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跨省刑拘者要求警方承诺不影响今后政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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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跨省刑拘者要求警方承诺不影响今后政审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2:11  新京报

昨日上午10点半,王鹏来到宁夏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接受纪委询问。本报记者 孔璞 摄 昨日上午10点半,王鹏来到宁夏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接受纪委询问。本报记者 孔璞 摄

  ■ 对话动机

  11月23日,王鹏因举报“官二代”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涉嫌作弊被跨省追捕刑拘,因此成为热议人物。前日,王鹏被宁夏吴忠市警方释放,他的案子也被宣布撤销。
视频:宁夏举报者王鹏获释后要求警方给予承诺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夜新闻》

  ■ 对话人物

  王鹏(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

  经历10天看守所生活,王鹏前天晚上9点被释放。当晚,他就用手机上网看了媒体对他的报道。他显然已接受了自己“热点新闻人物”的新身份。

  昨天早晨8点30分,记者来到王鹏居住的宁夏吴忠市利通商务宾馆。电话中反复核实记者身份后,王鹏面带笑容到楼梯口迎接。

  他有着强烈的表达欲望,当记者与旁边的警察寒暄时,他大声插话,“他们已经向我道歉了,你们不要有任何顾虑。我完全自由了,我是爷。”

  此前从未面对过媒体的王鹏毫不怯场,在上车赴公安局接受纪委询问前,他突然站定,大声说“我想对现场的媒体记者讲几句话……”

  面对密密麻麻的录音笔和镜头,王鹏表情严肃,声音洪亮:“权力来自人民,公权力不能滥用。”

  “公安副局长向我道歉”

  新京报:你昨天什么时候出来的?

  王鹏:从看守所出来大概是下午七八点的样子,管教的民警让我把号服脱掉,办一个释放证明。

  新京报:公安局的领导来跟你道歉了吗?

  王鹏:有,昨晚11点多,吴忠市局的吴海波副局长过来给我道歉,并向我做了四点承诺。第一,立即撤销对我的错案,严查相关责任人;第二,立即在报纸上向我及我的家人道歉,挽回我的名誉,肃清不良影响;第三,向我单位甘肃省图书馆当面和书面道歉;第四,这个案子对我今后考公务员需要政审的时候可能会产生影响,我要他们写一个保证书,承诺撤案之后,对我的人生各个方面不会因这个错案而产生不良影响,如果有影响,他们负全责。

  新京报:这几点都是他们提的?

  王鹏:他提的是第一条,说是吴忠市委、市政府作出来的决定,后三条是我自己提的,他们答应了。

  “办案民警说我惹怒高官”

  新京报:出来后想做哪些事?

  王鹏:我想揭露高官的嚣张行径。我的事情吴忠警方是没有任何管辖权的,但吴忠市政协主席丁兰玉(马晶晶母亲)为了达到泄私愤的目的,让没有管辖权的警方将我错误刑拘了。

  新京报: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有跟你提过丁兰玉吗?

  王鹏:有。办案民警石志刚第一次来兰州的时候跟我说,丁兰玉是我们那边的大干部,和他家有矛盾有意见,是自不量力,螳臂当车。

  后来,他们抓我快到吴忠时,石志刚又跟我说,本来我们也不打算立这个案子的,但是你这次确实把人家惹怒了,这个人家确指丁兰玉。

  “我被威胁全家要牢里团聚”

  新京报:听说你受到了刑讯逼供?

  王鹏:你看我手腕上的伤,就是他们拿手铐勒的。此外,在利通分局接受讯问时,石志刚问我有没有诽谤,我说没有,他就把我腿踢青了,头也打了,耳光也扇了。我头晕了很久。

  新京报:除了这些,还有没有其他遭遇?

  王鹏:还有,他们为了让我承认,就恐吓我。石志刚威胁我说:“必须按照我说的,不要把你弄成第二个赵作海。赵作海没犯罪还在牢里那么多年,我搞定你还不是小菜一碟。”

  新京报:你确定这是警察说的?

  王鹏:他还说了很多。石志刚还恐吓我一定要按他的要求去做,不然把我全家都抓起来,让我们全家在牢里团聚。我在看守所里的时候,一听到门响就抬头看,我怕进来的是我爸我妈。他还辱骂我,说我是烂菜叶子。

  新京报:你觉得这个构成刑讯逼供吗?

  王鹏:刑讯逼供罪能不能构成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一个人民警察明目张胆地说出把一个人办成赵作海案,他不配做一个人民警察。就凭这一句话,他也没资格做一个人民警察了。

  “民警在路上就打我一拳”

  新京报:你当时是怎么被刑拘的?

  王鹏:今年10月12日,石志刚带了两个民警到兰州找我,当时他说是来了解一些情况,问我有没有诽谤。我问心无愧,没中他的套。

  11月23日,我们甘肃图书馆典阅部的徐双定主任给我打了电话,让我下来,我一下来看见石志刚,还有马瑞和一个姓余的警察。石志刚对我说,王鹏啊,这次你倒霉了,你把高官得罪了。然后把我铐起来,带回了吴忠市。

  新京报:你当时有没有反抗?

  王鹏:我被塞到车里的时候,我就说你们作为异地警方,要采取强制措施必须通知当地的警方,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石说我想通知就通知,不想通知就不通知。

  在车上面,我又告诉他,第一,我的(举报)事情不构成犯罪;第二,你们以诽谤罪把我刑拘,这是完全错误的,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警察不应该干预的。但他说,老子说自诉就自诉,公诉就公诉,老子就是法学专家。然后,他还在我脸上打了一拳。

  新京报:你对法律很有研究吗?

  王鹏:是的,我大学时就旁听过法学课,在图书馆也看了很多书。所以我一路上都在跟石志刚他们讲法律,讲政策,他理屈词穷,就一路骂骂咧咧,然后就让两个警察把我的手铐到背后,这相当于加了酷刑。

  “我怕他们像高俅害林冲那样害我”

  新京报:在里面怎么过的?

  王鹏:同住的人都挺同情我,也没打我。看守所吃的住的肯定一般,很多人挤一个通铺,每天都吃面条,吃得烦死了。吃完面就做打火机,手指都磨得陷下去一大块。

  新京报:这几天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王鹏:早晨训操,齐步走的时候,要大声喊“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那时心里真难受。

  新京报:当时害怕吗?

  王鹏:在法律层面上,我从来没有恐惧。我不信丁兰玉他们能给我定罪,因为我懂法律,我知道我是被冤枉的。即使他们提审我的时候,我也表现得十分放松。但在现实层面,我也有恐惧,初次进监狱,那种体会难以言表。而且像丁兰玉那样的高官,我怕她会像高俅找薛霸害林冲那样,把我害死在里面。

  新京报:当时你有没有担心会被判刑,出来后什么都没了?

  王鹏:我当时还是很怕的。石志刚和我说了,丁兰玉下了一个狠话,判一天也要判,给王鹏定一个罪名。驻监狱的检察官都说,如果你真有冤枉的话,你先去服刑,出来之后你再去申诉吧。

  新京报:你在看守所寻求过帮助吗?

  王鹏:我刑拘后想跟单位领导说明情况,但石志刚说,你工作都没了,党员也没了,打啥电话。我的司法程序还没开始,他们就断定我的工作没了。这是一种有罪推定,就是一种先入为主,直接把我看成犯人。

  新京报:那时流过泪么?

  王鹏:眼泪刷刷地流。因为在里面有冤无处伸,第二个你和外面联系不上,不知道别人陷害你到什么样的程度。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自己的案子?

  王鹏:中国不是有秦中飞的彭水诗案吗?我觉得我这个就是另一个彭水诗案。我当时在看守所一切都不知道,直到昨天出来上网,才知道这么多媒体关注我。

  此前写信辱骂过马晶晶母亲

  新京报:你有没有举报过马晶晶,多少次?

  王鹏:举报过,主要是说他学校表现不好。次数记不清了。

  新京报:最初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

  王鹏:我记得不太清楚了,是因为公务员招考的事情。他在班上成绩特别差,基本上是倒数一二名,那么多门课不及格,忽然一下子考了那个职位第一名。

  新京报:你父母知道你举报马晶晶吗?

  王鹏:我父母知道我和他有矛盾。

  新京报:你有没有委托你父母寄过举报信?

  王鹏:没有。

  新京报:举报马晶晶的证据从哪来?

  王鹏:我跟他是同学,一个宿舍的,对他的情况非常了解。

  新京报:这是大学时候,举报他报考公务员作弊的证据从哪来的呢?

  王鹏:通过一些调查了解到的,还有一些是通过同学、朋友了解到的。他成绩那么差,一下子考了那么高的分,他爸妈又是高官。

  新京报:举报信上说马申论有三分之一没完成,这是你举报的吗?

  王鹏:你们说的这个我不知道是哪一封信。反映他情况的人比较多,我也反映过。我主要就是反映他成绩差,忽然考了那么高的分数,非常蹊跷。我也搞不清楚哪些是我举报的,哪些不是我举报的。

  新京报:马晶晶说有些信是写给他父母单位领导的,你写过吗?

  王鹏:这样的信是没有的。

  新京报:马晶晶说你写信给他母亲说他父亲有情妇?

  王鹏:没有。

  新京报:昨天警方说你是举报马父母才被抓?说你已承认写匿名信了?

  王鹏:那是刑讯逼供。我就承认过今年9月写过一封辱骂他妈妈的信。一封,其他就没有了。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辱骂可能会被定罪?

  王鹏:辱骂不会被定罪。

  新京报:这事情和他妈妈有什么关系?

  王鹏:因为他妈妈对他管教不严。

  新京报:你最后一次举报马是什么时候?

  王鹏:我记不清了。

  新京报:警方对你说为什么刑拘你了吗?

  王鹏:诽谤马晶晶。寄给他妈妈的信没有问题嘛,就相当于我骂你一句嘛!

  本报记者 孔璞

  宁夏吴忠警方承认发举报信达不到扰乱社会秩序

  本报讯 (记者 孔璞 张静)昨天上午,宁夏吴忠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目前负责主持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工作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表示,吴忠市政法委已经牵头成立调查组,与市局和利通分局纪委一起,对“王鹏遭跨省刑拘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了联合调查。

  吴忠市警方昨天正式通报对利通区公安分局民警赴甘肃刑拘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一事的处理决定,撤销王鹏涉嫌诽谤案。

  王鹏提登报道歉等4要求

  吴海波表示,当地警方在执法上存在问题,“执法水平不高,部分办案人员执法素质不高,造成了这一错案”,市局研究决定,从下周开始要在队伍中开展执法教育和作风整顿。

  吴海波说,对于王鹏自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被民警石志刚“扇耳光”,昨天上午,调查组已对王鹏进行询问。吴海波强调,如经查证确存在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一些乱用职权的行为,吴忠警方一定决不姑息,坚决查办。

  针对王鹏所说的四点协议,吴海波表示,也谈不上什么协议,只是当时问王鹏有什么要求。王鹏提出的要求包括有关部门登报公开道歉、提供释放证等证明、向王鹏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安排汽车送回甘肃等。吴海波称,其中大多数要求都同意满足,其他诸如登报道歉等,可以等到赔偿阶段一并解决。

  王鹏单位派员赴宁夏接人

  昨日,王鹏父亲王志昌接受人民网访谈时表示,王鹏在关押期间曾遭刑讯逼供,并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国家赔偿。

  王志昌介绍,王鹏前夜1时与他通电话时表示,被关押期间受到刑讯逼供,“被扇了十几个、二十几个耳光,踢了十几、二十脚。”据王志昌说,王鹏的手被手铐卡破,腿上至今还有伤,头还有点晕,“这个事件给王鹏造成了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摧残和打击。”

  昨日,王鹏的代理律师周泽从北京赶到吴忠,会见王鹏后,周泽对记者称,对吴忠市官方及警方在这一事件的及时纠错行为表示肯定,“善后事宜,比如国家赔偿这一块,我们还在协商。”

  据了解,王鹏表示将对吴忠警方在此错案中,对其造成的伤害提出国家赔偿要求。目前,具体赔偿额度及相关细节,周泽称还将与有关部门进行商谈。

  昨天下午,按照公安局的要求,甘肃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赶到了利通分局,准备接王鹏回去,但一直等到4时多,也没见王鹏出现,最后,甘肃图书馆的车随着吴忠市公安局的一辆警车而去,记者没有发现王鹏在车上。

  ■ 焦点问答

  1 自诉案件为何会以公诉程序立案?

  执法人员水平低导致错案

  吴海波说,王鹏被刑拘案,“从头到尾就是错误的”。法律对公检法司的受案、立案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诽谤案件是自诉案件,应由法院管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起案件在前期办理过程中,由于利通分局执法人员水平低,理解法律不到位,对这个诽谤案件以公诉程序来进行立案,这是错误的。

  吴海波表示,公安部门内部文件规定,对于诽谤案,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和采取强制措施的,都应当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同意,利通分局没有报请市局同意自作主张也是执法错误之一。“这个案件现在看来是个自诉案件,全案都错了,整体错,一切错,是个错案”。

  2 被举报者马晶晶母亲是否操纵案件?

  案件是否被操纵尚待调查

  王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办案警官石志刚提及被举报者马晶晶母亲、吴忠市领导丁兰玉操纵此案。

  吴海波表示这一说法的真实性尚待调查,他说,这个案件最初是马晶晶写了一个报案材料,到利通区公安分局要求立案,利通区公安分局立案后派人到兰州,进行了一系列案件的初查,并按照他们理解,定为诽谤罪。“在整个案件侦办过程中,分局没有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或者受到丁兰玉的指使。”

  对于王鹏称自己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被民警石志刚“扇耳光”,吴海波说,吴忠市政法委已经牵头成立调查组,与吴忠市公安局以及利通区公安分局的纪委一起,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行为进行了联合调查。

  3 向各机关发匿名信是否扰乱社会秩序?

  举报达不到扰乱秩序程度

  王鹏在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只发过几封匿名信。吴海波说,警方查到数十封匿名信,并“通过刑事科学的笔迹鉴定”确定了相当一部分为王鹏所写。

  王鹏向各机关发出一些匿名信件的行为是否扰乱社会秩序,吴海波说:“从小的范围来讲,对国家机关的办公秩序是有一定的骚扰,但是他这种扰乱秩序还达不到刑法上规定构成诽谤罪的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达不到这个程度,立案就是错误。”

  对于网上热议的跨区抓人,吴海波解释说,这是公安机关办案的正常行为。“如果一个人在吴忠犯了刑事案件,盗窃了抢劫了,(公安机关)到任何地方抓都是正常的。”

  本报记者 孔璞http://news.sina.com.cn/c/2010-12-03/021118427962s.shtml

遭跨省刑拘者要求警方承诺不影响今后政审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2:11  新京报

昨日上午10点半,王鹏来到宁夏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接受纪委询问。本报记者 孔璞 摄 昨日上午10点半,王鹏来到宁夏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接受纪委询问。本报记者 孔璞 摄

  ■ 对话动机

  11月23日,王鹏因举报“官二代”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涉嫌作弊被跨省追捕刑拘,因此成为热议人物。前日,王鹏被宁夏吴忠市警方释放,他的案子也被宣布撤销。
视频:宁夏举报者王鹏获释后要求警方给予承诺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夜新闻》

  ■ 对话人物

  王鹏(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

  经历10天看守所生活,王鹏前天晚上9点被释放。当晚,他就用手机上网看了媒体对他的报道。他显然已接受了自己“热点新闻人物”的新身份。

  昨天早晨8点30分,记者来到王鹏居住的宁夏吴忠市利通商务宾馆。电话中反复核实记者身份后,王鹏面带笑容到楼梯口迎接。

  他有着强烈的表达欲望,当记者与旁边的警察寒暄时,他大声插话,“他们已经向我道歉了,你们不要有任何顾虑。我完全自由了,我是爷。”

  此前从未面对过媒体的王鹏毫不怯场,在上车赴公安局接受纪委询问前,他突然站定,大声说“我想对现场的媒体记者讲几句话……”

  面对密密麻麻的录音笔和镜头,王鹏表情严肃,声音洪亮:“权力来自人民,公权力不能滥用。”

  “公安副局长向我道歉”

  新京报:你昨天什么时候出来的?

  王鹏:从看守所出来大概是下午七八点的样子,管教的民警让我把号服脱掉,办一个释放证明。

  新京报:公安局的领导来跟你道歉了吗?

  王鹏:有,昨晚11点多,吴忠市局的吴海波副局长过来给我道歉,并向我做了四点承诺。第一,立即撤销对我的错案,严查相关责任人;第二,立即在报纸上向我及我的家人道歉,挽回我的名誉,肃清不良影响;第三,向我单位甘肃省图书馆当面和书面道歉;第四,这个案子对我今后考公务员需要政审的时候可能会产生影响,我要他们写一个保证书,承诺撤案之后,对我的人生各个方面不会因这个错案而产生不良影响,如果有影响,他们负全责。

  新京报:这几点都是他们提的?

  王鹏:他提的是第一条,说是吴忠市委、市政府作出来的决定,后三条是我自己提的,他们答应了。

  “办案民警说我惹怒高官”

  新京报:出来后想做哪些事?

  王鹏:我想揭露高官的嚣张行径。我的事情吴忠警方是没有任何管辖权的,但吴忠市政协主席丁兰玉(马晶晶母亲)为了达到泄私愤的目的,让没有管辖权的警方将我错误刑拘了。

  新京报: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有跟你提过丁兰玉吗?

  王鹏:有。办案民警石志刚第一次来兰州的时候跟我说,丁兰玉是我们那边的大干部,和他家有矛盾有意见,是自不量力,螳臂当车。

  后来,他们抓我快到吴忠时,石志刚又跟我说,本来我们也不打算立这个案子的,但是你这次确实把人家惹怒了,这个人家确指丁兰玉。

  “我被威胁全家要牢里团聚”

  新京报:听说你受到了刑讯逼供?

  王鹏:你看我手腕上的伤,就是他们拿手铐勒的。此外,在利通分局接受讯问时,石志刚问我有没有诽谤,我说没有,他就把我腿踢青了,头也打了,耳光也扇了。我头晕了很久。

  新京报:除了这些,还有没有其他遭遇?

  王鹏:还有,他们为了让我承认,就恐吓我。石志刚威胁我说:“必须按照我说的,不要把你弄成第二个赵作海。赵作海没犯罪还在牢里那么多年,我搞定你还不是小菜一碟。”

  新京报:你确定这是警察说的?

  王鹏:他还说了很多。石志刚还恐吓我一定要按他的要求去做,不然把我全家都抓起来,让我们全家在牢里团聚。我在看守所里的时候,一听到门响就抬头看,我怕进来的是我爸我妈。他还辱骂我,说我是烂菜叶子。

  新京报:你觉得这个构成刑讯逼供吗?

  王鹏:刑讯逼供罪能不能构成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一个人民警察明目张胆地说出把一个人办成赵作海案,他不配做一个人民警察。就凭这一句话,他也没资格做一个人民警察了。

  “民警在路上就打我一拳”

  新京报:你当时是怎么被刑拘的?

  王鹏:今年10月12日,石志刚带了两个民警到兰州找我,当时他说是来了解一些情况,问我有没有诽谤。我问心无愧,没中他的套。

  11月23日,我们甘肃图书馆典阅部的徐双定主任给我打了电话,让我下来,我一下来看见石志刚,还有马瑞和一个姓余的警察。石志刚对我说,王鹏啊,这次你倒霉了,你把高官得罪了。然后把我铐起来,带回了吴忠市。

  新京报:你当时有没有反抗?

  王鹏:我被塞到车里的时候,我就说你们作为异地警方,要采取强制措施必须通知当地的警方,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石说我想通知就通知,不想通知就不通知。

  在车上面,我又告诉他,第一,我的(举报)事情不构成犯罪;第二,你们以诽谤罪把我刑拘,这是完全错误的,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警察不应该干预的。但他说,老子说自诉就自诉,公诉就公诉,老子就是法学专家。然后,他还在我脸上打了一拳。

  新京报:你对法律很有研究吗?

  王鹏:是的,我大学时就旁听过法学课,在图书馆也看了很多书。所以我一路上都在跟石志刚他们讲法律,讲政策,他理屈词穷,就一路骂骂咧咧,然后就让两个警察把我的手铐到背后,这相当于加了酷刑。

  “我怕他们像高俅害林冲那样害我”

  新京报:在里面怎么过的?

  王鹏:同住的人都挺同情我,也没打我。看守所吃的住的肯定一般,很多人挤一个通铺,每天都吃面条,吃得烦死了。吃完面就做打火机,手指都磨得陷下去一大块。

  新京报:这几天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王鹏:早晨训操,齐步走的时候,要大声喊“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那时心里真难受。

  新京报:当时害怕吗?

  王鹏:在法律层面上,我从来没有恐惧。我不信丁兰玉他们能给我定罪,因为我懂法律,我知道我是被冤枉的。即使他们提审我的时候,我也表现得十分放松。但在现实层面,我也有恐惧,初次进监狱,那种体会难以言表。而且像丁兰玉那样的高官,我怕她会像高俅找薛霸害林冲那样,把我害死在里面。

  新京报:当时你有没有担心会被判刑,出来后什么都没了?

  王鹏:我当时还是很怕的。石志刚和我说了,丁兰玉下了一个狠话,判一天也要判,给王鹏定一个罪名。驻监狱的检察官都说,如果你真有冤枉的话,你先去服刑,出来之后你再去申诉吧。

  新京报:你在看守所寻求过帮助吗?

  王鹏:我刑拘后想跟单位领导说明情况,但石志刚说,你工作都没了,党员也没了,打啥电话。我的司法程序还没开始,他们就断定我的工作没了。这是一种有罪推定,就是一种先入为主,直接把我看成犯人。

  新京报:那时流过泪么?

  王鹏:眼泪刷刷地流。因为在里面有冤无处伸,第二个你和外面联系不上,不知道别人陷害你到什么样的程度。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自己的案子?

  王鹏:中国不是有秦中飞的彭水诗案吗?我觉得我这个就是另一个彭水诗案。我当时在看守所一切都不知道,直到昨天出来上网,才知道这么多媒体关注我。

  此前写信辱骂过马晶晶母亲

  新京报:你有没有举报过马晶晶,多少次?

  王鹏:举报过,主要是说他学校表现不好。次数记不清了。

  新京报:最初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

  王鹏:我记得不太清楚了,是因为公务员招考的事情。他在班上成绩特别差,基本上是倒数一二名,那么多门课不及格,忽然一下子考了那个职位第一名。

  新京报:你父母知道你举报马晶晶吗?

  王鹏:我父母知道我和他有矛盾。

  新京报:你有没有委托你父母寄过举报信?

  王鹏:没有。

  新京报:举报马晶晶的证据从哪来?

  王鹏:我跟他是同学,一个宿舍的,对他的情况非常了解。

  新京报:这是大学时候,举报他报考公务员作弊的证据从哪来的呢?

  王鹏:通过一些调查了解到的,还有一些是通过同学、朋友了解到的。他成绩那么差,一下子考了那么高的分,他爸妈又是高官。

  新京报:举报信上说马申论有三分之一没完成,这是你举报的吗?

  王鹏:你们说的这个我不知道是哪一封信。反映他情况的人比较多,我也反映过。我主要就是反映他成绩差,忽然考了那么高的分数,非常蹊跷。我也搞不清楚哪些是我举报的,哪些不是我举报的。

  新京报:马晶晶说有些信是写给他父母单位领导的,你写过吗?

  王鹏:这样的信是没有的。

  新京报:马晶晶说你写信给他母亲说他父亲有情妇?

  王鹏:没有。

  新京报:昨天警方说你是举报马父母才被抓?说你已承认写匿名信了?

  王鹏:那是刑讯逼供。我就承认过今年9月写过一封辱骂他妈妈的信。一封,其他就没有了。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辱骂可能会被定罪?

  王鹏:辱骂不会被定罪。

  新京报:这事情和他妈妈有什么关系?

  王鹏:因为他妈妈对他管教不严。

  新京报:你最后一次举报马是什么时候?

  王鹏:我记不清了。

  新京报:警方对你说为什么刑拘你了吗?

  王鹏:诽谤马晶晶。寄给他妈妈的信没有问题嘛,就相当于我骂你一句嘛!

  本报记者 孔璞

  宁夏吴忠警方承认发举报信达不到扰乱社会秩序

  本报讯 (记者 孔璞 张静)昨天上午,宁夏吴忠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目前负责主持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工作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表示,吴忠市政法委已经牵头成立调查组,与市局和利通分局纪委一起,对“王鹏遭跨省刑拘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了联合调查。

  吴忠市警方昨天正式通报对利通区公安分局民警赴甘肃刑拘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一事的处理决定,撤销王鹏涉嫌诽谤案。

  王鹏提登报道歉等4要求

  吴海波表示,当地警方在执法上存在问题,“执法水平不高,部分办案人员执法素质不高,造成了这一错案”,市局研究决定,从下周开始要在队伍中开展执法教育和作风整顿。

  吴海波说,对于王鹏自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被民警石志刚“扇耳光”,昨天上午,调查组已对王鹏进行询问。吴海波强调,如经查证确存在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一些乱用职权的行为,吴忠警方一定决不姑息,坚决查办。

  针对王鹏所说的四点协议,吴海波表示,也谈不上什么协议,只是当时问王鹏有什么要求。王鹏提出的要求包括有关部门登报公开道歉、提供释放证等证明、向王鹏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安排汽车送回甘肃等。吴海波称,其中大多数要求都同意满足,其他诸如登报道歉等,可以等到赔偿阶段一并解决。

  王鹏单位派员赴宁夏接人

  昨日,王鹏父亲王志昌接受人民网访谈时表示,王鹏在关押期间曾遭刑讯逼供,并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国家赔偿。

  王志昌介绍,王鹏前夜1时与他通电话时表示,被关押期间受到刑讯逼供,“被扇了十几个、二十几个耳光,踢了十几、二十脚。”据王志昌说,王鹏的手被手铐卡破,腿上至今还有伤,头还有点晕,“这个事件给王鹏造成了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摧残和打击。”

  昨日,王鹏的代理律师周泽从北京赶到吴忠,会见王鹏后,周泽对记者称,对吴忠市官方及警方在这一事件的及时纠错行为表示肯定,“善后事宜,比如国家赔偿这一块,我们还在协商。”

  据了解,王鹏表示将对吴忠警方在此错案中,对其造成的伤害提出国家赔偿要求。目前,具体赔偿额度及相关细节,周泽称还将与有关部门进行商谈。

  昨天下午,按照公安局的要求,甘肃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赶到了利通分局,准备接王鹏回去,但一直等到4时多,也没见王鹏出现,最后,甘肃图书馆的车随着吴忠市公安局的一辆警车而去,记者没有发现王鹏在车上。

  ■ 焦点问答

  1 自诉案件为何会以公诉程序立案?

  执法人员水平低导致错案

  吴海波说,王鹏被刑拘案,“从头到尾就是错误的”。法律对公检法司的受案、立案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诽谤案件是自诉案件,应由法院管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起案件在前期办理过程中,由于利通分局执法人员水平低,理解法律不到位,对这个诽谤案件以公诉程序来进行立案,这是错误的。

  吴海波表示,公安部门内部文件规定,对于诽谤案,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和采取强制措施的,都应当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同意,利通分局没有报请市局同意自作主张也是执法错误之一。“这个案件现在看来是个自诉案件,全案都错了,整体错,一切错,是个错案”。

  2 被举报者马晶晶母亲是否操纵案件?

  案件是否被操纵尚待调查

  王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办案警官石志刚提及被举报者马晶晶母亲、吴忠市领导丁兰玉操纵此案。

  吴海波表示这一说法的真实性尚待调查,他说,这个案件最初是马晶晶写了一个报案材料,到利通区公安分局要求立案,利通区公安分局立案后派人到兰州,进行了一系列案件的初查,并按照他们理解,定为诽谤罪。“在整个案件侦办过程中,分局没有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或者受到丁兰玉的指使。”

  对于王鹏称自己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被民警石志刚“扇耳光”,吴海波说,吴忠市政法委已经牵头成立调查组,与吴忠市公安局以及利通区公安分局的纪委一起,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行为进行了联合调查。

  3 向各机关发匿名信是否扰乱社会秩序?

  举报达不到扰乱秩序程度

  王鹏在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只发过几封匿名信。吴海波说,警方查到数十封匿名信,并“通过刑事科学的笔迹鉴定”确定了相当一部分为王鹏所写。

  王鹏向各机关发出一些匿名信件的行为是否扰乱社会秩序,吴海波说:“从小的范围来讲,对国家机关的办公秩序是有一定的骚扰,但是他这种扰乱秩序还达不到刑法上规定构成诽谤罪的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达不到这个程度,立案就是错误。”

  对于网上热议的跨区抓人,吴海波解释说,这是公安机关办案的正常行为。“如果一个人在吴忠犯了刑事案件,盗窃了抢劫了,(公安机关)到任何地方抓都是正常的。”

  本报记者 孔璞
肯定会影响的
这警察也是个傻逼~马前卒那么容易当?自己没脑水
貌似这事闹这么大了,即使不记入档案,嘿嘿,某集团肯定跟他帖标签了.......
  “他们已经向我道歉了,你们不要有任何顾虑。我完全自由了,我是爷。”

  我没看明白他最后一句是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