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的把女的给XX了,是不是警察根本管不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02:13
如果一个女同性恋忍不住了,把一个女人给XX了,根据目前的法律警察是不是根本就没辙?
被XX的是不是想告都没地方告去,只有被男的XX了警察才能管如果一个女同性恋忍不住了,把一个女人给XX了,根据目前的法律警察是不是根本就没辙?
被XX的是不是想告都没地方告去,只有被男的XX了警察才能管
唔 这个问题很现实啊 生活中的LES基本全是T  P很少见啊
小雀儿yy 发表于 2011-3-26 21:59

恩,看来你很懂
连T、P都知道
回复 3# 里小大
万一是男的被tomboy XXOO了呢?
女的很少力气大到可以强奸女的吧

再者 可以算故意伤害 威胁 拘禁 等等
有女的作为强奸案的从犯判决过,其实是男的被强奸才真正的没有法律保护啊
回复 5# venomwong

我记的以前有个帖子,叫”六扇门的故事”里面讲到过,好像是根据生殖器的长度,是可以判严重伤害的。
没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话,只能算强制猥亵妇女罪。
超胆侠 发表于 2011-3-26 22:20


   
没办法吧~~弱弱一句,何谓P?出处是哪?
venomwong 发表于 2011-3-26 22:20


    没受伤的话没法鉴定吧
轻伤 故意伤害罪
轻微伤或者无伤 强制猥亵妇女罪
如果两人关系较为密切 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popman1999 发表于 2011-3-26 22:26

前不久刚有一判例 以故意伤害罪认定
此外 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以及共同正犯
sunlibo1986 发表于 2011-3-26 22:36


    我记得大学里面上刑法的时候 老师很郑重的告诉我们,童鞋们,像我们男生就算被强奸也是白强奸啊
不是有个男的判了故意伤害么。。。= =。。
{:se:}
百合?!
这么牛X的主题  围观!
回复 7# popman1999


    正理,不过前段北京判了一个,理论上说强行发生的都应该是
里小大 发表于 2011-3-26 22:02
T、P是什么意思?求科普
ztz99a 发表于 2011-3-26 23:10


    LES是Lesbian(蕾丝边)的简称,在中文网络就渐渐被异化为女同性恋的意思,也叫拉拉,拉子。
  女同性恋中分有T、P和H
  女性同性恋者的身份在圈中一般自我界分为P、T和不分
  P是指比较女性化的女性同性恋者,一般喜欢穿女装、留长发等
  T是比较男性化的女性同性恋者,一般喜欢留短发,穿着上也一般以休闲装为主
  不分是界于P和T之间,外形特征一般中性,角色也可因对象角色而定,可P也可T简称H即TP不分。
  有的会把不分再分成 不分偏T,不分偏P。
  T和P的由来:
  T的说法,最早来自台湾的女同志运动。
  台湾一直奉行儒教,是个传统文化力量非常强大的地方,男尊女卑的思想深入人心。最初浮出水面的女同志,是一些举止打扮甚至思维都非常男性化的女性,这些人,自称为T。T是英文Tomboy的缩写,Tomboy原意是“男子气的女人”,本来并不只是用于形容女同志,但是T被台湾同志用来指代那些男性化的,或者扮演男性角色的女同志(也就是“显性的”女同志)以后,很多人都歪曲了Tomboy的真实词义。
  P的说法,就是婆的意思,原意是“T的老婆”,显然是一个附属的名词。最初定义的P,就是那些爱上T的女人,她们中固然有同性倾向的女性,也不乏双性倾向和异性倾向的。但是这都不重要,只要她们(表面上)爱上了一个显性的女同志,那就是P了。相对于T的男性化,P就是有着传统的女性言行举止和思维的女人,也就是所谓的“正常的女人”。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6770636.html
茫然。。。。楼主和黑五什么关系
可以理解为违反他人意志~~~~~
我突然想到了TP-link
晕~~~~~~~~~~~~
问题是女的和女的怎么XX啊
十月放歌 发表于 2011-3-26 23:50


    LZ没见过A片里有用手跟工具的么?
回复 26# 万家灯火


    太落后了,还要手和工具?
十月放歌 发表于 2011-3-26 23:50

they somehow scissior each other....
哈萨克雄鹰 发表于 2011-3-27 02:12

是scissor吧?俗称磨豆腐?

不过真的,万一给tomboy侵犯了,又反被告,该如何处理呢?
ztz99a 发表于 2011-3-26 23:10

Tomboy,Pretty girl的缩写。即女同性恋中相对的两种角色。
princess吧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只要你有侵害行为发生 不管你是男是女都要追究,但是被侵害对象是男人的话 有点麻烦
zlbgod 发表于 2011-3-27 11:03

LES是Lesbian(蕾丝边)的简称,在中文网络就渐渐被异化为女同性恋的意思,也叫拉拉,拉子。
     女同性恋中分有T、P和H。

   女性同性恋者的身份在圈中一般自我界分为P、T和不分。

   P是指比较女性化的女性同性恋者,一般喜欢穿女装、留长发等。
     T是比较男性化的女性同性恋者,一般喜欢留短发,穿着上也一般以休闲装为主。
     不分是界于P和T之间,外形特征一般中性,角色也可因对象角色而定,可P也可T简称H即TP不分。

     有的会把不分再分成 不分偏T,不分偏P。


  T和P的由来:


  T的说法,最早来自台湾的女同志运动。


  台湾一直奉行儒教,是个传统文化力量非常强大的地方,男尊女卑的思想深入人心。最初浮出水面的女同志,是一些举止打扮甚至思维都非常男性化的女性,这些人,自称为T。T是英文Tomboy的缩写,Tomboy原意是“男子气的女人”,本来并不只是用于形容女同志,但是T被台湾同志用来指代那些男性化的,或者扮演男性角色的女同志(也就是“显性的”女同志)以后,很多人都歪曲了Tomboy的真实词义。


  P的说法,就是婆的意思,原意是“T的老婆”,显然是一个附属的名词。P是"Pretty girl"的缩写,这种说法也有。最初定义的P,就是那些爱上T的女人,她们中固然有同性倾向的女性,也不乏双性倾向和异性倾向的。但是这都不重要,只要她们(表面上)爱上了一个显性的女同志,那就是P了。相对于T的男性化,P就是有着传统的女性言行举止和思维的女人,也就是所谓的“正常的女人”。(由此可见为什么许多T恐惧P的“回归主流”。)

http://bbs.sept5.com/thread-373336-1-1.html
只要是女性被性侵就算是强奸吧?

强奸好像是只是规定了受害者为女性,并未强调加害者必须为男性。
记得那个六扇门里的故事有个讲了男人被男人QJ的事
venomwong 发表于 2011-3-26 22:20


    请参照六扇门那些事里面的例子
可以定故意伤害罪~~~~~~~
偶最受不了的就是那些穿女装的男人,好像叫伪娘。
偶最受不了的就是那些穿女装的男人,好像叫伪娘。
qinmo873 发表于 2011-3-27 12:12


    加害者必须为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