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开进国税局的办公大楼说明了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56:47
7月26日中央台的《焦点访谈》节目播报了在昭通市的国税局大楼里办起了夜总会的访谈。看着税务局的公务员天天和夜总会的小姐摩肩接踵同入一门的情景,实在让人有点哭笑不得。然而一笑之后,我想,焦点访谈之所以作此报到,其用意既非是因为“在一座税务机关的办公楼里,干部们上下班和夜总会的小姐们进出的却是同一道门,乘坐的是同一部电梯”而有损税局干部的国家形象。也不是仅仅希图曝光该夜总会里有三陪服务。我认为:其深刻揭露的应该是:在全国各地,各级政府中都普遍存在的,国有资产(这里泛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所属的资产,下同)的占用和使用的不规范的问题。应当引起国资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p></p></P>
事实上,在国家各机关,政府各部门之间,由于其各自对国有资产占有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和对其占用的国有资产控制权利的强弱,以及国资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的监管程度的不同,已经造成了国家各机关,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利益不均衡,从而导致政府公务员之间薪金待遇的差别,和与此相应的腐败的产生。也正是由于这些利益因素的驱使以及计划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对国资使用监管的不力,从而导致政府各部门不思公务,却想方设法以办公楼、培训中心等等名义堂而皇之地套取政府的建设资金,以达到更多占有和支配国有资产的目的。《焦点访谈》的节目已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仅仅在昭通市记者随便一转就发现不光是国税局,还有地税局,邮政局都在办宾馆,甚至连计委的办公楼也开了酒楼。这可能还只是冰山的一角。<p></p></P>
《焦点访谈》问得好:办公楼租给别人开酒店,收来的租金都归了谁?我还想问一句:收取的租金价格是谁定的?公道吗?很明显,办公楼是国有资产,其收益当然应该属于国家和政府,而不属于小集体。但事实是怎样的呢?国资管理部门又对这些资产的管理有没有尽到责任?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和记者一样,除了表达一下我们的见解和疑惑外,我们无能为力。我们甚至都无权去了解一下真相。但我始终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国有资产的流失。虽然每一个项目一年的收入不是很多(昭通国税局办公楼的租金是每年45万元),但是,在整个昭通市,在云南省,在全国又有多少个这样的“项目”呢?难道还不能引起国资管理部门的重视吗?<p></p></P>
利用国有资产搞宾馆开饭店,不仅引起政府各部门之间利益的不均衡。还导致了市场竞争的混乱和不公平。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改变原土地用途的项目,要申报上级规划机关,并签订变更合同或重签合同,之后还需要调整土地出让金。很明显,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和商业使用的土地所交纳的的土地出让金是不同的。因此,利用政府办公楼开设宾馆酒店从房产的成本上就比一般商业性的房产要低得很多,这显然会给正常的市场竞争带来不必要的混乱,从而导致不公平的竞争。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恰恰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各部门切不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p></p></P>
依笔者之见,《焦点访谈》的记者不辞辛劳远赴云南昭通采访有些舍近求远了。利用国有资产开酒店宾馆的在北京更是比比皆是,而且规模之大,占用资金之多,又是一个小小的昭通怎可比拟。试想一下:在京郊各游览胜地建设的各种“培训中心”不都是国有资产吗?又有几个不对外营业?他们的收入都归谁了?中央电视台旁边的梅地亚中心和东单口上新建的新闻中心的资金来源又是哪里来的?是否缴过土地出让金?还有各大学建设的各种“学术交流中心”又有哪一个不是以教育为借口,大慷国家税收之慨的。<p></p></P>
不知《焦点访谈》会不会把眼光抬高一点,仍就这个题材,在京城访谈一下。中国有句俗话,上行下效。其实下面的许多问题,在京城都是可以看到的。只是京城的人做得可能更巧妙一些。比如:单独修两部电梯,免得干部们混迹于小姐们之中,败坏了领导们的名声。等等。<p></p></P>
无论如何,《焦点访谈》的这次访谈确实提出了一个值得中央和各级政府重视的问题:由各级财政拨款的非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应当如何进行管理,应当由谁来管理。政府应当有一个相应的部门对类似的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从而避免国有资产成为某些小集团谋取利益的工具,避免国有资产的进一步的流失。<p></p></P>
老百姓在期盼中。<p></p></P>7月26日中央台的《焦点访谈》节目播报了在昭通市的国税局大楼里办起了夜总会的访谈。看着税务局的公务员天天和夜总会的小姐摩肩接踵同入一门的情景,实在让人有点哭笑不得。然而一笑之后,我想,焦点访谈之所以作此报到,其用意既非是因为“在一座税务机关的办公楼里,干部们上下班和夜总会的小姐们进出的却是同一道门,乘坐的是同一部电梯”而有损税局干部的国家形象。也不是仅仅希图曝光该夜总会里有三陪服务。我认为:其深刻揭露的应该是:在全国各地,各级政府中都普遍存在的,国有资产(这里泛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所属的资产,下同)的占用和使用的不规范的问题。应当引起国资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p></p></P>
事实上,在国家各机关,政府各部门之间,由于其各自对国有资产占有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和对其占用的国有资产控制权利的强弱,以及国资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的监管程度的不同,已经造成了国家各机关,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利益不均衡,从而导致政府公务员之间薪金待遇的差别,和与此相应的腐败的产生。也正是由于这些利益因素的驱使以及计划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对国资使用监管的不力,从而导致政府各部门不思公务,却想方设法以办公楼、培训中心等等名义堂而皇之地套取政府的建设资金,以达到更多占有和支配国有资产的目的。《焦点访谈》的节目已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仅仅在昭通市记者随便一转就发现不光是国税局,还有地税局,邮政局都在办宾馆,甚至连计委的办公楼也开了酒楼。这可能还只是冰山的一角。<p></p></P>
《焦点访谈》问得好:办公楼租给别人开酒店,收来的租金都归了谁?我还想问一句:收取的租金价格是谁定的?公道吗?很明显,办公楼是国有资产,其收益当然应该属于国家和政府,而不属于小集体。但事实是怎样的呢?国资管理部门又对这些资产的管理有没有尽到责任?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和记者一样,除了表达一下我们的见解和疑惑外,我们无能为力。我们甚至都无权去了解一下真相。但我始终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国有资产的流失。虽然每一个项目一年的收入不是很多(昭通国税局办公楼的租金是每年45万元),但是,在整个昭通市,在云南省,在全国又有多少个这样的“项目”呢?难道还不能引起国资管理部门的重视吗?<p></p></P>
利用国有资产搞宾馆开饭店,不仅引起政府各部门之间利益的不均衡。还导致了市场竞争的混乱和不公平。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改变原土地用途的项目,要申报上级规划机关,并签订变更合同或重签合同,之后还需要调整土地出让金。很明显,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和商业使用的土地所交纳的的土地出让金是不同的。因此,利用政府办公楼开设宾馆酒店从房产的成本上就比一般商业性的房产要低得很多,这显然会给正常的市场竞争带来不必要的混乱,从而导致不公平的竞争。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恰恰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各部门切不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p></p></P>
依笔者之见,《焦点访谈》的记者不辞辛劳远赴云南昭通采访有些舍近求远了。利用国有资产开酒店宾馆的在北京更是比比皆是,而且规模之大,占用资金之多,又是一个小小的昭通怎可比拟。试想一下:在京郊各游览胜地建设的各种“培训中心”不都是国有资产吗?又有几个不对外营业?他们的收入都归谁了?中央电视台旁边的梅地亚中心和东单口上新建的新闻中心的资金来源又是哪里来的?是否缴过土地出让金?还有各大学建设的各种“学术交流中心”又有哪一个不是以教育为借口,大慷国家税收之慨的。<p></p></P>
不知《焦点访谈》会不会把眼光抬高一点,仍就这个题材,在京城访谈一下。中国有句俗话,上行下效。其实下面的许多问题,在京城都是可以看到的。只是京城的人做得可能更巧妙一些。比如:单独修两部电梯,免得干部们混迹于小姐们之中,败坏了领导们的名声。等等。<p></p></P>
无论如何,《焦点访谈》的这次访谈确实提出了一个值得中央和各级政府重视的问题:由各级财政拨款的非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应当如何进行管理,应当由谁来管理。政府应当有一个相应的部门对类似的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从而避免国有资产成为某些小集团谋取利益的工具,避免国有资产的进一步的流失。<p></p></P>
老百姓在期盼中。<p></p></P>
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在快一点。合法非法,捞到金钱就是办法。各位还有甚么搞钱的好法。[em01][em01][em01][em01][em01]
好!下一步中国可以推行娼妓合法化了,呵呵!!!
说明第三产业在发展!
哈哈!
抓到耗子就是好猫的歪嘴和尚念法!!
败家子,素质真差
你什么时候看到过焦点访谈报道过北京的此类事件了么?上梁不正下梁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