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年服刑期间三次举报自己 刑期一次次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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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青年服刑期间三次举报自己 刑期一次次延长
2011年03月29日 15:36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5)  【字体:↑大 ↓小】
18岁青年服刑期间三次举报自己 刑期一次次延长

王平指认盗窃现场。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潼南县小渡镇的王平(化名),因偷鸡偷鸭等,17岁时被判刑。服刑期间,他先后三次举报自己的漏罪,刑期一次次延长。

  坦白的背后,隐藏着什么?

  “反正回家没人爱,还不如坐班房。”法官问他的动机时,他语出惊人。

  为了挽救王平,昨日,潼南县法院的法官到他家所在的村回访。

  三次自我举报

  第1次

  举报:2010年初,他主动交待6起新的盗窃事实,涉及现金和物品价值7539元。

  判决:2010年3月29日,潼南县法院再次以盗窃罪判处王平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

  第2次

  举报:半年后,王平再次主动交待21起新的犯罪事实,涉案现金和物品价值5536元。

  判决:2010年9月21日,潼南县法院第3次以盗窃罪判处王平有期徒刑1年零两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

  第3次

  举报:2011年3月,他再一次主动交代20起新的犯罪事实,包括偷了96只鸡等。

  判决:2011年3月22日,潼南县法院第4次审理宣判,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合并执行4年零6个月。

  18岁青年自己给自己“加罪”

  王平今年18岁,目前在潼南县看守所服刑。

  2011年3月22日,潼南县法院宣判:被告王平于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期间,在潼南县梓潼街道、塘坝镇、田家乡先后盗窃20户村民家的96只鸡、1只山羊、2只鹅,以及3300多元现金。服刑期间,王平主动交待了尚未被警方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王平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与之前所犯盗窃罪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

  事实上,这是王平自2009年6月被捉获以来,第4次在法庭受审。后3次受审,都是在王平自我举报后进行的。他自我举报的犯罪事实,每一笔都得到警方确认。前前后后,王平共盗窃大约200只鸡、鸭、兔、山羊等禽畜,几乎可办一个养殖场。赃物到手后,他低价卖给别人,非法所得拿去抽烟、吃饭。

  罪犯在服刑期间自首,这种事并不鲜见。但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自首的情形很少。法官问他这样做的动机,王平称,“反正回家也没有人爱,不如坐班房。”

  邻居:父亲曾用铁链拴他,用石头砸他

  为了挽救王平,昨下午,潼南县法院的法官专程去王平的老家调查他的成长经历,剖析他犯罪的动机。重庆晚报记者随同前往。

  警方调查,王平生于1992年4月,他4个月大时,父母离了婚,他跟奶奶一起生活。王平上了两三年幼儿园,小学1年级都没读完。

  王平的家在农村。昨下午,重庆晚报记者看到,该村到处是楼房,但王家是小青瓦房,看上去有点破旧。

  邻居反映,王平经常被父亲打骂。邻居周某说,王平很斯文,就是爱偷东西。他不听话,父亲就打他。有几次,他被父亲用铁链拴在柱子上一两天。还有一次,他父亲生气了,抱起一二十斤重的石头向他砸去。

  邻居说,父亲拿他没办法,有时也来软的,比如给他买烟,让他别在外面偷。

  邻居们认为,要挽救这个娃儿,最好是给他找个工作,让他自食其力。

  父亲:让他关在里面,变好了我再去管他、看他

  王平的父亲42岁,是个泥水匠,到处打零工,很少有时间管王平。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他,未果。从警方的讯问笔录中,重庆晚报记者看到,警方问王父还有什么说的,他说,“他(王平)从小好吃懒做,让我伤透了心。让他关在里面,等他变好了我再去管他、看他。”

  王平的后妈说,“他不听话,用铁链锁他、打他,他都不听话。”“最好关他一辈子,免得出来害人。”

  法官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后面3次开庭,法院通知王平的父母到庭,他们均称:“我们很忙,他该遭就遭。”

  潼南县法院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回访,对王平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改过自新。

  专家支招

  两步帮他回归社会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蒙华庆介绍,一些家长的教育方式不对,引起子女逆反,这样又加深父母的怨恨,导致双方矛盾越来越尖锐。

  蒙华庆说,要挽救王平,有两件事要做:一是要有人真正爱他,包括王平的父母以及亲友,让他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二是他现在自信心不足,如果有人真心接纳他,他还是有希望的。(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陈烈 摄影报道)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03-29/2938252.shtml

18岁青年服刑期间三次举报自己 刑期一次次延长
2011年03月29日 15:36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5)  【字体:↑大 ↓小】
18岁青年服刑期间三次举报自己 刑期一次次延长

王平指认盗窃现场。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潼南县小渡镇的王平(化名),因偷鸡偷鸭等,17岁时被判刑。服刑期间,他先后三次举报自己的漏罪,刑期一次次延长。

  坦白的背后,隐藏着什么?

  “反正回家没人爱,还不如坐班房。”法官问他的动机时,他语出惊人。

  为了挽救王平,昨日,潼南县法院的法官到他家所在的村回访。

  三次自我举报

  第1次

  举报:2010年初,他主动交待6起新的盗窃事实,涉及现金和物品价值7539元。

  判决:2010年3月29日,潼南县法院再次以盗窃罪判处王平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

  第2次

  举报:半年后,王平再次主动交待21起新的犯罪事实,涉案现金和物品价值5536元。

  判决:2010年9月21日,潼南县法院第3次以盗窃罪判处王平有期徒刑1年零两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

  第3次

  举报:2011年3月,他再一次主动交代20起新的犯罪事实,包括偷了96只鸡等。

  判决:2011年3月22日,潼南县法院第4次审理宣判,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合并执行4年零6个月。

  18岁青年自己给自己“加罪”

  王平今年18岁,目前在潼南县看守所服刑。

  2011年3月22日,潼南县法院宣判:被告王平于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期间,在潼南县梓潼街道、塘坝镇、田家乡先后盗窃20户村民家的96只鸡、1只山羊、2只鹅,以及3300多元现金。服刑期间,王平主动交待了尚未被警方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王平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与之前所犯盗窃罪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

  事实上,这是王平自2009年6月被捉获以来,第4次在法庭受审。后3次受审,都是在王平自我举报后进行的。他自我举报的犯罪事实,每一笔都得到警方确认。前前后后,王平共盗窃大约200只鸡、鸭、兔、山羊等禽畜,几乎可办一个养殖场。赃物到手后,他低价卖给别人,非法所得拿去抽烟、吃饭。

  罪犯在服刑期间自首,这种事并不鲜见。但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自首的情形很少。法官问他这样做的动机,王平称,“反正回家也没有人爱,不如坐班房。”

  邻居:父亲曾用铁链拴他,用石头砸他

  为了挽救王平,昨下午,潼南县法院的法官专程去王平的老家调查他的成长经历,剖析他犯罪的动机。重庆晚报记者随同前往。

  警方调查,王平生于1992年4月,他4个月大时,父母离了婚,他跟奶奶一起生活。王平上了两三年幼儿园,小学1年级都没读完。

  王平的家在农村。昨下午,重庆晚报记者看到,该村到处是楼房,但王家是小青瓦房,看上去有点破旧。

  邻居反映,王平经常被父亲打骂。邻居周某说,王平很斯文,就是爱偷东西。他不听话,父亲就打他。有几次,他被父亲用铁链拴在柱子上一两天。还有一次,他父亲生气了,抱起一二十斤重的石头向他砸去。

  邻居说,父亲拿他没办法,有时也来软的,比如给他买烟,让他别在外面偷。

  邻居们认为,要挽救这个娃儿,最好是给他找个工作,让他自食其力。

  父亲:让他关在里面,变好了我再去管他、看他

  王平的父亲42岁,是个泥水匠,到处打零工,很少有时间管王平。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他,未果。从警方的讯问笔录中,重庆晚报记者看到,警方问王父还有什么说的,他说,“他(王平)从小好吃懒做,让我伤透了心。让他关在里面,等他变好了我再去管他、看他。”

  王平的后妈说,“他不听话,用铁链锁他、打他,他都不听话。”“最好关他一辈子,免得出来害人。”

  法官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后面3次开庭,法院通知王平的父母到庭,他们均称:“我们很忙,他该遭就遭。”

  潼南县法院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回访,对王平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改过自新。

  专家支招

  两步帮他回归社会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蒙华庆介绍,一些家长的教育方式不对,引起子女逆反,这样又加深父母的怨恨,导致双方矛盾越来越尖锐。

  蒙华庆说,要挽救王平,有两件事要做:一是要有人真正爱他,包括王平的父母以及亲友,让他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二是他现在自信心不足,如果有人真心接纳他,他还是有希望的。(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陈烈 摄影报道)
恩,大千世界,很好很强大
监狱伙食标准也许比较高,狱卒们的态度也许比较和善。{:yi:}
也许对他来说,监狱比外面温暖。
至少说明监狱里还算过的下去
这人就是个贼胚子,或许监狱能让他学习到不少新的“手艺”,结识到不少重要人物呢。
偷窃金额小,有自首情节,法院怎么判的?
一看就是个基佬
楼上怎么不可能有阴谋了?通古斯萨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