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车私用细则六月前公布 费用拟从工资中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40:56
http://gd.news.sina.com.cn/news/2011/02/24/1105665.html

公车私用细则6月前公布

  ■本版统筹:新快报 记者 李国辉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刘正旭 吴璇  李佳文 尹来

  新快报讯前日,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 在参加政协分组讨论时表示“公车可以私用但是需要付钱”。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番言论顿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新快报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多位广州市政府部门的官员,他们多表示付钱私用是为了更好地监管。广州市纪委副书记杨建城 对此表示,公车作为公务配置的车辆,使用的主体应是公务人员,考虑通过从使用人的工资中扣钱的办法来避免“公款消费”。

  此前黄埔进行过试点

  据了解,公车改革工作主要由广州市纪委推进实施。杨建城说,此前,广州已经在黄埔进行了公车私用的试点,但在全市推广的具体实施细则还在修订完善。“我们会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杨建城透露,目前纪委监察部门正与财政局对费用的收取标准进行测算,相关实施方案计划在今年6月前向社会公布,届时还会通过适当的途径征询公众、媒体的意见。

  使用者必须经过审批

  如果公车可以私用,是否表示普通市民也可以付费使用?杨建城说,公车作为公务配车,因此使用的主体是公务人员,并不表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使用者必须经过审批。为此,将会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申请程序。

  公车私用会否导致公车被使用的频率更高、增加广州道路负担?杨建城认为,这样的情况不用担心。公车配置的目的主要还是用于公务使用,不能本末倒置,私人只有在确实有需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至于有市民担忧公车私用可能最终落入“公款消费”的局面,杨建城表示,“私用公车肯定要自己掏钱,将会考虑采取私用费用从工资里面扣除的方式来确保私人消费。”

  市纪委副书记严翠芳回应四大质疑:公车私用收费 全部上缴财政

  新快报讯公车可以付费私用是为公车私用找合法理由,还是“变相”的部门创收?针对公车付费私用引来的种种质疑,昨日,广州市纪委副书记严翠芳一一做了回应。她说在公车改革中开付费私用这道口子是为减少公车改革的阻力,私用收缴的费用将全部上缴财政。

  1.是否为私用找合法借口?

  “公车公用是原则,私用是破坏原则。”严翠芳解释说,留口子并不是鼓励公车私用,而是考虑尽可能减少改革的阻力。

  “特殊情况可以用一用,办急事有车方便一点。”严翠芳进一步解释说,通过对黄埔试点经验的总结,得出的结论是,黄埔在试点虽然也开了这个口子,但几乎没有发生过公车私用的现象。但她也表示,对于不自觉、不遵守规定的人,下一步市纪委肯定会有一个处罚措施出台。

  2.私用收费是否变相创收?

  据媒体报道,私用公车办私事,收费标准定为1.5元-1.7元/公里,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目前收费标准还没有定下来,这是误传。”严翠芳说,“1.5元-1.7元/公里”这个成本,是黄埔区 在试点过程中测算出来的,包括了油费、折旧费、保险等费用。目前,相关部门仍在进一步测算,但可以肯定的是收费标准不会像出租车那样高。

  私用所得收费如何处理?“收费全部都上缴财政。”严翠芳还表示,国企的用车暂时还没有纳入治理范围。

  3.为何不能给公车装标识?

  有委员建议给公务车加装标识,方便监督,对此严翠芳说:“我们也想这样做,但规定不允许。”她称,以前公务车都是有标识的,但后来中央明确规定,公务车不许有特殊标识,其目的是防止特权思想的产生。

  4.如遇急事能否先斩后奏?

  遇到急事,能不能“先斩后奏”,先使用,后申请?

  严翠芳表示,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经过申请就在周末使用公车,GPS会发出警报声。她最后表示:“要说这个制度能100%管住干部,一点问题都不出,不敢说,但肯定是有用的。要相信干部的自觉性;不自觉,制度再严密,也会有漏洞。”http://gd.news.sina.com.cn/news/2011/02/24/1105665.html

公车私用细则6月前公布

  ■本版统筹:新快报 记者 李国辉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刘正旭 吴璇  李佳文 尹来

  新快报讯前日,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 在参加政协分组讨论时表示“公车可以私用但是需要付钱”。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番言论顿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新快报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多位广州市政府部门的官员,他们多表示付钱私用是为了更好地监管。广州市纪委副书记杨建城 对此表示,公车作为公务配置的车辆,使用的主体应是公务人员,考虑通过从使用人的工资中扣钱的办法来避免“公款消费”。

  此前黄埔进行过试点

  据了解,公车改革工作主要由广州市纪委推进实施。杨建城说,此前,广州已经在黄埔进行了公车私用的试点,但在全市推广的具体实施细则还在修订完善。“我们会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杨建城透露,目前纪委监察部门正与财政局对费用的收取标准进行测算,相关实施方案计划在今年6月前向社会公布,届时还会通过适当的途径征询公众、媒体的意见。

  使用者必须经过审批

  如果公车可以私用,是否表示普通市民也可以付费使用?杨建城说,公车作为公务配车,因此使用的主体是公务人员,并不表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使用者必须经过审批。为此,将会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申请程序。

  公车私用会否导致公车被使用的频率更高、增加广州道路负担?杨建城认为,这样的情况不用担心。公车配置的目的主要还是用于公务使用,不能本末倒置,私人只有在确实有需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至于有市民担忧公车私用可能最终落入“公款消费”的局面,杨建城表示,“私用公车肯定要自己掏钱,将会考虑采取私用费用从工资里面扣除的方式来确保私人消费。”

  市纪委副书记严翠芳回应四大质疑:公车私用收费 全部上缴财政

  新快报讯公车可以付费私用是为公车私用找合法理由,还是“变相”的部门创收?针对公车付费私用引来的种种质疑,昨日,广州市纪委副书记严翠芳一一做了回应。她说在公车改革中开付费私用这道口子是为减少公车改革的阻力,私用收缴的费用将全部上缴财政。

  1.是否为私用找合法借口?

  “公车公用是原则,私用是破坏原则。”严翠芳解释说,留口子并不是鼓励公车私用,而是考虑尽可能减少改革的阻力。

  “特殊情况可以用一用,办急事有车方便一点。”严翠芳进一步解释说,通过对黄埔试点经验的总结,得出的结论是,黄埔在试点虽然也开了这个口子,但几乎没有发生过公车私用的现象。但她也表示,对于不自觉、不遵守规定的人,下一步市纪委肯定会有一个处罚措施出台。

  2.私用收费是否变相创收?

  据媒体报道,私用公车办私事,收费标准定为1.5元-1.7元/公里,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目前收费标准还没有定下来,这是误传。”严翠芳说,“1.5元-1.7元/公里”这个成本,是黄埔区 在试点过程中测算出来的,包括了油费、折旧费、保险等费用。目前,相关部门仍在进一步测算,但可以肯定的是收费标准不会像出租车那样高。

  私用所得收费如何处理?“收费全部都上缴财政。”严翠芳还表示,国企的用车暂时还没有纳入治理范围。

  3.为何不能给公车装标识?

  有委员建议给公务车加装标识,方便监督,对此严翠芳说:“我们也想这样做,但规定不允许。”她称,以前公务车都是有标识的,但后来中央明确规定,公务车不许有特殊标识,其目的是防止特权思想的产生。

  4.如遇急事能否先斩后奏?

  遇到急事,能不能“先斩后奏”,先使用,后申请?

  严翠芳表示,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经过申请就在周末使用公车,GPS会发出警报声。她最后表示:“要说这个制度能100%管住干部,一点问题都不出,不敢说,但肯定是有用的。要相信干部的自觉性;不自觉,制度再严密,也会有漏洞。”
关键是谁来监督,谁来执行,留下后门,前门关得再严也是浮云。
公车私用了,交不交过路费啊,车船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