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郁闷了,开车被骑车的欺,觉得TG的交通法规是得改改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00:06
警察没说错。 你确实是占用人家的道,并且疏于观察。 交通上很多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你没看到而发生事故,而正是因为没看到所以就是你的问题,因为你是占人家的道。 不过我看法是骑车人估计速度很快,并且也没看。 因为你是机动车,责任肯定在你。同样的事情在加拿大也会这么处罚的。好在人都没事,以后注意吧。。。。
占用人行道是没错,但也得分一下谁撞谁不是? 就像马路上机动车跟行人之间的车祸,一般机动车责任都占大头,但行人明显有自杀倾向的,也得有点儿责任吧?。。。
还是老交规合理,不能全责,哪怕机动车主要,非机动次要也好。不管什么人,都得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以前高速公路上那个牌子我觉得特好:“横穿高速路,撞死白撞”  挺有威慑力的标语
如果你经常看见两个轮子的被4个轮子的撞飞,你就释然了{:cha:}
AN-94 发表于 2011-3-8 22:33


    呵呵,一想到四个轮子被两个轮子凿个坑就郁闷了
回复 6# 堕落天使YAK


    淡定淡定,他撞不死你,你可以撞死他,一种优越感油然而生。。。
回复 7# AN-94


    这话可不敢说,出门在外安全第一,这种优越感想都不敢想
哦也!
总算不是电动车……
否则20KM大限……
自行车不限速,你什么理都不占……
这地形在美国也得判你全责:人在人行道上享有路权,机动车只有在不影响人通行时才可以借道通过——何为“不影响”,交规明确规定,指行人不需要采取特别措施(加速、减速、停止)来避免碰撞。美国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不多,不过只要自行车在上面享有优先路权,机动车就得让为先。
只要人都没事就不是啥大问题,买保险不就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么。值得庆幸的是你没观察到的不是辆汽车。多吸取教训了,任何时候观察不明就上路,都是在赌运气。
开车那么多年了,应该知道遇到这类事情,认全责比较好。因为就算非机动车违章全责,你的保险公司也没法追究对方,赔不了钱啊....
zlliao 发表于 2011-3-8 22:58


    我出门的时候正好有辆车停在大门边的慢车道上,部分遮挡了我左侧视线。

就是了!这次幸亏是自行车!
万一正好一辆同样借道的汽车,人家直行你转弯,还是得你避他!
而且汽车在自行车道上限速30,你可就亏大了!
其实,汽车驾驶者往往以为“自己很慢”,但是其实都高于15KM。

我出门的时候正好有辆车停在大门边的慢车道上,部分遮挡了我左侧视线。”
这种转弯角相碰,别说车,就是人正常走路,都会撞个满怀……
所以责任决不在速度。

你明知前方视线被遮挡,而盲目开车出去,自然责任在你。

在狭小路段开车,有必要由副驾驶下车指挥引导。
老款的驾驶守则还要求在倒车的时候必须要有人指挥,现在有几个能做到?


很多在自行车道上停车的司机下车开车门很鲁莽,一推就开,所以我遇到停车的往往要离开至少半米!
很多自行车道非常狭窄,不到最低标准的1.5米。很多人不知道为啥自行车道最低1.5,其实就是为了让骑车的离开路边至少有1米,有个反应的时间。
所以说,现在一味压缩自行车道,其实对机动车也不好。
真按道理来的话,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被撞死白撞还得赔人车损;同时机动车违章撞死人,拖去打靶还得赔死者三十年收入,你看合理不?
我送楼主 一句话 活该。我骑摩托的 我经常骑上人行道停摩托 我上人行道后 从不按喇叭,有人挡路我就等 等到别人想让我为止 我再下人行道。楼上有兄弟说的好 路权!路权!请你好好领悟这个词!!!
4112114 发表于 2011-3-8 23:11
骑摩托的最尴尬了!
汽车嫌你们只有两个轮……
自行车嫌你们跑得快……
回复 15# 4112114


    路权的概念我知道,我只是纠结这个理,即使我借了他的道,也是他撞我,反而一点责任不用负,比较憋屈罢了。唉,五年无出险记录今天终止了
回复 8# 堕落天使YAK


    嘿嘿,开个玩笑嘛。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好休息休息。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dlpllc 发表于 2011-3-8 22:29

这种小事让开车的全责是照顾你,现在的保险公司基本都是无责不赔的,定他个全责,看你维修费问谁问谁要去。
正好咨询一下,定损的时候4S店的人说如果带骑车的去拍片检查,产生治疗费用的话才理赔,如果检查没有问题不需要治疗那之前拍片的检查费用就不理赔,是不是有这个说法?我问了很多人都说不是的。另外,今天检查完医生病历在我这里,检查结果没有任何问题,那如果往后他再来找我我是不是可以不理会他?
我遇到的一个事才叫可怕呢,我在上海的,龙阳路内环沪南路下,车速60不到(磨合期,很注意的),边上一个GL8比我稍快,从后面上来刚刚与我平行,在沪南路路口,一个助动车突然窜出来(他红灯,而且不是抢黄灯那种)我急打方向避让,边上那个GL8差点撞上我,也是急打,差点和高架立柱撞上。那个助动车上居然坐了3个人!!他横着摔了十几二十米出去。那个交警都看傻了。还好检查下来,我和助动车没有一点点的碰擦,那三个家伙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事,除了点擦伤。也就是大家都没有责任要负。要是真有个死伤,按照交警的说法,按照最低标准陪,20W左右总是要的。我不知这样的情况交强险会不会帮我付。现在开车看见助动车真是怕啊,我开的不是很快,中环上最多不超过80,地面的话就更慢了,真要是是个人什么的,估计还来得及避让,但是助动车乱来的话,实在避之不及啊。
LS的兄弟同感,现在在路上感觉就是你不找事事找你。小心小心再小心,还是不知道哪天就找上门来了。
一个同样的帖子我在警务和讨论畅谈两个版都发了,素质差异立马看出不同了。警务版里大家基本都是比较理性比较中肯的评说,再看讨论畅谈里什么说风凉话的、吵架的甚至上纲上线的一大堆,以后还是混武器版踏实一些。
堕落天使YAK 发表于 2011-3-8 21:16
你这种情况要避免的话只有装备车头摄像机才行,比如BMW7系新款的。努力工作,换BMW7等高级车吧。
从题目的文法看

似乎有开车的比骑车的高一等的感觉
只能看出lz的堕落,看不出天使。

正因为有lz这种炫耀的人,世间就有了攀比,就有了唯利是图。
开车、骑车、行人,都应该守规矩
南京的警察出警速度还是很快的。
回复 17# 堕落天使YAK
-----------------------------------------
你也别纠结了,碰上一个通情达理算你运气好,要是碰了一赖皮老头老太,烦死你!

再说了,你不没事吗?车有保险公司修,人平安无事,人家可是连滚带爬的摔了一跤。实在气不过,那天你也骑自行车,找一汽车撞一把,呵呵,掌握好了啊,摔骨折了事小,出意外就惨了。

还气不过?呵呵,我大哥的新帕萨特在大街上被以三轮挂了,下车后,很平静,跟三轮车主说警察来了就说我全责,然后去自己报保险修车,我说大哥你境界真高,大哥说跟穷鬼治气,你傻啊!
这种事我也碰上过,俺心里有数,交警来了俺很主动地问:俺全责吧?交警白了我一眼"人家自行车是正常行驶".
算了吧

人家拿命搏你的全责

你就认了吧~~
路况太复杂上路要小心啊
billhy 发表于 2011-3-9 04:51

没必要!过2年肯定能普及下来
elicxxx 发表于 2011-3-8 23:44

归根结底,发展2个轮子和公共交通,才是最符合中国人口众多之国情的。。。而不该是如今的普及私家车。
开车的方正心态,大家遵守交通规则。

如果骑车的违反交通法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无论是被撞死撞残费用都是保险公司买单。再说了,这个钱那么好拿吗?
你这样想,其实法律这样还是挺人性化的。
汽车就像成人,非机动车就像小孩。你和一个小孩撞了,不管谁撞谁,总是你去哄小孩不要哭嘛
发福 发表于 2011-3-8 21:52


    呵呵,这还是开车的比走路的要高一等啊。。。
回复 36# 双筒
所谓 弱势一方 嘛,你开沃尔沃跟人家主站坦克撞了,你就是小孩了嘛
papop 发表于 2011-3-9 10:40

现在城区面积大,尤其是住宅区和主要就业区域相距太远,要是骑车的话实在吃不消,助动车其实很危险的。公共交通的话也不能很好解决现在的城市布局带来的潮汐式流动的问题。不可能做到点对点的交通的(我买不起比较中心位置的房子,我老婆上班要倒3回车,顺利的话也要1个半小时,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少说3个半钟头。没车的时候,早上6点半出门,晚上7点半还不一定能到家,现在开车一共也花不了一个钟头)。再说了,不造车的话产业怎么升级呢?怎么拉动内需呢?有车还是比没车方便的多。尤其是家里有个老人小孩。所以经济上能承受的话,买个车还是最好的选择,更何况现在的车也不贵,7-8W就能买个不错的合资小车了)。
现在中国的车其实还不是很多(北京这种衙门口集中的地方我不说),造成拥堵的主要原因还是道路规划不合理和交通执法和守法不健全。比如上海的内环高架,上下匝道造在一起,只要有匝道的地方就会造成交会车拥堵,要是把上下匝道错开2公里不就好了吗。,现在上海很多路口都造了行车天桥或地道,这些路口明显就畅通了。开车的人在路口随意变道,减慢车流速度不说,经常发生的碰擦事故也是拥堵的主要原因。要是严格执行路口30M不准变道的规定,这样的问题也能大大的减少。还有救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随意违章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曾经上海有一段严格执行乱穿马路罚50-200的规定,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明显就少了很多,很多执勤密度的高的路段根据电视台的跟踪,基本这个现象就绝迹了,但是还是没有持之以恒。现在还是老样子了。一味的抱怨车多和限制机动车的增长是不科学和不负责任的说法,是执政者惰政的借口,什么提倡自行车更是崇洋的一种表现,根本就没有很好的比较过现实的国情。老外租房子的多,打工基本都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住,骑个车15分钟,当然是骑车好,见过那哪个住在郊外HOUSE里骑车到城里上班的?交通的事,除了造桥修路之外,主要还是要在管理上要效率。要精于管理、善于管理。中国行政部门习惯于粗放式的一刀切,北京那种莫名其妙的断头路就是一个例子。这一点上,我觉得上海好的多了。
做为两轮党本菜表示转弯(过路口)时肯定会主动摇3次以上的铃
感觉LZ上快车道的方法有待商议,正常情况下,像你这种情况,应该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过人行道,右拐上慢车道,在确保安全变线的情况下再向左边线切入快车道,而你描述的情况应该是安全穿越人行道以后准备直接切入快车道,在这个过程中与慢车道上超越停放在路边车辆的自行车相撞,认你全责是必然的,你还要感到幸运,撞你的是自行车不是一台大型越野车,否则受伤更重的还是你,而且还是你全责(至少是主责)。
开车一定要小心啊!
ls说得没错,lz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