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网友公布小偷活动线路图 市民盼警方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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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网友公布小偷活动线路图 市民盼警方更给力
2011年01月09日 16:4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网友制作的朝阳商圈扒窃活动区域图,标星点为小偷常出没点。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有宁

  据南宁警方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11月28日到2010年12月28日的一个月时间里,南宁市共发生扒窃抢夺等侵财案件千余起。一年一度的春节又慢慢向我们走近。而此时,小偷也瞅准了市民的口袋,打算捞一把回家过年。近段时间来,小偷活动频繁,不少市民因遭遇“第三只手”而损失财物。为此,有市民在网上发帖晒自己看到的或亲身经历,让市民引以为戒,也有网友自制了小偷出没的线路图以提醒市民加强防范。市民盼望警察能更“给力”,加强打击扒窃抢夺行为。

  市民讲述:小偷活动猖獗

  被抢手机还挨打

  讲述者:大学生小强

  事情发生在1月4日的58路公交车上。当天,我从民大站乘坐58路车回西大。我上车的时候,看到一个男子和女朋友在车上玩手机,另一个男子就坐在这对情侣后面的位置。几分钟后,公交车缓缓驶入文华园站点,车子停稳门刚开时,坐在这对情侣身后的男子突然冲上来抢了他们的手机就想下车。被抢的男子马上追上去抢回手机,两人扭在一起。但此时,五六个人走过来对着那个被抢手机的男子拳打脚踢,连他女朋友上去制止时也遭毒手。一名男乘客想站起来去帮忙,但被死死地按在座位上。手机没抢成,这帮人还不解气,死拉硬拽把该男子拖下车打了几分钟才走。

  事情发生后,这对小情侣也报警求助,我也只好换坐24路公交车。24路车司机提醒说,从科园大道到文华园一带,经常有七八个人到公交车上偷抢手机。

  抢手机不成竟摸胸

  讲述者:网友nn5460

  2010年12月27日,我乘坐206路公交车出去办事。车子到了北湖唐山路口站点时,四五个年轻仔上车。这伙人上车后就往后面挤,一个站后面阶梯前,两个在后门两边,他们的眼睛盯着坐在后车门附近两个女孩子怀里的包。

  当公交车停靠站中华园湖路口站点时,后门刚开,站在后面阶梯的一个年轻仔冲上去抢其中一个女孩子的提包。幸好,女孩子反应快紧紧地抱住包,小偷没有成功。此时,公交车也启动,小偷只好留在车上,但车上乘客没人敢出声,都是只顾护着自己的财产,生怕成为下一个猎物。

  这伙小偷心有不甘,在到下一个站点前他们暗语交流了一下。当公交车停靠在园湖花鸟市场站点时,这伙小偷再次来到女孩旁边,伸手就插到女孩怀里,吓得女孩大声叫喊:“你想干什么啊!”一小偷恬不知耻说:“摸你的胸啊!”说完就大摇大摆地下车了。

  十字路口目睹抢包

  讲述者:保安李先生

  2010年12月28日晚11时15分左右,我下班经过北湖北路立交桥时刚好红灯,和我并排等红灯的是两个骑电动车的美女。绿灯一亮,刚起步时车子速度较慢,没什么异常,但刚到立交桥底下,旁边骑电动车的美女大喊“抢……抢东西!”听到喊声,我回过头看到一辆无牌照的燃油助力车从我身边掠过,抢包的男子只有一个人!这男子抢了美女的手提包放在踏板下,飞速往秀厢友爱路方向逃跑了。这男子身高1.70米左右,体型偏瘦,驾驶暗红色无证燃油助力车,我估计他多数在快环与秀厢大道、安吉附近出没,专等红灯时停在受害人旁边伺机作案。

  取钱被尾随抢走9万元

  讲述者:网友TM2

  2010年的最后一天,我表哥到银行去取了9万元现金,之后他就把装有钱的包放在车上开车离开。可能是我表哥在取钱时被小偷看到了,就一路跟踪尾随。就在我表哥下车到离车子不远处买东西时,车窗玻璃就被小偷打烂,把钱给偷走了!我表哥的遭遇也提醒各位市民,在车内千万不要放贵重物品。

  网友公布小偷活动图提醒市民

  小偷频繁活动,但是又不知道他们经常在哪里作案?有没有一张地图能标明小偷经常出没的地段呢?

  前两天,记者在浏览南宁本地人气较高一个论坛时,发现有一网友在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把南宁市步行街小偷扒窃的线路图给公布了出来。记者从该网友贴出来的这张线路图发现,小偷主要在朝阳路、步行街和裕丰等路段进行扒窃。

  到底是什么人绘制这张线路图呢?1月6日下午5时40分许,经过多方联系,记者终于见到了绘制该线路图的网友郭先生。经记者了解得知,他还是南宁民间反扒联盟的一名义务反扒队员。

  2008年国庆节后,郭先生从老家山西来到南宁谋发展。有一天,他到市中心逛街顺便买一些生活用品。当他从朝阳路地下通道走向南宁百货大楼时,看到一名扒手跟在一位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身后,女孩背在身后的挎包的拉链已经被拉开。小偷慢慢地从女孩子的挎包中掏出了一个钱包,眼看小偷就要得手,郭先生大喊了一声“小偷偷东西了,抓小偷。”小偷看到事情败露,马上就跑,郭先生追上去,但由于人生地不熟,小偷逃脱了。

  2008年底,郭先生在街上碰到南宁民间反扒联盟的队员抓住一个正在扒窃的小偷。之后,富有正义感的他也加入到这个义务反扒的民间队伍当中,两年来,他一有空就和群里的其他队员上街反扒。

  “现在小偷也比较多,特别是到了年底。虽然我们经常出来反扒,但光靠我们的力量,小偷是抓不完的。”郭先生多了一个心眼,在平常的反扒中注意哪些地方小偷经常出没。前不久,从事设计工作的他在浏览南宁的三维地图后,冒出了一个想法利用地图把小偷经常作案的地方标出来发布到论坛上,给市民提个醒。

  “我们把小偷经常作案的地点曝光出来,市民看到后来到这些地方自然就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财物,小偷得手的几率就会降低。”郭先生说,小偷流动性很强,他们看到自己作案点被曝光后也会转移地方,因此线路图也要不断更新。虽然,绘制小偷作案线路图也只是权宜之计,但只要能加强市民的防扒抢意识,郭先生觉得也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努力。

  市民希望警方加大打击扒抢力度

  每年到了年底,都是扒窃抢夺这种侵财性案件的高发期。而据南宁警方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11月28日到2010年12月28日,南宁市共发生扒窃抢夺等侵财案件千余起。市民对这些扒抢违法分子可谓是恨之入骨。

  据了解,南宁市公安机关实行“网格化”巡逻,24小时都有巡逻警察在路面上维护治安。同时,便衣侦查队也在秘密保护市民的财产安全。但是,市民认为公安机关打击扒抢行为应该更加“给力”。

  “年底扒抢案件发案率比较高,公安机关就应该组织警力,进行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特别是飞车抢夺行为。”广西演艺职业学院的何老师说,2006年,广东省就出台了《指导意见》重拳打击飞车抢夺,对于凡是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只要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就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最高刑罚就可以适用死刑。《指导意见》极大地震慑飞车抢夺的违法分子,南宁也可以借鉴此方法。

  据了解,目前,我国《刑法》中只规定有“盗窃罪”但没有“扒窃罪”,但“扒窃”属于“盗窃”行为中的其中一种。而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量刑必须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行为”。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数额较大”在地级市市区内为1000元,县及县级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为800元,一般农村为500元。从这条规定中看出,南宁市应该按照1000元的量刑起点。而上海市,有一段时间为了专门打击扒窃行为,将扒窃入罪的量刑起点降低到600元。

  对此,不少市民认为,在扒窃案件高发期,可以适当降低扒窃入罪的量刑起点,严厉打击扒窃行为,维护市民的财物安全。

  作者:黄有宁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http://www.chinanews.com/life/2011/01-09/2775071.shtml


南宁网友公布小偷活动线路图 市民盼警方更给力
2011年01月09日 16:4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网友制作的朝阳商圈扒窃活动区域图,标星点为小偷常出没点。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有宁

  据南宁警方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11月28日到2010年12月28日的一个月时间里,南宁市共发生扒窃抢夺等侵财案件千余起。一年一度的春节又慢慢向我们走近。而此时,小偷也瞅准了市民的口袋,打算捞一把回家过年。近段时间来,小偷活动频繁,不少市民因遭遇“第三只手”而损失财物。为此,有市民在网上发帖晒自己看到的或亲身经历,让市民引以为戒,也有网友自制了小偷出没的线路图以提醒市民加强防范。市民盼望警察能更“给力”,加强打击扒窃抢夺行为。

  市民讲述:小偷活动猖獗

  被抢手机还挨打

  讲述者:大学生小强

  事情发生在1月4日的58路公交车上。当天,我从民大站乘坐58路车回西大。我上车的时候,看到一个男子和女朋友在车上玩手机,另一个男子就坐在这对情侣后面的位置。几分钟后,公交车缓缓驶入文华园站点,车子停稳门刚开时,坐在这对情侣身后的男子突然冲上来抢了他们的手机就想下车。被抢的男子马上追上去抢回手机,两人扭在一起。但此时,五六个人走过来对着那个被抢手机的男子拳打脚踢,连他女朋友上去制止时也遭毒手。一名男乘客想站起来去帮忙,但被死死地按在座位上。手机没抢成,这帮人还不解气,死拉硬拽把该男子拖下车打了几分钟才走。

  事情发生后,这对小情侣也报警求助,我也只好换坐24路公交车。24路车司机提醒说,从科园大道到文华园一带,经常有七八个人到公交车上偷抢手机。

  抢手机不成竟摸胸

  讲述者:网友nn5460

  2010年12月27日,我乘坐206路公交车出去办事。车子到了北湖唐山路口站点时,四五个年轻仔上车。这伙人上车后就往后面挤,一个站后面阶梯前,两个在后门两边,他们的眼睛盯着坐在后车门附近两个女孩子怀里的包。

  当公交车停靠站中华园湖路口站点时,后门刚开,站在后面阶梯的一个年轻仔冲上去抢其中一个女孩子的提包。幸好,女孩子反应快紧紧地抱住包,小偷没有成功。此时,公交车也启动,小偷只好留在车上,但车上乘客没人敢出声,都是只顾护着自己的财产,生怕成为下一个猎物。

  这伙小偷心有不甘,在到下一个站点前他们暗语交流了一下。当公交车停靠在园湖花鸟市场站点时,这伙小偷再次来到女孩旁边,伸手就插到女孩怀里,吓得女孩大声叫喊:“你想干什么啊!”一小偷恬不知耻说:“摸你的胸啊!”说完就大摇大摆地下车了。

  十字路口目睹抢包

  讲述者:保安李先生

  2010年12月28日晚11时15分左右,我下班经过北湖北路立交桥时刚好红灯,和我并排等红灯的是两个骑电动车的美女。绿灯一亮,刚起步时车子速度较慢,没什么异常,但刚到立交桥底下,旁边骑电动车的美女大喊“抢……抢东西!”听到喊声,我回过头看到一辆无牌照的燃油助力车从我身边掠过,抢包的男子只有一个人!这男子抢了美女的手提包放在踏板下,飞速往秀厢友爱路方向逃跑了。这男子身高1.70米左右,体型偏瘦,驾驶暗红色无证燃油助力车,我估计他多数在快环与秀厢大道、安吉附近出没,专等红灯时停在受害人旁边伺机作案。

  取钱被尾随抢走9万元

  讲述者:网友TM2

  2010年的最后一天,我表哥到银行去取了9万元现金,之后他就把装有钱的包放在车上开车离开。可能是我表哥在取钱时被小偷看到了,就一路跟踪尾随。就在我表哥下车到离车子不远处买东西时,车窗玻璃就被小偷打烂,把钱给偷走了!我表哥的遭遇也提醒各位市民,在车内千万不要放贵重物品。

  网友公布小偷活动图提醒市民

  小偷频繁活动,但是又不知道他们经常在哪里作案?有没有一张地图能标明小偷经常出没的地段呢?

  前两天,记者在浏览南宁本地人气较高一个论坛时,发现有一网友在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把南宁市步行街小偷扒窃的线路图给公布了出来。记者从该网友贴出来的这张线路图发现,小偷主要在朝阳路、步行街和裕丰等路段进行扒窃。

  到底是什么人绘制这张线路图呢?1月6日下午5时40分许,经过多方联系,记者终于见到了绘制该线路图的网友郭先生。经记者了解得知,他还是南宁民间反扒联盟的一名义务反扒队员。

  2008年国庆节后,郭先生从老家山西来到南宁谋发展。有一天,他到市中心逛街顺便买一些生活用品。当他从朝阳路地下通道走向南宁百货大楼时,看到一名扒手跟在一位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身后,女孩背在身后的挎包的拉链已经被拉开。小偷慢慢地从女孩子的挎包中掏出了一个钱包,眼看小偷就要得手,郭先生大喊了一声“小偷偷东西了,抓小偷。”小偷看到事情败露,马上就跑,郭先生追上去,但由于人生地不熟,小偷逃脱了。

  2008年底,郭先生在街上碰到南宁民间反扒联盟的队员抓住一个正在扒窃的小偷。之后,富有正义感的他也加入到这个义务反扒的民间队伍当中,两年来,他一有空就和群里的其他队员上街反扒。

  “现在小偷也比较多,特别是到了年底。虽然我们经常出来反扒,但光靠我们的力量,小偷是抓不完的。”郭先生多了一个心眼,在平常的反扒中注意哪些地方小偷经常出没。前不久,从事设计工作的他在浏览南宁的三维地图后,冒出了一个想法利用地图把小偷经常作案的地方标出来发布到论坛上,给市民提个醒。

  “我们把小偷经常作案的地点曝光出来,市民看到后来到这些地方自然就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财物,小偷得手的几率就会降低。”郭先生说,小偷流动性很强,他们看到自己作案点被曝光后也会转移地方,因此线路图也要不断更新。虽然,绘制小偷作案线路图也只是权宜之计,但只要能加强市民的防扒抢意识,郭先生觉得也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努力。

  市民希望警方加大打击扒抢力度

  每年到了年底,都是扒窃抢夺这种侵财性案件的高发期。而据南宁警方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11月28日到2010年12月28日,南宁市共发生扒窃抢夺等侵财案件千余起。市民对这些扒抢违法分子可谓是恨之入骨。

  据了解,南宁市公安机关实行“网格化”巡逻,24小时都有巡逻警察在路面上维护治安。同时,便衣侦查队也在秘密保护市民的财产安全。但是,市民认为公安机关打击扒抢行为应该更加“给力”。

  “年底扒抢案件发案率比较高,公安机关就应该组织警力,进行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特别是飞车抢夺行为。”广西演艺职业学院的何老师说,2006年,广东省就出台了《指导意见》重拳打击飞车抢夺,对于凡是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只要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就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最高刑罚就可以适用死刑。《指导意见》极大地震慑飞车抢夺的违法分子,南宁也可以借鉴此方法。

  据了解,目前,我国《刑法》中只规定有“盗窃罪”但没有“扒窃罪”,但“扒窃”属于“盗窃”行为中的其中一种。而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量刑必须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行为”。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数额较大”在地级市市区内为1000元,县及县级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为800元,一般农村为500元。从这条规定中看出,南宁市应该按照1000元的量刑起点。而上海市,有一段时间为了专门打击扒窃行为,将扒窃入罪的量刑起点降低到600元。

  对此,不少市民认为,在扒窃案件高发期,可以适当降低扒窃入罪的量刑起点,严厉打击扒窃行为,维护市民的财物安全。

  作者:黄有宁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朝阳路从我懂事起好像就从没安全过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量刑必须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行为”。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数额较大”在地级市市区内为1000元,县及县级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为800元,一般农村为500元。从这条规定中看出,南宁市应该按照1000元的量刑起点。而上海市,有一段时间为了专门打击扒窃行为,将扒窃入罪的量刑起点降低到600元。

  这就是高层和警察过不去了。
  广大基层反扒民警辛苦在一线奋斗,绝大多数基层善良群众受害,高层却把起刑点设置如此高,照顾了小偷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过不去。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9 18:58

强烈赞同!上海前几天闵行区就出了小偷明抢拔刀伤人的案例。现在这种法律对盗窃犯震慑力等于是负的,等于鼓励犯罪。街头扒窃团伙越来越嚣张,越来越容易演变成恶性刑事犯罪!!
南宁小偷实在是多,年前下班的时候还被偷了手机和钱包,我抢回了手机,但钱包没影了,强烈呼吁提高小偷违法犯罪的成本,以震慑小偷,那些小偷和呼吁保护小偷权利的人都该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