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也来呼吁对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判处死刑,标题一定要大、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42:48
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残忍,说他们不懂事完全是放P,犯罪的都知道现在18岁不判处死刑,完全是有恃无恐,加上家长再活动活动关个几年基本就出来了,以前两个少年犯被判处无期也是杀了几个人,当庭宣判后竟然相视而笑。谁说18岁不懂事?现在不是30年前,为啥那帮专家学者们就是不仔细考察一下现在的社会环境,张口一个保护未成年人闭嘴一个保护未成年人,怎么保护,这是鼓励未成年人犯罪。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28531.shtml

河北保定人马纪良,他惨遭灭门之祸,70岁老母与5岁幼子惨遭杀害,10岁小女幸免一死却生不如死、重伤瘫痪。他的不幸远不止于此,案发1年半,凶手早已身陷囹圄,可是他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民事赔偿,瘫痪的女儿至今已经花去上百万医疗费,目前小天丽患上了瘫痪并发症的“肌肉萎缩”,用于注射抗萎缩的药就要4200元一天!法院明明判了罪犯家长支付60万赔偿,虽然60万远远不能弥补灭门带来的巨大伤害,可是就算先拿这杯水车薪的60万救急也是遥不可及,两个杀人犯的家属多次公开扬言:‘反正他们家孩子杀人时才17岁,要赔偿是一分钱都没有!他们宁可把100万送给法官和以后的监狱,那样他们的孩子没有几年就会减刑出来!’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残忍,说他们不懂事完全是放P,犯罪的都知道现在18岁不判处死刑,完全是有恃无恐,加上家长再活动活动关个几年基本就出来了,以前两个少年犯被判处无期也是杀了几个人,当庭宣判后竟然相视而笑。谁说18岁不懂事?现在不是30年前,为啥那帮专家学者们就是不仔细考察一下现在的社会环境,张口一个保护未成年人闭嘴一个保护未成年人,怎么保护,这是鼓励未成年人犯罪。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28531.shtml

河北保定人马纪良,他惨遭灭门之祸,70岁老母与5岁幼子惨遭杀害,10岁小女幸免一死却生不如死、重伤瘫痪。他的不幸远不止于此,案发1年半,凶手早已身陷囹圄,可是他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民事赔偿,瘫痪的女儿至今已经花去上百万医疗费,目前小天丽患上了瘫痪并发症的“肌肉萎缩”,用于注射抗萎缩的药就要4200元一天!法院明明判了罪犯家长支付60万赔偿,虽然60万远远不能弥补灭门带来的巨大伤害,可是就算先拿这杯水车薪的60万救急也是遥不可及,两个杀人犯的家属多次公开扬言:‘反正他们家孩子杀人时才17岁,要赔偿是一分钱都没有!他们宁可把100万送给法官和以后的监狱,那样他们的孩子没有几年就会减刑出来!’
以杀止杀
社会,媒体,舆论,文化现象   真没有责任
死刑的量刑 年龄好像是16岁以上吧。
16岁以下的未成年好像没有死刑。
回复 4# 冰特凉


    18岁,未成年人犯罪没有死刑
那就真成法西斯了……
这个要支持。
12岁就可以判处死刑了!
俺个人支持对未成年人重判,同时要重判其监护人
人人平等,尤其在生死的大事上
俺坚决支持受害人的权益至少要与加害人的权益平等
18以下的杀人犯可以让他的监护人替死。
应该执行死刑, 肢解了出售器官支付赔偿.
楼上的你太................
可惜瘫了,要不然还可以反杀他全家,
蹲监就不是惩罚了?[:a4:]
回复 1# xihua007008
我签字表示支持!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要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从小就知道,杀人就要偿命,犯大罪就要蹲大牢,所以从小就不敢去干犯罪的事
未成年人因为心智尚未成熟而应该接受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成年人和整个社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成年人自己不履行社会责任,却叫嚣对因此受害的未成年人使用极刑,羞耻心何在?人性何在?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0-9-26 12:40


    心智未成熟倒是未必,不过推卸责任倒是确实如此,至于羞耻心?那玩意早就没了

没有多少人生下来就是拿斧头劈人的命,考虑把死刑降低到16岁我还是可以接受的,再低的话干脆把所有法律废掉算了
两难哪,对未成年人执行死刑不符合人道 精神,不执行吧,对被害者不公平。
我支持降低死刑年龄。法律还是要有一定的威慑力的。感觉现在的法律,更强调罪犯的权力。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惨酷的!
我觉得我们应该认识到:第一,中国这么大的国家,无论如何都会有未成年人犯罪;第二,当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增长态势时,这个就是社会的问题。不从社会角度反思,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太强了。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0-9-26 12:40

好一个心智未成熟。往上推100年16岁都结婚生孩子了当爹担当一家的重任了,100多年后反而这些能艹B,能生娃,会抽烟,会喝酒,能打架,能杀人,能分尸的反而心智不成熟了。

能杀人的18岁狗崽子比20岁的老实学生心智还不成熟?
支持对未成年人减刑

但是与对未成年人执行死刑没有矛盾

有些小孩做的事情够死两遍,那么减刑一样得死
楼主已经疯了~~~~~~~~~`
konming 发表于 2010-9-26 19:07


    顶,在理。现在成熟期早提前10年了,14岁的脑袋和个头比我那代24的还长得肥,既然都能当冷血杀手了,哪个说的心理不成熟,不成熟见血站都站不稳。
保护未成年人应该是防范未成年人被伤害,不应该保护到罪犯上去,而且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该同罪,如果被监护人犯罪倾向严重,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无能为力,就送集中营改造去。
强烈支持降低死刑年龄标准,现在小混蛋太多了,最好定到16岁,情节特别恶劣的继续放低
konming 发表于 2010-9-26 19:07


    古人治水尚知湮不如疏,等犯罪发生之后之后再惩罚就好比洪水发生后再去筑堤,灾害已经发生,不管怎么做也已经无法避免损失;而事先预防好比疏,疏导得当就既不会有罪犯也不会有被害者,谁也不会因此枉送性命。对成年罪犯尚且要视认罪态度立功表现酌情从宽,对未成年人却如此冷漠苛刻。本因还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承担教育引导职责的父母师长以及社会非但不扪心自问,反而叫嚣要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足见其自私冷漠,典型的只想享受权利却不愿履行义务的心态。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0-9-26 23:49


    怀疑你是不是整天宅家里 不接触社会的?
社会上那些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混的小混混可一点都不少,那些脑子进水拿刀乱砍的非主流,你以为是别人不想教育故意弄出来的?   大多数人都是好的,小概率的混混总是会有那么几个的。
   大部分人都会好好做人不危害社会,但是总有小概率的混混出现危害社会,这些人就算教育了,花费比其他正常人高N倍的教育成本 收效也非常小,17、8岁 成为穷凶极恶的家伙,就该及时清除出社会,避免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这是亡羊补牢。
   社会责任是什么呢,没有给教育机会,让人觉得做混混很帅 很拉风 砍人很牛逼,这是我们的社会风气? 那怎么大多数人都是好的呢?
   一个学校里90%都是好学生,出了10%的混混 是这个学校失败?? 一个社会90%都是好公民 出了几个杀人犯 这个社会很失败 培养杀人犯吗??
   
   不要拿小概率事件当总体规律。
   该杀的就要杀,有个词叫姑息养奸。

怀疑你是不是整天宅家里 不接触社会的?
社会上那些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混的小混混可一点都不少 ...
zzpabcd 发表于 2010-9-27 12:03
这些人就算教育了,花费比其他正常人高N倍的教育成本 收效也非常小

按你的理论,问题少年都是不应该存在的,就算全部杀完了也不过占总人口的很少一部分。
你怎么不说把贫困者,残疾者,体弱多病者全部送进集中营呢?反正也只占总人口很少一部分,还节约社会资源。
没人是生出来就拿刀砍人的命,一切都是后天养成的,国家定义未成年人的概念就是要尽可能在这个阶段教育好他们,而不是教不好就扔掉。为什么有人教不好难道不是家长老师以及社会的责任么?难道一个小孩还会在没有外力影响下凭空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
怀疑你是不是整天宅家里 不接触社会的?
社会上那些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混的小混混可一点都不少 ...
zzpabcd 发表于 2010-9-27 12:03
这些人就算教育了,花费比其他正常人高N倍的教育成本 收效也非常小

按你的理论,问题少年都是不应该存在的,就算全部杀完了也不过占总人口的很少一部分。
你怎么不说把贫困者,残疾者,体弱多病者全部送进集中营呢?反正也只占总人口很少一部分,还节约社会资源。
没人是生出来就拿刀砍人的命,一切都是后天养成的,国家定义未成年人的概念就是要尽可能在这个阶段教育好他们,而不是教不好就扔掉。为什么有人教不好难道不是家长老师以及社会的责任么?难道一个小孩还会在没有外力影响下凭空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
对未成年人保护,是保护其不受伤害,不是保护其伤害别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凌驾在法律之上的人,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平等的事情多了,但起码立法得体现这个精神。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0-9-27 12:17


    我说了 问题少年永远存在,这种小概率事件不可消灭。
    这些人社会已经尽了教育义务,但是任何社会都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是好人;我没有说把混混都杀光吧,混混总是存在,但是成为穷凶极恶的匪徒就该和其他罪犯一样量刑,该杀的就不可姑息,因为年龄小两岁就可以逍遥法外,这本身就是对其他正常人的践踏,难到被这些小混混杀的就该死?
     混混多种多样,犯了什么样的罪 就该受什么样的刑,该有期的有期 该枪毙的枪毙,不可姑息养奸。
对未成年应该重新定义了...现在人类社会的发展..物质条件的提高..信息水平的丰富..未成年的界线,起码提前2-3年了吧..
混混多种多样,犯了什么样的罪 就该受什么样的刑,该有期的有期 该枪毙的枪毙,不可姑息养奸。

但不能包括未成年人,不然都和成年人一样对待,还不如废除未成年人保护法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0-9-27 12:48


  
    你很喜欢断章取义啊。
    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酌情减刑,但是现行的法律明显超出太多,明显不是“酌情减刑”的程度了,该杀的还留着,这种已经明显不符合社会需求的就该修改。
   该杀的杀 该有期的有期,什么叫“该”,未成年的“酌情”减一点,剩下的该死刑的死刑,该有期的有期,成年人罪犯 表现好的 一样有“酌情减刑”,这些都是看你自己的表现,不是别人应该送你的。
   “酌情”也应该和其他罪犯的“酌情”一个标准,不然对社会的其他大多数就有失公平。
  死缓改无期, 无期的 改有期20年, 有期20年的改15年,这都OK;但是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显超出太多 已经是扯蛋了。
现在16、17岁完全是一副成年人的德行 喝酒抽烟玩女人什么的没有?  古代16岁早就结婚有了几个孩了,现代国外也有,比如日本法律16岁可以结婚 。 只要是非常恶劣杀人暴行, 16、17也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作恶保护伞 重判是应该的
支持2楼 以杀止杀 我要是这个一楼这个姓马的 别说那两个小孩的全家 可能九族都被我诛灭了


回复 37# zzpabcd


    有没有超出太多是你自己的主观看法,未成年罪犯和成年罪犯一样酌情怎么体现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用牺牲未成年人来给予成年人公平,成年人不脸红么?成年人犯罪还要考虑各种外部因素酌情判决,对于未成年人就不能更宽容一点么?对未成年人犯罪给予额外的宽容,也是成年人对自己失职的一种补偿。

回复 37# zzpabcd


    有没有超出太多是你自己的主观看法,未成年罪犯和成年罪犯一样酌情怎么体现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用牺牲未成年人来给予成年人公平,成年人不脸红么?成年人犯罪还要考虑各种外部因素酌情判决,对于未成年人就不能更宽容一点么?对未成年人犯罪给予额外的宽容,也是成年人对自己失职的一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