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魔3年强暴5名幼女致死1人 目标50名处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43:16
http://gd.news.sina.com.cn/news/2010/08/26/981931.html
嫌疑人

  34岁的向义系湖南沅陵县人,高中文化。2001年6月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于同年10月刑满释放。据侦破此案的办案民警回忆,为逃脱追捕,每隔几个月,向义就会变换一个工作,对应的就使用一个假的身份。其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一整套证件,除了照片外,其余全都是假的。向义曾化名邱旭、欧阳宏志、黎少仙、沈剑翔、孔令增等。

  记者吴秀云 长达两年半内,湖南男子向义在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一带的小学、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附近,以给校长送资料、帮忙采集标本为由,诱骗多名幼女到偏僻场所强奸,其中一名在反抗时被他殴打致死。向义昨天在广州中院受审时称,他的目标是强奸50名处女。据悉,被害幼女最大的不满14岁,最小的才10岁,都是小学生。她们的父母都是外来工。

  强奸致死在校优秀学生

  2008年2月20日下午,在白云区圣地村附近,向义以帮忙送资料、采标本为名,将张某(13岁零4个月)骗至白云山风景区东面白云山山界围墙内。欲强奸时,遭张某反抗,向义即持刀威胁,对其实施殴打后强奸。张某失踪后,她的父母多方寻找无果,即报案,10天后(3月2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址发现了张某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因头部被钝物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和被捂嘴、掐颈致机械性窒息造成昏迷,继发全身多脏器衰竭死亡。

  死者张某的父母都是从福建来的外来工,张某是他们的独生女,乖巧懂事,是优秀学生。据悉,2月20日下午,她放学回家后做好饭菜,见还有时间,说要到南方医院附近的平价书市买书,背起书包就出去了。这一去就再没有回来……

  在广外饭堂吃饭时被抓

  此案后被广州市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专案组对近几年来全市百余宗强奸幼女案和猥亵儿童案进行串并,发现与2006年4月11日发生在黄石街陈田村的一宗猥亵儿童案的手法极其相似。该案嫌犯的作案手法也是以“给学校送资料”为名,骗被害人跟随到其出租屋中施暴。

  2008年7月11日下午,向义携带作案工具,窜至白云区同和汽车站附近物色作案对象。当天15时20分许,向义遇到向他借钱求助的成年女子曹某,即以要求曹某先帮忙采集树叶标本后给钱为由,将曹某骗至白云山脚下的树林内,连续三次对曹某实施奸淫,并抢走曹某手机一部。

  专案组决定调查取证和守候伏击同时进行。2008年8月22日,向义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里面的新雅圆饭堂吃饭时被抓获,当时,他正在与他的下一个目标、一个女大学生吃饭。

  据警方调查,从2006年4月到2008年7月,向义一共作案6次,受害者有5名是10至14岁的幼女。

  因为本案涉及被害人隐私,且被害人多是未成年人,广州中院昨天不公开审理此案。据参与旁听庭审人员介绍,身材高瘦、相貌帅气的向义在法庭上对指控的强奸罪行供认不讳,还自称他的目标是强奸50名处女,之所以选择向小学生下手,是因为他认为年龄小的应该是处女。不过向义对指控的强奸致一人死亡的情节表示异议,称他走的时候看到女孩(张某)还活着。

  经庭审,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所涉案件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除前文强奸致死女孩儿张某案、强奸曹某案,向义还有以下罪行:

  ●2006年4月11日13时许,有洁癖的向义携带折叠刀、矿泉水、花露水、牙膏、牙刷、床单等作案工具,在白云区华丰小学附近,以给校长送资料为名,将途经该处的刘某(当时年仅10岁)诱骗到他租住的白云区陈田村南街七巷14号某房间内强奸。

  ●2007年5月18日18时30分许,向义窜至白云区同和街同和文化广场,以同样手段将在该处玩耍的朱某某(11岁)诱骗至同和白云公司实操楼旁的一废弃小院空地内实施犯罪。

  ●2007年7月27日16时许,向义窜至白云区启明学校附近,以上述方式将11岁小学生廖某某骗至同和白云公司实操楼旁的一废弃小院空地内强奸。

  ●2007年10月29日16时30分许,向义窜至白云区同和镇,以帮忙采集标本为由,将小学生吴某(12岁)诱骗至广州市同泰路白云山路口附近树林欲强奸,遭反抗时,向义持刀威胁和殴打吴,后因吴诈死而强奸未遂。http://gd.news.sina.com.cn/news/2010/08/26/981931.html
嫌疑人

  34岁的向义系湖南沅陵县人,高中文化。2001年6月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于同年10月刑满释放。据侦破此案的办案民警回忆,为逃脱追捕,每隔几个月,向义就会变换一个工作,对应的就使用一个假的身份。其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一整套证件,除了照片外,其余全都是假的。向义曾化名邱旭、欧阳宏志、黎少仙、沈剑翔、孔令增等。

  记者吴秀云 长达两年半内,湖南男子向义在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一带的小学、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附近,以给校长送资料、帮忙采集标本为由,诱骗多名幼女到偏僻场所强奸,其中一名在反抗时被他殴打致死。向义昨天在广州中院受审时称,他的目标是强奸50名处女。据悉,被害幼女最大的不满14岁,最小的才10岁,都是小学生。她们的父母都是外来工。

  强奸致死在校优秀学生

  2008年2月20日下午,在白云区圣地村附近,向义以帮忙送资料、采标本为名,将张某(13岁零4个月)骗至白云山风景区东面白云山山界围墙内。欲强奸时,遭张某反抗,向义即持刀威胁,对其实施殴打后强奸。张某失踪后,她的父母多方寻找无果,即报案,10天后(3月2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址发现了张某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因头部被钝物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和被捂嘴、掐颈致机械性窒息造成昏迷,继发全身多脏器衰竭死亡。

  死者张某的父母都是从福建来的外来工,张某是他们的独生女,乖巧懂事,是优秀学生。据悉,2月20日下午,她放学回家后做好饭菜,见还有时间,说要到南方医院附近的平价书市买书,背起书包就出去了。这一去就再没有回来……

  在广外饭堂吃饭时被抓

  此案后被广州市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专案组对近几年来全市百余宗强奸幼女案和猥亵儿童案进行串并,发现与2006年4月11日发生在黄石街陈田村的一宗猥亵儿童案的手法极其相似。该案嫌犯的作案手法也是以“给学校送资料”为名,骗被害人跟随到其出租屋中施暴。

  2008年7月11日下午,向义携带作案工具,窜至白云区同和汽车站附近物色作案对象。当天15时20分许,向义遇到向他借钱求助的成年女子曹某,即以要求曹某先帮忙采集树叶标本后给钱为由,将曹某骗至白云山脚下的树林内,连续三次对曹某实施奸淫,并抢走曹某手机一部。

  专案组决定调查取证和守候伏击同时进行。2008年8月22日,向义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里面的新雅圆饭堂吃饭时被抓获,当时,他正在与他的下一个目标、一个女大学生吃饭。

  据警方调查,从2006年4月到2008年7月,向义一共作案6次,受害者有5名是10至14岁的幼女。

  因为本案涉及被害人隐私,且被害人多是未成年人,广州中院昨天不公开审理此案。据参与旁听庭审人员介绍,身材高瘦、相貌帅气的向义在法庭上对指控的强奸罪行供认不讳,还自称他的目标是强奸50名处女,之所以选择向小学生下手,是因为他认为年龄小的应该是处女。不过向义对指控的强奸致一人死亡的情节表示异议,称他走的时候看到女孩(张某)还活着。

  经庭审,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所涉案件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除前文强奸致死女孩儿张某案、强奸曹某案,向义还有以下罪行:

  ●2006年4月11日13时许,有洁癖的向义携带折叠刀、矿泉水、花露水、牙膏、牙刷、床单等作案工具,在白云区华丰小学附近,以给校长送资料为名,将途经该处的刘某(当时年仅10岁)诱骗到他租住的白云区陈田村南街七巷14号某房间内强奸。

  ●2007年5月18日18时30分许,向义窜至白云区同和街同和文化广场,以同样手段将在该处玩耍的朱某某(11岁)诱骗至同和白云公司实操楼旁的一废弃小院空地内实施犯罪。

  ●2007年7月27日16时许,向义窜至白云区启明学校附近,以上述方式将11岁小学生廖某某骗至同和白云公司实操楼旁的一废弃小院空地内强奸。

  ●2007年10月29日16时30分许,向义窜至白云区同和镇,以帮忙采集标本为由,将小学生吴某(12岁)诱骗至广州市同泰路白云山路口附近树林欲强奸,遭反抗时,向义持刀威胁和殴打吴,后因吴诈死而强奸未遂。
死刑是给人用的, 不是人的应该换点别的,比如投放到野生东北虎园。
拉出去打靶,都浪费子弹
我就说国家以进入高犯罪时代,可我们的人大官僚老爷们却在那里大赞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社 会的到来,为了河蟹和洋大人的感情一再消弱死刑的执行力度,这TMD是什么世道?
好象番禺有的鳄鱼园,可以考虑将其作为饵料投放
一个字“渣”
丢去喂鲨鱼
我觉得这个人已经没资格接受审判了,应该丢在那群愤怒的家长面前,然后他们爱干嘛干嘛。
打断手脚后,丢给受害者家属
还是给受害者家属处理吧
凌迟...{:wuyu:}
可以考虑恢复凌迟了
放出去,有人民群众来处理
拉到动物园,让发情的猩猩轮爆菊花至死
实话说,扔到鳄鱼公园的池子里是个好主意,一定很壮观……
丢在那群愤怒的家长面前,然后他们爱干嘛干嘛。
我看最搞笑的是看CCAV采访 金穗奖的时候 本山大叔 后边的带到大叔呀。。社会太河蟹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8-27 10:18


    TG官员取消死刑,这个叫五毛还是五分???
凌迟
将这家伙扔进动物园喂老虎。
禽兽不如
丢在那群愤怒的家长面前,然后他们爱干嘛干嘛。
这种东西扔给动物吃,动物都可能变性!还是想别的招吧!:Q