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胡耀邦通知的2少一宽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11 11:02:24
说起两少一宽,可能很多网友会说是乱邦政策,但是你们知道它的基本政策和变通性吗?

在司法上从宽的面较广,只要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一般该从宽都要从宽。但处理从宽也不是一律从宽,对于罪行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就不能从宽处理,相反,应当依法严惩。在刑事立法上的从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刑事司法上从宽经验的科学总结。


但司法经验不是立法的唯一法源,法律的内容受制于法律的性质。民族刑事立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变通性,即它只能就少数民族不能适用的刑法典部分规范作些非原则性的灵活规定,而不能作原则性的变动;   二是补充性,即它只能对不完全切合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的某些刑法规范,在刑法典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部分规定,而不能自行制定刑法典;   三是民族性,即它规定的是刑法典不便规定的与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特点有关联的犯罪与刑罚问题,民族色彩浓厚,只适用于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   由此可见,立法上从宽的面较小,只限于对刑法典的有关部分所作的变通或补充规定的范围之内。

此贴只是希望大家能正确理解2少一宽政策说起两少一宽,可能很多网友会说是乱邦政策,但是你们知道它的基本政策和变通性吗?

在司法上从宽的面较广,只要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一般该从宽都要从宽。但处理从宽也不是一律从宽,对于罪行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就不能从宽处理,相反,应当依法严惩。在刑事立法上的从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刑事司法上从宽经验的科学总结。


但司法经验不是立法的唯一法源,法律的内容受制于法律的性质。民族刑事立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变通性,即它只能就少数民族不能适用的刑法典部分规范作些非原则性的灵活规定,而不能作原则性的变动;   二是补充性,即它只能对不完全切合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的某些刑法规范,在刑法典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部分规定,而不能自行制定刑法典;   三是民族性,即它规定的是刑法典不便规定的与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特点有关联的犯罪与刑罚问题,民族色彩浓厚,只适用于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   由此可见,立法上从宽的面较小,只限于对刑法典的有关部分所作的变通或补充规定的范围之内。

此贴只是希望大家能正确理解2少一宽政策
那麻烦你告诉我多严重叫特别严重?
嗯!醉酒驾车按律拘留十五天,因为他是少民,所以口头警告就可以了!
如果是偷包之类的罪,本来刑拘十五天,也是口头警告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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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第一章第四条
还理解,理解你头啊!
这规定是违宪的。要理解,先修宪,取消掉这两条再说
当年的从宽就是不符合法律但符合现实的,现实中很多人压根就没这根筋。现在教育少民也三十年了,多少也有点法律常识,就应该恢复到正常状态,非常态的政策变通不能一直用下去。
理解个头,只有党能理解吧?
特别严重,就是杀一百汉人,可以抵一命吧。
我母亲最近这几天刚刚被民族兄弟掏走了钱包  包内有现金几百块  各式卡数张

回家发现后  母亲想起在过天桥时 被某族少年尾随  随十分懊恼

但对我来说,虽然是无神论者 可是也要谢神了  还好在被掏的时候母亲没有发现‘借钱’的某族少年  阿迷豆腐

相对几百块 几张卡,家人的性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阿迷豆腐 感谢民族兄弟手艺高超 感谢民族兄弟手下留情 善哉 善哉  
俺发誓 俺不会报警的 同时劝阻母亲报警   还是民族团结为重  其实报了也没用
理解个鬼 烂理由 烂刑法
C2的GTAVC 发表于 2010-12-19 22:33


    如何从宽!就像商店打折,到底是优惠1%还是优惠99%!从现实来看,就是宽的无边了,等于无法,连警察都说,我只管汉人!
我呸!现实是两少一宽激起了犯罪潮和种族对立啊
其实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啥两少一宽了,不论什么民族,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的。。
楼主功莫大焉!!!!

好!!!!!!!!!!!!!!!!!!!!!!!!!
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这段话往往被一些无知的人、别有用心的人华丽的无视了。
一会说依法治国,一会出的政策明显违宪!叫俺们理解啥???

其实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啥两少一宽了,不论什么民族,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的。。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0-12-20 12:44



    那当然了,你都不知道两少一宽是针对哪个民族的就来说话,不是每一个少民都两少一宽的,实行两少一宽的民族也不是对每种罪都两少一宽的。
具体我讲给你听:
畏吾儿:偷盗,打人,抢劫。两少一宽。
回回:贩毒、贩枪。两少一宽。
彝族: QJ,贩毒。两少一宽。

而且少民也分三五九等的,前些年藏人到壮族自治区以搞传销为名抢劫,当地的壮族警察根本就不敢管,最后还是请了西藏警察才把他们送走。
其实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啥两少一宽了,不论什么民族,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的。。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0-12-20 12:44



    那当然了,你都不知道两少一宽是针对哪个民族的就来说话,不是每一个少民都两少一宽的,实行两少一宽的民族也不是对每种罪都两少一宽的。
具体我讲给你听:
畏吾儿:偷盗,打人,抢劫。两少一宽。
回回:贩毒、贩枪。两少一宽。
彝族: QJ,贩毒。两少一宽。

而且少民也分三五九等的,前些年藏人到壮族自治区以搞传销为名抢劫,当地的壮族警察根本就不敢管,最后还是请了西藏警察才把他们送走。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0-12-20 12:44


    很少了!就连壮族都开始不满了!
体制内 发表于 2010-12-20 13:15


    说得好!
体制内 发表于 2010-12-20 13:15


    说得好!
回族有时也对两少一宽有意见,原因参见314!
两少一宽取自毛同志的话,有具体的适用,刑法中也有各民族地区可制订特殊政策之类的话


感情 毛主席的话就是最神圣的真理了 况且毛主席时期也没搞 两少一宽的正式政策 口头上说说实际上一视同仁 有的时候还用重刑  胡某人真是厉害 硬是把这个政策落实了 无限宽待! 胡某人以后已经注定被后人狠狠批了 这个政策明明是错到没边了 只有那两个族的人敢这么搞  

什么依法治国 人人平等   荒谬

感情 毛主席的话就是最神圣的真理了 况且毛主席时期也没搞 两少一宽的正式政策 口头上说说实际上一视同仁 有的时候还用重刑  胡某人真是厉害 硬是把这个政策落实了 无限宽待! 胡某人以后已经注定被后人狠狠批了 这个政策明明是错到没边了 只有那两个族的人敢这么搞  

什么依法治国 人人平等   荒谬
胡耀邦的两少一宽政策注定要订入历史耻辱柱

感情 毛主席的话就是最神圣的真理了 况且毛主席时期也没搞 两少一宽的正式政策 口头上说说实际上一视同仁 有 ...
lairuo 发表于 2010-12-20 15:20
一视同仁吗?
达赖搞分裂,他跑掉了
班禅维护统一但对平叛扩大化不满,被关了十年
毛对"少抓少杀一般从宽"是有正式的政策的,举个例吧
一九五八年国务院《关于处理走私案件十项原则》第七条规定:“对于少数民族的走私……情节重大的,应该同样按照上述有关处理原则严肃处理,但是处罚尺度应该比对汉族为宽。对于未改革地区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的走私,应该联系民族事务部门处理。”
感情 毛主席的话就是最神圣的真理了 况且毛主席时期也没搞 两少一宽的正式政策 口头上说说实际上一视同仁 有 ...
lairuo 发表于 2010-12-20 15:20
一视同仁吗?
达赖搞分裂,他跑掉了
班禅维护统一但对平叛扩大化不满,被关了十年
毛对"少抓少杀一般从宽"是有正式的政策的,举个例吧
一九五八年国务院《关于处理走私案件十项原则》第七条规定:“对于少数民族的走私……情节重大的,应该同样按照上述有关处理原则严肃处理,但是处罚尺度应该比对汉族为宽。对于未改革地区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的走私,应该联系民族事务部门处理。”
ilovechina1 发表于 2010-12-20 15:54 是啊,前有毛,后有赵江胡在这柱上陪绑:D
一九五八年国务院《关于处理走私案件十项原则》第七条规定:“对于少数民族的走私……情节重大的,应该同样按照上述有关处理原则严肃处理,但是处罚尺度应该比对汉族为宽。对于未改革地区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的走私,应该联系民族事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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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民走私与民簇矛盾有关吗?真是脑残!
边民走私,根本就是法难责众,有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原因.一个不完全恰当的类比,就如内地农村买媳妇,能按强JIAN罪判刑吗?虽然按条文绝对够得上.

还把“未改革地区”搬了出来,未改革地区活佛们还有教兵,嘿嘿,这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了嘛
楼主发这贴看是给老胡贴金,其实是想让他挨骂
说句难听的话,GCD违反宪法了。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0-12-20 16:35 处罚尺度应该比对汉族为宽
...对这句话无视了?
理解?理解个毛啊,还给老胡贴金?洗洗睡吧
内地农村买媳妇,能按强JIAN罪判刑吗?
...两少一宽对相当多有"抢亲"习俗和对性比较随便的的少数民族地区有具体的介定,这是解放后就有的
:(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罚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和法定刑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但拒不悔改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
胡耀邦的错误在于要求汉族离开西藏和新疆。
胡耀邦要求汉族离开西藏和新疆的讲话,是极其天真和幼稚的。他也不明白土地和人口结构的关系,这涉及主权民族国家的最本质的理论问题。
2000多年前的左传就明白"斯有民方有土"。移民实边是捍卫领土的不二法门。

胡耀邦的错误在于要求汉族离开西藏和新疆。
changjiang7 发表于 2010-12-20 17:40
他的话被故意曲解,无论在组织措施和实际中,都不存在要求汉族离开西藏新疆,因为那就意味着撤消兵团、军区、边防及全部工厂企事业单位,而胡就恢复兵团、边防、经济建设及计划生育等的批示,均有据可查
胡耀邦的错误在于要求汉族离开西藏和新疆。
changjiang7 发表于 2010-12-20 17:40
他的话被故意曲解,无论在组织措施和实际中,都不存在要求汉族离开西藏新疆,因为那就意味着撤消兵团、军区、边防及全部工厂企事业单位,而胡就恢复兵团、边防、经济建设及计划生育等的批示,均有据可查
changjiang7 发表于 2010-12-20 17:41 八十年代初,你拿什么去移民实边?号召?还是强令?没有经济建设为诱因,谁愿意移民去边疆?
他的话被故意曲解,无论在组织措施和实际中,都不存在要求汉族离开西藏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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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说了。可能是头脑发热说的,在邓力群的回忆录有。客观地说,早期,胡并没有理解民族问题,他希望平反文革,但没想到分离分子其实要的是土地,而不是政策。
当赛福鼎要求胡耀邦把新疆变成加盟共和国,胡气愤了,他开始认识到地方民族主义,开始慎重了。
F22,你说赛福鼎也利用文革平反,开始抱怨中央,认为苏联民族政策好,希望胡耀邦把新疆变成加盟共和国。赛可以对王震和小平提这个要求吗?
changjiang7 发表于 2010-12-20 17:48 邓力群和胡是有宿怨的,不足为信,而且他也解释不了这个“离开”的内涵是啥?那胡同时对恢复兵团及其他两地政策的批示又作和解释?胡公开说的达赖可以回来但不要回西藏了又如何解释?
达赖要求的是什么?250万的土地。
东突要求的是什么?168万的土地。
如果把敌对势力的领土要求加起来,他们给13亿其他民族只留了300万的土地。中国被这些分裂分子分割的比南宋都还小。能让步能妥协吗?
人类所有的战争都是围绕生存空间 生存资源  生存安全,而展开的。意识形态的战争不多。
changjiang7 发表于 2010-12-20 17:50 中国国家体制里没有加盟共和国一说,赛提出来是否真有其事也难于验证,但按东突对赛的说法,他是个“叛徒”,提啥都掩盖不了出卖某族求荣云云;funk


理解个头,这种姑息养奸的民族政策反倒增加了民族矛盾!

理解个头,这种姑息养奸的民族政策反倒增加了民族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