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段视频我只能说中国警察频频被打全是自找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51:41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A2MDU4NjQw.html

很悲哀!!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A2MDU4NjQw.html

很悲哀!!
此女从一开始就已经构成了妨碍公务,可现场几个五大三粗的民警却屡屡不采取强制措施,任由此女一次又一次的厮打抓挠执勤民警!看到这里我只能说中国警察频频被打全是自找!同时鄙视公安部那些满脑子大便的高层们制定的狗屁“打不还手、骂不还手”的规定!
请各位看完视频后在发言,不要看到标题就骂人!

看完视频后大家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唉,有多少高层是从基层晋升的啊。。。。。

等着那些“精英”进来叫嚣。。。。
警察作为国家暴力机器就是应该使用暴力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的,不知道谁想出来的打不还手、骂不还手
“打不还手、骂不还手”
害惨多少人啊
这个女的在最开始就踹了那个老民警一脚,就凭这一脚就可以将她强制带离现场了,可看看这几位都做了什么?袭击了执勤警察身边人和被打的居然还是笑脸相迎毫无动作!这样就会给那个女的一个暗示——打警察没事!结果只能是此女变本加厉的袭击警察!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9-14 12:13


      我的兄弟为了保护领导,只是掏出过枪吓唬吓唬,就被投诉!我了个擦,幸亏他当菜鸟时没怎么发生冲突!

    客观上说,TG怕社会矛盾激化,才搞了个这么茶几的东西
swat-team 发表于 2010-9-14 12:20


    是的,但是看看周边群众的眼神、再看看无处不在的监控录像,几位民警完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而无需担心被诬告,其实我国警察不敢行使强制措施最主要的两点一是领导不袒护;二是没有证据为自己证明。
要是她在加拿大,这女的早被警棍电击枪招呼几顿了,然后抓回去跟一些身形庞大性格凶残的女犯关一个晚上,保证她以后看到警察很老实。记得警校时教官一句话:

Pardon one transgression, and you encourage the commission of many (原谅一次别人对你的冒犯就会鼓励以后同类事件)。
你们忘了一句话叫为人民服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对象是人民。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谁是人民?人民是谁? 具体的一个个体是人民吗? 如果你说是,那就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果说不是,那人民到底是谁?是全体自然人?一次具体执法的对象不可能是全体人民。所以要落实这个为人民服务,还就得对每个人都用这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当然这个不还手的限度是很难掌握的。对人民和敌人的区分也是很难的。 so,有了这么多人的抱怨
我这么说,估计警察同志都得扔砖。 :D
如果像LSS这位爷说的“警棍电击枪招呼几顿了,然后抓回去跟一些身形庞大性格凶残的女犯关一个晚上”,恐怕不行
让我想起之前香港闹的满城风雨的法官侄女袭警案!

哪女的酒后驾驶,被阿蛇逮住要她吹波波,她不肯,还执意离开,抖缠中扇了警察一巴掌,其实很轻的,电视台拍到了,结果立马被铐走。

不过哪警察就夸张了,居然要去医院验伤。。。。。。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9-14 12:40


      对执法,没有法律保护,对抗法没有具体处罚,多以刑事拘留了事。还有tmd行政干预,中国式的悲哀!
    中国的领导绝对是领导不是兄弟,我兄曾经为帮查案子,报信息。3天只睡了不到5小时,领导做他旁边电影,游戏....要是出了什么事情,推得比兔子跑的都快,真不知道怎么言语。

GA的自身素质不齐也是没办法的!有的强硬,有的软,那是换男的估计早就开打了!
无恶不作 发表于 2010-9-14 13:09

别扯这种淡,在上海举办的SB会,很多警察(包括ZJ的),频频检查办了安检证的车辆,一张张脸都像死了爹,驾车人有意见,要么不回答,要么说不了两句就训斥,是不是就是您说的这条什么“原则”?
你们不懂,这个阿SIR那边有阴毛的。
任你打任你闹,反正一个女流之辈力气不大手中又无武器,伤不到自己什么。但事情一闹大,只要闹得越大,该女子的后果就越严重啦,看看谁能笑到最后?
情况不一样
一个女的能干什么,又伤不了人,真还手的话,被扣上警察打女人的帽子就悲剧了
要是一个彪形大汉手持棍棒,那肯定是一拥而上,手铐警棍招呼了
上海红军战士 发表于 2010-9-14 14:48


    这是政治任务,出了事情有人抗的,所以这时候最好老实点
权力一方面在被滥用,另一方面呢权利也在被滥用,大家都为难啊。
AK74MS 发表于 2010-9-14 11:58
谁说高层不是基层晋升的?只不过人家在基层都不接触太多基层情况,脱离群众了而已,所以思考问题很傻很天真。要和谐,要淡定。:D
上海红军战士 发表于 13-9-2010 22:48
原来摆臭脸闹意见跟袭击警察是一个概念啊?;P

别扯谈这句话该我送你。
愤怒的桔子 发表于 2010-9-14 15:38
精辟,顶一下
丹阳小鹰 发表于 2010-9-14 16:12


    目前国内公安的情况还真不好说,今空降个部长、明交流个厅长、后天调来个局长,反正没一个是干警察出身的!
内幕,我不太懂,受教了。
丹阳小鹰 发表于 2010-9-14 16:37


    GA一把就是外调;本省一把也是外调、本地区的一把、四把也是外调!咱中国公安从来都是外行领导内行的!
要是在美国直接就是摁趴在地上,并用枪指头了;funk
历来GA一把手从来优先考虑是政治性,对当地行政区划一把手的配合,至于专业性算个球啊,{:qiliang:}这种现状能有什么办法
中国的警察成了保护犯人的保镖了……
就是,警察就该异地抓捕,全国什么地方都归警察管
刑事拘留哦~搞不好要判刑呢,最起码看守所那恐怖的牢饭是得吃了。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啊
还有楼主你就别2了。整天搞得好像被迫害得很惨一样。
让法律去处理事情。
哎。。中国警察的悲哀{:3_82:}
嗯,就算要打不还手,骂不还手,也要有其它威慑措施:比如以袭警、故意伤害等罪名重判,坐上三五个月牢,让她知道警察不是可以随便打的,也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逍遥生 发表于 2010-9-14 19:36


    2是侮辱性词语,请你自重!
呵呵,所以赵燕女士到了美国,一时间脑筋没转过来,把美国警察当中国的了,自己受皮肉之苦,也给ZF一个使劲渲染报道美国警察的野蛮和暴力的机会。。。;P
在MD,可以开枪打成马蜂窝好几回了
楼主,你是说得有理,可是现在国内的舆论就喜欢同情处于弱势的一方,比如警察因为该女子最初强行闯关的行为就使用强制力制止的话,舆论就会说对付一个女的有必要这样吗。所以现在警察办事,都有这样一个原则,就是先博得同情,比如像那个挨打的民警一样,先被打得遍体是伤,大家都同情警察了,然后警察就再下狠手,刑拘这个女子,判这悍妇的刑,这样大家都说警察依法办案,好。可是谁有想到,因为警察的软弱战术,使一件简单的行政违法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谁对谁错呢
吹点风 发表于 2010-9-15 00:34

要没那操蛋的规定谁会去玩什么"软弱战术',又不是都闲得蛋疼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现在的领导最怕的就算担责任,谁敢破坏和谐?我们这还不是也有警察被狂殴的,警察出门执勤不敢带枪,是谁的悲哀?十多年前以带枪为荣,现在连所里都不轻易放枪。小所甚至一把枪都没敢放,枪已经成了摆设。
在名猪国家,袭警是重罪,刑事范畴。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9-14 17:20


    业务能手,技能高手永远是高手能手,永远在第一线,永远是过劳死的先锋!

指望政治任务时一帮机关老爷,和累死累活的一线好脸,还不如去宾馆看服务员啊!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