪都有吧? 跟制度监管什么的都扯不上关系。
剑指长空 发表于 2011-4-19 21:37

你仔细看帖……
剑指长空 发表于 2011-4-19 21:37

貌似其中一个是副局长什么的,反正是不大不小的一个官。
偶相信是遇到黑店宰客了。

桂林黑店的宰客那是太出名了,跟抢劫一样了,那些黑店应该是用炸药包解决的。
桂林服务业这样子啊?晕,那怎么发展旅游啊,南京这边还是很不错的。貌似俺们山东也比较实在。
p民的血汗,只养了些恶犬。
桂林其实不算怎样了,全国各地桂林算比较好的了,比如北海,明码标价的外地人粉贵一倍,黄山的三轮车拼命把游客送到夜总会。

当然,南京,苏州这些非专门的旅游城市也不错。

广西这边公安素质是差些,我们前些日子下乡做流行病学调查,我们研究生住招待所,老师住好的房,因为内分泌多是女医生,结果在旅馆里被人当成卖淫的,全部抓起来,一个台湾来的博士因为护照在续签,被强行穿着睡衣拍照。现在崇左的公安被我们列入了黑名单,主任下旨:那里的病人只要公安局的,全部不给进我们医院。

我父亲也是公安,当年端柳州公安那时,他们真如大祸临头的感觉,具体的就不说了
1060工程是不是那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