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SBZU难民”是我马甲,既然受处分成平民,请求将其删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06:21
http://lt.cjdby.net/thread-1071035-1-13.html这个帖子第10楼就是。http://lt.cjdby.net/thread-1071035-1-13.html这个帖子第10楼就是。
本请求不予处理。。。。
LS的这属于捣乱吧?
你自己想想看你这个帖子本来就是废话贴,版主有那闲工夫嘛。。。。。
什么叫废话!!你是制定版规的?你说是废话就是了???
那就继续持久战吧。。。。。
楼上的两位不要争吵啊。:L
注册了的ID没办法删除吧。
wc33399 发表于 2011-3-16 15:18 那我请求重新将我马甲分加回来。
本来不想“讨说法”的,既然不能删除,就干脆反过来要求重新处理。麻烦你看看,这个扣分理由“MJ不来”就在ID“歌幽的马甲”楼下面,太讽刺了吧?
如果您说这是已“解决贴”而不受理,本人只好新开贴,浪费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